長春市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攻堅方案
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攻堅方案 2021年6月22日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二道區委員會辦公室,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件 |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加強社區治理能力,促進物業管理與基層社會治理相融合,提升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水平,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結合全市「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攻堅年」行動和我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和目標
針對二道區作為老工業城區存在的回遷房多、企業宿舍多、基礎配套差、環境衛生差、自治管理難、物業引入難等實際情況,本方案實施範圍確定為全區所有229個住宅區,其中重點攻堅老舊住宅區,通過實施「3-5-8-3」計劃(即健全三項機制、創新五大管理模式、打造八個街鎮試點,實現三個全覆蓋攻堅任務目標),推動我區老舊住宅區物業長效化管理再上新台階,不斷提升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二、工作任務和舉措
(一)完善三項機制,有力有序推進
1.健全黨建引領機制。突出「黨建+基層治理」主攻方向,街鎮社區黨組織要將老舊住宅物業管理列為年度黨建重點工作,全面加強社區居(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統籌指導,建立多方議事聯動機制,發揮黨建組織優勢、制度優勢,協調小區黨支部、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以及「三長」、業主代表、轄區民警、水電氣熱企業等各方力量,研究破解物業管理各項難題,切實將黨建觸角延伸到物業管理末梢,強力推動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牽頭部門:區委組織部,配合部門:區住建局、英俊鎮、各街道辦事處)
2.健全社會化運作機制。區物業管理辦公室在全市物業企業名錄庫基礎上,要篩選一批信譽好、有意願、具有老舊住宅區管理經驗的物業服務企業名錄,街鎮根據住宅區基礎條件、居民繳費意識等實際情況,引導選擇適合的物業企業和物業模式,實施社會化管理。對於連續兩年考核排名靠後、群眾滿意率不高的物業企業,啟動物業退出機制,確保物業管理規範化、長效化運行。(牽頭部門:區住建局,配合部門:英俊鎮、各街道辦事處)
3.健全力量保障機制。建立資金長效投入制度,制定獎補資金使用辦法,每年根據老舊住宅區物業化管理推進實際情況,動態調整相關政策、經費投入等工作,保障物業管理攻堅持續推進;建立人員交叉使用制度,結合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工作,統籌「三長」、老黨員、志願者等人員,投入到物業管理工作中,不斷注入攻堅新能量。(牽頭部門:區財政局、民政局,配合部門:區住建局、英俊鎮、各街道辦事處)
(二)創新五大模式,逐步梯度推進
1.「建管結合」模式。對於已納入舊城改造和城市更新的老舊住宅小區,結合建設改造的契機,按照「誰建設誰接管」原則,做到改造一個,接管一個。在業主與建設單位雙方管理意願明確的情況下,擬定物業服務標準、物業收費標準等物業服務方案內容,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後,由業主委員會或依法授權委託的社區居委會與具備物業服務資質的建設單位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開展專業化物業服務。
2.「黨建+自治」模式。對於居民自治願望強烈、不具備引入專業物業條件的,各街鎮要建立健全街鎮、社區、小區三級自治管理體系。對於群眾基礎好、組織願望強的,通過黨組織引領、黨員帶動、政府支持、群眾參與方式,構建「街道黨工委—社區黨委—小區黨支部—樓棟黨小組」為主體的四級黨建責任體系,通過黨組織驅動、黨員示範帶動,以點帶面促進自治能力提升。
3.紅色物業模式。對於物業作用發揮不突出、組織基礎較好的,實施「黨建+物業」模式,物業和社區聯合辦公,社區管人,物業管房,物業黨組織成員和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物業管家和社區「三長」共同組建管理服務隊,協同開展物業服務,實現黨建共商、服務共做、難題共解,促進提升物業服務水平。
4.「三型」物業模式。對於初步具備引入物業條件的,根據居民繳費意願,提供標準型、基本型、保障型三種物業模式,根據不同的收費標準,靈活提供環境保潔、秩序維護、綠化養護、設施維護、社區文化、有償服務等2—6種不同標準的物業服務。
5.民生物業模式。對於不能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和自治管理的,政府與企業共同合作兜底,設立「民生物業服務中心」,通過公開服務電話受理物業管理業務,社區與民生物業協商定製服務方式,提供衛生保潔、綠化養護、維修維護等基本的有償物業服務,定製化滿足居民服務需求。
(三)打造八個街鎮試點,示範引領推進
在已形成「十委大院」居民自治、吉盛小區紅色物業、熱電小區「三型」物業等試點基礎上,每個街鎮要結合自身區域實際和特色,至少再打造1-2個示範試點,到年底前,再總結提升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新經驗、新模式,推動全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向縱深開展。
(四)實現三個全覆蓋攻堅任務目標,持續縱深推進
在年底前完成市政府下達的攻堅任務基礎上,剩餘住宅小區分三年實施三個全覆蓋任務攻堅,計劃2021年完成總體量的75%(包含市攻堅任務),2022年完成總體量的90%,2023年完成總體量的100%。
1.黨組織領導全覆蓋。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不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的,各街鎮要組織吸納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中的黨員擔任社區黨組織(小區黨支部)兼職委員,倡導黨員、「兩代表一委員」、「三長」黨員參選業主委員會成員,使之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鼓勵推選黨員為業主委員會主任。各街鎮要力爭在8月底前,使各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具備成立黨組織條件。具備條件後,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要按照黨章規定建立黨組織。黨員人數不足3名的,採取與社區黨組織等聯合組建、掛靠組建形式建立黨組織。年底前,力爭達到黨組織覆蓋率75%。
2.業主組織建設全覆蓋。區物業管理辦公室要指導各街鎮、社區組織小區業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開發創建全區業主大會電子表決系統,鼓勵和引導業主採取電子投票方式表決,切實提升業主委員會選舉的效率和操作性。各街鎮、社區作為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主體,要切實擔起責任,下定決心,全力以赴,年底前力爭達到覆蓋率75%。已成立業主大會,但因客觀原因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不足總數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產生之前,由所在社區居(村)民委員會在街鎮的監督指導下,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3.物業管理社會化全覆蓋。封閉的老舊住宅區遵循既定的物業管理區域,未封閉的由各街鎮根據業主需求和實際情況劃定物業管理區域,實施社會化管理。各街鎮、社區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群眾工作,強化業主交費意識, 鼓勵物業服務企業等管理主體通過法律訴訟等途徑合理追繳相關費用,全力提升物業費、生活垃圾處理費收繳率,促進物業管理規範化、長效化運行。年底前,力爭全區物業管理社會化服務覆蓋率達到75%,其中專業化物業比重達到70%以上。
三、責任分工
1.區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相關單位成立黨組織,開展黨建工作;建立健全街鎮、社區、物業企業、業主委員會、「三長」、業主代表等多方議事協調工作機制,發揮黨組織統籌協調作用,強化黨建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有效引領。
2.區住建局負責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攻堅工作的統籌和指導;及時貫徹落實相關政策法規及考核要求,督促各街鎮工作落實。
3.各街鎮作為實施主體,負責落實轄區內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社會化工作,街鎮城管科室要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負責物業服務行為監管、矛盾糾紛調處、組織應急維修服務。社區負責協助街鎮指導、監督業主大會會議和業主委員會選舉、換屆、改選及其日常工作;協助調解業主、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矛盾;社區黨組織負責開展小區黨建工作,組織業主開展自治管理。
4.區民政局負責指導並推進老舊住宅區所在社區的群眾自治組織建設、社區治理工作。
5.區財政局負責保障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專項資金;負責會同區委組織部、住建局和屬地街鎮等單位制定物業管理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確保專款專用。
6.區城管局負責加強住宅區衛生費收取工作;負責對老舊住宅區內的違章建築、毀壞綠地等行為進行查處。
7.區規自分局負責配合區城管局和屬地街鎮,核實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用房規劃及土地手續。
8.市場監管分局負責監督查處無照經營、亂收費等行為。
9.區消防救援大隊配合街鎮負責對老舊住宅區消防設
施、消防車道情況進行業務技術指導,因地制宜研究解決辦法。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組織領導。成立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推進攻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住建局,建立「月調度、季小結、年考核」制度,及時研究處理攻堅推進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二)充實基層力量。配齊配強區、街鎮、社區三級物業管理工作力量,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配備5名以上工作人員;街鎮配備2名以上物業管理專職工作人員;社區配備2—3名物業管理專職工作人員;對於黨建基礎薄弱的物業服務企業,街鎮社區要選派1名黨建指導員進駐物業企業,提升黨建工作水平,促進物業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三)強化資金保障。設立專項資金1000萬元(以實際發生為準),一方面用於老舊住宅區基礎設施完善、業主委員會籌建及物業管理推進工作經費;一方面用於獎補,對管理面積大、服務質量高、業主反映好的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業主委員會、「三長」,在3年內予以電話補貼和資金獎勵。按照《二道區關於推進老舊住宅區物業長效化管理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見》進行撥付和使用。協助居民用好物維資金,保障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正常使用,提高物業維修資金使用率。
(四)創新指導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相關部門對各街鎮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和綜合考評,依據考核結果,由財政部門撥付獎補資金;各街鎮城管科室負責指導組建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並健全相應制度機制監督其依法履行職責,確保業主委員會穩定運行、發揮職能。
(五)加大宣傳力度。各街鎮要充分運行各類宣傳媒介,
廣泛宣傳物業法規政策,引導業主提高物業服務商品化意識和自治意識,營造積極的社會輿論氛圍。
附件:1.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2.二道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攻堅任務統計表
3.二道區關於推進老舊住宅區物業長效化管理專
項資金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見
4.二道區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實施方案
附件1:
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吳相道 區委書記
陳鐵志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劉紹峰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秦錫春 區委常委、組織部長
林繼東 區委常委、副區長
郭志剛 副區長
成 員:耿立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姚曉東 區民政局局長
韓伯強 區財政局局長
孟德金 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王金昌 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分局局長
李洪全 市場監督管理分局局長
王海濤 區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朱 楠 東盛街道黨工委書記
段岩松 東盛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張 浩 東站街道黨工委書記
王作東 東站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夏沛馥 榮光街道黨工委書記
陳克然 榮光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王本權 吉林街道黨工委書記
鄧 博 吉林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高 晶 八里堡街道黨工委書記
何永德 八里堡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趙金財 長青街道黨工委書記
張雪松 長青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徐一雙 遠達街道黨工委書記
桂華平 遠達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王梓鋒 英俊鎮黨委書記
王 星 英俊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區住建局局長耿立春兼任,副主任由區住建局副局長劉致敏兼任,發文由區住建局代章。
附件2:
二道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攻堅任務統計表 | |||||||
序號 | 街鎮名稱 | 小區總數 | 物業項目管理現狀 | ||||
正規物業管理 | 自治管理 | 基礎物業管理 | 已建立黨組織 | 已成立自治組織 | |||
1 | 東盛街道 | 52 | 23 | 6 | 23 | 0 | 21 |
2 | 八里堡街道 | 39 | 29 | 0 | 10 | 2 | 2 |
3 | 東站街道 | 22 | 9 | 4 | 9 | 8 | 10 |
4 | 吉林街道 | 23 | 12 | 1 | 10 | 5 | 6 |
5 | 榮光街道 | 61 | 25 | 10 | 26 | 3 | 10 |
6 | 遠達街道 | 18 | 12 | 0 | 6 | 0 | 0 |
7 | 長青街道 | 8 | 7 | 1 | 0 | 0 | 0 |
8 | 英俊鎮 | 6 | 5 | 0 | 1 | 2 | 0 |
總計 | 229 | 122 | 22 | 85 | 20 | 49 | |
目前完成情況占比 | 53% | 10% | 37% | 8% | 21% | ||
全區三年攻堅任務目標 | 2021年底前完成社會化管理、黨組織及業主自治組織覆蓋率75%(172個) | ||||||
2022年底前完成社會化管理、黨組織及業主自治組織覆蓋率90%(206個) | |||||||
2023年底前完成社會化管理、黨組織及業主自治組織覆蓋率90%(229個) |
附件3:
二道區關於推進老舊住宅區物業長效化管理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若干意見
為進一步提升老舊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推動二道區物業長效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階,提高居民生活品質,規範二道區推進物業長效化管理專項資金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攻堅方案》等文件精神,對物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制定意見如下:
第一條 專項資金設立的主要原則:「聚焦目標、積極引導,量力而行、突出重點,適度激勵、助推促效」。
第二條 專項資金管理是指對專項資金設立、分配、使用情況進行管理、監督和績效評價。專項資金使用要遵循「依法合規、程序嚴謹、手續完備、厲行節約」。
第三條 本意見所指的專項資金由本級財政進行安排,計劃金額為1,000萬元。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推進二道區老舊小區物業長效化管理工作,具體包括:①基本公用設施建設補助資金600萬元;②業主委員會籌建及物業管理推進工作經費250萬元;③物業管理機構及組織單位(街鎮、社區,以下同)突出貢獻獎補資金150萬元。
第四條 基本公用設施建設補助資金應在依規選定的物業管理機構(物業公司、自治組織等,以下同)形成明確的服務意向、簽訂有關協議後,針對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急需對有關設施進行的修繕、購置、建設等給予一定的補助。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1、物業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2、社區、街(鎮)逐級提出建議;
3、區住建局(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意見;
4、區政府批准後,區財政局向相關街(鎮)撥款。
第五條 業主委員會籌建及物業管理推進工作經費,應根據街(鎮)轄區內無管理小區數量、規模等因素,由區住建局(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分配意見,報區政府確定後由區財政向街(鎮)撥付經費(工作啟動時可預撥部分經費)。
鼓勵具備條件的「三長」人員進入業委會。各街(鎮)老舊小區業主委員會籌建、物業長效化管理推進過程中可對直接從事該項工作的社區「三長」人員因走訪發動、調查摸底等工作而實際增加工作量的情況給予適度的工作補助,業主委員會其他成員在推進物業長效化管理過程中可參照上述「三長」工作補助標準給予相應的階段性工作補助,具體標準由各街(鎮)制定並報區住建局(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上述補助標準最高不超過200元/月,補助時間為自業主委員會籌建至物業管理機構正式進駐,最長不超過5個月。
第六條 物業服務機構及組織單位突出貢獻獎補資金,主要用於對在此項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物業管理機構、組織單位進行表彰獎補。組織單位可利用獎補中部分資金對貢獻突出的個人進行獎勵,獎勵範圍為直接從事上述工作的社區工作人員、「三長」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中的貢獻突出人員,對個人獎勵不超過取得的獎補資金的30% 。具體流程如下:
1、年底前,由各街鎮對轄區內優秀物業服務機構、社區直接工作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及「三長」進行評分及報送有關情況;
2、區住建局(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據各街鎮上報材料,組織相關成員單位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及獎補意見報區政府;
3、財政部門依據區政府的批准意見向各街鎮撥付獎補資金。
第七條 相關街(鎮)在資金使用方面應加強內控管理,定期開展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審計部門對資金使用情況定期組織審計工作。
第八條 本意見中如存在與相關制度、法規不一致處,以相關制度及法規為準;工作中,將結合上級有關規定要求和實際工作變化情況及時做出調整。
附件4:
二道區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實施方案
為規範我區物業服務管理行為,加強各級物業管理部門對物業服務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我區物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依據《長春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和《長春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分暫行標準》文件要求,結合《二道區老舊住宅區物業管理攻堅方案》工作內容,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範我區物業服務市場秩序,保護物業服務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實事求是為原則推動物業信用評定工作順利開展,促進物業服務企業誠信自律,不斷提高服務意識、服務水平和市場競爭能力。
二、各部門工作職責
1、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負責採集、記錄、報送本轄區內物業企業信用信息,覆核扣分信息,發現並上報違法行為,裁定異議申請,提供備案查詢,開展本轄區內物業企業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等相關工作。
2、各街鎮應當按照法定職責監督轄區內物業企業的日常活動,負責採集、記錄、報送本轄區內物業企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規定或者強制性標準行為的信息,檢查物業企業日常經營情況,負責信息上報、信訪接待、接受物業企業諮詢並解答、異議文件的接收與反饋,協助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做好物業企業信用管理的相關工作。
3、社區(村)負責協助街鎮監督轄區內物業企業的日常活動,檢查物業企業日常經營情況,負責信息上報、信訪接待、接受物業企業的諮詢並解答。
4、物業企業應當承諾在物業管理活動中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或者強制性標準,依法履行物業服務合同及物業管理相關約定,加強內部管理和自我約束,服務規範,誠信經營,接受政府和社會組織、公眾的監督。
三、工作安排
1、基礎信息採集
每年1-3月份,物業服務企業登錄「長春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完善企業信息、項目信息和人員信息。在管項目為全委託管理項目,不包括單項管理內容(如單純保安、保潔、設備維修維護)。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登錄系統並對轄區內在管項目進行核實確認。
2、信用信息採集
每年1月-12月,各街鎮及社區(村)按照《長春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分暫行標準》要求,針對當年物業服務企業日常經營情況,採集、記錄、報送物業企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等規定或者強制性標準行為的信息,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根據信用信息報送情況進行審核,並上報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四、工作內容及程序
(一)管理權限
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各街鎮均具備系統扣分管理權限,通過登陸「長春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記錄企業失信行為信息。
(二)管理程序
1、各街鎮、社區(村)發現並記錄的企業失信行為信息由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報送至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覆核,經覆核確認後對物業企業失信行為進行扣分管理。
2、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發現並記錄的企業失信行為信息直接報送至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覆核,經覆核確認後對失信行為進行扣分管理。
3、各級物業管理部門應當自物業企業的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信用信息系統提示等方式告知物業企業。
物業企業對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記錄的失信行為信息有異議的,應當自被告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記錄失信行為信息的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異議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據。相關部門在收到異議書面申請後,應當於5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採納的決定,並將決定告知物業企業。
各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採納異議申請後,履行分值管理流程完成撤銷並恢復分值。
(三)確定評定結果
1、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根據本轄區物業企業填報信息、提供資料及日常監督檢查掌握的情況,結合徵求街鎮、社區(村)、業主委員會及業主的意見,提出企業信用等級初評意見(表1),報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街鎮、社區(村)、業主委員會及業主的意見應當作為重要依據並有一定的權重。
2、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組織覆核認定,確定企業信用等級。信用分數滿分為100分,信用分數得分90分(含)以上評定為信用優秀,得分80分(含)至90分(不含)評定為信用良好,得分60分(含)至80分(不含)評定為信用一般,得分60分(不含)以下評定為信用欠佳。
(四)評定結果使用
1、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嚴格核查本區內在管物業管理項目情況,發現未錄入系統的物業服務企業,通知各街鎮以書面形式下達改正通知單,拒不改正的物業服務企業上報至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覆核認定,將拒不改正的物業服務企業確定為信用欠佳等級,依法依規進行相應處理。
2、對評為信用優秀的物業服務企業,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其納入全區優秀物業企業名錄,在各類創先評優活動及組織小區業主選聘物業企業工作中予以優先推薦,並對信用優秀的物業服務企業予以資金獎勵。
3、對連續兩年信用考核排名靠後、群眾滿意率不高的或被評為信用欠佳的物業服務企業,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具體情況上報至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限制其參與本地區物業管理投標資格和承接新的物業服務項目資格,限制參加各類表彰獎勵活動並列入信用黑名單向社會公示,同時啟動物業退出機制,組織轄區業主召開業主大會予以解聘。
五、工作要求
各級物業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迅速行動,精心組織,紮實推進,確保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等級評定工作取得實效。
(一)街鎮、社區(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1、相關工作人員在做檢查工作前須提前通知物業服務企業準備相關資料,並告知檢查人員姓名及聯繫方式,通知時間至檢查時間間隔不少於兩日。檢查前,街鎮或社區(村)須準備好加蓋公章的檢查記錄表(表2)。
2、工作人員在做檢查工作時需出示工作證件,每次檢查須兩人以上,檢查次數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3、工作人員在做檢查工作時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項目負責人一同前往,資料缺失的項目要明確填入檢查記錄表,踏查發現的問題要留存影像資料,全部檢查完畢後,檢查人員及企業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物業服務企業要加蓋項目印章,一式三份,參與檢查的街鎮或社區(村)各留存一份,物業服務企業留存一份。
4、完成檢查工作後,3個工作日內登錄長春市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將檢查記錄表、影像資料上傳。
5、接到物業企業的異議書面申請後,須在3個工作日內將情況上報至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二)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1、物業服務企業將物業服務合同及承接查驗手續按要求備案後,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出具物業服務合同及承接查驗備案表,要求物業服務企業將備案表2個工作日內掃描後上傳至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2、街鎮將扣分情況上傳至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後,區物業主管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核查完畢並提出處理意見,將處理意見通過信息管理系統上報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3、區物業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物業項目進行抽查,抽查比率不低於轄區物業項目總數的50%,依據街鎮或社區(村)的檢查進度一併前往,檢查前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項目所在街道,由街道通知物業服務企業具體檢查時間。
4、接到街道辦事處上報的物業企業異議申請後,須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相關檢查情況核查並將情況上報至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
各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工作程序,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表1:物業服務企業信用初評意見(樣本)
表2:檢查記錄表(樣本)
表1:
物業服務企業信用初評意見
企業名稱: |
項目名稱: |
業主(業委會)評定意見: |
社區(村委會)評定意見: |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評定意見: |
區物業主管部門評定意見: |
表2:
檢查記錄表(樣本)
項目名稱: 檢查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 內容 | 明細 | 是否存在違規情況 | 情況說明 |
1 | 物業服務合同備案情況 | 是否依法簽訂物業合同、依法備案,項目不按要求備案的 | ||
2 | 規章制度建立情況 | 是否制定值班、設施設備、裝飾裝修、安保、停車、綠化、環境衛生、財務等管理制度;電梯、發電機、高(低)壓配電、中央空調等操作規程 | ||
3 | 是否制定電梯、消防、防台防汛、斷水、斷電、斷氣、高空墜物以及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安全防範等應急預案 | |||
4 | 是否制定客服、財務、保潔、保安、電工等員工崗位職責 | |||
5 | 業主檔案是否齊全 | |||
6 | 物業項目承接查驗情況 |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是否齊全 | ||
7 | 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是否齊全 | |||
9 | 缺少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物業服務企業是否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 |||
10 | 物業服務企業是否更改物業管理用房用途 | |||
11 | 業主大會選聘新物業,原物業未及時完整進行資料交接的 | |||
12 | 信息報送和參與培訓情況 | 是否按照市、區、街道要求報送相關資料 | ||
13 | 培訓以會議簽到記錄為依據 | |||
14 | 信訪投訴處理情況 | 是否存在物業企業的責任,協調後不積極解決 | ||
15 | 是否建立專門機制的,需要有處理流程,投訴電話,最終負責人,相關投訴處理記錄留痕 | |||
16 | 滿意度調查和公開承諾情況 | 是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開信用承諾、服務內容及標準、收費標準等事項 | ||
17 | 是否未設置紙質的或者APP來進行調查問卷以供檢查或弄虛作假 | |||
18 | 環境衛生維護與綠化管理情況 | 不按合同約定及時清掃、擦洗的 | ||
19 | 和最初的園區設計圖紙對比是否改變用途或者破壞占用,擅自改變綠地用途或者破壞、占用綠地,未及時出現、勸阻並按要求上報的 | |||
20 | 花草樹木未定期維護的,出現有死樹及折損等現象的 | |||
21 | 公共部位無垃圾堆積,無亂張貼 | |||
22 | 物業共有部分的維修養護情況 | 缺少紙質的維修、保養、巡查記錄的 | ||
23 | 出現事故隱患的 | |||
24 | 專人負責,或專人不遵守操作規範的 | |||
25 | 排水、排污管道堵塞或者外溢的 | |||
26 | 電梯機房、轎廂、井道未保持清潔,轎廂內照明不亮的 | |||
27 | 未按時年檢,無運行、保養記錄,安全設施不齊全 | |||
28 | 路面平整、路面暢通、井蓋無缺損 | |||
29 | 路燈、樓道燈等公共照明設施完好 | |||
30 | 秩序維護情況(老舊住宅區、非封閉管理住宅小區該項不涉及) | 小區入口無平面示意圖的 | ||
31 | 小區內主要路口未設置路標的 | |||
32 | 幢、單元、戶號標號標誌缺失的 | |||
33 | 項目無車輛管理制度的 | |||
34 | 機動車進出無登記的 | |||
35 | 每出現一處車輛不按規定位置停放的 | |||
36 | 項目無專業隊伍的 | |||
37 | 項目無值班(交接班)與巡邏記錄的 | |||
38 | 小區監控系統等安全設施運行故障或者影像不清的 | |||
39 | 水系,假山,變壓器,高壓電,機房等危及人身安的位置無明顯警示標識、現場無具體防範措施的 | |||
40 | 消防與安全生產情況
(無消防設施的該項不涉及) |
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的 | ||
41 | 發生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的 | |||
42 | 沒有消防設備分布圖 | |||
43 | 沒有消防設備保養、維修記錄 | |||
44 | 消防器材及其標誌缺失無效的 | |||
45 | 消防通道擁堵的 | |||
46 | 沒有消防培訓,每年少於一次消防演練的 | |||
47 | 年內遭到消防部門處罰的 | |||
48 | 項目沒有明確消防責任人的 | |||
49 | 未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 |||
50 | 消防控制中心無人值班的 | |||
51 |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情況 | 公共設施項目存在違規經營的 | ||
52 | 物業服務企業更改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 | |||
53 | 對物業項目沒半年未公示的,公共設施設備經營情況未定期公示的 |
檢查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