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鄰國關於支持阿富汗經濟重建及務實合作的屯溪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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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阿富汗鄰國外長會撒馬爾罕宣言 |
2022年3月31日,第三次阿富汗鄰國外長會在中國安徽屯溪舉行。中國、伊朗、巴基斯坦、俄羅斯、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烏茲別克斯坦七國外長或高級代表出席。
與會各方注意到,阿富汗已結束多年戰亂,百業待興,經濟和民生困難突出。各方承諾將在人道援助、互聯互通、經貿、農業、能源、能力建設等領域支持阿富汗經濟重建。
一、人道援助領域
[編輯]各方決定進一步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呼籲國際社會向阿富汗提供更多支持,幫助阿富汗恢復資金流動性,避免阿富汗出現人道主義災難。
(一)中方將加快落實向阿富汗提供糧食、越冬物資、新冠疫苗、醫療器械等緊急人道主義援助的承諾,願通過雙多邊渠道提供新的人道主義援助。
(二)中方將繼續向阿富汗提供疫苗、醫療設備、藥品等抗疫物資,開展傳統中醫藥合作,支持阿富汗醫療衛生體系運轉,幫助阿富汗抗擊新冠肺炎疫情。
(三)伊方已向阿富汗各地民眾提供30多批糧食、藥品、衛生用品等人道主義援助,正與阿方協調運送更多援助物資。
(四)伊方將繼續向阿富汗人民緊急提供燃油、糧食及其他日常生活必需品。
(五)巴方已宣布提供價值50億盧比(約3000萬美元)的一攬子人道主義物資援助,已在巴阿合作論壇框架下向阿富汗提供超過1.3萬噸人道主義援助,並向阿富汗援助了三批小麥。巴方還通過巴各類慈善組織向阿富汗提供人道主義援助。
(六)巴方在向阿富汗運送國際人道主義援助方面發揮渠道作用,包括出於人道主義目的,破例為印度援阿小麥提供過境運輸便利,以及為聯合國人道主義空運服務(UNHAS)在伊斯蘭堡和喀布爾之間建立空中橋梁提供便利。
(七)巴方於2021年12月19日在伊斯蘭堡主辦了伊斯蘭合作組織外長理事會第17次特別會議,會議決定如下:
1. 設立阿富汗人道主義信託基金(在伊斯蘭堡舉行的伊斯蘭合作組織外長理事會第48次會議期間正式成立)。
2. 任命巴希特大使為伊斯蘭合作組織秘書長阿富汗事務特使。
3. 伊斯蘭合作組織秘書處,以及伊斯蘭開發銀行、阿富汗人道主義信託基金,將與聯合國機構共同制定打通阿富汗融資渠道的路線圖。
4. 伊斯蘭合作組織秘書處將與世界衛生組織和其他利益攸關方一道,確保對阿新冠疫苗和醫療物資供應。
5. 在伊斯蘭糧食安全組織(IOFS)支持下,啟動「阿富汗糧食安全計劃」。
(八)巴方將繼續為所有入境巴基斯坦的阿富汗民眾免費接種新冠疫苗,與比爾·蓋茨基金會共同推動在阿根除小兒麻痹症,並允許阿富汗病人及其護理人赴巴各地醫院接受治療。
(九)俄方願繼續向阿富汗人民提供人道主義援助。
(十)塔方將繼續提供多種物流方式,特別是通過塔阿邊境的六座橋梁,向阿富汗人民運送人道主義援助物資。塔方將維持下噴赤河過境點運行,以向阿富汗人民運送糧食和其他重要物資。
(十一)塔方將繼續向居住在塔阿邊境地區的阿富汗公民提供醫療服務。
(十二)土方將繼續向阿富汗提供系統性人道主義支持,包括在阿鄰國建立醫療和教育機構、優先電力供應、在土教育機構培訓阿富汗學生、定期向阿富汗派遣人道主義車隊和其他形式援助。
(十三)土方將繼續向阿富汗運送糧食、紡織品、日用品、藥品、醫療物資、石油產品等人道主義物資。
(十四)土方將調配國內資源,向土在阿富汗法利亞布省援建的醫療中心和在赫拉特省土爾洪吉市援建的婦產醫院提供藥品。
(十五)烏方願利用鐵爾梅茲市國際交通物流中心向阿富汗境內運送人道主義援助物資。
二、互聯互通領域
[編輯]各方認識到互聯互通對阿富汗這一「陸鎖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願發揮各自優勢,支持阿富汗在用好現有周邊交通網絡的基礎上,逐步探討打造新的便捷通道,加強同鄰國的基礎設施「硬聯通」和規則標準「軟聯通」。
各方願進一步共同落實在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ESCAP)框架內制定的交通運輸協定。
(十六)中方支持中巴經濟走廊、中國-中亞-西亞經濟走廊向阿富汗延伸,願推動「一帶一路」倡議同阿富汗發展戰略對接,支持中阿直達班列順暢運行,幫助阿富汗更好融入地區經濟一體化進程。
(十七)伊方將完成哈夫-赫拉特鐵路建設,並通過馬扎里沙里夫將其延伸至中亞國家,幫助阿富汗連接世界市場,擺脫「陸鎖國」限制。
(十八)伊方正建設恰巴哈爾港,將繼續建設該港基礎設施、海陸聯運路線以及馬赫容德-法拉赫等公路項目,幫助阿富汗改善交通條件。
(十九)巴方持續關注「地緣經濟」,認為如阿富汗無法實現持久和平,「地區」將無法享受互聯互通紅利,巴方將繼續支持促進地區互聯互通的努力。
(二十)巴方認為,阿富汗可與中巴經濟走廊連接,以提高互聯互通水平,促進整個地區、尤其是中亞區域的經貿往來。
(二十一)《巴基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過境貿易協定(AUPTT)》已經生效。在試運行階段,已有四批貨物從卡拉奇經阿富汗運抵塔什干。在國際公路運輸系統(TIR)框架下,巴基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之間已成功經阿富汗實現卡車運輸。
(二十二)巴方正同阿富汗開展一系列互聯互通項目,如完成托克漢姆-賈拉拉巴德公路建設、恢復巴阿公路巴士服務等。
(二十三)俄方支持中亞國家與阿富汗、巴基斯坦及其他地區國家之間發展交通聯通,並願在該領域發揮俄阿合資運輸公司ASTRAS和AFSOTR運力。
(二十四)塔方將進一步開發建設塔阿邊境噴赤自貿區鐵路和貨運中心,擴大兩國過境貿易。
(二十五)土方將繼續通過維持「阿塔米拉-伊瑪目那扎爾-阿基納-安德胡伊」鐵路線運營,助力阿富汗發展運輸、過境、通信系統,提升過境客貨運量。該鐵路線旨在將本地區國家進一步接入中國鐵路網。土方希進一步推進總長173公里的「土爾洪吉-赫拉特」鐵路運輸項目建設。
(二十六)土方願繼續推進土庫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交通走廊建設,並沿上述路線鋪設光纖線路。
(二十七)土方將繼續推進實施土庫曼斯坦、阿富汗、阿塞拜疆、格魯吉亞、土耳其五國簽署的「青金石走廊」項目。該項目的成功實施有助於促進跨區域經貿關係發展和阿富汗社會經濟狀況改善。
(二十八)土方將繼續維持「伊瑪目那扎爾-阿基納」和「謝爾赫塔巴特-土爾洪吉」光纖線路順暢運行,以保證國際過境流量,並將提高數據傳輸速度,保障土阿之間通訊暢通。
(二十九)烏方願通過開展「鐵爾梅茲-馬扎里沙里夫-喀布爾-白沙瓦」鐵路建設等項目加強地區互聯互通。
(三十)烏方將繼續積極參與修復阿富汗國內基礎設施,特別是馬扎里沙里夫國際機場。
(三十一)烏方願積極參與阿富汗公路、路邊基礎設施、橋梁、隧道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三、經貿領域
[編輯]各方願支持阿富汗致力於自主發展的努力,鼓勵阿富汗結合自身國情制定未來經濟發展規劃,提升內部發展動力。
各方同意探討建立環阿富汗經濟合作帶,改善阿富汗外部發展環境。各方並呼籲阿富汗為外國企業創造良好營商環境。
各方鼓勵在雙方貿易和投資中使用本幣結算,降低交易成本,促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
各方願同阿富汗加強貿易政策溝通,探討商簽貿易便利化協定,制定過渡性特惠貿易安排,降低阿富汗過境貿易稅費,簡化商品申報、質檢等通關手續,提升阿富汗貿易便利化水平。
(三十二)中方承諾將繼續向阿富汗提供發展援助,重點用於面向基層的中小型民生項目。
(三十三)中方支持中國企業在安全形勢允許條件下赴阿投資興業,適時重啟艾納克銅礦、阿姆河油田等項目。支持中國企業幫助阿富汗完善移動網絡、勘測開發礦產資源。
(三十四)伊方將通過發展邊貿市場等多種途徑擴大伊阿雙邊經貿往來,繼續採取同阿方協商降低現有關稅水平等多種方式,掃除貿易障礙。
(三十五)伊方願協助阿富汗勘探和開採包括兩國邊境地區在內的礦產資源,並提供相應技術援助及在阿開展聯合投資。
(三十六)巴方支持五個巴阿邊境入境點運行,促進兩國過境貿易。為緩解對阿貿易問題,巴方修訂了海關程序並實施了其他便利措施,包括為阿富汗民眾設立便利簽證制度。
(三十七)巴方已允許通過陸路向阿富汗出口多種商品並以巴基斯坦盧比結算,以促進阿富汗經濟發展。阿巴雙方同意為彼此商用車輛提供臨時准入文件(TAD),以便利貨物流動。
(三十八)巴方減免了阿富汗輸巴水果、蔬菜等易腐物品關稅,允許阿方在過境點附近建立冷藏設施,便利果蔬貿易。
(三十九)俄方支持俄國有企業和俄阿合資企業在阿富汗開展經貿活動。支持俄方企業在俄阿雙方共同認可的條件下開發阿油氣和礦產資源。
(四十)土方將同阿富汗發展經貿關係,繼續在能源、交通和通訊等重要領域落實新的合作項目並支持阿方企業參與。
土方將重點推進土庫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TAPI)跨國天然氣管道建設。該項目是經貿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將為阿富汗恢復和發展經濟社會基礎設施提供保障。
(四十一)烏方積極參與發展跨境貿易,正在烏阿邊境地區建造鐵爾梅茲國際貿易中心。
(四十二)烏方願拓展與阿富汗的雙邊貿易。兩國正就建立雙邊貿易互惠制度進行探討。
四、農業領域
[編輯]各方注意到農業是阿富汗的支柱產業,鼓勵阿富汗大力發展農業,提高糧食自給自足水平,願為阿富汗農業發展提供必要支持。
(四十三)中方支持阿富汗引種棉花、辣椒、葵花籽等農產品並對華出口,將繼續支持阿富汗松子、藏紅花、巴旦木、石榴等特色農產品輸華。
(四十四)中方願根據阿方需求,向阿富汗提供種子、化肥、農資農具,支持阿富汗發展大棚種植等高附加值農業產業,幫助阿富汗農民提高收入。
(四十五)中方支持阿富汗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四十六)伊方願向阿富汗提供農產品、畜類需求清單,以便阿方生產後向伊朗出口。
(四十七)巴方希與阿方深化農業合作,繼續與阿方探討發展農業的途徑和方法。
(四十八)巴方願在農業和畜牧業領域竭盡所能向阿方提供技術援助和能力建設機會。
(四十九)巴方願與阿方加強農業研究、農產品進出口、市場准入以及畜牧業、紅肉和漁業等潛在貿易領域合作。
(五十)俄方願與阿富汗開展農業互利合作,特別是促進阿富汗農業全面發展,確保糧食安全,提供農產品進出口准入便利等。支持俄方企業根據阿富汗市場需求向阿出口農畜產品。
(五十一)烏方將繼續向阿富汗提供食品、麵粉、穀物以及生活必需品。
五、能源領域
[編輯]各方認識到,加快推進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對阿富汗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至關重要,願做出共同努力改善阿能源基礎設施。
(五十二)中方願根據阿方需求及安全等條件繼續與阿富汗探討太陽能光伏電站等項目。
(五十三)伊方願擴大對阿電力出口,對在阿境內建設電站以及為包括新能源在內的各種能源保障提供工程技術服務表示歡迎。
(五十四)巴方支持能源基礎設施項目,以促進地區國家共同實現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改善。
(五十五)巴方正推進CASA-1000和TAPI等大型項目建設,通過阿富汗加強與中亞的能源合作。
(五十六)俄方願與其他有意向的國家一道,對阿富汗的關鍵基礎設施(電力、供水、道路系統等)進行分析,以便制定協同重建計劃。
(五十七)作為援助阿富汗經濟重建舉措之一,塔方將繼續以優惠價格向阿方供電,特別是北部省份和首都喀布爾。
(五十八)塔方支持其他跨國能源項目,強調CASA-1000項目的重要性,其建成後將成為加強中亞和南亞地區合作和互聯互通的生動範例。
(五十九)土方將繼續通過科爾基-希比爾甘輸電線等途徑向阿富汗北部省份提供可靠的能源供應。
(六十)土方願同阿富汗、巴基斯坦共同推進與TAPI天然氣管道線路走向一致的土庫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輸電線路項目(TAP)建設。該項目將作為阿能源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助力阿經濟復甦。
(六十二)烏方將繼續向阿富汗提供不間斷供電,並願擴大供電規模。
(六十三)烏方願參與阿富汗礦產聯合勘探及後續開發和生產項目。
六、能力建設領域
[編輯]各方認識到充足專業技術人才是阿富汗未來發展的重要支撐,願為此提供支持,呼籲阿富汗優秀人才積極為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貢獻力量。
(六十四)中方承諾,未來進一步加強與阿富汗人力資源開發合作,在治國理政、衛生健康、減貧脫貧、防災減災、貿易投資等領域,為阿富汗培養更多人才。
(六十五)中方願與其他鄰國聯合為阿富汗開展人才培訓。
(六十六)伊方願在阿富汗或其他國家,為阿民眾提供衛生治療、女性賦權、技能培訓和其他有需求領域的雙多邊培訓課程。
(六十七)巴方已在衛生、經濟、銀行、航空和信息技術等各領域向阿富汗提供技術和能力建設培訓,正積極考慮為阿留學生提供獎學金。
(六十八)俄方承諾進一步向阿富汗留學生提供獎學金。
(六十九)塔方將繼續為阿富汗留學生在塔高等教育機構學習創造有利條件,並每年向阿富汗公民提供獎學金。
(七十)土方將繼續向阿富汗學生提供在土高等教育機構留學名額,為阿培訓交通、能源、衛生領域專業人才。
(七十一)烏方願以鐵爾梅茲市教育中心為基礎,為阿富汗培訓農業、灌溉領域專業人才。
(七十二)烏方將繼續為阿富汗培訓專業人才,提升其專業技能,增加職業培訓種類,利用鐵爾梅茲教育中心為阿富汗青年提供培訓。
各方呼籲國際社會及有關國際和地區金融機構為阿富汗重建發展提供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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