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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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陝政辦函〔2021〕52號
制定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2日
本作品收錄於《陝西省人民政府公報/2021年/第18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6月2日


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編輯]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編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物工作重要論述和來陝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統籌規劃,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堅持保護第一,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提高保護水平;堅持廣聚人才,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科研和文物修復隊伍;堅持傳承創新,挖掘弘揚石窟寺文化藝術魅力;堅持交流互鑒,服務「一帶一路」建設。

(二)總體目標。

到2022年底,實現全省石窟寺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取得重要進展,石窟寺無重大險情,石窟寺「四有」(有保護範圍、有標誌說明、有記錄檔案、有專門機構或專人負責管理)工作基本健全,重點石窟寺安防設施全覆蓋。到「十四五」末,各部門協同推進、密切合作、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石窟寺保護長效機制基本形成;人才培養體系基本完善,保護管理機構和隊伍更加健全;保護傳承、研究闡發、科技攻關、傳播交流得到全面加強,石窟寺保護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石窟寺文化影響力日益增強,石窟寺保護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眾。

二、主要任務[編輯]

(一)加大石窟寺保護力度。2021年上半年完成全省石窟寺專項調查,為進一步開展全省石窟寺保護利用和研究工作打好基礎。編制石窟寺保護利用專項規劃,納入全省文物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堅持預防性保護與搶救性保護並重,加強石窟寺日常養護和監測,定期開展文物健康評估,持續開展石窟寺內塑像和壁畫等文物修復工程,實施彬縣大佛寺石窟、子長鐘山石窟、黃陵萬安禪院石窟等重大保護項目,分類開展中小石窟寺搶救性保護、重要石窟寺保護示範,推進石窟寺安全防護設施建設,全面提升石窟寺保護能力,2022年底前全面消除石窟寺重大險情。(省文物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立石窟寺安全長效機制。落實文物安全主體責任、監管責任,實施石窟寺安全直接責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加強文物安全工作力量,推動實現石窟寺群眾文保員和重點石窟寺安防設施全覆蓋,在石窟寺分布密集地區設置安全防護綜合監管平台。堅持群防群治,將石窟寺安全防範工作納入屬地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聯合執法巡查制度,嚴厲打擊損壞、損毀石窟寺文物及其歷史環境風貌等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完善打擊文物犯罪聯合長效機制,2022年底前開展以打擊石窟寺文物盜竊盜割犯罪為重點的專項行動,堅決追繳被盜石窟寺文物。開展石窟寺違規妝彩、塗畫、燃香等專項整治工作。(省公安廳、省文物局、各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陝西石窟寺學術研究。整合省內專業機構、有關高校研究力量,開展多學科合作研究,梳理關中與陝北石窟在「絲綢之路石窟走廊」中的價值體系,陝西石窟與中原石窟、川渝石窟等歷史脈絡傳承,陝西石窟與黃河文明交融關係,完善中國石窟寺考古學體系建設。開展麟遊慈善寺石窟、安塞大佛寺等考古工作,編寫彬縣大佛寺石窟、富縣石泓寺石窟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以上重點石窟寺考古報告,編撰《陝西石窟內容總錄》,編寫陝西石窟寺造像、壁畫研究系列叢書,不斷深化全省石窟寺學術研究。組織撰寫高水平陝西石窟寺系列科普讀本。(省文物局牽頭,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石窟寺數字化保護利用。持續開展石窟寺壁畫、彩塑、雕像、洞窟、摩崖石刻等數字化保護與考古、展示與利用工作。建立陝西石窟寺數據庫,並納入全國石窟寺資源管理和共享共用。對價值較高的重點石窟寺進行三維掃描、開展3D打印複製,建立「數字洞窟」,推動科學研究和社會公眾教育的數字化展示。積極參與制定全國石窟寺數字化相關標準規範。(省文物局牽頭,省科技廳、各相關市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石窟寺綜合展示水平。提升石窟寺文物宣傳展示水平,實施石窟寺展示陳列提質工程,打造「陝西石窟寺菁華展」等精品陳列展覽,完善石窟寺展示標識解說系統、遊客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石窟寺建設遺址博物館。充分運用5G、VR/AR、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完整、準確、創新展示石窟寺的歷史信息和文化內涵,推動雲展覽等線上展示模式,發展沉浸式體驗、虛擬展廳、高清直播等新型文旅服務。積極參與國家文化遺產線路、國家遺址公園申報和建設工作。(省文物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遊廳、各相關市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規範石窟寺旅遊開發活動。堅持在有效保護前提下發展旅遊,避免過度商業化、娛樂化。核定並公布開闢為景區的石窟寺遊客承載量和重點洞窟的最大瞬時容量,推廣預約參觀制。鼓勵已具備開放條件的石窟寺文物保護單位儘快對外開放。編制專門培訓教材及工作手冊,加強對講解員、導遊的職業技能考核和上崗培訓,提升石窟寺講解服務質量。(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深化石窟寺文化交流合作。加強國內國際文化遺產保護交流合作,積極參與亞洲文化遺產保護行動,推動與國內外石窟寺機構交流合作。積極舉辦或參與國際學術論壇,促進石窟寺保護利用國際學術交流。在文物援助與合作項目中重點安排石窟寺考古研究、文物保護等項目,策劃、參與石窟寺文物外展精品項目,提升我省石窟寺文化影響力。(省文物局牽頭,省科技廳、省外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作用。依託陝西省文物保護研究院等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建立「陝西省石窟寺及石刻保護與研究中心」,重點開展石窟寺水文地質調查、岩體穩定性評估、病害機理研究、文物保護材料研發、病害及環境實時在線監測技術研發等科研工作,解決石窟寺保護的關鍵技術難題。針對性開展監測工作,結合病害發育機理研究,逐步推進石窟寺預防性保護工作。積極對接有關石窟寺保護研究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省文物局牽頭,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完善人才培養體系。弘揚「莫高精神」,加強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依託西北大學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石窟寺研究及保護專門人才聯合培養基地。健全職業教育體系,依託陝西職業技術學院等高職院校,設立文物保護職業教育與培訓基地,推動高技能人才素質提升和結構優化。穩定基層文博隊伍,加強石窟寺管理人員定期輪訓,推動建立完善文物修復領域職業技能等級制度。優化績效工資內部分配製度,落實文物考古職工野外工作津貼。擴大石窟寺保護志願者隊伍。(省文物局牽頭,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結合石窟寺文物保護工作實際,研究探索創新保護管理的體制機制,不斷提高石窟寺管理水平。針對石窟寺考古、本體修復等項目特點,優化項目管理和招投標方式,綜合評價並擇優確定專業機構,避免低價中標、低要求實施等弊端。切實加強石窟寺保護工程的監督管理,加強項目立項、資金和履約驗收管理,簡化涉及採購方式變更的審批程序,保障項目有序實施。鼓勵具有石窟寺本體保護勘察設計資質的單位按設計施工一體化方式承擔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文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實施保障[編輯]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石窟寺保護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將石窟寺保護作為重要內容提上議事日程,要按照本方案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着力抓好落實。文物部門要履行好統籌協調職責,各部門要明確分工、強化制度供給和資源要素支持,協同推進各項石窟寺保護利用舉措落地見效。

(二)強化投入保障。各級政府要落實財政支出責任,規範經費管理和預算執行,加強資金監管,提高使用效益。要嚴格按照核定後的項目預算控制數推進項目實施,不得重複評審,不得截留、擠占、挪用資金或擅自調整項目實施方案、採購需求、採購合同。不足兩年的結轉資金可由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統籌用於其他石窟寺保護項目。

(三)加強督促落實。強化石窟寺保護利用項目實施情況的事中事後評估,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行石窟寺保護情況通報制度。省文物局要加強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評估,對不作為和違法違紀問題,嚴格執行追責制度,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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