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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氏義莊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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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氏義莊碑記
作者:袁枚 
本作品收錄於《小倉山房文集/12

古立大宗,以餘財歸之,有不足者資之於宗。後世廢宗法,遂有一族而異目相視者。然漢之樊重、魏之楊椿,均能散所有濟族人數世之窮。第未嘗扁表其莊,綽楔而書,蓋行其心之所安,而不以為義也。范文正公修其法,號曰「義莊」。公之心,豈以義自居哉?以為仁事也,而義名之,然後使吾子孫知如是則義,悖是則不義,方克踵行勿倦,與吾意相終始。而天下之大,人心之同,必有慕義無窮,而奮乎千百世後者。

潯陽陶氏之遷於吳也,距文正公六百年矣。族落落大滿,不能無窶人子。徵仕郎世魁,聞范氏之風而悅之。其子員外筿,尊父志以繼先賢,割沃佘置莊,鳩厥宗支,振廩同食,月會而旬計之。吳之人以為今之陶、昔之範也。

今夫江、河之大,綿亙萬里,而世不能無斷港絕潢者,非其本支故也。若夫岷山之旁流,昆侖之餘波,而淤塞就枯焉,人能無憾於江、河乎?惟其能以九里之潤,灌溉百川,而江、河乃愈增其大。然則陶氏之以仁為富也,乃其善於持富也。《傳》曰: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易》曰:「何以聚人曰財。」聚即收之之謂也。天下人非財不收,而況於本族乎?

余與筿之子振聲戊午同試京兆,別二十二年,相見吳下。持此顛末,屬余為記。余喜故人重逢,遽聞高義,而又私念袁氏族黨,零落難收,匪徒力有所讓,蓋亦自傷其聞之之晚焉。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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