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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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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可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本文是中華民國法規相關澳門法例,可參見第2/93/M號法律
集會遊行法 (前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77 年 1 月 11 日 制定35條
中華民國 77 年 1 月 20 日公布1.總統(77)華總(一)義字第 0171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35 條
中華民國 81 年 7 月 14 日 修正前[動員戡亂時期集會遊行法]為本法
並修正第1, 4, 9, 18, 22, 27, 28, 30, 31條
中華民國 81 年 7 月 27 日公布2.總統(81)華總(一)義字第 3640 號令修正公布名稱第 1、4、9、18、22、27、28、30、3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4 日 修正第6, 9, 11, 15, 16, 25條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26 日公布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28080號令修正公布第 6、9、11、15、16、25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9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第10條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7 日公布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111號令修正公布第 1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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