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瑣高議/別集卷之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目錄 青瑣高議
◀上一卷 別集卷之五 下一卷▶

青瑣高議別集卷之五[編輯]

蔣道傳蔣道不掘吳忠骨[編輯]

蔣道,字勉之,晉州人也。幼好學,多游東蔡間。嘗宿陳寨傳舍,中夜有人扣戶云:「前將軍吳忠上謁。」道默念:中夜又非相謁時也。疑慮不應,則戶忽然自開,有戎衣人年四十餘,將見甚糾糾。道急取衣起揖。既坐,道曰:「不識將軍自何地來守官於此也?」將軍忽顏色慘沮,久之,曰:「某非今時人焉。欲言之,竊恐驚動長者。知足下儒人,必有全義,有懇煩凂侍者,非敢遽言。」一卒自外攜杯皿,陳設酒餚。道起謝曰:「行路之人,遽蒙見宴,深為愧悚。」將軍曰:「且欲延話。」□□□飲。

道曰:「將軍非今之人,何代也?」將軍曰:「某即唐之吳少誠之□□□□,姓吳名忠。少誠以同姓之故,忠亦常有戰功,尤加恩遇甚□。」□□:「嘗觀《唐書》,自德、順之朝,強臣據國,擅修守備,務深溝壘,不遵□□□人死子副,兄終弟復,天下四分五裂矣。少誠據有陳蔡之地,□□□強盛,少不如意,則縱兵四劫,鄰州極被其害。道觀察平原廣□□□被山帶河,以天下之兵,不能破其國,竊據蔡五十年,兵強□□□謀也。今卒遇將軍,願聞其詳。」忠曰:「當時不從王命者非少誠□□也。少誠善撫士卒,飲食與士卒最下者同。卒之有疾者,少誠□□命醫治之,又親臨存問。有死於兵者,給其葬財,又周其遺□。□□人之長亡沒於戰,少誠親哭之。由是士卒咸悅,爭先為死。□□□敵,少誠親執旗鼓,以令軍中,故勝多而負少也。後陳有劉□□□有人少誠為二師,據要地,由是不得志。少誠臨死,謂其子元濟曰:『□死,蔡人以吾之故,必帥子矣。子守吾平日之志,慎勿貪利□□□於朝廷,方今主上明聖,毅然敢為,將相和,汝若有所為,必□□破敗吾成業。』少誠乃噬指出血灑地,大言呼元濟云:『記取此言。』及少誠死,元濟勇而無謀。其後鄰郡又請命於朝廷內賊公卿,天子赫怒,選將出師,四面而進。當時有勸,元濟怒,力斬言者。官兵壓境,元濟遣兵分頭霸據。忠是時為前鋒御陳師,戰沒於此。忠之骨正於此堂之西間,沉伏數百年,不勝幽滯。子能救吾骨而出,葬之於高原,使我有往生之日,則我當厚報之。」道曰:「如力可成,敢不從教。」又飲。

將至曉,忠曰:「我今與公不得久,幸子□□。」乃以白銀數錠、金瓶一隻贈道,不久乃去。道歡。諳視瓶,真金也,重數斤。道乃遷入正堂屏西,中夜掘地,尋深數尺,不見其骨。翌日,又求之,不獲。道慮其骨在楹壁之下,乃官之傳舍,不敢壞其楹壁,乃去。道私心為不足。

一日,客京師,沿汴岸東出宋門,忽有人揖,若舊相識者。並行數步,其人曰:「子憶我乎?」道曰:「君面甚熟,但不記耳。」其人曰:「我陳寨中沉骨之靈也。向以托子,子何負焉?」道曰:「求之兩夕,不獲乃已。恐在楹壁之下,以官舍不敢以毀壞,乃止。」其人曰:「正在西南楹下,君何不旁穴而求之?□□□不可托,然子無德而受吾白金,吾必取之。」後道臥病,凡百不足,其所得白金,皆非禮用盡。

後道不復敢過陳寨。

骨偶記勝金死後嫁宋郎[編輯]

胡輔,京師人。父祖兄弟皆補名在相府遞,其年登仕途甚眾。輔妻生一女,曰勝金,方十四歲,精神婉麗,舉動端雅。父母愛勝,逾於他女。

一日,方與母對食,瞥然走入房中,切切若與人語言。母呼而詢之,但笑而不答,母固疑焉。是夜勝金病,中夜又若與人交語,母躡足俯而聽之,但莫辨其所言。明日即小愈。母詰之,勝金慚赧曰:「五奶昨夜來與我作伐,教我嫁宋二郎。」五奶,乳勝金者也,死已數年。宋二亦與金同年,年少時亦死矣。母但驚憂。

他日,勝金方刺繡,急起入房,母連呼之,即曰:「五奶已將宋二郎來矣。」由是勝金臥疾。召巫禁治之,百術不愈。既久,勝金伏枕,晝夜昏昏似睡,若聞私語。金不食,但飲湯劑耳,形體但皮骨而已,轉側待人。或爾起坐。召其母曰:「我近曉宋郎迎我,登車有期,郎愛我艷妝。」家人為梳掠。既妝成,又求新衣,偃臥乃死。合家悲泣,父母尤甚焉。父乃攢其屍於郭外。眾攢高下壘壘,莫知其數,金攢一攢相近,就視,乃宋氏攢也。人皆異之。

議曰:幽鬼之能為能,誠有之矣。夫於白晝憑人也,卒能致人於此,一何怪也?觀蔣道、越娘骨體、勝金之事,而君子莫不嘆異焉。故其存之也。

董遘夜行山寺聞狐精[編輯]

董遘,字濟道,西洛人。好學,有俊才。因故適沂州,夜宿沂境之山寺,寺惟一僧。是夕陰晦,遘明燭而坐。俄聞笑於窗外,步於廊砌,或相呼而語者,或相毆而泣者,復伸手入吾牖,又引石擊其門,鬼爭物於庖中,梟惡鳴於林外,而雞唱而息。遘通夜不寐。明日詢其僧,僧云:「妖鬼物怪極多,他僧來此,恐懼不能住,至有死者。惟老僧住此數年,始亦甚懼,浸久亦無害。近有客宿此,開戶出溺,則為異物奪去。」遘云:「獨師能住此,僧有異術乎?」僧云:「無有也,但日誦《金剛經》數卷而已。心不懼亦不能為。」遘乃題詩於壁。詩云:

寺中荊棘老侵雲,惡木猙獰野外村。
原上狐狸走白日,水邊魑魅立黃昏。
山鬼相呼夜月黑,怪禽惡語向風喧。
挑燈待曉安能寐?一夜驚憂緊閉門。

評曰:深山窮谷,喬林茂草,則異物隱伏其間。遘之宿山寺,為其驚恐,通夕不寐,又可怪也。

張華相公用華表柱驗狐精[編輯]

晉時,有客艤御溝岸下。夜將半,有人切切語言。客望之,乃一狐坐於華表柱下。狐云:「吾今已百歲矣,所聞所見亦已多矣。」曰:「將謁丞相張公。」華表柱忽發聲云:「張華相公博物,汝慎勿去。」狐云:「吾意已決。」柱曰:「汝去,他日無累老兄。」狐乃去。客為丞相公乃是表親,不知相公。

一日,見有若士人者謁張公。既坐,辯論鋒起,往往異語出於義外。公嘆服。私念:「此乃秀民,若居於中,豈不聞其名乎?此必怪也。」乃呼吏視之,云:「汝為吾平人津岸東南角華表枯木。」其人已變色,少選將至,公命視之,其人惶愧下階,化為老狐竄去。

客乃出謂公曰:「向宿於橋旁,已聞呱呱不□,□□□□入火焚燒柱,而狐何故化去?」公曰:「惟怪知怪,惟精知精,茲已百餘歲矣。焚其柱,狐□柱之言,其怪乃化去也。」即知狐之為怪,並今日也。

議曰:妖魅之變化,其詳論足以感人。自非博物君子,孰能知之?

薛尚書記灶中猴猻為妖記[編輯]

薛放尚書為河南刺史,罷郡居京,善治家,旦暮必策杖點檢家中。一日晨起,因至廚中,見灶中有妖氣驚然。薛怒其爨者不滅燈,置於灶中何也?進前視之,乃則一猴猻子,長六七寸。前有一小台盤子,方圓尺余,盤食品物皆極小而準備。及致燈一盞,有一小猴猻對食。薛大駭異,乃以柱杖刺之,灶雖淺,而盡其杖終不能及。乃命妻子童僕觀之,皆莫測其故。猴猻忽使燈置於盤子內,以頭頂盤而出灶,如人行。至堂前階上,復設燈置盤而食,旁若無人。薛怯懼,乃令子孫出外訪求術士以禳之。

及出門,忽逢一道士乘馬,謂薛子曰:「郎君精神倉卒,必有事。某適見此宅有妖氣甚盛。某平生所學道術,以濟急難,如有事,為郎君除之。」薛子大喜,請至宅,使君端簡出迎,妻女等參拜,迎坐於堂中。猴猻見道士亦無懼色。道士□:「□□□積世深冤,今之此來,為禍不淺。」使君與妻子悲泣求請良久。道士曰:「有幸相邀,今當為君除之。然此物終當屈死使君子可解釋。」薛曰:「幸得無他,□受屈辱。」道士曰:「此猴猻須將台盤送□上使君頭上食方去,可乎?」薛不敢為。妻子皆曰:「此是精怪,安可上頭?願法師別為一計。」道士曰:「不然,先安盤子放頭上,然後令放盤中食可乎?」妻子又曰:「不可。」道士曰:「不爾,無計矣。」薛又哀懇祈良久。道士曰:「家有廚柜子,令使君入於其中,猴猻食其上可乎?」皆曰:「可。」乃取木櫃,中施經,薛入櫃中,閉之。猴猻即帶台盤及燈而上,又置之而入。妻子環繞其旁,□憂涕泣。忽失其道士所在,□驚□□求覓之,須臾,猴猻及台盤燈皆不見。□開櫃,使君亦不見。舉意端立求之,無蹤跡,遂具喪服,至日而葬焉。

潭怪錄道士符召溺死人[編輯]

潭河韓百錄欲開寸金冶□年□決水所注而成池。潭水黑而不流,中深數十丈,每陰風大雨之夜,若有人泣聲,白晝人亦不敢捕魚。一日,有道士過,謂人曰:「其下有屈死女子鬼。」村夫以言詆道士曰:「子之虛言也。」道士曰:「為子見其鬼。」乃探懷出符投水中,俄有披髮婦人出焉。見道士,且哀求云:「妾居此四十年,幽沉飢苦,尚未得往生。」道士曰:「汝更有幾年?」婦人曰:「十年。」道士又取符書五年字投水,鬼乃再拜。

其潭數年後無怪,迄今釣魚者往焉。

鬼籍記竹符圖記鬼姓名[編輯]

張副樞沔,天聖年有野人探禹穴新書,得《尚書》竹符云:「三年,禹至大陸,水惡上溺,泛艷瀰漫,莫得涯涘。波走沙泥,炭谷遷洗,蜿穴上下,推葉林麓,遠近昏墊,安民失安。禹命除伯驅蛟於海,窟鬼於山,皆丹書篆字籍鬼物名,石覆之。」

慶曆二年,祖萊山東峰石工鑿石火灰以給衣食。他日至一異處,氣象淒冷,谷昏晦。一方鑿石,陷為穴,鬼嘯穴中,梟鳴木梢。俄而群鬼出焉,共擊石工,工走十里方脫焉。工竟死於家。茲後鬼之怪蔓衍數十里,為後漸少,漁弗敢釣於溪,民不得樵於山。

他日,道者謂人曰:「茲養命乃向鬼怪之所也。」民異道者之言,共謂禱。道士曰:「吾為汝等去之。」道者□升山,逐穴視其篆石焉。倏然群怪□□於穴。既久,復以石覆穴,其後乃絕。

議曰:堯九年水,五行無序,萬靈失二,遠邇沒著,至於昏墊,怪異物雜居民國。禹□命治水,窟鬼於陰山之下,驅異物於四海之外,水復故而民治。工□發其穴,而竟能害工□□而傳之後,有好事者能為我廣其志。

◀上一卷 下一卷▶
青瑣高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