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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平壤府眞道奮興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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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平壤府眞道奮興記
佚名
1907年
譯者:謝洪賚
刊於《通問報》丁未二月(一九零七年)第二百四十二回。
左所錄者。乃寓平壤西教士於西正月下旬致上海某君之書中語也。語語實錄。無門麵粉飾之語。吾願閱者。切心企慕同式之恩賜。誠實懇求聖靈之沛降。則吾人所在之處各教會。亦必有奮興之佳景來臨矣。 譯者誌

去歲以來。上帝顯其能力於吾等西國傳教士儕輩之間。於此一人。於彼一人。心得聖靈之激刺。已表佳景之將降臨。去年西八月間。有查考聖經之聚會。吾人俱覺其有益。數禮拜之前。吾曹心中俱覺有缺少。宜求聖靈充滿吾心。因此遂日日聚集祈禱至第二禮拜。忽遭奇異之事。吾曹各人之心向他人。如爲火所銷融。眼中淚落如線。互相認罪。亦互相恕免。吾曹以前從未嘗覺罪孽之若是可惡。亦未嘗覺救主之如是慈悲。正在此時。本公會之冬季傳道會聚集。高麗男信徒之來平壤者。共計在一千與一千一百人之間。再益以平壤本城之男信徒。故每夜聚集。幾有一千八百餘人。每夜同心求聖靈之充滿心靈。女信徒另聚於四處。亦如是同心祈禱。而潔心之聖火。果然大降。聽會衆所承認之罪愆。使吾曹悚然驚異。宛若目擊無底之深坑。重自殺人。邪淫。劫掠。攘竊。謊言。醉酒。輕至怨恨。嫉忌。很怒。各種罪孽。無不俱全。認罪之際。無不痛心疾首。深自懊悔。夜間七句鐘。起首聚會。至半夜二三句鐘。尚不肯散。直待西國教士。覺大衆之身體。已不堪其勞。強勸閉會。衆始散焉。聚會之際。有時大衆一齊發聲祈禱。若干時而後已。或數人並立。等待一句鐘餘。始得輪及。承認己之罪愆。亦有人當可認罪之機會。口中格格。不能吐言語。終則臥於地上。以首與拳觸地。大呼以求上主之施恩。十日之後。傳道會之聚集已畢。會衆散歸各處家中。如此千餘人者。能攜此聖靈之火。播於一己之家庭以及隣居。則高麗全地。得基督之大光照臨也。詎非易事哉。奇哉。奇哉。我曹今正等望上帝之施行大事也。傳道會後。平壤之大禮拜堂。仍復每夜會集。南門之禮拜堂內。專爲婦女會集之處。所有之現象。仍與以前相同。余目覩此種現象。心中奇異。幾乎不敢信以爲眞。試思公會中素受尊崇之長老。平日爲人。高傲難近。今乃於女人大會之中。立而演講。目眶之中。淚下如索。全體發戰不止。口中泣不成聲。以手鼓胸。一再呼曰。苦哉。苦哉。余誠苦人也。我罪誠釘救主於十架矣。此地奮興之現象。幾於筆不勝書。吾曹俱以爲此乃聖靈顯能之起點耳。庽此之西教士。無間屬美以美會與長老會者。每日下午四句半鐘。俱同集祈求上主。願此聖靈之火。可臨及全國之作聖工者。大錫福於各項工夫。聚會之時。極其自在。並無刻板之次序。時或跪而唱讚歌。時或閉書細聲低唱。或祈禱。或勸勉。或因喜樂而大哭。或於諸事。並作齊行。夫聖靈之非爲自由。是則聖靈誠偕我曹也。我曹所懇求者。爲聖靈之充溢。而所得者爲聖靈之潔凈。惟願後一事爲前一事之先驅。斯則吾人之大願也。余作此信。時時思想聖靈。旣能成此工夫於高麗之平壤。奚爲不能成之於中國之上海。或任一處耶。祗需有以仁愛爲懷者若干人。同心企慕而祈求之而已。夫聖靈之顯能。固不以種族地域爲界限也。


 本譯文與其原文有分別的版權許可。譯文版權狀況僅適用於本版本。

原文

這部作品在1929年1月1日以前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匿名別名作品發表起116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區(包括新加坡、加拿大、韓國、新西蘭、兩岸四地、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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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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