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17
難勢第四十
[編輯]慎子曰:飛龍乘雲,騰蛇遊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螾螘同矣,則失其所乘也。賢人而詘於不肖者,則權輕位卑也;不肖而能服於賢者,則權重位尊也。堯爲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爲天子,能亂天下,吾以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於風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於衆也。堯教於隸屬而民不聽,至於南面而王天下,令則行,禁則止。由此觀之,賢智未足以服衆,而勢位足以屈賢者也。
應慎子曰:飛龍乘雲,騰蛇遊霧,吾不以龍蛇爲不託於雲霧之勢也。雖然,夫釋賢而專任勢,足以爲治乎?則吾未得見也。夫有雲霧之勢而能乘遊之者,龍蛇之材美也;今雲盛而螾弗能乘也,霧醲而螘不能遊也,夫有盛雲醲霧之勢而不能乘遊者,螾螘之材薄也。今桀、紂南面而王天下,以天子之威爲之雲霧,而天下不免乎大亂者,桀、紂之材薄也。
且其人以堯之勢以治天下也,其勢何以異桀之勢也、亂天下者也?夫勢者,非能必使賢者用之而不肖者不用之也。賢者用之則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則天下亂。人之情性,賢者寡而不肖者衆,而以威勢之利濟亂世之不肖人,則是以勢亂天下者多矣,以勢治天下者寡矣。夫勢者,便治而利亂者也。故《周書》曰:「毋爲虎傅翼,將飛入邑,擇人而食之。」夫乘不肖人於勢,是爲虎傅翼也。桀、紂爲高臺深池以盡民力,爲炮烙以傷民性,桀、紂得成肆行者,南面之威爲之翼也。使桀、紂爲匹夫,未始行一而身在刑戮矣。勢者,養虎狼之心而成暴亂之事者也,此天下之大患也。勢之於治亂,本未有位也,而語專言勢之足以治天下者,則其智之所至者淺矣。
夫良馬固車,使臧獲御之則爲人笑,玉良御之而日取千里。車馬非異也,或至乎千里,或爲人笑,則巧拙相去遠矣。今以國位爲車,以勢爲馬,以號令爲轡,以刑罰爲鞭筴,使堯、舜御之則天下治,桀、紂御之則天下亂,則賢不肖相去遠矣。夫欲追速致遠,不知任王良;欲進利除害,不知任賢能,此則不知類之患也。夫堯、舜亦治民之王良也。
復應之曰:其人以勢爲足恃以治官;客曰「必待賢乃治」,則不然矣。夫勢者,名一而變無數者也。勢必於自然,則無爲言於勢矣。吾所爲言勢者,言人之所設也。夫堯、舜生而在上位,雖有十桀紂不能亂者,則勢治也;桀、紂亦生而在上位,雖有十堯舜而亦不能治者,則勢亂也。故曰:「勢治者則不可亂,而勢亂者則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勢也,非人之所得設也。若吾所言,謂人之所得設也而已矣,賢何事焉?何以明其然也?客曰:「人有鬻矛與楯者,譽其楯之堅:『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物無不陷也。』人應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應也。」以爲不可陷之楯,與無不陷之矛,爲名不可兩立也。夫賢之爲道不可禁,而勢之爲道也無不禁,以不可禁之賢與無不禁之勢,此矛楯之說也。夫賢勢之不相客亦明矣。
且夫堯、舜、桀、紂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隨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絶於中,吾所以爲言勢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堯、舜,而下亦不爲桀、紂。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今廢勢背法而待堯、舜,堯、舜至乃治,是千世亂而一治也。抱法處勢而待桀、紂,桀、紂至乃亂,是千世治而一亂也。且夫治千而亂一,與治一而亂千也,是猶乘驥、駬而分馳也,相去亦遠矣。夫棄隱栝之法,去度量之數,使奚仲爲車,不能成一輪。無慶賞之勸,刑罰之威,釋勢委法,堯、舜戶說而人辨之,不能治三家。夫勢之足用亦明矣,而曰「必待賢」,則亦不然矣。
且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餓者不活;今待堯、舜之賢乃治當世之民,是猶待粱肉而救餓之說也。夫曰「良馬固車,臧獲御之則爲人笑,王良御之則日取乎千里」,吾不以爲然。夫待越人之善海遊者以救中國之溺人,越人善遊矣,而溺者不濟矣。夫待古之王良以馭今之馬,亦猶越人救溺之說也,不可亦明矣。夫良馬固車,五十里而一置,使中手御之,追速致遠,可以及也,而千里可日致也,何必待古之王良乎?且御,非使王良也,則必使臧獲敗之;治,非使堯、舜也,則必使桀、紂亂之。此味非飴蜜也,必苦萊、亭歴也。此則積辯累辭,離理失術,兩末之議也,奚可以難夫道理之言乎哉?客議未及此論也。
問辯第四十一
[編輯]或問曰:「辯安生乎?」
對曰:「生於上之不明也。」
問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辯也,何哉?」
對曰:「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若其無法令而可以接詐、應變、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責其實。言當則有大利,不當則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無以訟。此所以無辯之故也。亂世則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學非之;官府有法,而民以私行矯之。人主顧漸其法令而尊學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學也。夫言行者,以功用爲之的彀者也。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其端未嘗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謂善射者,無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儀的也。故有常,則羿、逢蒙以中五寸的爲巧;無常,則以妄發之中秋毫爲拙。今聽言觀行,不以公用爲之的彀,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是以亂世之聽言也,以難知爲察,以博文爲辯;其觀行也,以離羣爲賢,以犯上爲抗。人主者說辯察之言,尊賢抗之行,故夫作法術之人,立取捨之行,別辭爭之論,而莫爲之正。是以儒服、帶劒者衆,而耕戰之士寡;堅白、無厚之詞章,而憲令之法息。故曰:「上不明,則辯生焉。」
問田第四十二
[編輯]徐渠問田鳩曰:「臣聞智士不襲下而遇君,聖人不見功而接上。今陽成義渠,明將也,而措於屯伯;公孫亶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部,何哉?」田鳩曰:「此無他故異物,主有度、上有術之故也。且足下獨不聞楚將宋觚而失其政,魏相馮離而亡其國?二君者驅於聲詞,眩乎辯說,不試於屯伯,不關乎州部,故有失政亡國之患。由是觀之,夫無屯伯之試,州部之關,豈明主之備哉!」
堂谿公謂韓子曰:「臣聞服禮辭讓,全之術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術,設度數,臣竊以爲危於身而殆於軀。何以效之?所聞先生術曰:『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當矣,然而吳起支解而商君車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禍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竊爲先生無取焉。」韓子曰:「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齊民萌之度,甚未易處也。然所以廢先王之教,而行賤臣之所取者,竊以爲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衆庶之道也。故不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之行也。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爲也。臣不忍嚮貪鄙之爲,不敢傷仁智之行。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定法第四十三
[編輯]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
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於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爲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羣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姦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問者曰:「徒術而無法,徒法而無術,其不可何哉?」
對曰:「申不害,韓昭侯之佐也。韓者,晉之別國也。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則姦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則道之,利在新法後令則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後相勃,則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而姦臣猶有所譎其辭矣。故託萬乘之勁韓,十七年而不至於霸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公孫鞅之治秦也,設告相坐而責其實,連什伍而同其罪,賞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逐敵危而不卻,故其國富而兵強;然而無術以知姦,則以其富強也資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而張儀以秦殉韓、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韓、魏而東攻齊,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應侯攻韓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來,諸用秦者,皆應、穰之類也。故戰勝則大臣尊,益地則私封立,主無術以知姦也。商君雖十飾其法,人臣反用其資。故乘強秦之資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法雖勤飾於官,主無術於上之患也。
問者曰:「主用申子之術,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
對曰:「申子未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也。申子言:『治不踰官,雖知弗言。』法不踰官,謂之守職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謂過也。人主以一國目視,故視莫明焉;以一國耳聽,故聽莫聰焉。今知而弗言,則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爲官者爲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爲官者爲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今有法曰:『斬首者令爲醫、匠。』則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齊藥也,而以斬首之功爲之,則不當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爲醫、匠也。故曰:二子之於法術,皆未盡善也。」
說疑第四十四
[編輯]凡治之大者,非謂其賞罰之當也。賞無功之人,罰不辜之民,非所謂明也。賞有功,罰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於人者也,非能生功止過者也。是故禁姦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今世皆曰「尊主安國者必以仁義智能」,而不知卑主危國者之必以仁義智能也。故有道之主,遠仁義,去智能,服之以法。是以譽廣而名威,民治而國安,知用民之法也。凡術也者,主之所執也;法也者,官之所師也。然使郎中日聞道於郎門之外,以至於境內日見法,又非其難者也。
昔者有扈氏有失度,讙兜氏有孤男,三苗有成駒,桀有侯侈,紂有崇侯虎,晉有優施,此六人者,亡國之臣也。言是如非,言非如是,內險以賊,其外小謹,以徵其善;稱道往古,使良事沮;善禪其主,以集精微,亂之以其所好,此夫郎中左右之類者也。往世之主,有得人而身安國存者,有得人而身危國亡者。得人之名一也,而利害相千萬也,故人主左右不可不慎也。爲人主者誠明於臣之所言,則別賢不肖如黑白矣。
若夫許由、續牙、晉伯陽、秦顛頡、衛僑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識、卞隨、務光、伯夷、叔齊,此十二人者,皆上見利不喜,下臨難不恐,或與之天下而不取,有萃辱之名,則不樂食穀之利。夫見利不喜,上雖厚賞,無以勸之;臨難不恐,上雖嚴刑,無以威之,此之謂不令之民也。此十二人者,或伏死於窟穴,或槁死於草木,或饑餓於山谷,或沉溺於水泉。有民如此,先古聖王皆不能臣,當今之世,將安用之?
若夫關龍逄、王子比干、隨季梁、陳泄冶、楚申胥、吳子胥,此六人者,皆疾爭強諫以勝其君。言聽事行,則如師徒之勢;一言而不聽,一事而不行,則陵其主以語,待之以其身,雖身死家破,要領不屬,手足異處,不難爲也。如此臣者,先古聖王皆不能忍也,當今之時,將安用之?
若夫齊田恆、宋子罕、魯季孫意如、晉僑如、衛子南勁、鄭太宰欣、楚白公、周單荼、燕子之,此九人者之爲其臣也,皆朋黨比周以事其君,隱正道而行私曲,上偪君,下亂治,援外以撓內,親下以謀上,不難爲也。如此臣者,唯聖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亂之君,能見之乎?
若夫后稷、臯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舅犯、趙衰、范蠡、大夫種、逢同、華登,此十五人者爲其臣也,皆夙興夜寐,卑身賤躰,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職以事其君,進善言、通道法而不敢矜其善,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勞;不難破家以便國,殺身以安主,以其主爲高天泰山之尊,而以其身爲壑谷鬴洧之卑;主有明名廣譽於國,而身不難受壑谷鬴洧之卑。如此臣者,雖當昏亂之主尚可致功,況於顯明之主乎?此謂霸王之佐也。
若夫周滑之、鄭王孫申、陳公孫寧、儀行父、荊芋尹申亥、隨少師、越種干、吳王孫頟、晉陽成泄、齊竪刁、易牙,此十二人者之爲其臣也,皆思小利而忘法義,進則揜蔽賢良以陰闇其主,退則撓亂百官而爲禍難;皆輔其君,共其欲,苟得一說於王,雖破國殺衆,不難爲也。有臣如此,雖當聖王尚恐奪之,而況昏亂之君,其能無失乎?有臣如此者,皆身死國亡,爲天下笑。故周威公身殺,國分爲二;鄭子陽身殺,國分爲三;陳靈公身死於夏徵舒氏;荊靈王死於乾谿之上;隨亡於荊;吳並於越;知伯滅於晉陽之下;桓公身死七日不收。故曰:諂諛之臣,唯聖王知之,而亂主近之,故至身死國亡。
聖王明君則不然,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讎。是在焉,從而舉之;非在焉,從而罰之。是以賢良遂進而姦邪並退,故一舉而能服諸侯。其在記曰:堯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啓有五觀,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誅者,皆父兄子弟之親也,而所殺亡其身、殘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國傷民敗法類也。觀其所舉,或在山林藪澤巖穴之間,或在囹圄緤紲纏索之中,或在割烹芻牧飯牛之事。然明主不羞其卑賤也,以其能爲可以明法,便國利民,從而舉之,身安名尊。
亂主則不然,不知其臣之意行,而任之以國,故小之名卑地削,大之國亡身死,不明於用臣也。無數以度其臣者,必以其衆人之口斷之。衆之所譽,從而悅之;衆之所非,從而憎之。故爲人臣者破家殘賥,內搆黨與、外接巷族以爲譽,從陰約結以相固也,虛相與爵祿以相勸也。曰:「與我者將利之,不與我者將害之。」衆貪其利,劫其威:「彼誠喜,則能利己;忌怒,則能害己。」衆歸而民留之,以譽盈於國,發聞於主。主不能理其情,因以爲賢。彼又使譎詐之士,外假爲諸侯之寵使,假之以輿馬,信之以瑞節,鎮之以辭令,資之以幣帛,使諸侯淫說其主,微挾私而公議。所爲使者,異國之主也;所爲談者,左右之人也。主說其言而辯其辭,以此人者天下之賢士也。內外之於左右,其諷一而語同。大者不難卑身尊位以下之,小者高爵重祿以利之。夫姦人之爵祿重而黨與彌衆,又有姦邪之意,則姦臣愈反而說之,曰:「古之所謂聖君明王者,非長幼世及以次序也;以其搆黨與,聚巷族,偪上弒君而求其利也。」彼曰:「何知其然也?」因曰:「舜偪堯,禹偪舜,湯放桀,武王伐紂。此四王者,人臣弒其君者也,而天下譽之。察四王之情,貪得之意也;度其行,暴亂之兵也。然四王自廣措也,而天下稱大焉;自顯名也,而天下稱明焉。則威足以臨天下,利足以蓋世,天下從之。」又曰:「以今時之所聞,田成子取齊,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鄭,單氏取周,易牙之取衛,韓、魏、趙三子分晉,此八人者,臣之弒其君者也。」姦臣聞此,蹷然舉耳以爲是也。故內搆黨與,外攄巷族,觀時發事,一舉而取國家。且夫內以黨與劫弒其君,外以諸侯之權矯易其國,隱正道,持私曲,上禁君,下撓治者,不可勝數也。是何也?則不明於擇臣也。記曰:「周宣王以來,亡國數十,其臣弒其君而取國者衆矣。」然則難之從內起與從外作者相半也。能一盡其民力,破國殺身者,尚皆賢主也。若夫轉身易位,全衆傳國,最其病也。
爲人主者,誠明於臣之所言,則雖罼弋馳騁,撞鐘舞女,國猶且存也;不明臣之所言,雖節儉勤勞,布衣惡食,國猶自亡也。趙之先君敬侯,不修德行,而好縱慾,適身體之所安,耳目之所樂,冬日罼弋,夏浮淫,爲長夜,數日不廢御觴,不能飲者以筩灌其口,進退不肅、應對不恭者斬於前。故居處飲食如此其不節也,制刑殺戮如此其無度也,然敬侯享國數十年,兵不頓於敵國,地不虧於四鄰,內無羣臣百官之亂,外無諸侯鄰國之患,明於所以任臣也。燕君子噲,邵公奭之後也,地方數千里,持戟數十萬,不安子女之樂,不聽鐘石之聲,內不堙汙池臺榭,外不罼弋田獵,又親操耒耨以修畎畝。子噲之苦身以憂民如此其甚也,雖古之所謂聖王明君者,其勤身而憂世不甚於此矣。然而子噲身死國亡,奪於子之,而天下笑之。此其何故也?不明乎所以任臣也。
故曰:人臣有五姦,而主不知也。爲人臣者,有侈用財貨賂以取譽者,有務慶賞賜予以移衆者,有務朋黨徇智尊士以擅逞者,有務解免赦罪獄以事威者,有務奉下直曲、怪言、偉服、瑰稱以眩民耳目者。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而聖主之所禁也。去此五者,則譟詐之人不敢北面立談,文言多、實行寡而不當法者不敢誣情以談說。是以羣臣居則修身,動則任力,非上之令不敢擅作疾言誣事,此聖王之所以牧臣下也。彼聖主明君,不適疑物以闚其臣也。見疑物而無反者,天下鮮矣。故曰:孽有擬適之子,配有擬妻之妾,廷有擬相之臣,臣有擬主之寵,此四者,國之所危也。故曰:內寵並後,外寵貳政,枝子配適,大臣擬主,亂之道也。故《周記》曰:「無尊妾而卑妻,無孽適子而尊小枝,無尊嬖臣而匹上卿,無尊大臣以擬其主也。」四擬者破,則上無意、下無怪也;四擬不破,則隕身滅國矣。
詭使第四十五
[編輯]聖人之所以爲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非此三者,雖有不急矣。今利非無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聽從;官非無法也,而治不當名。三者非不存也,而世一治一亂者,何也?夫上之所貴與其所以爲治相反也。
夫立名號,所以爲尊也;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之「高」。設爵位,所以爲賤貴基也;而簡上不求見者,世謂之「賢」。威利,所以行令也;而無利輕威者,世謂之「重」。法令,所以爲治也;而不從法令爲私善者,世謂之「忠」。官爵,所以勸民也;而好名義不進仕者,世謂之「烈士」。刑罰,所以擅威也;而輕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謂之「勇夫」。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則士之饑餓乏絶者,焉得無巖居苦身以爭名於天下哉?故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常貴其所以亂,而賤其所以治,是故下之所欲,常與上之所以爲治相詭也。
今下而聽其上,上之所急也。而惇慤純信,用心怯言,則謂之「窶」。守法固,聽令審,則謂之「愚」。敬上畏罪,則謂之「怯」。言時節,行中適,則謂之「不肖」。無二心私學,聽吏從教者,則謂之「陋」。
難致謂之「正」,難予謂之「廉」,難禁謂之「齊」,有令不聽從謂之「勇」,無利於上謂之「願」,少欲、寛惠、行德謂之「仁」,重厚自尊謂之「長者」,私學成羣謂之「師徒」,閑靜安居謂之「有思」,損仁逐利謂之「疾」,險躁佻反覆謂之「智」,先爲人而後自爲、類名號、言汎愛天下謂之「聖」,言大本、稱而不可用、行而乖於世者謂之「大人」,賤爵祿、不撓上者謂之「傑」。下漸行如此,入則亂民,出則不便也。上宜禁其欲,滅其跡,而不止也,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亂上以爲治也。
凡上之所以治者,刑罰也,今有私行義者尊。社稷之所以立者,安靜也,而躁險讒諛者任。四封之內所以聽從者,信與德也,而陂知傾覆者使。令之所以行,威之所以立者,恭儉聽上也,而巖居非世者顯。倉廩之所以實者,耕農之本務也,而綦組、錦繡、刻畫爲末作者富。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廣者,戰士也,今死士之孤飢餓乞於道,而優笑酒徒之屬乘車衣絲。賞祿,所以盡民力、易下死也,今戰勝攻取之士勞而賞不霑,而卜筮、視手理、狐蠱爲順辭於前者日賜。上握度量,所以擅生殺之柄也,今守度奉量之士欲以忠嬰上而不得見,巧言利辭行姦軌以倖偷世者數御。據法直言,名刑相當,循䋲墨,誅姦人,所以爲上治也,而愈疏遠,諂施順意從欲以危世者近習。悉租稅,專民力,所以備難充倉府也,而士卒之逃事伏匿、附託有威之門以避傜賦而上不得者萬數。夫陳善田利宅,所以戰士卒也,而斷頭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無宅容身,身死田奪,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受,擇田而食。賞利一從上出,所以善制下也,而戰介之士不得職,而間居之士尊顯。上以此爲教,名安得無卑,位安得無危?夫卑名危位者,必下之不從法令、有二心務私學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羣以散其黨,又從而尊之,用事者過矣。上之所以立廉恥者,所以厲下也,今士大夫不羞汙泥醜辱而宦,女妹私義之門不待次而宦。賞賜,所以爲重也,而戰鬬有功之士貧賤,而便辟優徒超級。名號誠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揜障,近習女謁竝行,百官主爵遷人,用事者過矣。大臣官人,與下先謀比周,雖不法行,威利在下,則主卑而大臣重矣。
夫立法令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矣。私者,所以亂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學、巖居窞路、託伏深慮,大者非世,細者惑下,上不禁,又從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實,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也。如此,則士之有二心私學者,焉得無深慮、勉知詐與誹謗法令,以求索與世相反者也?凡亂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學者也。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爲私矣。」故曰:道私者亂,道法者治。上無其道,則智者有私詞,賢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慾,聖智成羣,造言作辭,以非法措於上。上不禁塞,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不聽上、不從法也。是以賢者顯名而居,姦人賴賞而富。賢者顯名而居,姦人賴賞而富,是以上不勝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