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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示禮樂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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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示禮樂詔
作者:李世民 
(唐太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06

先王之辨方正位,體國經野,象天地以製法,通神明以施化,樂由內作,禮自外成,可以安上治民,可以移風易俗,揖讓而天下治者,其惟禮樂乎!固以同節同和,無聲無體,非飾玉帛之容,豈崇鍾鼓之奏。日往月來,樸散淳離,淫慝以興,流湎忘本。魯昭所習,惟在折旋;魏文所重,止於鄭衛,秦氏縱暴,載籍咸亡,漢朝循緝,典章不備。時更戰國,多所未遑,雅道淪喪,曆茲永久。

朕恭承明命,嗣膺寶曆,懼深馭朽,情切納隍。憑宗廟之靈,資股肱之力,上下交泰,遐邇乂安。率土阽危,既拯之於塗炭;群生遂性,思納之於軌物。興言正本,夕惕在懷。蓋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朕雖德謝前王,而情深好古。傷大道之既隱,懼斯文之將墜,故廣命賢才,旁求遺逸,探六經之奧旨,采三代之英華。古典之廢於今者,咸擇善而修復;新聲之亂於雅者,並隨違而矯正。莫不本之人心,稽乎物理,正情性而節事宜,窮高深而歸簡易。用之邦國,彝倫以之攸敘;施之律度,金石於是克諧。今修撰既畢,可頒天下,俾富教之方,有符先聖;人倫之化,貽厥後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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