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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州縣承敕宣示百姓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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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州縣承敕宣示百姓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30

凡制令宣布,皆所以為人。如聞州縣承敕,多不告示百姓,咸使閭巷間不知旨意,是何道理?宜令所繇捉搦,應有制敕處分事等,令終始勾當,使百姓咸知。如施行有違,委御史訪察奏聞。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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