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2018)
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2018) 2018年5月9日 發布機關:統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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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
一、分類目的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高技術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58號)的要求,為滿足國家制定高技術服務業有關政策和加強高技術服務業宏觀管理的需要,建立高技術服務業統計體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參照國際相關分類標準並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為基礎,制定本分類。
二、高技術服務業界定和範圍
本分類規定的高技術服務業是採用高技術手段為社會提供服務活動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務、電子商務服務、檢驗檢測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的高技術服務、研發與設計服務、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知識產權及相關法律服務、環境監測及治理服務和其他高技術服務等9大類。
三、編制原則
(一)本分類主要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高技術服務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58號)為指導,並結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要求,進一步明確高技術服務業的範圍及分類。
(二)本分類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為基礎,是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符合高技術服務業範疇相關活動的再分類。
(三)本分類能夠滿足有關部門對高技術服務業管理的需要,同時兼顧統計上的可操作性。
(四)本分類借鑑國際組織對「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的界定以及國內外有關研究成果,將信息服務、研發與設計服務等知識密集型服務業納入高技術服務業範疇。
四、結構和編碼
本分類採用線分類法和分層次編碼方法,將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劃分為三層,分別用阿拉伯數字編碼表示。第一層為大類,用1位數字表示,共有9個大類;第二層為中類,用2位數字表示,第1位為大類代碼,共有25個中類;第三層為小類,用4位數字表示,前兩位為中類代碼,共有97個小類。
本分類代碼結構:
五、對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本分類中小類的具體範圍說明可參見《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
(二)本分類在《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2013)》的基礎上修訂完成,採用了原分類的基本結構框架。
(三)本分類中的「*」,表示該類別僅對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小類中的部分活動。
六、高技術產業(服務業)分類表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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