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部、教育部關於在全國高等學校開設社會主義教育課程的指示
高等教育部、教育部關於在全國高等學校開設社會主義教育課程的指示 1957年12月1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部、教育部 |
文件 |
一、我們完全同意中共中央宣傳部關於設立社會主義教育課程向中央的報告與中共中央對中央宣傳部關於設立社會主義教育課程的報告的批示,現規定在全國高等學校各年級普遍開設「社會主義教育」課程,全體學生和研究生必須無例外地參加學習。
二、這一課程學習的內容,中共中央宣傳部規定是以毛主席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為中心教材,同時閱讀一些必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經典著作、黨的文件和其它文件。各校應根據中共中央宣傳部編寫的「社會主義教育課程的閱讀文件」,結合本校大鳴大放期間和反右派鬥爭中暴露出來的政治思想問題,規定切合本校實際的教學計劃與閱讀文件,並確定學習重點,力求學深學透。
三、為了使學生認真學好這一課程,能夠達到改造思想、提高社會主義覺悟的目的,進行講授與輔導時,必須密切聯繫學生思想實際,用工人階級思想批判資產階級思想、小資產階級思想,用馬列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克服非馬列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同時,應有計劃地指導學生精讀文件,並組織自由和充分討論、辯論。討論和辯論時,應當堅持團結 批評 團結的原則,用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把各種事實和觀點擺出來,充分說理,反覆爭論,讓大家暢所欲言,達到明辨是非的目的。
四、學習成績的考核,必須改變過去考記憶的辦法,可於學期或學年終進行學習總結,並結合學生平時的思想、行動表現實事求是地進行。
五、這一課程的學習時間暫規定為一學年。每周時間規定為八小時(課內時間不得少於四小時),必要時得利用時事政策學習和黨團活動的時間,社會科學系科可適當增加時間。畢業班、實習班及其它有特殊情況的班級,可集中在一個時期內學完。上述規定的學習時間,如果感到不足,可以縮減最低限度的閱讀文件,或延長到兩學年學完,各校可根據本校具體情況,請示省(市)委、自治區黨委,加以規定。
六、各班級在學習社會主義教育課程期間,原應開的四門政治課一律停開,但作為專業課的政治理論課,例如經濟系、政治教育系和部門經濟專業的政治經濟學仍照開。社會主義教育課程學完以後的政治課教學問題,將另作規定。
七、在進行這一課程之前,必須做好動員與準備工作,使擔任這一課程的教師、輔導員與全體學生,明確認識學習這一課程的意義與目的。教師和輔導員並要走前一步,首先組織自己學習,掌握文件的內容與精神。在教學過程中,要深入群眾,與學生密切聯繫,了解學生思想情況,結合學生思想進行教學工作。
八、這一課程,必須在省(市)、自治區黨委與學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各院校的院校長和其它主要領導幹部,應親自負責認真領導和具體幫助這一課程的教學工作,任何對這一課程的忽視,都是不對的。
九、各院校進行這一工作時,還必須將進行的經驗與發現的問題,隨時向省(市)黨委、自治區黨委報告與請示,同時分別報告各所屬主管部門,並抄報高等教育部,以便及時交流經驗和研究、解決問題。
十、中等專業學校可參考以上規定,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以毛主席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為主要教材,訂定學習內容與參考文件,學習時間每周四小時。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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