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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太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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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太易傳
作者:譚文夏 
本作品收錄於《鵠灣文草/卷8

京山魏子死,遺一紙屬其家人曰:「譚子傳我。」譚子聞之,作魏太易傳。

魏子名象先,太易其字。大父令西安,以中子及其婦從,產魏子署中。幼羸,大父、父憐之,字曰嬌生。

魏子無他好,好詩,每屬文,必奇。與其里中少年為社,請名魏子,魏子以黃玉名社。諸年少抱其才多怪,而魏子齒又第四五,貌不勝中人,諸年少推魏子主社,塗乙責備無抗者。然亦未常罷吟,故社中文與其詩人各一帙,帙徑寸也,魏子獨三帙,帙徑寸。

魏子性不近俗,里人以為誕。己亥,流言起。凡魏子詩,取而誦之,自驚曰:「是語得無類我?」「某曾有是事。」「是必刺某。」一城大哄。度不足以傷長者之心,更端言所諱,謂傳已成,今在某所,且有圖本出某畫工手,言侵邑令,且穢也,欲激之怒,令置法。一夕,私判諸年少罪,榜諸城門,魏象先罪當戍,居嘗親昵者至莫肯名為魏子三黨。魏子聞之杜門,召其同社生曰:「冤哉!即無論象先才,著書令其可傳;有如象先不才,亦能效市人夜持謳謠,榜人門戶,旦求亦不可得,安能以謾戲鄙文令人蹤跡,以其身自殆也?」事聞令,令已先洞其冤,□得寢。

魏子既已自傷其冤,益治詩。其詩初年按法□行,審己度人,求免於累,而兼其長;晚乃自以為固,持論愈異,輸瀉傾吐,以資笑傲。詩成,或誦,或向同社生誦,或自賞,或笑也。戊申,抱羸疾。學使者檄下,試諸生,魏子孝,不欲以病故端居為尊人憂,趣入郢門。試日屬文,噡囈相半,字出幅,得諸生六等。明法,六等放黜,所以處荒悖者,乃以魏子六等。鍾子惺是時為孝廉,冤之,與其友數輩,上冀觀察、劉太守書,曰:「正使帖括之言,偶輸國手;乃其詞章之美,久擅文心。生值孤虛,數遭連蹇,每遇小場大試,輒遘異疾奇窮。清羸之肌,真同衛玠;放逐之苦,何減屈原?乞開旁徑,以待實學;收之宮牆,比於散地。」語多不能載。書奏,兩公心動,白主者,不報。魏子歸,嘿嘿不自得,作《六等吟》二十首自廣,如「舉案兩回成宿草,操觚一敗逐秋蓬。場開選佛因緣淺,句就驚人折筭窮」,「失卻弓還安敢必,顧他甑破亦何為」,覽者惜焉。而魏子病益甚,將死,乃自題銘旌。又言某書從某借,今當還某;某箑某齎來乞書,當送某所。起更衣,向少弟索所愛畫扇,納之袖以殉。

譚子曰:魏子固以病被黜,然使魏子以文被黜,魏子尤奇矣!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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