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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卷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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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文苑第七十三 魏書卷八十六[1]
列傳孝感第七十四
作者:魏收 北齊
列傳節義第七十五
趙琰 長孫慮 乞伏保 孫益德 董洛生 楊引 閻元明 吳悉達 王續生 李顯達 張昇 倉跋 王崇 郭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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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雲「孝,德之本」,「孝悌之至,通於神明」。此蓋生人之大者。淳風既遠,世情雖薄,孔門有以責衣錦,詩人所以思素冠。且生盡色養之天,終極哀思之地,若乃誠達泉魚,感通鳥獸,事匪常倫,斯蓋希矣。至如溫床扇席,灌樹負土,時或加人,咸為度俗,今書趙琰等以孝感為目焉。

趙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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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琰,字叔起,天水人。父溫為楊難當司馬。初,苻氏亂,琰為乳母攜奔壽春,年十四乃歸。孝心色養,飪熟之節,必親調之。皇興中,京師儉,婢簡粟糶之,琰遇見切責,敕留輕粃。嘗送子應冀州娉室,從者於路偶得一羊,[2]行三十里而琰知之,令送於本處。又過路傍,主人設羊羹,琰訪知盜殺,卒辭不食。遣人買耜刃,得剩六耜,即令送還刃主。刃主高之,義而不受,琰命委之而去。初為兗州司馬,轉團城鎮副將。還京,為淮南王他府長史。時禁制甚嚴,不聽越關葬於舊兆。琰積三十餘年,不得葬二親。及蒸嘗拜獻,未曾不嬰慕卒事。每於時節,不受子孫慶賀。年餘耳順,而孝思彌篤。慨歲月推移,遷窆無期,乃絕鹽粟,斷諸滋味,食麥而已。年八十卒。遷都洛陽,遷都洛陽,子應等乃還鄉葬焉。

應弟煦,字賓育。好音律,以善歌聞於世。位秦州刺史。

長孫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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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慮,代人也。母因飲酒,其父真呵叱之,誤以杖擊,便即致死。真為縣囚執,處以重坐。慮列辭尚書云:「父母忿爭,本無餘惡。直以謬誤,一朝橫禍。今母喪未殯,父命旦夕。慮兄弟五人,並各幼稚。慮身居長,今年十五,有一女弟,始向四歲,更相鞠養,不能保全。父若就刑,交墜溝壑,乞以身代老父命,使嬰弱眾孤得蒙存立。」尚書奏云:「慮於父為孝子,於弟為仁兄。尋究情狀,特可矜感。」高祖詔特恕其父死罪,以從遠流。

乞伏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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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伏保,高車部人也。父居,顯祖時為散騎常侍,領牧曹尚書,賜爵寧國侯。以忠謹慎密,常在左右,出內詔命。賜宮人河南宗氏,亡後,賜以宮人申氏,宋太子左率申坦兄女也。歲餘,居卒,申撫養伏保。性嚴肅,捶罵切至,而伏保奉事孝謹,初無恨色。襲父侯爵,例降為伯。稍遷左中郎將。每請祿賜,在外公私尺丈所用,無不白知。出為鄯善鎮將。[3]申年餘八十,伏保手製馬輿,親自扶接,申欣然隨之。申亡,伏保解官,奉喪還洛。復為長,兼南中郎將,卒。

孫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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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益德,樂安人也。其母為人所害,益德童幼為母復仇。還家,哭於殯以待縣官。高祖、文明太后以其幼而孝決。又不逃罪,特免之。

董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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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洛生,代人也。居父喪過禮,詔遣祕書中散溫紹伯奉璽書慰之,令自抑割以全孝道。又詔其宗親,使相喻奬,勿令有滅性之譏。

楊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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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引,鄉郡襄垣人也。三歲喪父,為叔所養。母年九十三卒,引年七十五,哀毀過禮。三年服畢,恨不識父,追服斬衰,食粥粗服,誓終身命。終十三年,哀慕不改,為郡縣鄉閭三百餘人上狀稱美。有司奏宜旌賞,復其一門,樹其純孝。詔別敕集書標楊引至行,又可假以散員之名。

閻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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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元明,河東安邑人也。少而至孝,行著鄉閭。太和五年,除北隨郡太守。元明以違離親養,興言悲慕,母亦慈念,泣淚喪明。元明悲號上訴,許歸奉養。一見其母,母目便開。刺史呂壽恩列狀上聞,詔下州郡,表為孝門,復其租調兵役,令終母年。母亡,服終,心喪積載,每忌日悲慟傍隣。昆弟雍和,尊卑諧穆,安貧樂道,白首同歸。

又猗氏縣人令狐仕,兄弟四人,早喪父,泣慕十載,奉養其母,孝著鄉邑。而力田積粟,博施不已。

又河東郡人楊風等七百五十人,列稱樂戶皇甫奴兄弟,雖沉屈兵伍而操尚彌高,奉養繼親甚著恭孝之稱。

又東郡小黃縣人董吐渾、兄養,事親至孝,三世同居,閨門有禮。景明初,畿內大使王凝奏請標異,詔從之。

吳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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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悉達,河東聞喜人也。弟兄三人,年並幼小,父母為人所殺,四時號慕,悲感鄉隣。及長報仇,避地永安。昆弟同居四十餘載,閨門和睦,讓逸競勞。雖於儉年糊饘不繼,賓客經過,必傾所有。每守宰殯喪,私辦車牛,送終葬所。隣人孤貧窘困者,莫不解衣輟糧以相賑恤。鄉閭五百餘人詣州稱頌焉。刺史以悉達兄弟行著鄉里,板贈悉達父勃海太守。悉達後欲改葬,亡失墳墓,推尋弗獲,號哭之聲晝夜不止,叫訴神祇。忽於悉達足下地陷,得父銘記。因遷葬曾祖已下三世九喪,傾盡資業,不假於人,哀感毀悴,有過初喪。有司奏聞,標閭復役,以彰孝義。

時有齊州人崔承宗,其父於宋世仕漢中,母喪,因殯彼。後青徐歸國,遂為隔絕。承宗性至孝,萬里投險,偷路負喪還京師。黃門侍郎孫惠蔚聞之曰:「吾於斯人見廉范之情矣。」於是弔贈盡禮,如舊相識。

王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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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續生,滎陽京縣人也。遭繼母憂,居喪杖而後起。及終禮制,鬢髮盡落。有司奏聞,世宗詔標旌門閭,甄其徭役。

李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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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達,潁川陽翟人也。父喪,水漿不入口七日,鬢髮墮落,形體枯悴。六年廬於墓側,哭不絕聲,殆於滅性。州牧、高陽王雍以狀奏,靈太后詔表其門閭。

張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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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昇,滎陽人。居父母喪,鬢髮墜落,水漿不入口,吐血數升。詔表門閭。

倉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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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跋,滎陽京縣人也。喪母,水漿不入口五日,吐血數升,居憂毀瘠,見稱州里。有司奏聞,出帝詔標門閭。

王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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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字乾邕,陽夏雍丘人也。兄弟並以孝稱。身勤稼穡,以養二親。仕梁州鎮南府主簿。母亡,杖而後起,鬢髮墮落。未及葬,權殯宅西。崇廬於殯所,晝夜哭泣,鳩鴿羣至。有一小鳥,素質墨眸,形大如雀,棲於崇廬,朝夕不去。母喪始闋,復丁父憂,哀毀過禮。是年,陽夏風雹,所過之處,禽獸暴死,草木摧折。至崇田畔,風雹便止,禾麥十頃,竟無損落,及過崇地,風雹如初。咸稱至行所感。崇雖除服,仍居墓側。於其室前生草一根,莖葉甚茂,人莫能識。至冬中,復有烏巢於崇屋,乳養三子,毛羽成長,馴而不驚。守令聞之,親自臨視。州以聞奏,標其門閭。

郭文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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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恭,太原平遙人也。仕為太平縣令。年踰七十,父母喪亡。文恭孝慕罔極,乃居祖父墓次,晨夕拜跪。跣足負土,培祖父二墓,寒暑竭力,積年不已,見者莫不哀歎。尚書聞奏,標其門閭。

史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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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臣曰:塞天地而橫四海者,唯孝而已矣。然則始敦孝敬之方,終極哀思之道,厥亦多緒,其心一焉。蓋上智稟自然之質,中庸有企及之義,及其成名,其美一也。趙琰等或出公卿之緒,籍禮教以資;或出茅簷之下,非奬勸所得。乃有負土成墳,致毀滅性,雖乖先王之典制,亦觀過而知仁矣。

校勘記

  1. 魏書卷八十六 諸本目錄注「闕」。卷末有宋人校語殿本入考證云:「魏收書孝感傳亡,惟張昇事出宗諫史目,與北史小異,高氏小史不載昇事跡。案小史孝感、節義、良吏、列女、閹官五傳敍目並傳,與正史及諸書目次序前後不同,惟楊九齡經史目錄與小史同。九齡撰錄皆在殷仲藏、宗諫等後,是時正史已不完,往往取小史為據,故同之。」按此傳序與北史卷八四孝行傳序不同,諸傳只張昇傳出宗諫史目,見上宋人校語,他傳全同北史,論也出北史,而稍有刪節。北史序中記魏書此卷傳目,全同今本,只張昇、倉跋先後互易。
  2. 從者於路偶得一羊 諸本及北史卷二四趙逸附趙琰傳「偶」都作「遇」,冊府卷七九三九四一二頁作「偶」。按文義作「偶」是,今據改。
  3. 出為鄯善鎮將 諸本及北史卷八四乞伏保傳「鄯善」作「無善」,通志卷一六七乞伏保傳倒作「善無」。按墓誌集釋有乞伏寶墓誌圖版二八四,即此乞伏保,誌稱「遷鄯善鎮將,以母憂解任」。鄯善鎮屢見本書。元和郡縣志卷三九鄯州條云:「後魏以西平郡為鄯善鎮,孝昌二年,改鎮立鄯州。」這裏「鄯」字訛「無」,而恆州的善無郡見卷一0六上地形志上人所習知,通志遂以為倒文,意為改乙,其實善無並未立鎮。今據墓誌改。又墓誌記歷官較詳,保死在襄州刺史任上,非南中郎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