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谷桂察訪遺集/卷八
山海經本義
[編輯]天地乖戾之氣。在中原而爲諸山諸水之奇物怪物與怪神。又散出於四裔而爲恠人恠物與奇物。
中原物奇且恠。神恠。人便正。四裔物奇且恠。神恠。人皆恠。人之一種。內外不同。而神與物則同。
此乃古人不動心之學。世人只知有常而不知有恠。猝然遇恠。靡不失氣喪魄。只知有正而不知有變。猝然遇變。靡不震心掉膽。此書之言。所以窮恠極變者。其以此歟。夏後鑄九鼎。以象神姦鬼物。使人入深山大澤。魑魅魍魎。莫能逢旃。斯其徵也夫。
常而正者。方之內也。恠而變者。方之外也。學者只習於常正。則不知常正之爲常正也。一窺乎方外恠變之事物然後。始知其常正也。然則此經所書之恠變。意不在於恠變。乃爲常正而設焉耳。豈可與俗士道哉。
戰國諸子。多借古聖爲言。墨翟爲帝堯之言。許行爲神農之言。然則著此書者。其爲夏後之言者歟。
著此者。非盡窺天下之秘書隱文。必出入於仙鬼間者歟。甞疑戰國時鄒衍。其或著此。細觀之。其至深至奧之聞。至敢至質之言。豈衍等可辦哉。
人之一種而其貌也屢變。神之一種而其狀也屢幻。鳥之一種而其形也不一。獸之一種而其體也不同。草之一種而其生也各異。木之一種而其産也各殊。蟲之一種而其化也無常。魚之一種而其育也無窮。又自部分。又相混雜。造物之神。豈思擬之可盡也哉。
是書也。摠遠近洞隱現貫常變而兼有之。
乖草乖木乖禽乖獸乖蟲乖人乖神乖山乖水乖物。〈異常而可常見者也。〉神草神木神禽神獸神蟲神人神神神山神水神物。〈異常而不可常見者也。〉
天地之間。人與物其名也有萬不一。其區也有萬不同。其形也有萬不窮。其性也有萬不齊。雖若不可以尋緖理會。試以吾心乘太極之一理。駕陰陽之正氣。驂五行之定象。出入於幽明內外之間。則附者決混者析。判者連迂者通。神鋒所到。無不迎解。易曰言天下之至賾而不可亂也。其諸有見乎此也否。
山水有寶無寶。猶人之有才無才。山水貴乎有藏。故篇末櫽括之曰五藏山經。欲知有才無才之爲貴賤。豈有他哉。於山水取之而已矣。
水經註偃師九山。有百蟲將軍顯靈碑雲。將軍姓伊氏。諱益字隤獃。帝高陽之第二子伯益者也。爲虞官。
南山經之首十山。 | 起西海。終東海。 |
南次二經之首十七山。 | |
南次三經之首十四山。 | |
西山經之首十九山。 | 起中土。終西海。 |
西次二經之首十七山。 | |
西次三經之首二十三山。 | |
西次四經之首十九山。 | |
北山經之首二十五山。 | 起中土。終北海。 |
北次二經之首十七山。 | |
北次三經之首四十六山。 | |
東山經之首十二山。 | 起北海。終江淮。 |
東次二經之首十七山。 | |
東次三經之首十九山。 | |
東次四經之首八山。 |
此最整齊中之外略之。
中山經之首十五山東行。 | |
濟山之首九山西行。 | 或自東而西。 |
萯山之首五山東行。 | 或自西而東。 |
釐山之首九山西行。 | 整齊之中。以此棼之。使人難於尋緖。 |
中次薄山之首十六山東行。 | |
縞羝山之首十四山西行。 | |
苦山之首十九山東行。 | 中之內。 |
荊山之首二十三山東行。 | |
岷山之首十六山東行。 | |
首陽山之首九山西行。 | |
別山之首四十八山東行。 | |
洞庭山之首十五山東行。 |
此乃第一格。求用重疊櫽括之語以結之。
海外 | 自西南陬。至東南陬東行。 | 錯言海內。邊之外略之。錯言海內此又整齊。 |
自西南陬。至西北陬北行。 | ||
自東北陬。至西北陬東行。 | ||
自東南陬。至東北陬北行。 | ||
海內 | 東南陬以西。錯言南而北。 | 錯言海外。邊之內詳之。整齊之中。以此棼之。使人難於尋緖。 |
西南陬以北。錯言北東而西。 | ||
西北陬以東。錯言西而東。 | ||
東北陬以南。錯言西而東。 |
此乃第二格。末無櫽括之語。而只書數行緫言。此書止於此雲爾。冐以起之。蓋若不得已補之雲爾。
大荒東。大荒南。大荒西。大荒北。 | 錯言荒內。此又整齊。 |
上二格。皆以南西北東爲序。而又少迂誕之語。此一格。卻以東南西北爲序。而又多舛錯矛盾之辭。必是後人追補之作。劉侍中海內〈缺〉。已雲海內經及大荒經。本皆逸在外。蓋其時始合之也。
此乃三格六疊之文。每格兼二疊。
第一疊則以第二疊亂之。第三疊則以第四疊亂之。第五疊則以第六疊亂之。
第一格則以第二格亂之。第二格則以第三格亂之。務欲深奧其理而神秘其書。
每疊每格。皆寫變恠物事。而或一物一事。參差錯出者。爲其疊異格殊故也。非重複也。
細玩其體裁䂓模。必是戰國諸子之作。非禹,益所撰。明矣。
坡詩曰才多事少厭閒寂。臥看雲煙變風雨。此可與讀山海經矣。
謂可以盡信乎。則所書之言。率多迂誕無理。謂可以勿信乎。則盜械畢方。時或有徵。然則奈何。以天地鴻蒙之初。陰陽氣機之雜觀之而已矣。天地旣正。陰陽旣定之後。則乃無是物與是事矣。
黃淵明讀山海經。而胷次悠然。蓋其人品殊絶。以吾心之法象。流通變化於天地間常物常事之表。人不可無此胷次。
賈子曰。達人大觀。億變齊同。不讀山海經。安有此等眼目。
鶴鳴於九臯。聲聞於天。魚在於渚。或潛在淵。樂彼之園。爰有樹檀。其下有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人之讀此書。如讀此詩。則一山一水。一人一物。無不爲吾心之法象。
爾雅篇目
[編輯]釋 | 詁 | 支之遲從之來者。出口一二分許橫散。 | 在齒內 |
言 | 垂惟從之來者。出口直去。 | 唇端 | |
訓 | 思玆從之來者。纔出便已。 | 舌端 | |
親 | 齊出口。橫曳而長未實。長雖似於而。終是嘻之長者。無尤出口。有送而長。此等字無腹音。頭出昂尾。故所異處。乃是頭之異。而非尾之異也。細看嘻氣之離口未散處。則諸音總會於此。氣末輕虛之遲。非如齊收。俄而離口稍遠。則些有橫直長短之分。垂唯非如無尤收。凡一韻字。細看頭之所始。尾之所終。得其要之可捉處。則其聲音之訛正自明。字頭離頭寸許尋來。卽所謂太極之無極字。尾直到氣盡聲歇處猜來。卽先天圖外面陰陽二卦之餘地矣。凡一韻各有主客附庸。不煩別立名頭。依俙髣髴。以類而聚。詞譜宮調亦然否。字有頭腹尾。東方之音。或呼頭而遺其尾。或呼尾而失其頭。 | ||
宮 | |||
器 | |||
樂 | |||
天 | |||
地 | |||
丘 | |||
山 | |||
水 | |||
草 | |||
木 | |||
蟲 | |||
魚 | |||
鳥 | |||
獸 | |||
畜 |
天文
[編輯]日主東。月主西。星主午上。
秦周楚之分星。正二三月當之。西貞之一帶也。鄭宋燕之分星。四五六月當之。南貞之一帶也。吳齊衛之分星。七八九月當之。東貞之一帶也。魯趙魏之分星。十至臘月當之。北貞之一帶也。三垣帝坐。人君也。三垣大星在內。大臣也。三垣所屬諸星在內。諸臣也。廿八大辰在外。侯伯也。廿八所屬諸星在外。守令也。內外無名衆小星。庶民也。日月五星。乃是賞罰政令。故曰七政也。
山嶽人物之精爽。上屬於星宿。體病則精爽必受傷。故下愆違則讁見於上。
人身中。陰陽之氣淸理則耳目明快。以是知天地之間。陰陽之氣淸理則日月增輝。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必貫古今而知之然後驗定焉。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必通古今而見之然後識生焉。
陽主發散。故天散而大。在人則魂氣也。陰主收斂。故地聚而小。在人則魄體也。在上者主仁。故天有下覆之意。在下者主義。故地有上承之意。
求端於天。奉若其道。不徒責於甘石,巫咸之術而已。
人之於天。只當道其常。而不可言其災變淫沴也。是故聖人之道。惟言其常。而未甞語恠力亂神。蓋不欲索隱而行恠也。
立天外而觀天。乃知天之全理氣。常之分限與變之分限。昭然可見。包宇宙而觀人。乃見人之全性情。常之分限與變之分限。亦昭然可揣。
上古甲子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爲曆元。十二萬九千六百年之盛衰禍福。至細至微之事。其兆眹已定於此日此時之一轉機。此所謂天之數也。時至勢來。則物順之而生且死焉。升且沉焉。此所謂天之數也。若參以人力。則亦或有小小贏縮。而大數則不得免焉。
蓋天有三垣。曰天市象明堂。巡狩之居。歲臨之。曰太微象朝廷。聽政之居。日臨之。曰紫微象宮寢。燕息之居。朝夕在焉。所謂北極天樞居其所。而象星拱之者歟。
昔巫咸以黃紀星。〈共四十四座。〉石申以赤紀星。〈共一百三十八座。〉甘德以玄紀星。〈共一百十八座。〉是星有三色。〈都合三百座。〉所以變三家之異也。至晉武時。陳卓總三家所著。定爲二百八十三名。〈或曰座。宋中興天文志。二百九十座。〉一千四百六十四星。至今不改。然則施於渾象者。唯三垣北斗二十八舍爲占候之要。其餘備載者。所以具上象之全體也。〈文曜麗乎天。物類麗乎地。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神。〉
洪範八政。曰食,貨,祀,司空,司徒,司寇,賓,師。天象。八穀瓜酒倉廩主食。市肆錢帛珠瑜主貨。社稷廟鬼主祀。營室土功器府車輻軫轄主司空〈主居〉。七公主司徒〈主敎〉。大理內平執法主司寇〈主法〉。謁者傳舍天節九州殊口主賓。將軍騎官壘陣軍井伐鉞主師。天象聖經。相爲一貫者也。
問恆星是何人指點出。曰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地人總是一理。恆星卽庶民庶物之精。聖人因其有是象。卽因而指點之。堯時已有星名。不必巫咸,甘石而後有星名也。昔黃帝命鬼臾區占星。闘苞有星官之書。
或問客星慧孛之類。旣雲天所不常有。則是本無之星也。何以忽然而有。曰此亦氣之所爲。天與人只是一氣。人事一動於下。則天象卽應於上。氣相通故也。如魚鱉在水底。稍一動作。則水面卽有泡沫。如桴皷之響應。此極平實之理。卽星象之變動。下關人事如此。乃知人一擧念。卽與天通。感應之理甚微而著。勿謂是老生常談。
凡天象以七爲數。東方七宿。南方七宿。西方七宿。北方七宿。〈各守其方。〉中央七星。〈徧指地上諸方。〉日月五星爲七政。〈徧行天上諸方。〉
木火土陽。故與日月一合於西。陽順故先晨見而後夕見。兩陽不相讓。故遠見日而走避之。
金水陰。故與日月兩合於西東。陰逆故先夕見而後晨見。陰隨陽。故近見日而走合之。
人之政令。皆出於陰陽。陽失則現之以木火土。〈賞仁。〉陰失則現之以金水。〈刑義。〉
二十八宿二百八十三官之自速七政之陵犯。猶人之自招禍福。
在下之人事失道。禍福當前。則其象發見於天上。二十八官之位。七政來犯之。
天之七政。人之禍福。倘來公法也。天之二十八官。人之百事。自家私套也。
杜牧曰。歲爲善星。不福無道。火爲罰星。不害有德。旨哉斯論。深見大原
雖五星同聚。有德則受慶。無德則受殃。
金在日西。日將出則東見。故啓明。水在日東。日將沒則西見。故長庚。
天之道。萬世之常也。星辰之失次干犯。一時之變也。人君能守天之常道。則一時之祥祲。不能爲災禍。書曰。惠迪吉。從逆凶。
三垣二十八宿。凡一百八十二星。體也象也。日月五星。用也數也。數之周流者。適直於某象然後。占見於其間。
李淳風曰。五星者。五行之精。體生於地。精成於天。若有所屬。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以示吉凶。
先論太虛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一定位。次論天行。次論日月。次論五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