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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梨洲論學生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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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梨洲論學生運動
作者:胡適
中華民國10年(1921年)5月2日
原載1921年5月4日《晨報》「五四紀念號」

  去年在《晨報》的『五四紀念號』裏,我曾說過:

在變態的社會國家裏面,政府太卑劣腐敗了,國民又沒有正式的糾正機關(如代表民意的國會之類),那時候,干預政治的運動,一定是從青年的學生界發生的。

  我們這樣承認學生干政的運動爲『變態的社會裏不得已的事』,當時已有許多人看了搖頭,說我們做大學教授的人不應該這樣鼓勵學生的運動。

  但是二百六十年前,有一位中國大學者,他不但認學生干預政治是變態的社會裏不得已的事,他竟老實說這舉動是『三代遺風』!

  這位學者就是明末清初的黃梨洲先生。他的《明夷待訪錄》中《學校篇》說:

學校所以養士也。然古之聖王其意不僅此也,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於學校。……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爲是非,而公其是非於學校。是故養士爲學校之一事,而學校不僅爲養士而設也。

  這就是說,學校不僅是爲造畢業生而設的,理想的學校應該是造成天下公是公非的所在。黃梨洲的理想國家裏沒有國會一類的制度,但他要使學校執行國會的職務,所以他說:

東漢太學三萬人,危言深論,不隱豪強,公卿避其貶議。宋諸生伏闕搥鼓,請起李綱。三代遺風,惟此猶為相近。使當日之在朝廷者,以其所非是爲非是,將見盜賊奸邪懾心於正氣霜雪之下,君安而國可保也。乃論者目之爲衰世之事。不知其所以亡者,收捕黨人,編管陳歐,正坐破壞學校所致,而反咎學校之人乎?

  可見他不但不認這種學生干政的事爲『衰世之事』,他簡直說『三代遺風,惟此猶為相近』!

  他又說:

太學祭酒(即今之國立大學校長)推擇當世大儒,其重與宰相等。……每朔日,天子臨幸太學,宰相六卿諫議皆從之。祭酒南面講學,天子亦就弟子之列。政有缺失,祭酒直言無諱。

  這是黃梨洲理想的國立大學。他眞是一個烏托邦的理想家!他如何能料到他著書之後二百五十八年的某月朔日,『宰相六卿』都『巡狩』於天津去打一萬元一底的麻雀牌呢!

  黃梨洲不但希望國立大學要干預政治,他還希望一切學校都要做成糾彈政治的機關。國立的學校要行使國會的職權,郡縣立的學校要行使郡縣議會的職權。他說:

郡縣朔望大會一邑之縉紳士子。學官講學。郡縣官就弟子列,北面再拜。師弟子各疑義相質難。其以簿書期會不至者,罰之。郡縣官政事缺失,小則糾繩,大則鳴鼓號於衆。

  這不是行使郡縣議會的職權嗎?

  黃梨洲極力反對官府任命校長教員的制度,他主張校長教員都由公議推舉。他又主張學生應該有權驅逐一切卑污腐敗的校長與教員。他說:

郡縣學官毋得出自選除。郡縣公議,請名儒主之。
其人稍有干於清議,則諸生得共起而易之,曰,是不可以爲吾師也!

  以上略述黃梨洲關於學生運動的意見。我並不想借黃梨洲來替現在的學生吐氣。我的意思只是因爲黃梨洲少年時自己也曾做過一番轟轟烈烈的學生運動,他著書的時候已是近六十歲的人了,他不但不懺悔他少年時代的學生運動,他反正正經經的說這種活動是『三代遺風』,是保國的上策,是謀政治清明的唯一方法!這樣一個人的這番議論,在我們今日這樣的時代,難道沒有供我們紀念的價值嗎?

  十,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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