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美國的人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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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4日,美國國務院發表《2011年國別人權報告》,再次對世界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品頭論足,對中國人權事業歪曲指責,而對其自身糟糕的人權狀況卻熟視無睹、隻字未提。為了讓世界人民了解美國真實的人權狀況,敦促美國反思其所作所為,特發表《2011年美國的人權紀錄》。

關於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編輯]

美國擁有強大的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可以對暴力犯罪進行有效的控制,但是美國社會卻長期充斥暴力犯罪,公民的生命、財產和人身安全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美國司法部2011年9月15日公布的報告顯示,2010年,美國12歲及以上居民共經歷了380萬起暴力犯罪,140萬起嚴重暴力犯罪,1480萬起財產犯罪和13.8萬起個人盜竊犯罪。犯罪率為每千人15起。(注1)美國多座城市和地區犯罪率激增。南部地區平均每10萬人經歷暴力犯罪452起、財產犯罪3438.8起。(注2)2011年的頭四個星期中,舊金山的兇殺案就由2010年同期的5起增加到8起,奧克蘭由4起增加到11起。(注3)2011年的頭9個月,紐約市地鐵重大偷竊案從2010年的852起增加到1075起,增長了25%。(注4)底特律地區兇殺案件同比上升13.5%。(注5)2011年1月至10月,芝加哥共發生123924起重罪案。(注6)2011年1月播出的反校園暴力公益廣告顯示,2010年7月至12月,美國有600多萬學生遭遇過校園暴力。(注7)另據「家庭急救」組織的統計,美國約30%的十多歲的學生捲入校園暴力。(注8)

美國將擁槍權置於公民生命和人身安全的保障之上,槍支管理鬆懈,槍支泛濫。美國民用槍支數量占全世界的35%至50%,平均100人擁有90支槍。(注9)蓋洛普民調機構2011年10月的調查發現,47%的美國成年人自報擁有槍支,比一年前增加6個百分點,為1993年此項調查開展以來最高。52%的35-54歲中年人自報擁有槍支。美國南部成人擁槍率高達54%。(注10)《紐約時報》2011年11月14日報道,自1995年以來,僅在華盛頓州就有3300多名重罪犯和家庭暴力罪犯重新獲得了擁有槍支的權利,其中400多人又重新犯槍殺等罪行。

美國槍支暴力和槍支致死率在發達國家中最高。美國《外交政策》2011年1月9日披露,美國每年3萬多人死於槍支暴力,20萬人因槍支暴力受傷。據美國司法部統計,2010年,在480760起搶劫犯罪、188380起強姦和性攻擊犯罪中,犯罪分子使用槍支的分別占29%和7%。(注11)2011年6月2日,亞利桑那州發生一起連環槍擊案,造成6人死亡,1人受傷。(注12)在芝加哥,僅在6月3日晚至4日凌晨,就發生了10餘起槍擊事件;(注13)在8月12日晚至13日凌晨,又發生5起槍擊事件,均有多人傷亡。(注14)在密歇根州、得克薩斯州、俄亥俄州、內華達州和南加州均發生過一人一次開槍射殺5人以上的槍殺事件(注15)。槍擊案頻發,早已引起美國人民的不滿,每年都有很多抗議,要求政府嚴格管理民間槍支,但是美國政府對此並未給予應有的重視。

關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編輯]

美國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受到嚴重侵犯,美國標榜自己是自由之地不過是自欺欺人。(注16)

聲稱代表99%的美國人的「占領」運動拷問着美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自2011年9月,由於美國社會嚴重不公、經濟嚴重不平等、貧富嚴重不均和高失業率等問題引發的「占領華爾街」運動席捲美國。且不論這場運動的深層原因,單就成千上萬的示威者遭受粗暴和武力對待,眾多示威者遭到逮捕而論,這種肆意踐踏民眾集會示威和言論自由的行為,就為美國的自由民主作出了真實的註解。根據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媒體報道,「占領華爾街」運動發生的兩周內有近1000人被捕。(注17)僅10月1日,紐約警方以妨礙交通為名就逮捕了700多名示威者,有的示威者被戴上手銬在大橋上一字排開,等待警方大客車運走。(注18)10月9日,逮捕92人。(注19)11月15日,紐約警方出動防暴警察,對「占領華爾街」運動的大本營祖科蒂公園強制清場,逮捕200多人。(注20)芝加哥警方在兩周內逮捕300多名參加「占領芝加哥」運動的示威者。(注21)加利福尼亞州奧克蘭警方10月25日向「占領奧克蘭」運動示威人群發起清場行動,至少85人被捕。一名伊拉克戰場老兵頭部被警方橡皮子彈擊中,導致顱骨開裂。(注22)11月17日,美國各地為紀念「占領華爾街」運動兩個月舉行抗議活動,又有數百人被捕。(注23)其中,僅紐約市就至少有276人被捕,多人被警察拖走時受傷流血。(注24)許多示威者指控警方手段殘忍。有評論說,「美國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獨裁國家。」(注25)

美國極力標榜其新聞自由,但實際上,美國對新聞進行嚴格的審查和控制,「新聞自由」只不過是美國美化自己和打壓別國的政治工具而已。據報道,美國國會未能通過保護記者消息來源權的法律。美國有越來越多的記者因發表所謂的「不恰當的政治言論」而失去工作。2010年6月,美國資深記者托馬斯因批評以色列而被迫辭職。(注26)2011年11月15日,紐約警方在對祖科蒂公園強制清場時,阻止媒體接近祖科蒂公園,封鎖了空中領域以防止媒體用直升機航拍,設置警戒線讓媒體無法抵達現場。警方不僅對記者使用胡椒噴霧,而且還逮捕了國家公共廣播電台、《紐約時報》等多家媒體的約200名記者,(注27)肆意踐踏新聞自由和公眾利益,令全世界為之譁然。而美國主流媒體在「占領華爾街」運動中的表現暴露了其在自由和民主問題上的虛偽性。皮尤研究中心調查顯示,運動第二周,關於該運動的報道僅占美國全國性媒體總報道量的1.68%,報道數量很少。2011年10月15日,「占領華爾街」運動發起全球大串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福克斯等電視頻道沒有作任何直播,這與其曾24小時直播開羅廣場示威活動形成鮮明對比。

美國嚴格限制互聯網,「互聯網政策充滿問題」,(注28)「互聯網自由」不過是美國進行外交施壓和謀求霸權的一個說辭而已。美國《愛國者法》和《國土安全法》都包含監控互聯網的條款,並授權政府或執法機構監控和屏蔽任何「危及國家安全」的互聯網內容。2010年通過的《將保護網絡作為國家資產法案》規定聯邦政府在宣布緊急狀況下,擁有絕對的權力來關閉互聯網。英國《衛報》2011年3月17日報道稱,美國軍隊正在研發一種電腦軟件,利用偽造的用戶身份在互聯網上製造錯誤的輿論導向,屏蔽不被美國軍方接受的觀點,這項軟件的研發其實就是限制互聯網言論自由。《俄羅斯之聲》2012年2月2日評論稱,美國政府安全機構某下屬部門雇用數百名分析師,以匿名方式監視外國網絡用戶的私人檔案,每天可審查500萬條微博消息。美國國土安全局在推特上設立虛擬賬戶每天搜索「非法移民」、「病毒」、「死亡」、「爆發」等詞彙,並悄悄追查轉發這些信息的網民。據《環球郵報》2012年1月30日報道,英國的利?范?布賴恩飛往美國前在推特上發布了一條微博:「這周是自由自在的一周,在把美國摧毀之前,我要和朋友們聊聊再作點準備。」結果,布賴恩和另一同伴像恐怖分子一樣被戴上手銬並與販賣毒品嫌疑人一起被關押了12個小時。很多英國網友對此表示憤怒,稱:「什麼更糟糕?是因為一條無辜的微博被逮捕,還是美國情報部門盯着世界上的每一條電子信息?」(注29)

美國民主制度的資本化越來越嚴重,日益演變成「錢主」制度。美國敏感問題中心2011年11月數據顯示,46%的美國聯邦參、眾議員擁有過百萬資產。正因如此,美國政府擬向年薪百萬以上的高收入階層加稅的計劃在國會遭到阻撓。(注30)有評論指出,在美國政治體系中,金錢已經成為選舉的王牌,最高法院認可企業用雄厚的經濟實力來支持有利於其經營的政策和候選人,同時抵制有損其商業利益的政策和候選人。(注31)據報道,在2010年大選環節中,美國金融業向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的捐款占其收到捐款的近2/3。民主黨某資深議員在2007年到2010年擔任農業委員會主席期間,收到的來自其委員會管轄下的集團的捐贈上升了711%,而同期這位議員收到的捐贈總數只上升了274%。(注32)據《華盛頓郵報》2011年8月10日報道,近80%的美國人對政治系統的運作方式不滿意,45%的人說他們非常不滿。

美國以提高安全級別為由,不斷削弱公民自由。(注33)美國電子產品維權基金會發布《不當行為模式:2001-2008年間聯邦調查局情報機構的違法行為》,披露了以聯邦調查局為首的政治情報機構系統侵犯美國公民和合法居民的事實。報告顯示,2001-2008年,違反法律和行政命令等進行情報調查的不當行為達到4萬起,美國聯邦調查局提出的20萬份請求中有60%都是在調查美國公民和合法居民。(注34)《紐約時報》2011年10月20日報道,美國聯邦調查局正在收集美國民眾的宗教信仰、民族和原始國籍等各方面的私人資料進行調查。《華盛頓郵報》2012年1月14日披露,美國政府可以利用「國家安全信函」,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要求企業和組織提供關於公民經濟、通信和交往狀況的信息,以及搜查從企業文件到圖書館記錄的所有信息。美國政府可以在沒有法院指令或者不受司法審查的情況下動用衛星定位系統監控調查對象的一舉一動。

警察濫用職權,粗暴執法,濫施暴力,許多無辜的公民遭到騷擾和傷害,有的甚至失去自由和生命。《世界日報》2011年6月10日報道,過去十年,紐約市警方攔檢民眾事件持續增多,2010年達60萬次,是2004年的2倍。2011年1月至3月有18萬人被攔檢,其中,88%是無辜民眾。據報道,7月初,南加州奧蘭治縣兩名警察將手無寸鐵且有心理障礙的一名流浪漢毆打致死。(注35)北邁阿密警方打死了一名攜帶玩具手槍的男子。(注36)加利福尼亞州一名男子僅僅因為穿了一件紅色夾克就被當地警察作為黑幫分子打死。(注37)亞利桑那州警方在一起緝毒案中衝進格雷納家中,開槍將其打死,事後發現死者沒有販毒經歷。(注38)冤案錯案頻發。據合眾國際社等媒體報道,得克薩斯州安東尼?格雷夫斯被錯判入獄18年;(注39)46歲的托馬斯?海恩斯沃斯因錯判搶劫罪無辜服刑27年;(注40)刑訊逼供迫使埃里克?凱恩承認雙重謀殺罪,被判終身監禁,服刑近25年。(注41)

美國缺乏基本的訴訟程序保護,政府不斷申明有權隨意剝奪對公民的法律保護。(注42)2011年12月31日簽署的《國防授權法》竟允許無限期地對公民實施拘押。(注43)福布斯網站2011年12月5日報道,該法案規定,美軍有權在其境內進行反恐調查和審訊,只要美國政府認為是恐怖主義分子就可以無限期關押,無須經過法院審判。

美國仍是世界上囚犯人數最多和人均被監禁率最高的國家,羈押囚犯的環境惡劣。據美國司法部統計,2009年美國有囚犯230萬人,每132個美國居民中就有1人在監獄裡,超過14萬人被判處終身監禁。(注44)據《洛杉磯時報》2011年5月24日報道,在加利福尼亞州監獄,50多名囚犯共用一個衛生間,200人被關在一個體育館。美國司法統計局表示,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間,估計有88500名在押犯人遭到性侵犯。(注45)2011年4月以來,在一些監獄,周末停止供應午餐,以削減食品供應開支。36所監獄中的約2.3萬名囚犯在周六和周日每天只吃兩頓飯。(注46)惡劣的監獄環境造成囚犯抗議、自殺等事件不斷發生。2011年7月和10月,加利福尼亞州多座監獄先後有6000多名囚犯及12000名囚犯兩次絕食,抗議監獄條件惡劣和非人道待遇。(注47)《芝加哥論壇報》2011年7月20日報道,自從2000年以來,芝加哥市少年監獄至少有175人企圖利用牢房內設施自殺,共有7人自殺身亡。2011年,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提交的報告指出,美國有約2萬至2.5萬人被單獨拘押,美國政府2011年兩次拒絕報告員不受監督地接觸和探訪上述被拘押者的要求。

關於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編輯]

美國是世界頭號經濟強國,但仍有不少公民享受不到個人尊嚴和人格的自由發展所必需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保障。

美國在對其公民享受免於失業的保障方面乏善可陳,長期失業人數之多、時間之久,在60年間前所未有。美國是西方發達國家中維護勞動者權利最薄弱的國家之一,近10年來未批准任何一個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美國缺乏有效的仲裁體系來處理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達成妥協的問題。據《紐約時報》2011年12月12日報道,美國有1330萬人失業,其中有570萬人失業已經超過6個月。2011年平均失業率為8.9%。(注48)2011年10月,25-34歲青年失業率高達26%,(注49)有更多的人就業不充分。2011年9月,美國有84個大城市失業率均超過10%,加利福尼亞埃爾森特羅市竟高達29.6%。(注50)失業者不僅遭受經濟困難,還經受焦慮、抑鬱等精神方面的壓力。

「極端高層和最底層之間差距越來越大」,(注51)凸顯分配不公。美國號稱擁有占人口總數達80%的龐大中產階級階層,極為貧窮和極為富有的人群只占少數。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注52)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2011年10月25日公布的報告稱,1979-2007年,占美國人口1%的最富有家庭收入增長最快,稅後所得增長275%,而占人口20%的最窮家庭僅增長18%。(注53)另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2011年2月16日報道,過去20年,90%的美國人實際收入沒有增長,占美國人口1%的富人收入卻增長了33%。(注54)經濟政策研究所2011年10月26日發表文章稱,2009年,占美國1%的大富豪家庭財富與中等收入家庭財富的比例為225:1。(注55)收入最高的前10%的人的平均收入是收入最低的10%的人的15倍。(注56)福布斯美國富豪排行榜顯示,400位富豪掌控的財富達1.5萬億美元,(注57)相當於1.5億底層美國人占有財富的總和。(注58)薪酬最高的前10位首席執行官的年薪足夠支付18330名普通雇員的薪水。(注59)近11%的國會議員的淨財富超過900萬美元;249名國會議員是百萬富翁;中等收入議員的淨財富達891506美元,幾乎是一般家庭收入的9倍。(注60)德國《明鏡周刊》評論說,美國已經發展成為一個「贏家通吃」的經濟體。美國政治學家巴特爾斯認為,財富分配的根本變化不是市場力量或金融危機這樣的事件帶來的後果,原因在於政治決策。(注61)

與最富有的10%的人相反,美國貧困人口和貧困率連創歷史新高,這對最富裕的美國是莫大的諷刺。美國人口普查局2011年9月13日發表的報告顯示,2010年,美國約有4620萬人生活在貧困線以下,比2009年增加260萬人,為1959年開始這項統計以來最高;貧困率為15.1%,創1993年以來新高。布魯金斯學會分析報告顯示,以這樣的貧困率發展,五年內經濟衰退還將把1000萬美國人拋入貧困人口的行列。22%的兒童生活在貧困中。(注62)美國有12個州的貧困率超過17%,密西西比州高達22.4%。(注63)美國正迅速成為一個依賴食品券的國家。(注64)美國沒有足夠的錢買食物的人從2008年的9%增至2011年的19%。(注65)2010年,1720萬家庭面臨食品短缺,約占美國家庭總數的14.5%。(注66)2011年,美國有4600萬人靠食品券生活,約占總人口的15%,比2007年上升了74%。(注67)

數百萬無家可歸者流落街頭。據政府統計,美國每年有約290萬至350萬人無家可歸。(注68)2010年美國無家可歸家庭數比2007年增長了20%。(注69)在過去五年中,離開家庭或來自社區其他地方申請入住收容所的單身人口比率從39%上升到了66%。(注70)紐約市無家可歸人數已超過4.1萬,其中兒童高達1.7萬。(注71)加利福尼亞州聖塔克拉拉縣平均每晚有7045人流落街頭,(注72)芝加哥每晚有3000名青年人無家可歸。(注73)

美國自詡其衛生保健是世界上最好的,但卻有相當數量的公民得不到應有的醫療和健康保障。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2011年9月13日報道,2010年,美國有4990萬人沒有醫療保險。彭博新聞社2011年3月16日報道,過去兩年美國有900萬人失去了醫療保險,7300萬人支付醫療保險有困難,7500萬人因為資金不足而推遲就醫。因艾滋病死亡和傳染別人的危險增大。自1981年首例艾滋病感染者被發現以來,美國已有60萬人死於艾滋病。截至2008年底,美國共有1178350人感染艾滋病毒。(注74)據法新社報道,近3/4美國艾滋病毒攜帶者沒有控制住感染,1/5的艾滋病毒攜帶者不知道自己患病,僅有大約51%的HIV呈陽性的人得到持續的治療。(注75)根據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的數據,過去10年來,美國處方藥致死人數增加1倍,約14分鐘就有1人因此死亡。2009年因用藥過度至少造成37485人死亡,超過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注76)

美國大幅度削減教育經費、裁減教師、縮短學時,學校學費飆漲,青少年受教育權的保障每況愈下。據《紐約時報》2011年10月3日報道,2007年以來紐約市學校平均每年削減預算13.7%。2008年以來,包括高校在內的美國教育界減少了29.4萬個職位,(注77)292個學區每周減少上課1天,這種做法僅在20世紀30年代經濟危機和70年代石油危機時出現過。(注78)美國大學理事會的報告顯示,2011至2012學年,美國四年制公立大學的平均州內學雜費為8244美元,比前一個學年增加631美元,漲幅為8.3%。(注79)11月9日,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約3000名師生在該校聚會,抗議學費飆漲。(注80)據路透社報道,由於美國高校學費昂貴,三分之二本科學生尚未工作就有2.5萬美元的債務。(注81)

美國的印第安文化長期受到壓制。美國通過立法和主流文化的影響來同化印第安文化。19世紀末開始,美國全面實施白人模式教育,推行強制性的唯英語教育。現今講印第安語的大都是生活在保留地的老人。據估計,如果美國政府不採取措施,50年後,可能只有5%的印第安人會講本民族語言。

美國民眾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得不到應有的保障遠非遭遇金融危機所能推卸。美國至今尚未批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上種種人權問題正是美國長期漠視公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意識形態和政治制度的反映。

關於種族歧視[編輯]

生活在美國的少數族裔受到長期的、系統的、廣泛的、制度性的嚴重歧視,種族歧視成為美國價值觀無法抹去的表徵和符號。

少數族裔政治、經濟、社會地位因受歧視而低下。少數族裔擔任公職官員人數與其人口不成比例。《紐約時報》2011年6月23日報道,紐約市亞裔超過100萬,占市人口的1/8,但紐約州議會中只有一位亞裔議員,亞裔市議員只有2人,市政府主管只有1人。根據美國全國都市同盟年度報告,2011年非洲裔美國人平等指數從2010年的72.1%下降為71.5%,其中,經濟平等指數從57.9%下降到56.9%,健康平等指數從76.6%下降到75%,社會公正指數從57.9%下降到56.9%。(注82)

少數族裔在就業方面受到嚴重歧視。據報道,2010年拉丁裔失業率由2007年的5.7%上升到11%,(注83)非洲裔失業率為16.2%,其中非洲裔男性失業率為17.5%,非洲裔年輕人失業率更高達41%,是全國平均失業率的4.5倍。(注84)在全國範圍內,黑人的失業率約21%,在底特律等中心城市甚至上升到40%。(注85)在南達科他州一個主要由印第安人組成的齊巴克縣中有超過6成居民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冬季失業率高達90%。(注86)一項研究成果表明,在薪金最高的七個職業中,有六個都是白人占多數比例。(注87)

黑人的貧困率是白人的兩倍。少數族裔遭受嚴重社會不平等。根據皮尤研究中心2011年6月的報告,美國白人家庭中位收入相當於非洲裔家庭中位收入的20倍、拉丁裔家庭中位收入的18倍。(注88)2010年,美國非洲裔貧困率為27.4%,拉丁裔為26.6%,遠高於白人9.9%的貧困率。(注89)根據皮尤研究中心的報告,2009年美國白人與拉丁裔、非洲裔少數族裔之間的貧富差距為25年來的最高。(注90)根據華盛頓施世麵包組織的調查,近40%的黑人兒童處於貧困狀態,1/4的黑人在2010年身陷飢餓之中。德里克?博依金牧師指出:「這些數字令人震驚而又非常說明問題。」(注91)

少數族裔得不到平等的受教育機會,在校少數族裔學生受到歧視和欺凌。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2011年6月8日的報告,2008年,美國18-24歲青年中,22%的拉丁裔和13%的非洲裔沒上高中,而只有6%的白人沒上高中。(注92)2011年10月28日,美國教育部長阿恩?鄧肯稱,美國有1/3的學生在校遭受欺凌,亞裔學生遭欺凌的多於其他族裔,亞裔學生在網絡上受到嘲諷或辱罵的比例是其他族裔的3倍。一項研究報告顯示,54%的亞裔美國青少年表示曾在校園中遭遇欺凌,非洲裔、拉丁裔的比例分別為38.4%和34.3%。(注93)

少數族裔和非基督教的宗教信仰者在執法、司法、宗教等領域受到嚴重歧視,不同族裔平等、宗教自由成為美國美化自己的虛假標籤。據《紐約時報》報道,2010年,紐約警方共攔路人60萬次,其中84%為非洲裔或拉美裔。(注94)據報道,非洲裔男性被拘留比率是非拉丁裔白人男性的6倍多。(注95)2011年12月1日,美國公民自由聯合會宣稱,美國聯邦調查局違反聯邦法正利用其廣泛的網絡越權秘密地收集穆斯林和一些其他組織的情報。(注96)皮尤研究中心的報告顯示,52%的美國穆斯林認為受到政府監視,28%的穆斯林認為曾有過被視為嫌疑犯的經歷,21%的穆斯林聲稱他們在機場過安檢時被單獨檢查。(注97)一項新的民意測驗表明,超過半數的美國穆斯林信徒認為政府的反恐政策單獨針對他們增加監控和檢查,機場安檢以及執法人員等對他們的中傷、威脅和騷擾的事件不斷增加。(注98)

非法移民受到法律和制度性歧視。據報道,繼亞利桑那州通過反非法移民法之後,2011年9月28日,阿拉巴馬州開始實施移民法,這部法律的每一條規定都要求阿拉巴馬州的非法移民應與其他居民相區別,使該州非法移民的日常生活難以為繼。評論認為,該法違反了美國憲法和有關的國際人權公約對非法移民予以平等保護的條款。(注99)《紐約時報》2011年5月13日報道,佐治亞州政府批准通過的反移民法禁止非法移民在該州工作,還授權警方查緝非法移民。非法移民飽受虐待。根據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羈押監督辦公室內部報告顯示,美國許多移民羈押場所條件惡劣,沒有必要的醫療救護,過度執法甚至虐囚現象嚴重。(注100)亞利桑那州一家非營利組織2011年9月21日公布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在該州與墨西哥邊境被拘留的數千名非法移民普遍遭受美國邊境巡警的虐待,得不到食物、水和醫療,被毆打,不准睡覺,有時被滯留在極冷或極熱的環境中,受到心理虐待和死亡威脅。(注101)

不承認土著人權利。2011年1月至2月,聯合國土著人權利問題特別報告員阿納亞向美國兩次發出指控函,指控亞利桑那州政府批准使用再循環廢水在聖弗朗西斯科山峰建設滑雪場,(注102)以及土著人活動人士帕爾帖被指控謀殺兩名聯邦調查局特工,於1977年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是,帕爾帖一直聲稱自己是無辜的,美國政府因其參加美國印第安人運動組織而對其進行政治迫害。(注103)2011年4月26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文化權利問題獨立專家沙希德、宗教信仰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拉呂和土著人權利問題特別報告員阿納亞聯名向美國發出指控函,稱加利福尼亞州瓦列霍市政府計劃將一直被北加利福尼亞州土著人視為宗教聖地的索戈雷亞特地區改建為停車場和公共洗手間。(注104)

種族仇恨犯罪頻發。美國聯邦調查局報告顯示,2010年,美國共發生6628起仇恨犯罪案,其中2201起針對非洲裔,534起針對拉丁裔,575起針對白人。基於種族偏見、宗教偏見和族裔偏見的分別占47.3%、20%和12.8%。(注105)美國進步中心2011年8月發布的報告顯示,過去10年,美國七個基金會動用逾4260萬美元在美國煽動反穆斯林仇恨。(注106)舊金山活躍着三個「白人至上」團體,這些團體以攻擊少數族裔和外來移民為主業。(注107)2010年11月10日,兩名墨西哥移民遭到一群白人男子毆打,涉案者就是這些組織的成員。(注108)據調查,在紐約市,15-29歲的黑人男子最容易成為兇殺案的受害者。這一群體還不到紐約市人口的3%,但卻占到了2010年所有兇殺案受害者人數的33%。(注109)

反對種族歧視的民權運動者的遭遇令人關注。《赫芬頓郵報》2011年5月31日報道,路易斯安那州耶拿民權活動者卡特里娜?華萊士被當局僅僅依據一名毒品販子的指控就判處15年徒刑。此前,華萊士曾參與組織有5萬人參加的抗議種族歧視行為的民權活動,使6名非洲裔高中生重獲自由。文章認為,華萊士被判刑是當局對其人權活動的報復。華萊士表示,警方完全是針對我,「因為我是一個自由戰士,為民眾權利而鬥爭」。

關於婦女和兒童權利[編輯]

美國至今尚未批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和《兒童權利公約》,對婦女兒童權利的漠視加重了美國婦女兒童的糟糕境遇。

在美國,對婦女的性別歧視普遍存在。據統計,美國婦女在各級政府中代表性不足,美國國會女議員僅占17%。(注110)男女同工不同酬,收入差距在過去半個世紀裡僅僅縮小18美分。(注111)據美國公民自由聯合會的報告,2009年全職婦女工資仍只相當於全職男性工資的77%。(注112)美國婦女在就業、升職和工作等方面普遍受到歧視。一項新的研究證實,在美國高科技公司里,女性晉升為董事會成員以及最高薪管理層比在其他單位更落後於男性。在最高薪管理層中,女性不到1/28。在加利福尼亞州最大的上市公司里,只有10%的董事會成員和高管是女性。(注113)

婦女貧困率創新高。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報告,2010年,美國有1700萬婦女生活在貧困中,其中,有750萬婦女生活在極端貧困中,有470萬單身母親生活在貧困中,婦女貧困率從2009年的13.9%上升到14.5%,創17年以來新高;極端貧困婦女從2009年的5.9%上升到6.3%,創歷史新高。(注114)美聯社2011年4月12日報道,紐約一位單身母親因不堪一人撫養四個兒女的重擔,自駕車連同孩子沉入哈德遜河,只有一個10歲兒子獲救。

婦女頻遭歧視、暴力和性侵犯。少數族裔婦女懷孕期間遭歧視。洛杉磯母嬰協會研究報告顯示,32.4%的亞裔母親、47.9%的非洲裔母親、31.1%的拉丁裔母親感受到在懷孕期間受到歧視。(注115)根據洛杉磯警察局網站數據和《全國親密伴侶和性暴力調查報告》,美國每年有200萬婦女成為家暴的受害者,大約五個婦女中就有一個曾被強姦過,大約四個婦女中就有一個曾經歷過來自親密伴侶的嚴重身體暴力。(注116)據報道,美國軍隊中19%的女性士兵遭受過性侵犯,大部分受害者選擇沉默。(注117)2011年3月至10月,紐約布魯克林日落公園等地區相繼發生20起連環性侵犯案件,受害者均為年輕女性。(注118)據報道,美國監獄關押了約100萬女性犯人,很多女性在監獄中受到虐待,甚至在生產時還要帶腳鐐、手銬。(注119)

兒童貧困率創新高。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的報告,2010年,美國貧困兒童數量增加了100萬,1575萬兒童生活在貧困線以下,創2001年以來新高。兒童貧困率從2009年的20%上升到21.6%,653個縣5歲至17歲兒童貧困率升高幅度大,1/3城市的學齡兒童貧困率高於國家平均水平。(注120)據《每日郵報》2011年8月17日報道,2000-2009年,美國38個州兒童貧困率上升。密西西比州兒童貧困率高達31%。美國人口普查局表示,「生活在貧困中的兒童尤其是幼兒比其他同齡人更有可能出現認知和行為困難,受教育時間更短,長大後失業的時間更長」。(注121)

兒童無家可歸者激增。根據美國無家可歸者中心的數據,2010年有160萬美國兒童露宿街頭,比2007年上漲了33%。(注122)據紐約市教育局統計,該市有53503名3歲至21歲的兒童和學生無家可歸。平均每月有6902名6歲至17歲學生無家可歸。(注123)2011年萬聖節晚上,近17000名兒童住在紐約市無家可歸者避難所,自2011年5月以來,住在避難所的兒童增加了10%。(注124)

兒童備受暴力、色情侵害。英國廣播公司2011年10月17日報道,過去十年,美國有2萬多個兒童被家人殺害,每年有100萬兒童遭受虐待,(注125)每兩個家庭就有一個出現過家庭暴力。(注126)《華爾街日報》2011年11月14日報道,賓夕法尼亞州公共福利廳2010年接到12萬個虐待孩子的投訴電話,只有2.4萬個被調查。2009年,印第安納州13歲男孩克里斯蒂安?喬特遭其父親毒打後身亡。喬特過去十年中一直受其父親虐待,每日被關在不足一米高的狗籠里,食不果腹,衣不蔽體。(注127)美國校園暴力網上欺凌現象日益嚴重。《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周刊2011年6月3日報道稱,至少40%的美國高中生遭受過「網絡惡棍」的網上欺辱。(注128)婦女網絡新聞2011年5月23日發表文章稱,佐治亞州性奴問題嚴重,目前該州每月有250到300名未成年人從事賣淫活動。(注129)根據斯坦福大學的一份報告,該校2010年性侵犯案件數量比2009年上升了75%。(注130)

嬰兒出生死亡率高。據《紐約時報》2011年10月15日報道,美國嬰兒死亡率為6.7‰,而黑人嬰兒死亡率高達13.3‰。白人、拉丁裔和亞裔嬰兒死亡率分別為5.6‰、5.5‰和4.8‰。賓州匹茲堡阿勒格尼縣2009年非洲裔嬰兒死亡率高達20.7‰,白人嬰兒死亡率為4‰。1歲前黑人兒童死亡的可能性是白人嬰兒的2倍多。

關於侵犯他國人權[編輯]

美國在國際上推行霸權主義,粗暴侵犯他國主權,肆意踐踏他國人權,「成為國際上一個不穩定的因素。」(注131)

美國曾用活人試驗,這是繼虐囚醜聞曝光後的又一大被曝光的醜聞,令世界人民憎惡。英國《每日電訊報》2011年8月30日報道稱,1946-1948年,美國政府資助了一個醫學實驗,1946年至1948年,對約5500名危地馬拉人進行實驗,故意使1300多名士兵、妓女、囚犯和精神病患者感染上梅毒等性病,甚至向患有癲癇病的7名婦女後腦注射梅毒、向一名身患絕症且感染梅毒的婦女眼睛注射淋病病毒,至少使80名危地馬拉人死亡。美國新聞網站發表文章稱,最新曝光的只是美國政府非法和不道德試驗的冰山一角,很多關於美國非法試驗的可怕醜聞還沒有被揭露,這些可怕的非法試驗目錄很長,例如,政府輻射試驗,人腦控制項目試驗,中央情報局和國防部在「反恐戰」中對「敵方戰鬥人員」的試驗等等。(注132)《印度教徒報》2011年8月30日還報道稱,自1932年起,美國公共衛生部門在亞拉巴馬州以免費治療為名,將近400名美國非洲裔黑人男子作為試驗品,秘密研究梅毒對人體的危害,實際上當事人未得到任何治療。試驗直到1972年被媒體曝光才終止。奧地利國家電視台評論說,這是美國歷史上可恥的事件,它記錄了美國醫學道德的黑暗歷史。

美國發動戰爭,自稱「人道主義干涉」,和「為了建立一個新的民主國家」,可是造成的卻是人道主義災難。據統計,美國發動的伊拉克戰爭已導致伊拉克死亡655000人。(注133)根據伊拉克戰爭期間平民死亡人數統計網站顯示,至少有103536名平民死於伊拉克戰爭。(注134)平均每天有6.5名平民死於自殺性攻擊和汽車炸彈。(注135)而阿富汗戰爭以來,阿富汗民眾死亡人數超過31000人。(注136)據報道,2011年5月28日,以美國為首的北約部隊對阿富汗南部地區發動空襲,至少造成14名平民死亡,6人受傷。(注137)5月25日,以美國為首的北約部隊對努力斯坦省發動空襲,造成18名平民和20名阿富汗警察喪生。(注138)據英國《衛報》2012年3月11日報道,3月11日凌晨,駐阿富汗的一名美國士兵闖入兩座村莊的3處民宅,開槍射殺了16名熟睡中的阿富汗村民,打傷5人,並焚燒屍體。受害者中包括9名兒童、3名婦女。據路透社報道,目擊者說,多名士兵參與襲擊。(注139)另據德國新聞社報道,一名阿富汗議會調查組成員說,有15名至20名士兵參與了這次襲擊行動。他還說,根據調查,被殺的一些阿富汗女性遭到過性侵犯。(注140)這種針對平民的「美式屠殺」行為再次揭開了美國自詡「法治國家」和「人權衛士」的遮羞布。據不完全統計,2011年,美國無人機共在巴基斯坦境內發動60起襲擊,至少有378人被打死。(注141)2011年上半年阿富汗平民死亡人數比2010年同期上升了15%。(注142)據報道,2012年2月20日晚,北約駐阿富汗巴格拉姆空軍基地的美國士兵把古蘭經等宗教書籍運往垃圾場焚燒。(注143)這種褻瀆古蘭經的行徑激起了阿富汗全國各地以及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國民眾的強烈抗議和大規模的示威活動。(注144)

美國不贊成廣大發展中國家關心的發展權。在2011年9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18次會議通過「發展權」決議時,理事會成員國均投贊成票,只有美國一家投棄權票。

美國繼續嚴重侵犯古巴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2011年10月26日,第66屆聯大以186國贊成,3國棄權,僅美國和以色列2國反對的壓倒性多數通過《必須終止美國對古巴的經濟、商業和金融封鎖》決議,要求美國立即結束對古巴長達近50年的經濟、貿易和金融封鎖。(注145)這已經是聯大第20次通過這樣的決議,但美國一直無視聯大決議。根據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第2條,美國對古巴的制裁應被視為種族滅絕行為。

上列美國侵犯人權的事實只是美國糟糕的人權紀錄的一小部分。然而窺一斑而知全豹。美國自身的人權狀況劣跡斑斑,根本沒有任何道德的、政治的和法律的資格充當「世界人權法官」,將自己凌駕於世界各國之上,年復一年地發表人權報告指責別國。我們再次奉勸美國正視自身的嚴重人權問題,停止將人權作為抹黑別國形象、干涉別國內政、謀取自己戰略利益的政治工具的不得人心的做法,停止在人權問題上對人對己實行雙重標準和利用人權推行霸權的行徑。

注釋[編輯]

(注1)www.bjs.gov

(注2)《華爾街日報》,2011年9月20日。

(注3)《舊金山紀事報》,2011年1月29日。

(注4)《僑報》,2011年9月24日。

(注5)www.buzzle.com

(注6)portal.chicagopolice.org

(注7)CNN,2011年3月10日。

(注8)www.familyfirstaid.org

(注9)美國《外交政策》網站,2011年1月9日。

(注10)《僑報》,2011年10月28日。

(注11)www.bjs.gov

(注12)《僑報》,2011年6月3日。

(注13)《芝加哥論壇報》,2011年6月4日。

(注14)《芝加哥論壇報》,2011年8月13日。

(注15)《紐約時報》,2011年10月13日;CNN,2011年7月8日;CBS,2011年7月23日;《今日美國報》,2011年8月9日。

(注16)《華盛頓郵報》,2012年1月14日。

(注17)《衛報》,2011年10月2日。

(注18)《僑報》,2011年10月3日。

(注19)《紐約時報》,2011年10月15日。

(注20)《衛報》,2011年11月25日。

(注21)澳大利亞《太陽先驅報》,2011年10月24日。

(注22)《衛報》,2011年10月26日。

(注23)《今日美國報》,2011年11月18日。

(注24)《華爾街日報》,2011年11月18日。

(注25)《華盛頓郵報》,2012年1月14日。

(注26)《關於世界一些國家人權狀況的報告》,俄羅斯外交部網站。

(注27)《僑報》,2011年11月15日。

(注28)美國《外交政策》網站,2011年2月17日。

(注29)英國《每日郵報》,2012年1月31日。

(注30)www.finance-ol.com

(注31)《時代》周刊網絡版,2011年1月20日。

(注32)《紐約時報》,2011年11月16日。

(注33)《華盛頓郵報》,2012年1月14日。

(注34)www.pacificfreepress.com

(注35)FOXNews,2011年9月21日。

(注36)《紐約每日新聞》,2011年9月1日。

(注37)www.kolotv.com

(注38)《赫芬頓郵報》,2011年5月25日。

(注39)CBSNews,2011年6月22日。

(注40)美國合眾國際社,2011年12月7日。

(注41)《芝加哥論壇報》,2011年6月13日。

(注42)《華盛頓郵報》,2012年1月14日。

(注43)《華盛頓郵報》,2012年1月14日。

(注44)《關於世界一些國家人權狀況的報告》,俄羅斯外交部網站。

(注45)www.bjs.gov

(注46)《紐約時報》,2011年10月20日。

(注47)CNN,2011年10月4日;《紐約時報》,2011年7月7日。

(注48)www.bls.gov

(注49)《世界日報》,2011年11月18日。

(注50)www.bls.gov

(注51)《今日美國報》,2011年9月13日。

(注52)《僑報》,2011年10月13日。

(注53)《世界日報》,2011年10月26日。

(注54)CNN,2011年2月16日。

(注55)www.epi.org

(注56)路透社,2011年12月9日。

(注57)《僑報》,2011年10月13日。

(注58)www.currydemocrats.org

(注59)《世界日報》,2011年10月16日。

(注60)《今日美國報》,2011年11月16日。

(注61)德國《明鏡周刊》,2011年10月24日。

(注62)《紐約時報》,2011年9月13日。

(注63)《赫芬頓郵報》,2011年10月21日。

(注64)路透社,2011年8月22日。

(注65)《世界日報》,2011年10月15日。

(注66)www.worldhunger.org,2011年9月。

(注67)路透社,2011年8月22日。

(注68)www.homelessnessinamerica.com

(注69)《赫芬頓郵報》,2011年8月26日。

(注70)《今日美國報》,2011年12月9日。

(注71)www.coalitionforthehomeless.org

(注72)www.santaclaraweekly.com

(注73)www.chicagonewscoop.org

(注74)《僑報》,2011年6月3日。

(注75)法新社,2011年11月29日。

(注76)《僑報》,2011年9月19日。

(注77)《僑報》,2011年10月25日。

(注78)《世界日報》,2011年10月30日。

(注79)《僑報》,2011年10月27日。

(注80)《紐約時報》,2011年11月13日。

(注81)路透社,2011年2月1日。

(注82)www.blackenterprise.com

(注83)《紐約時報》,2011年9月28日。

(注84)CBSNews,2011年6月19日。

(注85)《華爾街日報》,2011年8月31日。

(注86)《每日郵報》,2011年2月15日。

(注87)《華盛頓郵報》,2011年10月21日。

(注88)pewresearch.org

(注89)www.census.gov

(注90)pewresearch.org

(注91)www.amsterdamnews.com

(注92)www.census.gov

(注93)《世界日報》,2011年10月29日。

(注94)《紐約時報》,2011年12月17日。

(注95)WorldReport2011:UnitedStates,www.hrw.org

(注96)《華盛頓郵報》,2011年12月2日。

(注97)articles.boston.com

(注98)《華盛頓時報》,2011年8月30日。

(注99)www.hrw.org

(注100)《休斯頓紀事報》,2011年10月10日。

(注101)《世界日報》,2011年9月24日。

(注102)www.forgottennavajopeople.org

(注103)www.ohchr.org

(注104)www.treatycouncil.org

(注105)www.fbi.gov

(注106)《紐約時報》,2011年11月13日。

(注107)www.abclocal.gov.com

(注108)www.sfappeal.com

(注109)《華爾街日報》,2011年3月9日。

(注110)www.wcffoundation.org

(注111)www.thedailybeast.com

(注112)www.aclu.org

(注113)《紐約時報》,2011年12月9日。

(注114)www.merchantcircle.com

(注115)《僑報》,2011年6月1日。

(注116)《洛杉磯時報》,2011年12月14日。

(注117)www.csmonitor.com

(注118)《紐約時報》,2011年10月19日。

(注119)www.globalissues.org

(注120)www.census.gov,2011年11月17日。

(注121)《僑報》,2011年11月21日。

(注122)《今日美國報》,2011年12月15日。

(注123)《紐約時報》,2011年11月14日。

(注124)《華爾街日報》,2011年11月9日。

(注125)www.preventchildabuse.org

(注126)www.reverepolice.org

(注127)《芝加哥論壇報》,2011年6月24日。

(注128)www.usnews.com

(注129)Womensenews.org

(注130)CBS,2011年9月30日。

(注131)[法]埃曼紐?托德著,李旦等譯:《美國帝國的衰落》,世界知識出版社2003年版,第5頁。

(注132)Pubrecord.org

(注133)TribuneBusinessNews,2011年12月15日。

(注134)路透社,2011年12月18日。

(注135)www.iraqbodycount.org

(注136)TribuneBusinessNews,2011年10月17日。

(注137)《紐約時報》,2011年5月29日。

(注138)BBCNews,2011年5月29日。

(注139)路透社,2012年3月11日。

(注140)德國新聞社,2012年3月18日。

(注141)《今日美國報》,2012年1月11日;Newamerica.net

(注142)《紐約時報》,2011年8月6日。

(注143)BBCNews,2012年2月23日。

(注144)www.pakistantoday.com.pk;www.firstpost.com

(注145)www.un.org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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