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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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過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編輯]2008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認真貫徹十一屆全國人大曆次會議決議,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全面做好審判工作,大力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工作的監督指導,推動人民法院工作不斷發展進步,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推進法治建設、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努力。五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0773件,審結49863件,分別比前五年上升174%和191%,審限內結案率82.4%;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610.5萬件,審結、執結5525.9萬件,結案標的額8.17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29.3%、29.8%和47.1%,審限內結案率98.8%。
一、依法懲治刑事犯罪,努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編輯]堅持懲罰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審結一審刑事案件414.1萬件,判處罪犯523.5萬人,同比分別上升22.3%和25.5%。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審結殺人、搶劫、綁架、爆炸、黑社會性質組織、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案件135.7萬件,判處罪犯185.8萬人;審結拉薩「3•14」事件和烏魯木齊「7•5」事件所涉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等重大案件,有力打擊分裂勢力、恐怖勢力和暴力犯罪分子;依法嚴懲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犯罪,審結生產銷售問題奶粉、瘦肉精、地溝油等有毒有害食品以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不符合安全標準產品等犯罪案件1.4萬件,判處罪犯2萬餘人;依法嚴懲危害生產安全犯罪,審結重大責任事故犯罪案件6283件,判處罪犯8239人;審結危險駕駛犯罪案件6.6萬件,判處罪犯6.6萬人;積極參與反腐敗鬥爭,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案件13.8萬件,判處罪犯14.3萬人;依法懲治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犯罪,淨化網絡環境;打擊製售假幣、集資詐騙、商業賄賂等犯罪,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依法審慎做好死刑案件審判工作,嚴把死刑覆核關,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切實保護被害人合法權益,加強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認真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審判工作,建立輕罪記錄封存等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規範減刑、假釋工作,積極參與特殊人群幫教管理,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區矯正等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妥善審理經濟領域各類案件,依法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編輯]做好商事審判工作。審結一審商事案件1630.7萬件,同比上升42.6%。妥善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給審判工作帶來的新挑戰,依法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審結金融糾紛案件280.8萬件,維護金融安全和金融秩序;審結企業兼併、改制、破產、強制清算、股權轉讓等案件5萬餘件,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審結民間借貸案件292.4萬件,規範和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妥善審理中小型企業因資金鍊斷裂引發的各類案件,依法保障企業正常運轉和職工權益生計。
做好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27.8萬件,同比上升284.2%。深入貫徹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不斷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提高知識產權審判透明度,定期發布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年度報告和典型案例。積極參與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加強對專利技術、馳名商標的保護。依法審理涉及工業設計、網絡作品、民間文學藝術、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案件,促進文化產業事業健康發展。
做好涉外商事、海事海商和涉港澳台案件審判工作。審結一審涉外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10.6萬件、涉港澳台案件6.5萬件,同比分別上升64.2%和46.4%。優化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管轄布局,完善認可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的相關制度。依法審理外商投資、船舶油污損害賠償、海上貨運代理糾紛等案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內地與港澳、大陸與台灣地區的司法交流合作,舉辦「首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相互委託送達司法文書、協助調查取證2.9萬件。
三、努力踐行司法為民宗旨,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編輯]妥善審理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審結一審民事案件1474.9萬件,同比上升37.8%。注重依法保障民生,審結人身損害、勞動就業、社會保險、教育、醫療、住房、消費、物業服務等案件232.9萬件,同比上升104.2%;依法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合法權益,審結婚姻、家庭、繼承案件738.7萬件,同比上升24.5%;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懲處製售假農藥、假種子、假化肥等坑農害農行為,審結農資及農產品買賣、農村土地承包、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等涉「三農」案件113.5萬件,同比上升51.9%;妥善審理涉軍案件,依法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維護行政相對人與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審結一審行政案件62.4萬件,同比上升32.4%;審結國家賠償案件8684件,決定賠償金額2.18億元。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監督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加強當事人訴權保護、行政案件協調和解等工作,集中開展行政申訴案件複查活動,努力使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解決。健全國家賠償工作機制,加大賠償決定執行力度,確保賠償請求人的權利儘快實現。
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受理執行案件1219.6萬件,執結1203.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9.8%和11.5%。健全高級人民法院統一管理本轄區執行工作體制,完善立案審判執行協調配合、執行流程管理、公開聽證、異議複議等制度,規範委託評估、司法拍賣工作,加強執行聯動機制建設,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工作格局。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反規避執行、委託執行案件集中清理等活動,努力提高執行質量和效率。
切實解決信訪群眾的合法合理訴求。堅持源頭治理,認真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加大涉訴信訪化解力度,開展涉訴信訪積案清理,推行訴訪分離、判後答疑、申訴聽證等制度,堅持領導幹部定期接訪、法官帶案下訪、巡迴接訪等做法,暢通信訪渠道,引導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涉訴信訪狀況趨於好轉。2012年共接待群眾來訪60.1萬人次,比2007年下降75.5%。加強審判監督,規範民事再審審查工作,建立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信息反饋機制;堅持依法糾錯,共提起再審20.8萬件,同比下降13.7%,因原裁判確有錯誤或其他法定事由改判5.5萬件,占生效裁判的0.15%。
四、深化司法改革,不斷改進審判工作運行機制
[編輯]切實推進司法改革。完成中央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務12項,完成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綱要確定的司法改革任務113項。積極參與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修訂工作,及時提出立法建議,完善刑事、民事訴訟程序。推進刑事司法改革,完善刑事證據制度,實現量刑規範化,推行遠程視頻提訊,深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審判方式改革;推進民事司法改革,開展民事案件小額速裁和知識產權審判「三合一」試點,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推進行政司法改革,開展行政訴訟簡易程序試點,完善訴權保護機制和非訴案件審查機制;完成鐵路運輸法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完善司法工作機制。全面推進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審務公開。發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建立裁判文書網上發布和執行案件信息網上查詢制度,評選「司法公開示範法院」,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擴大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2012年人民陪審員數量達到8.5萬人,參審案件148.7萬件,比2007年分別上升52.7%和294.5%。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提高調解質量,規範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程序,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一審民商事案件調解與撤訴結案率達到64.6%。
推進司法便民工作。加強「立案信訪窗口」建設,93.3%的中級法院和90.1%的基層法院已實現「立案信訪窗口」標準化、規範化,充分發揮其訴訟引導、立案審查、訴前調解、救助服務、查詢諮詢、判後答疑、信訪接待等功能。加強邊遠或交通不便地區人民法庭建設,在相關案件較為集中的地區設立勞動爭議、金融、環保等專門合議庭或審判庭,結合北京奧運會、殘奧會和上海世博會等重大活動設立專門法庭。加強人民法院無障礙設施建設,方便殘疾人訴訟。推行網上預約立案、送達、庭審等方式,開展巡迴審判,為群眾訴訟提供便利。加強司法救助工作,為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減免訴訟費7.69億元,同比上升11.2%。
加強監督指導和審判管理。完善監督指導機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司法解釋106個、指導性意見160個,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正確適用法律;認真做好司法解釋清理工作,提高司法解釋質量;加強案例指導工作,嚴格司法裁判標準。健全審判管理機構,完善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加強審判執行流程管理,建立健全防控和清理超審限案件長效機制,提高審判質效。2012年各類案件一審後當事人服判息訴率為91.2%,二審後達到99.4%,分別比2007年上升1.2和1.4個百分點。
五、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
[編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等活動,努力踐行「公正、廉潔、為民」司法核心價值觀,加強人民法院黨建工作,確保法院隊伍始終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憲法法律,確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完善人才培養機制,制定人才培養規劃,健全分級、分類培訓體系,開展全員培訓,改進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開展辦案標兵和審判業務專家評選、庭審和裁判文書「兩評查」、司法警察崗位大練兵等活動,派出講師團赴中西部地區法院巡迴授課,切實增強廣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各級人民法院共培訓幹警180餘萬人次。
加強司法作風建設。組織開展群眾觀點大討論、司法作風大檢查、違規收費及違規管理涉案款物專項檢查、會議活動和公務用車專項治理,規範司法行為,改進司法作風。學習宣傳宋魚水、陳燕萍、詹紅荔、翟樹全等先進典型,樹立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各級人民法院共有2596個集體、3228名個人受到中央有關部門表彰獎勵。
加強司法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司法廉潔教育,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出台「五個嚴禁」規定,建立廉政監察員、法官任職迴避、防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防止利益衝突等制度,不斷強化對司法權運行的內部監督。拓寬舉報受理渠道,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共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1548人。人民群眾對法院幹警違紀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呈逐年下降趨勢。
六、重視基層建設,着力打牢人民法院工作基礎
[編輯]提升基層司法工作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堅持面向基層、服務基層、建設基層,加大對基層工作監督指導力度,通過制定司法解釋和指導性意見、建立基層聯繫點制度、開展司法巡查和審務督察等多種方式,增強監督指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幫助基層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
強化基層工作保障。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推動建立人民法院經費和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機制,中級、基層法院辦案經費有所增加。新增政法專項編制主要分配給基層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有所緩解。推進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為中西部地區基層法院招錄幹警4314人。推進信息管理「天平工程」建設,推行網上辦案、電子簽章等措施,審判工作信息化水平有所提高。
支持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區法院工作。制定人民法院援藏、援疆指導意見,加大對西藏、新疆等西部地區法院工作的援助力度。針對少數民族法官來源不足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司法考試政策,加大民族地區雙語法官培養力度,共培訓雙語法官3711人次。支持西部地區法院加強基礎建設,不斷改善司法條件。
各位代表,自覺接受監督,是司法權公正行使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全面加強接受監督工作的意見,大力推進監督機制建設。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認真負責地做好刑事審判、民事審判、知識產權審判、執行工作和基層建設專項報告,嚴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好法官任免工作,嚴格執行司法解釋備案等制度,協助開展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加強與代表的聯絡溝通,走訪、接待或以其他形式聽取代表意見3281人次,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及其他事項3516件。認真接受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及時通報法院工作情況,充分聽取意見建議,走訪、接待全國政協委員1004人次,辦理全國政協委員提案及其他事項649件。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開展民事執行活動監督試點,依法審理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訴案件,認真辦理檢察機關工作建議。積極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暢通民意溝通渠道,建立健全特邀諮詢員、特約監督員制度,及時聽取專家學者、律師、各界群眾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輿論監督,高度關注網絡輿情,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不斷強化接受監督意識,拓寬接受監督渠道,改進接受監督方式,有力促進了各項工作健康發展。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績和進步,是黨的堅強領導、人大有力監督和政府、政協、有關部門、社會各界、人民群眾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關心愛護的結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並懇請大家在今後的工作中給予更多的幫助。
我們清醒地認識到,人民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體制還不夠健全,司法體制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化。二是推進司法公開、弘揚司法民主、確保司法公正等方面與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相關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一些地方存在的訴訟難、執行難問題尚未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四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強,處理新類型及複雜疑難案件的水平不高;有的法官司法作風不正,司法行為不規範,工作方法簡單;極少數法官徇私舞弊,貪贓枉法,嚴重損害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五是基層基礎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難,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斷層問題嚴重,司法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在各方面關心支持下,切實採取措施,努力加以解決。
2013年工作安排
[編輯]2013年,各級人民法院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始終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點抓好六方面工作。
第一,努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貫徹黨中央關於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部署,加強調查研究,堅持能動司法,妥善審理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中發生的各類案件,及時提出司法建議,促進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高度重視、妥善審理涉「三農」案件,促進「三農」工作發展。依法懲治刑事犯罪,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推進平安中國建設。依法嚴懲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推動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依法審理涉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案件,切實保障人民民主。依法審理涉及文化產業事業的案件,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依法審理社會管理中發生的各類案件,推動社會管理創新。依法審理涉及環境保護、資源開發等案件,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第二,更好地踐行司法為民宗旨。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妥善審理事關民生的各類案件,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加強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立案、審判、執行各個環節進一步採取措施,為群眾訴訟提供更大便利,最大限度減輕群眾訟累,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更加有效解決訴訟難、執行難問題。紮實開展訴前調解、小額速裁等工作,儘快為群眾解決矛盾糾紛。加強司法救助工作,使經濟上確有困難、訴訟能力不高的群眾能夠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堅持深入基層,完善民意溝通機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不斷改進工作,更好地回應社會關切。
第三,大力加強司法公信建設。公正是公信的基石,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必須以公正樹形象立公信。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公正裁判案件,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訴訟中的程序權利和實體權益都要平等地予以保護,任何人觸犯法律都要依法予以處罰,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縱。深化司法公開,擴大司法民主,促進司法公正,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規範法律適用,嚴格裁判標準,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結合執法辦案,加強法制宣傳,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促進法治中國建設。
第四,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緊緊圍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確保審判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健全完善有關制度,有效排除對審判工作的干擾,確保司法公正;進一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改進司法權運行機制;完善內部和外部監督制約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審判工作的監督;推進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完善訴調對接機制,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對社會各界關心關注的重大改革,廣泛聽取意見,反覆進行論證,認真做好試點,確保改革措施切實可行,確保改革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第五,全面加強隊伍建設。順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更加注重職業道德建設,自覺踐行「公正、廉潔、為民」司法核心價值觀,嚴格規範司法行為,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更加注重司法能力建設,加強教育培訓和社會實踐,着力建設高素質、專業化的人才隊伍,提升正確適用法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更加注重紀律作風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審判紀律,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切實改進司法作風;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設,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大對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促進公正高效廉潔司法;更加注重基層基礎建設,努力提高基層隊伍素質,關心基層法官身心健康,加大對民族地區法院建設支持力度,進一步提升司法水平。
第六,更加自覺地接受各方面監督。對一切依法應當公開的審判活動,敞開大門接受監督,實現陽光司法。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做好向人大報告工作、參與執法檢查、司法解釋備案等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聯絡制度,廣泛聽取代表的意見建議。自覺接受民主監督,加強與人民政協以及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聯繫溝通。自覺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共同維護司法公正。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不斷改進人民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奮發進取,紮實工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