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2016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7年3月12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
2018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7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批准
[1]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16年工作回顧[編輯]

  2016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積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編輯]

  我們堅決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緊緊抓住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依法履行批捕、起訴等職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同比下降5.1%;提起公訴1402463人,同比上升0.8%。

  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深入開展反分裂、反滲透、反顛覆、反邪教鬥爭。與有關部門共同對辦理邪教、泄密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提出指導意見。天津檢察機關依法起訴周世鋒、胡石根等顛覆國家政權案。

  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加大對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傳播暴恐音視頻等犯罪打擊力度。起訴故意殺人、強姦、放火等嚴重暴力犯罪65076人,起訴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1106人,起訴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399708人。內蒙古、甘肅、遼寧等地檢察機關對艾汪全等74人故意殺人偽造礦難騙取賠償金系列案、甘蒙「8·05」系列強姦殺人案、營口運鈔車被劫案等重大案件,及時介入偵查、引導取證,依法批捕起訴。

  嚴懲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發布通告、出台司法解釋,重拳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與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徐玉玉案」等62起重大案件,加強境外執法司法合作。批准逮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19345人。北京、浙江、廣東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及時批捕起訴張智維等116人、羅兆隆等108人、崔培明等129人特大跨國電信網絡詐騙案。

  切實維護校園安全。與教育部等共同發布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指導意見。依法懲治針對在校學生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起訴4604人。從重懲處校外成年人教唆、誘騙在校學生犯罪,起訴678人。對1560名受傷害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和法律援助。選派7300名優秀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推動建立2074個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會同教育部開展「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已巡講1.6萬餘場。重慶「莎姐」、武漢「大手拉小手」、常州「小橘燈」、牡丹江「冬梅姐姐」、成都「亮晶晶」等團隊受到社會歡迎。

  依法懲治涉醫犯罪,維護醫療秩序。制定服務健康中國建設「20條意見」。與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聯合開展專項行動,突出打擊故意傷害醫務人員、在醫院聚眾滋事等犯罪,起訴3308人。督辦30起重大涉醫犯罪案件。河北、湖南、江蘇等地檢察機關從快批捕起訴李剛、楊海壘、趙連生等暴力傷醫案。

  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各級檢察機關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圍繞爭議焦點釋法說理,既解「法結」又解「心結」。推廣湖南、湖北、安徽等地經驗,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旁聽公開審查、公開答覆,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信訪化解,探索律師代理申訴制度,有效化解矛盾。對1091件逮捕後未追究刑事責任等案件作出國家賠償決定。對9129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予以司法救助。

  深化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起訴「黃賭毒」犯罪210325人,起訴虐待、遺棄、重婚犯罪1405人,起訴家庭暴力犯罪5134人。突出懲治網絡造謠、賭博、傳播淫穢物品、泄露個人信息等犯罪,北京檢察機關依法起訴「快播案」。持續監督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對提請不當的,監督糾正23831人;對裁定或決定不當的,監督糾正3703人。督促糾正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8477人。

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圍繞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履職盡責[編輯]

  我們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努力服務大局、保障大局。

  積極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司法合作,突出懲治和預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經貿合作產業區建設等領域犯罪。北京、天津、河北檢察機關共同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加強重點領域司法協作。上海、天津、廣東、福建檢察機關保障自貿區法治先行,依法懲治利用虛假跨境貿易逃匯騙匯、騙取出口退稅、信用證詐騙等犯罪。湖北、湖南、江西檢察機關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服務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

  着力防範金融風險。突出懲治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和互聯網金融犯罪,起訴集資詐騙等犯罪16406人,北京、上海等地檢察機關依法妥善辦理「e租寶」「中晉系」等重大案件。加大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虛假披露、非法經營股指期貨等犯罪打擊力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山東、上海檢察機關依法批捕起訴徐翔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案、伊世頓公司操縱期貨市場案。

  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堅持依法平等保護,制定實施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18條意見」、加強產權司法保護「22條意見」。起訴侵犯非公企業和非公經濟人士合法權益犯罪13629人,立案偵查侵犯非公企業合法權益的職務犯罪1009件。嚴格區分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等界限。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

  積極推動科技創新。制定保障科技創新「15條意見」。突出懲治侵犯知識產權等犯罪,起訴21505人。湖北、雲南、寧夏等29個省區市建立打擊侵權假冒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加強科技創新法律政策研究,準確把握科研人員合法兼職收入與索賄受賄、知識產權收益與貪污受賄等「五個界限」。

  依法懲治危害安全生產犯罪。起訴重大責任事故犯罪2635人,查處事故背後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814人。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介入豐城發電廠特別重大坍塌事故等4起特大事故調查,對全國20起重大事故掛牌督辦。

三、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編輯]

  我們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反腐敗力度不減、尺度不松、節奏不變,「打虎」「拍蠅」「獵狐」一起抓。

  堅決擁護、積極配合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及時向全國檢察機關傳達黨中央改革部署,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積極配合中央紀委和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部署試點工作,認真研究部署過渡時期工作銜接。試點地區檢察機關深入細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

  嚴肅查辦腐敗犯罪。立案偵查職務犯罪47650人,其中原縣處級幹部2882人、原廳局級幹部446人。依法對王珉等21名原省部級幹部立案偵查,對令計劃、蘇榮、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在徵地拆遷、社會保障、涉農資金管理等民生領域查辦「蠅貪」17410人。查辦受賄犯罪10472人、行賄犯罪7375人。查辦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瀆職侵權犯罪11916人,推動治理為官不為、為官亂為問題。依法查辦遼寧拉票賄選案涉及的職務犯罪。深挖執法司法不公背後的腐敗犯罪,查辦涉嫌職務犯罪的行政執法人員8703人、司法工作人員2183人。

  織密「獵狐」天網。自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以來,在黨中央堅強有力領導下,已從37個國家和地區遣返、勸返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64人,其中包括楊秀珠等「百名紅通人員」27人。江西、遼寧、河南等地檢察機關對歸案的李華波、王國強、黃玉榮等人依法偵查、提起公訴。對27件職務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申請。

  加強職務犯罪源頭治理。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共同推廣江蘇「預防職務犯罪郵路」。針對辦案發現的突出問題,提出檢察建議11172件。普遍開展懲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和專題報告工作,深入分析系統性、行業性、區域性職務犯罪的特點和原因,提出防治對策建議。內蒙古、湖南、廣東等地檢察機關建成網上警示教育平台。

四、加強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編輯]

  我們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切實促進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直面問題、有錯必糾,持續監督糾正冤錯案件。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原則,對最高人民法院提審的聶樹斌案,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深入調查,明確提出原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依法改判無罪的意見,共同糾錯。對向檢察機關申訴的譚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劉吉強案、楊德武案等重大冤錯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甘肅、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檢察院認真審查,依法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堅持不懈推動糾錯,人民法院依法再審改判無罪。深刻反省檢察環節自身把關不嚴的沉痛教訓,着力健全冤錯案件發現報告、審查指導、監督糾正、賠償問責等長效機制。

  強化刑事立案、偵查活動監督。督促偵查機關立案14650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訴43960人,監督糾正違法取證、違法適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等偵查活動違法情形34230件次,同比分別上升1%、4.9%和7.4%。推廣「廣東經驗」,探索建立偵查活動網上監督平台,明確25大類監督事項指引,檢察官辦案時逐項核對監督。山西、寧夏、河北等地檢察機關探索在公安派出所派駐檢察室或檢察官,同步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監督,實現監督重心下移。

  開展集中清理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專項活動。檢察機關發現一些罪犯判決前未羈押,判實刑後未入獄,流散社會甚至重新犯罪,推動各政法機關共同開展專項清理,核查出11379人並逐一跟蹤監督。已監督相關機關糾正6381人,其中收監執行5062人。對逃匿或下落不明的2005人督促採取追逃措施。

  開展財產刑執行專項檢察。為促進解決罰金、沒收財產等財產刑執行難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部署專項活動,全面核查2013年以來人民法院判處的涉及財產刑案件,對尚未執行和未執行完畢的監督執行。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172件、檢察建議11897件,推動28588件財產刑案件得以執行,執行金額27.2億元。

  持續監督糾正久押不決案件。經各政法機關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羈押3年以上未結案的4459人,至去年全國兩會時下降為6人,去年10月已全部清理糾正完畢。

  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3282件、再審檢察建議2851件,對民事行政審判程序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13254件,對民事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20505件。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規定,共同推動依法執行和規範監督;聯合開展執行案款集中清理,促進解決執行款物管理混亂等問題。加強民事虛假訴訟監督,對民間借貸、企業破產等領域2017件「假官司」提出監督意見,立案偵查涉及民事虛假訴訟的職務犯罪146件。

五、堅持人民司法為人民,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編輯]

  我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回應人民關切,維護人民權益。

  積極服務脫貧攻堅。針對一些地方虛報冒領扶貧資金等問題,與國務院扶貧辦共同推廣「甘肅經驗」,開展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查辦相關職務犯罪1892人,同比增長102.8%。推廣重慶、河南、福建等地做法,開展「精準扶貧、廉潔為民」專題警示宣傳教育基層行。建立與扶貧部門基礎數據信息共享機制,強化對扶貧資金的全程動態監督。

  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深入開展專項立案監督,建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91件,起訴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1958人。龐紅衛等人非法經營疫苗案曝光後,最高人民檢察院立即掛牌督辦,山東、河南、河北等地檢察機關加強與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銜接,批准逮捕355人,已起訴291人,立案查處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174人。

  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守護綠水青山。與環境保護部、公安部共同出台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辦法,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頒布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合力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深入開展專項立案監督,建議監管部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16件,掛牌督辦張百鋒等人偷排廢酸案等22起重大案件。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29173人。推廣福建、貴州、江西、重慶等地做法,探索「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的生態檢察模式,推動環境治理、生態修復。

  維護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嚴懲性侵、拐賣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益犯罪,起訴16078人,浙江檢察機關依法起訴章顯輝等26人跨省拐賣27名嬰兒案。突出懲治侵害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犯罪,起訴2663人。起訴侵害婦女人身權益犯罪24061人。與全國老齡辦等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維權機制,起訴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犯罪34709人。嚴懲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犯罪,起訴4750人。

  堅決打擊惡意欠薪,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起訴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2135人,同比增長26.5%。積極為農民工提供司法援助,支持起訴3785件,幫助追回「血汗錢」。

六、深化司法改革,促進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編輯]

  我們以釘釘子精神狠抓黨中央關於司法體制改革各項部署的落實,全國檢察機關司法改革向深層次邁進。

  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緊扣「選人、授權、明責」三個環節,全面推開檢察官員額制改革。通過嚴格考試和審查,已遴選出71476名員額制檢察官。按照「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原則,制定檢察官權力清單,檢察官在授權範圍內獨立辦案,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推進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建立檢察官懲戒制度、逐級遴選制度。與中央有關部門共同推進職業保障改革,保障檢察官依法履職,增強職業尊榮感。吉林、海南、青海等25個省區市檢察機關開展內設機構改革,優化精簡內設機構,優秀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一線辦案力量比改革前普遍增加20%以上。

  深入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認真貫徹黨中央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13個省區市檢察機關試點以來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等領域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5109件。其中,向相關行政機關或社會組織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職責4562件。相關行政機關已履行職責或糾正違法3206件,相關社會組織提起公益訴訟28件,合計占70.9%。對仍不履行職責、公益繼續受到侵害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47件。通過辦案,督促恢復被污染、破壞的耕地、林地、濕地、草原12.8萬公頃;督促1443家違法企業進行整改,索賠治理環境、恢復生態等費用2億元;督促收回欠繳的國有土地出讓金54億元。

  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與各政法機關共同出台改革意見。充分發揮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和建議制度,對偵查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訴26670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證據不批准逮捕560人、不起訴169人,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認真聽取辯護律師提出的無罪或罪輕等意見,依法審查核實處理;對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監督相關政法機關糾正946件。對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公訴案件逐案剖析通報。強化刑事審判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7185件。

  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組織瀋陽、青島、鄭州、西安等18個城市217個檢察院開展試點,對輕微刑事案件加快辦案進度,並建議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查起訴周期由過去平均20天縮短至5天半。去年11月又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

  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會同司法部制定選任管理辦法,人民監督員一律由司法行政機關選任,新選任人民監督員15903名。制定監督工作規定,確保應接受監督的11類案件一律進入監督程序,參加監督評議的人民監督員一律由司法行政機關隨機抽選產生。改革以來,人民監督員已監督案件5474件。

  強化司法公開,深化便民利民。四級檢察機關3662個檢察院全面運行電子卷宗系統,方便律師查詢和複製,提供服務15.3萬件次。全面應用案件信息公開網,已發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49萬餘條、法律文書158萬餘份、重要案件信息20萬餘條。新建案件信息公開微信平台,主動向當事人及律師推送案件進展情況,實現從單向宣告向雙向互動轉變。推進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個一律公開」。運用四級檢察機關全聯通的遠程視頻系統,上下級檢察院共同接訪11071次,開闢群眾來訪「直通車」。規範推進派出檢察室建設,打造百姓「家門口的檢察院」。全面推進統一規範的檢察服務大廳建設,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四級檢察機關實現新聞發言人全覆蓋和「兩微一端」全覆蓋。

七、牢記打鐵還需自身硬,從嚴從實加強過硬隊伍建設[編輯]

  我們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要求,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司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檢察隊伍。

  加強思想政治和素質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嚴肅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忠誠、為民、擔當、公正、廉潔的檢察官職業道德,湧現出「草原守望者」潘志榮、「高原燃燈者」蘇知斌、「天山腳下反腐尖兵」丁殿勤、「壯鄉雷鋒」賓毅、「標杆式公訴人」王盛等全國模範檢察官。全面制定並實施檢察機關業務崗位素質能力基本標準,建成中國檢察教育培訓網絡學院。首次由人民群眾推薦產生10個「群眾最滿意的基層檢察院」。

  堅持不懈規範司法行為。嚴格落實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持續糾正檢察機關自身違法扣押凍結涉案財物、不依法聽取當事人和律師意見等司法不規範突出問題。發布2批指導性案例,統一司法尺度。開展檢察環節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專項檢查。完善辯護和代理網上預約申請平台,受理律師網上預約申請9.2萬餘件。實行辦案全流程監控,強化實時動態監督。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掛牌督辦,一經查實,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堅持從嚴治檢不動搖。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修訂實施辦法,馳而不息糾治「四風」。自覺接受中央巡視組巡視監督,堅決嚴肅整改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健全檢察系統內巡視制度,在省區市黨委支持下,對13個省級檢察院黨組開展巡視。堅持把紀律挺在前面,修訂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落實「四種形態」。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474人,嚴肅追究121名領導幹部失職失察責任。

八、自覺接受人民監督,確保檢察權依法公正行使[編輯]

  我們牢記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堅持將檢察權置於人民監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監督。全面梳理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逐條研究整改。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偵查監督和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情況,認真研究落實審議意見。自覺落實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制度。加強代表聯絡,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發揮主體作用,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專題召開座談會,認真聽取來自不同領域的308名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圍繞代表關注的司法改革、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等主題,邀請各代表團325名代表視察21個省區市檢察工作,自覺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監督。充分運用新媒體,全方位通報工作。認真辦理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148件建議,及時反饋,及時改進工作。

  自覺接受民主監督。主動向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通報檢察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建議。邀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代表、部分全國政協委員赴地方檢察機關開展專題調研。完善與工商聯的溝通協調機制,共同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57件提案全部辦結。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全面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邀請人民群眾走進檢察、監督檢察。對人民群眾和輿情反映的問題第一時間認真核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一年來,我們主動服務軍民融合發展、服務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與中央軍委政法委共同修訂加強和完善軍地檢察協作的意見,支持軍事檢察機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起訴破壞軍用設施、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破壞軍婚等犯罪301人,堅決維護國防利益、軍事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一年來,我們高度重視維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台灣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加強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司法互助與交流,認真落實僑務政策,依法妥善辦理涉港澳台和涉僑案件。

  一年來,我們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對外工作大局,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在天津、海南、廣西等省區市黨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成功舉辦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九次年會、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金磚國家總檢察長會議,建成中國-東盟成員國檢察官交流培訓基地,推動反腐敗、反恐、打擊毒品犯罪等國際合作,樹立中國形象、發出中國聲音。

  各位代表,檢察工作的發展進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正確領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國務院大力支持,全國政協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員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衷心感謝!

  我們清醒認識到,檢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問題:一是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服務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法律監督還不到位,不敢監督、不願監督、不善監督問題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民事、行政、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薄弱。三是司法改革一些項目推進較慢,有的改革舉措尚未落地落實,一些檢察機關領導幹部思想觀念、工作方式不能適應改革發展。四是隊伍專業化水平不夠高,辦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等能力有待提升。五是檢察機關司法不規範突出問題尚未得到根治,少數領導幹部和檢察人員以權謀私、以案謀錢、貪贓枉法等腐敗問題時有發生。六是檢察工作發展不均衡,邊遠貧困地區基層檢察院人才難進、難留。對這些問題,我們將緊盯不放,下大氣力解決。

2017年工作安排[編輯]

  2017年,全國檢察機關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加強檢察監督,強化隊伍建設,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第一,加強源頭性、基礎性工作,切實保安全護穩定促和諧。嚴懲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和宗教極端活動。嚴懲黑惡勢力、涉槍涉爆、製販毒品、拐賣婦女兒童、制假售假、校園暴力、暴力傷醫等犯罪。突出懲治欺壓百姓、胡作非為的「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推動完善社會治理。突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嚴懲礦山、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和行業危害安全生產犯罪。強化國防意識,加強軍地檢察協作,積極服務軍民融合發展戰略,支持和保障國防和軍隊建設改革,嚴厲打擊危害國防安全、軍事利益及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犯罪,依法妥善處理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相關案件以及涉及軍地之間的矛盾糾紛,為強軍事業提供堅強有力司法保障。依法懲治侵害老年人、殘疾人合法權益的犯罪。依法懲治「校園貸」涉及的犯罪。依法懲治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犯罪,依法打擊惡意欠薪。積極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完善和落實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第二,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綜合運用打擊、保護、監督、預防、教育職能,積極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保障實體經濟健康發展。突出懲治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加大對市場准入、要素配置、行政審批等領域索賄受賄犯罪懲治力度,用法治規範市場行為。堅決懲治侵犯知識產權、制假售假等犯罪,促進提高創新能力。嚴肅查處企業兼併重組、重大工程建設、棚戶區改造、退耕還林還湖還草、專項補貼資金管理使用等環節職務犯罪。依法妥善處理處置「殭屍企業」,化解產能過剩等過程中的矛盾糾紛。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深化國際司法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嚴懲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以及洗錢、地下錢莊、網絡傳銷犯罪,嚴懲「老鼠倉」等證券期貨領域犯罪。深化專項立案監督,加大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和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力度,健全長效機制。正確把握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嚴肅查處侵害企業產權犯罪,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依法平等保護各類企業合法權益和企業家創業創新積極性。

  第三,堅持懲治腐敗力度決不減弱、零容忍態度決不改變。堅決貫徹黨中央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全面落實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要求,指導試點地區檢察機關配合做好職能、機構、人員轉隸工作,建立檢察機關與監察委員會的協調銜接機制,在反腐敗鬥爭中繼續發揮積極作用。非試點地區檢察機關要毫不放鬆抓好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重點查處權力尋租、利益輸送、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貪污賄賂犯罪,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失職瀆職犯罪,嚴肅查辦群眾身邊的「小官大貪」。準確把握罪與非罪界限,既依法懲治犯罪者、教育失誤者,又依法支持改革者、保護創業者。繼續集中懲治和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扶貧辦共同對「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重點工程項目開展預防監督,實行掛牌督辦。深入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開展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追贓專項行動,集中時間和力量追繳一批腐敗涉案資產。

  第四,大力加強檢察監督。在繼續配合做好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修改好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檢察官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完善檢察機關行使監督權的法律制度」的要求。全面強化刑事檢察監督,完善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執行和死刑覆核的法律監督機制,更好懲治犯罪、保障人權。深入推進民事檢察監督,常態化開展民事虛假訴訟監督,加強民事執行活動監督。積極探索行政檢察監督,維護司法公正、促進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訴檢察監督,暢通來信、來訪、網絡、電話、視頻等渠道,依法解決群眾訴求。強化未成年人檢察監督,嚴格落實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特別程序,依法懲治涉嫌嚴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完善專門檢察監督格局,支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履職。

  第五,鍥而不捨推進司法改革,促進提高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落實司法責任制改革,完善檢察官權力清單,從嚴掌握員額比例,嚴格入額標準和程序,建立員額退出機制。全面推進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深化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推動完善立法。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深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推進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升級12309舉報電話和網站,增加檢察服務、監督評議等功能,建設檢察為民綜合服務平台。強化大數據戰略思維,深化「智慧檢務」建設,實現四級檢察機關司法辦案、檢務公開等「六大平台」全覆蓋。

  第六,堅持嚴字當頭,建設過硬檢察隊伍。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決落實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着力抓好整改。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切實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檢。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從嚴從實加強檢察機關黨的建設。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從嚴管理監督幹部制度體系,增強嚴格自律、慎獨慎微的自覺性。踐行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培育檢察職業精神,深入開展向全國模範檢察官學習活動。加強分層分類分崗培訓,進一步建立與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培養機制,重點培養一批在金融、互聯網、知識產權等領域具有專業知識,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高素質檢察官。推行青年檢察人員導師制。加大對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區、贛閩粵原中央蘇區基層檢察院幫扶力度。堅持做好強基層、打基礎工作,健全人財物向基層傾斜的政策保障體系,支持中西部地區檢察人才建設,在艱苦邊遠地區探索實行與其他地區有一定差異的專門人才招錄政策,加快民族地區雙語檢察人才培養。深化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健全案件質量管理機制,嚴格執行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制度,規範檢察權運行。從嚴懲治司法腐敗,堅決防止「燈下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們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認真落實本次全國人大會議部署,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紮實工作、奮發有為,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