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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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代表最高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2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7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批准
文獻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服務「十三五」規劃實施,深入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堅持依法履職 維護社會穩定 保障人民權益[編輯]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2742件,審結20151件,比2015年分別上升42.3%和42.6%;制定司法解釋29件,發布指導性案例21件。地方各級法院受理案件2303萬件,審結、執結1977.2萬件,結案標的額4.98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18%、18.3%和23.1%。通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編輯]

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11.6萬件,同比上升1.5%;判處罪犯122萬人,同比下降1%。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依法審結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案,加大對暴力恐怖、邪教犯罪等懲治力度,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障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

嚴懲貪污賄賂犯罪。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審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在審判白恩培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中首次適用終身監禁,強化對腐敗犯罪高壓態勢,彰顯黨和國家有腐必懲、有貪必肅的堅強決心。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案件4.5萬件6.3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省部級以上幹部35人,廳局級幹部240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判處罪犯2862人。為脫貧攻堅提供司法服務,堅決懲處貪污、挪用扶貧資金等犯罪,審結相關案件1.5萬件。會同有關部門出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司法解釋,積極參與海外追逃追贓工作,依法審理「紅色通緝令」人員李華波貪污、閆永明職務侵占等案件,對外逃腐敗分子雖遠必懲,讓其難逃法網。完善對職務犯罪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機制,杜絕暗箱操作。

嚴懲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犯罪。出台審理搶劫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意見,加大打黑除惡工作力度,各級法院審結殺人、搶劫、綁架及盜竊等犯罪案件22.6萬件。嚴懲涉醫犯罪,積極參與平安醫院創建。依法懲治毒品犯罪,審結此類案件11.8萬件。審結內幕交易、集資詐騙等案件2.3萬件,山東青島法院審結徐翔等操縱證券市場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嚴懲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出台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釋,對偷盜嬰幼兒和阻礙解救的被告人依法從嚴懲處。各級法院審結拐賣、性侵婦女兒童犯罪案件5335件。會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中小學生校園欺凌指導意見,審結涉及校園欺凌犯罪案件213件,積極開展以案說法等活動,推進平安校園建設。

嚴懲電信網絡犯罪。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台適用法律意見,堅決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1726件。會同有關部門發布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通告,對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依法從嚴懲處。北京法院審結「快播」公司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安全管理義務,淨化網絡空間。

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糾。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依法糾正34件重大冤錯案件,讓正義最終得以實現,以重大案件審判推進法治進步,充分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深化司法改革的成效。對社會廣泛關注的聶樹斌案,由山東高院異地複查、公開聽證,並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迴法庭提審,依法改判聶樹斌無罪。落實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意見,對陳滿等冤錯案件當事人依法賠償。冤錯案件的發生,讓正義蒙羞,教訓十分深刻。我們要堅決引以為戒,強化辦案責任,健全制度機制,堅決守住防止冤假錯案底線。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被告人、被害人各項訴訟權利。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該嚴則嚴,當寬則寬,確保罰當其罪。死刑案件核准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十年來,堅持嚴格控制和慎重適用死刑,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對656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420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加強審判監督,保障當事人申訴權,各級法院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76件。加強涉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完善社會調查、社區矯正機制,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二、認真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編輯]

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402.6萬件,同比上升20.3%。依法審理國有企業兼併重組中發生的案件,保障國有企業改革順利推進。積極開展破產審判工作,審結破產案件3373件,依法穩妥處置「殭屍企業」,化解過剩產能,幫助困難企業實現重整。開通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使破產程序在陽光下運行。審結股權、證券、期貨、票據、保險等糾紛案件124.8萬件,維護資本市場秩序,防範金融風險。審結房地產糾紛案件25.5萬件,促進房地產市場規範有序發展。妥善審理涉及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改革等案件31.8萬件,促進農村改革發展。內蒙古法院依法再審改判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無罪,保障廣大農民放心從事糧食收購,促進農產品流通。

服務經濟發展重大戰略。出台為我國企業參與境外貿易、投資、工程承包等提供司法保障的措施,服務「一帶一路」建設。與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出台措施,為「黃金水道」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制定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見,支持自貿區企業創新發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健全工作聯動機制,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遼寧、吉林、黑龍江法院主動為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服務綠色發展。制定為綠色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意見,保障生態環境安全。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依法制裁亂墾濫伐、破壞耕地、污染環境等行為。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案件13.3萬件。福建、江西、貴州法院積極服務保障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加強京津冀、長江流域等重點區域環境司法保護,青海玉樹法院設立三江源法庭,運用司法手段保護「中華水塔」。依法審理檢察機關、公益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山東德州法院審結全國首例大氣污染公益訴訟案件,判令被告賠償2198萬餘元用於環境修復。

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制定審理專利權糾紛案件等司法解釋,完善知識產權保護規則。依法審理「喬丹」商標爭議系列案件,彰顯我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立場和決心。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着力解決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等問題。南京、蘇州、武漢、成都設立知識產權審判庭,跨區域集中管轄知識產權案件。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4.7萬件,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制定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指導各級法院依法懲治侵犯產權犯罪,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慎用強制措施,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為市場主體營造安全的投資創業環境。制定依法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實施意見,暢通申訴渠道,依法複查糾正錯案。發布10起保護非公有制經濟典型案例,為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提供平等司法保護。

服務海洋強國戰略。推進海事案件管轄制度改革,出台涉海洋綜合治理司法解釋,使海事司法管轄權覆蓋我國管轄全部海域,堅決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各級法院審結涉外商事案件6899件、海事案件1.6萬件。依法審理「加百利」輪海難救助合同糾紛案,準確解釋國際公約,促進完善海洋法治。圍繞把我國建設成為國際海事司法中心,指導各海事法院提升司法水平,加強國際海事司法研究基地建設。

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治建設。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發揮司法懲惡揚善功能,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審理侵犯「狼牙山五壯士」名譽權案、邱少雲親屬提起的人格權糾紛案,發布保護英雄人物名譽權典型案例,堅決維護英雄形象。

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司法應對。積極回應「互聯網+」背景下群眾關切,妥善審理涉及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等新類型案件。依法審理竊取手機流量等案件,對情節嚴重的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上海法院審結全國首例代孕引發的監護權糾紛案,以「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明確監護權歸屬。針對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新問題提出司法建議2萬餘條,為黨委和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加強國際司法協助和對外交流。各級法院辦理國際司法協助案件2967件,依法服務對外開放。落實G20杭州峰會中美元首會晤成果,加強中美企業破產領域司法合作。在江蘇蘇州舉辦中國-中東歐國家最高法院院長會議,推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強司法合作。在浙江烏鎮舉辦第三屆世界互聯網大會智慧法院暨網絡法治論壇,交流信息化經驗,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建設。

三、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切實保障民生權益[編輯]

妥善審理涉民生案件。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673.8萬件,同比上升8.2%。發布審理消費公益訴訟案件司法解釋,審理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2.9萬件。會同人社部建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與審判銜接機制,審理勞動爭議案件47.5萬件。開通綠色通道,為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23.6億元。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上海法院審結福喜公司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山東濟南法院審結龐紅衛等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湖南、廣西、海南、雲南等法院在景區設立審判點,就地化解旅遊糾紛。

維護婚姻家庭和諧穩定。在陝西咸陽、寧夏吳忠等118個中級、基層法院開展家事審判方式改革試點,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靜期、心理測評干預、案後跟蹤回訪制度,創新預防化解家庭矛盾機制。明確人身安全保護令頒布程序,與行政機關、婦聯等建立協作機制,構建反家暴網絡。各級法院審結婚姻家庭案件175.2萬件,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合法權益。

妥善化解行政爭議。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行政審判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22.5萬件,同比上升13.2%。加強北京、上海跨行政區劃法院建設,推行行政案件異地管轄、集中管轄。推進徵收拆遷工作法治化,支持地方政府開展城中村、棚戶區改造,維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配合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等工作,通過司法審查支持「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設。

保護港澳台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台、涉僑案件1.9萬件,辦理涉港澳台司法協助請求或委託事項1.1萬件。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託提取證據的安排,拓寬司法協助範圍。出台辦理在台灣地區服刑大陸居民回大陸服刑案件規定,推進兩岸司法互助。

深入開展涉軍維權工作。大力推廣涉軍維權工作「信陽模式」「鄂豫皖模式」,積極推進各戰區涉軍維權軍地協作機制建設,軍事法院和地方法院依法審理破壞軍事設施、泄露軍事秘密、破壞軍婚等案件1678件,切實維護國防安全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四、堅持從嚴治院,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人民法院隊伍[編輯]

牢牢堅持黨的領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加強人民法院黨的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紮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斷改進司法作風。

堅定社會主義法治信仰。教育法官增強「四個自信」,深化向鄒碧華、黃志麗、郭興利、阿布列林等先進典型學習活動,湧現出一大批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好法官。各級法院共有335個集體、612名個人受到中央有關部門表彰獎勵。去年以來,周衛東、侯鐵男等36名法官積勞成疾、英年早逝,退休法官傅明生遭報復殺害。他們是新時期公正司法的踐行者、司法改革的燃燈者、司法為民的奉獻者,他們用忠誠乃至生命築起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堅持嚴字當頭,嚴格執行「五個嚴禁」、任職迴避、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兩個規定」等制度,強化對審判權的常態化監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對769名履職不力的法院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幹警220人。加強警示教育,從奚曉明等違紀違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訓,完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堅持有案必查、絕不姑息,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13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656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86人。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落實「五個過硬」要求,各級法院培訓幹警49.3萬人次,努力提高法官政治業務素質。西藏、新疆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法院加大雙語法官培訓力度。發揮國家法官學院甘肅舟曲民族法官培訓基地作用,深入開展民族法制文化與司法實踐研究,加強邊疆和民族地區法院隊伍建設。

五、自覺接受監督,促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編輯]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辦理代表建議334件,在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健全環境資源司法制度等方面充分採納代表意見,促進公正司法。緊緊依靠人大監督推進司法改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深化司法公開、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等情況,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積極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改革試點。拓寬代表監督渠道,邀請32個代表團部分代表視察10個省區市法院,通過邀請代表參加會議、旁聽庭審等方式聽取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堅持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自覺接受人民政協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及時採納各方面提出的意見。辦理政協提案110件,走訪部分全國政協委員,配合全國政協和有關民主黨派中央就司法改革等進行專題調研。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支持、配合檢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民事執行活動法律監督規定,規範執行行為。依法審理抗訴案件,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開展特約監督員、特邀諮詢員視察法院、旁聽庭審、調研座談、列席審委會等活動96次。加強與新聞媒體溝通,及時發布司法信息,主動接受輿論監督。充分發揮新媒體平台作用,暢通民意溝通渠道。

堅持以深化改革和推進信息化破解難題 努力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編輯]

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進信息化建設攻堅之年。各級法院堅決落實黨中央部署,堅持問題導向,蹄疾步穩推進司法改革。加強智慧法院建設,搭建司法大數據管理服務等平台,以信息化重塑審判執行流程,實現在線實時管理、實時統計,更好地服務法官辦案、服務群眾訴訟、服務司法決策,促進提升審判質量效率。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設作為人民法院的深刻變革,已經成為人民法院工作發展的車之兩輪、鳥之雙翼。各級法院堅持以信息化為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撐,以司法改革需求引領信息化發展,着力破解難題,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完成巡迴法庭總體布局,進一步實現最高審判機關重心下移。按照黨中央部署,在南京、鄭州、重慶、西安新設4個巡迴法庭並於去年底正式辦公,被群眾稱為「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迴法庭設立兩年來共受理案件4721件,審結4573件。充分發揮改革「試驗田」「排頭兵」作用,在巡迴法庭實行審判團隊模式,落實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負責制,完善審判權監督制約機制,提升審判質效。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與巡迴法庭通過信息技術實現同一平台辦案、同步在線管理,統一裁判尺度。

二是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進一步解決立案難問題。加大改革督察力度,堅決制止立案登記制實施後另設條件限制立案做法,確保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簡化立案程序,全國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創新立案方式,上海浦東法院開發「二維碼」自助立案系統,案件平均立案時間只有15分鐘。福建泉州法院推行異地立案,當事人在全市任何一個法院或法庭都可以實地或通過網絡完成立案手續,方便群眾訴訟。

三是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出台推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意見,建立2338個專門訴調對接中心,419個法院開通在線調解平台,暢通糾紛解決渠道。山東省出台地方性法規,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納入法治軌道。安徽、山西、湖北、陝西等地法院在村居社區設立法官工作室,把矛盾化解在訴前。浙江杭州餘杭法院與公安交管部門、保險公司無縫銜接辦理交通事故案件,實現一網辦案、快速處理。完善特邀調解制度,邀請各方面代表擔任特邀調解員。指導人民調解組織、支持仲裁機構化解矛盾,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15.3萬件。堅持合法自願原則,各級法院以調解方式處理案件532.1萬件。

四是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等基礎性改革,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基本完成法官員額制改革,全國法院產生入額法官11萬名,85%以上的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激發法官工作積極性,上海、廣東、海南法官人均辦案數量同比分別增長21.9%、22.3%和34.8%。切實解決放權之後的監督問題,開發智能審判、庭審網絡巡查等系統,實現案件網上流轉、審限監控等功能,鑄牢規範審判權的「數據鐵籠」。實行法官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設立法官懲戒委員會,強化錯案責任追究。

五是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刑事案件審判質量。會同有關部門出台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意見,落實罪刑法定、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疑罪從無等原則,充分發揮庭審的決定性作用。四川成都、浙江溫州法院大力推進偵查人員、鑑定人、證人出庭作證,充分發揮律師辯護作用,促進庭審實質化。貴州法院推動公檢法三機關數據共享,積極探索統一證據標準。擴大量刑規範化範圍,適用罪名達到23種,覆蓋全國基層法院90%的刑事案件,規範刑罰裁量權。

六是推進案件繁簡分流,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出台繁簡分流指導意見,充分運用信息網絡,實現簡案快結、繁案精審。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對輕微刑事案件依法快立快審。全國基層法院適用民商事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717.9萬件,占一審民商事案件的66.7%。

七是推進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司法民主。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50個法院積極開展改革試點,完善陪審員參審機制,通過網絡進行隨機抽選,推行大合議制等舉措,更好地發揮陪審員作用。全國22萬名人民陪審員共參審案件306.3萬件,占一審普通程序案件的77.2%。

八是深化司法公開,努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健全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台,進一步拓展司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讓人民群眾看得見、感受到公平正義。完善審判流程公開,實現全國法院全覆蓋、各類案件全覆蓋,當事人可隨時查詢案件進展。加強庭審公開,最高人民法院自去年7月1日起所有公開開庭案件都上網直播,各級法院直播庭審62.5萬次,觀看量達到20.7億人次。截至今年2月底,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裁判文書超過2680萬份,訪問量突破62億人次,覆蓋210多個國家和地區,成為全球最有影響的裁判文書網。在執行信息網公開信息4711萬條,江蘇等地法院通過網絡大力推進執行過程公開,有效提升執行工作透明度。

九是創新司法便民措施,進一步解決群眾訴訟不便問題。推進訴訟服務中心轉型升級,針對當事人不同需求,及時提供諮詢、立案、調解、接訪、法律援助等個性化服務。天津、遼寧、廣東、寧夏等地法院完善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和12368訴訟服務熱線,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網上申訴和視頻接訪系統接待當事人3707人次。運用微博、微信、網站等信息平台,變當事人千方百計打聽案情為法院及時主動告知。吉林、浙江等地建立電子法院、網絡法庭,實行網上立案、網上審理、網上送達,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新疆及兵團法院開展巡迴審判5400多次,內蒙古、西藏、甘肅、青海等法院推廣「車載法庭」,安徽、重慶、陝西等法院推廣「背包法庭」,基層法官跋山涉水,深入田間地頭,察民情、講法理,用真情化解矛盾,讓群眾切身感受到社會主義司法的關懷和溫暖。

十是推進執行改革,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取得實質進展。在全社會大力支持下,各級法院向執行難全面宣戰,共受理執行案件614.9萬件,執結507.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31.6%和33.1%,執行到位金額1.5萬億元,同比上升54%。深化執行體制改革,完善執行權運行及內外部監督機制。首先向法院自身不規範執行「開刀」,全面清理積案,摸清案件底數,建立全國四級法院統一的執行辦案網絡平台,實現在線全程監控,有效解決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等問題。貫徹公正、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制定財產保全等司法解釋,解決亂執行、超標的查封等問題,在執行環節有效保護產權。發揮我國政治優勢、制度優勢,推動形成執行難綜合治理工作格局,破解長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難題。與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10多個部門建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對存款、房屋、車輛、證券等主要財產形式「一網打盡」,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即可依法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和相關信息,實現了執行模式的根本變革。大力推進網絡司法拍賣,各級法院累計網拍43萬餘次,成交額2700多億元,成交率達到90.1%,為當事人節省佣金81億元,既提高了財產變現率,又遏制了拍賣中的腐敗。推進「信用中國」建設,貫徹中辦、國辦關於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會同國家發改委等40多個部門完善工作機制,在招標投標、融資信貸、市場准入、高消費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實行信用懲戒,使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689萬例,限制628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229萬人次乘坐高鐵。湖南、黑龍江、江西等地法院深化異地執行協作。河南、河北、山西、內蒙古、福建、廣西、四川等地法院通過專項執行活動,形成打擊失信被執行人高壓態勢。依法懲治拒不執行裁判行為,司法拘留1.6萬人,追究刑事責任2167人,讓司法裁判真正成為懲治違法失信的利劍。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發展進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國務院大力支持,全國政協民主監督,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以及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幫助的結果。四年來,各位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以高度的責任感,監督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共同推動和見證了人民司法事業的新發展。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人民法院工作的發展進步,充分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優越性。只要我們牢牢堅持黨的領導,牢牢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牢牢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我們的道路就一定會越走越寬廣!

我們清醒認識到,人民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司法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不適應問題,有的法官服務大局意識不強,辦案質量和效率不高,特別是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的能力不足。二是在推進司法改革中存在政策落實不到位、紀律執行不到位問題,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有待加強,有的法院在員額制改革中搞平均主義或論資排輩,有的院庭長放權以後不願監督、不敢監督、不會監督。三是基層基礎工作存在短板,一些條件艱苦地區法院招人難、留人難問題突出,基層法院管理有待加強,隊伍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有的法官以案謀私、充當訴訟掮客、辦「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問題時有發生,對司法權的監督還存在薄弱環節。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持續增長,一些法院辦案壓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負荷工作,身心狀況堪憂。六是法官權益保障工作還不到位,執法司法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對這些問題,我們將深入分析成因,通過深化改革,努力加以解決。

堅持改革創新求真務實 紮實做好2017年人民法院工作[編輯]

2017年,人民法院將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切實加強和改進審判執行工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一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維護穩定、促進發展。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等犯罪,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依法嚴懲殺人、搶劫等嚴重刑事犯罪,嚴懲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嚴懲非法集資、電信網絡詐騙等新型違法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保持對腐敗犯罪懲治力度不減,做好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支持配合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依法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增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感。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寬容改革中的失誤。完善破產審判機制,依法化解過剩產能,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保護和激發各類主體創新創業動力。健全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服務美麗中國建設。加強涉外商事、海事審判,服務保障「一帶一路」建設和海洋強國戰略。加強涉港澳台、涉僑案件審判,積極辦理司法協助和互助案件。依法妥善審理軍隊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相關案件,為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提供司法服務。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引導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

二是堅持司法為民,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及時審理教育、就業、醫療、養老等民生領域案件,及時審理執行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打擊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保障群眾合法權益。依法審理涉及金融扶貧、貧困地區產業發展等案件,促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依法審理各類涉農糾紛,為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提供司法保障。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切實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基本解決執行難雖然已經破題,藩籬正在拆除,道路已經打通,但任務仍然十分艱巨。我們要始終堅持以人民呼聲為第一信號,迎難而上,不退縮、不動搖,鍥而不捨、持之以恆地加強執行規範化和信息化建設,確保如期實現「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

三是堅定不移推進司法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決戰之年,將面臨更多難啃的「硬骨頭」,而且隨着改革的深入,還會產生許多新矛盾新問題。我們將按照「四個有利於」要求,以自我革命的勇氣,直面矛盾,正視問題,敢於擔當,努力以改革的辦法解決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問題,堅決落實好黨中央部署的重大司法改革措施。繼續推進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和單獨職務序列、法官職業保障、人財物省級統管等改革,激發改革內生動力。繼續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統一證據標準,提高證人出庭率和律師辯護率,更好地發揮庭審作用。完善巡迴法庭建設。統籌推進跨行政區劃法院設置、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人民陪審員制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改革。加強改革督察,確保改革成效體現在辦案質量和效率上,體現在司法公信力提高上。

四是加快建設智慧法院,努力提供更多優質司法服務。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晴雨表」,是社情民意的「風向標」。依法審判各類案件,既是履行法定職責,也是向社會提供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務。人民法院要通過依法履職,努力為社會提供更多優質司法服務。要完善司法公開制度機制,增強公開效果,讓人民群眾更好地感受到公平正義。依託全國法院「一張網」,強化信息平台應用,推進電子卷宗錄入、庭審語音識別、審判智能服務等科技系統與辦公辦案平台融合,提升信息化建設水平,減輕法官辦案壓力,促進公正司法。強化律師服務平台應用,更好地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綜合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推進數據共享,研究構建司法人工智能系統,為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注入新動力,為司法改革和法治中國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加強國際司法交流,講好中國法治故事,為推進全球治理貢獻更多中國司法智慧。

五是堅持從嚴治院,夯實基層基礎,建設過硬隊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堅決抓好整改。認真貫徹黨中央關於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意見,紮實推進法院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引導廣大法官學習新技術新知識,學習先進典型,着力增強法官履職能力。進一步落實防止干預辦案「兩個規定」,堅決排除干擾,依法公正辦案。強化對下監督指導,提升基層司法水平。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法院支持力度。解決條件艱苦地區法院招人難、留人難問題。關心愛護基層幹警,強化履職保障。更加自覺地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和社會監督。堅持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決懲處隊伍中濫用職權、貪贓枉法、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各位代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不忘初心、繼續前進,攻堅克難、紮實工作,充分發揮審判機關的職能作用,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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