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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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曹建明(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8年3月9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
201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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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9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批准
[1]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過去五年工作回顧[編輯]

過去的五年,是黨和國家發展進程中極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面依法治國取得歷史性成就的五年。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檢察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政治局常委會連續4年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工作匯報,黨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為檢察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曆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紮實推進,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明顯提升,人民檢察事業取得長足發展。

一、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確保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編輯]

我們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等職責,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作用更加彰顯。2013年至2017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453.1萬人,較前五年下降3.4%;起訴717.3萬人,較前五年上升19.2%。

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深入開展反分裂反滲透反間諜反邪教鬥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積極投入嚴厲打擊暴恐活動專項行動,從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浙江、山東、廣東等地檢察機關多次選派骨幹力量赴反恐一線指導、參與辦案,北京、雲南、新疆等地檢察機關依法批捕起訴天安門「10·28」、昆明「3·01」、莎車「7·28」等一批重大暴恐案件。

切實保護公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共起訴故意殺人、綁架、放火等嚴重暴力犯罪40.5萬人,甘肅、浙江等地檢察機關依法批捕起訴甘蒙「8·05」系列強姦殺人案、藍色錢江保姆縱火案等重大惡性案件犯罪嫌疑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緝槍治爆、禁毒掃黃等專項鬥爭,起訴劉漢、劉維等為非作歹、欺壓百姓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8932人,立案偵查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國家工作人員333人。堅決懲治搶劫、搶奪、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起訴172.4萬人。同步介入天津港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等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起訴重大責任事故、危險物品肇事等犯罪1.4萬人,查處事故背後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4368人,較前五年分別上升10.4%和80.1%。起訴侮辱、誹謗、誣告陷害等犯罪1472人,依法保護公民人格尊嚴。

突出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2016年與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銀行等共同發布通告,與公安部共同掛牌督辦徐玉玉被詐騙案等62起重大案件,兩年來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5.1萬人。加強境外司法合作,廣東、北京、江蘇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偵查,及時批捕起訴崔培明等130人、張凱閔等85人、邱上豈等61人特大跨境電信網絡詐騙案。

堅決懲治涉醫犯罪。2013年溫嶺殺醫案發生後,立即部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2014年起又連續3年與公安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共同發布意見,堅決懲處涉醫犯罪、維護醫療秩序,推進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對暴力傷醫案快速反應、掛牌督辦。2016年以來共起訴故意傷害醫務人員、在醫院聚眾滋事等犯罪7816人,天津、江蘇、黑龍江等地檢察機關依法批捕起訴蘇英明、趙連生、齊洪生等暴力傷醫案。

推進平安校園建設。針對嚴重危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欺凌和暴力問題,與中央綜治辦等共同發布指導意見,推進綜合治理,保障校園安全。2016年以來共起訴侵害在校學生的暴力犯罪1萬餘人。依法懲治「校園貸」涉及的詐騙、敲詐勒索等犯罪。與教育部聯合部署「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重慶「莎姐」、武漢「秦雨」、瀘州「納愛」、慈谿「花季關護」、南陽「冬雲」等大批優秀檢察官團隊走進中小學開展法治教育,已巡講4萬餘場。

深入推進檢察環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突出懲治「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犯罪,積極推進鄉村治理。突出懲治網絡造謠、網絡販槍、網絡黃賭毒、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犯罪,北京、江蘇等地檢察機關依法起訴「快播」案、「名流匯」網絡直播平台聚眾吸毒案等案件,促進網絡空間治理、維護網絡安全。開展核查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專項檢察,對嚴重違反監管規定或監外執行條件消失的,監督收監執行1.5萬人。全面開展檢察法律文書釋法說理、檢察官以案釋法,加強典型案件發布和法治宣傳。積極推進信訪法治化建設,建立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制度,保障合法合理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得到合法合理的結果。

二、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大局保障民生[編輯]

我們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履職盡責,先後制定實施服務全面深化改革、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促進科技創新、保障健康中國建設等11個司法政策指導意見,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能力進一步提升。

主動融入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北京、天津、河北檢察機關建立協作機制,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雄安新區建設。上海等11個自貿試驗區所在地檢察機關建立一體化協作機制,打造中國特色「自貿檢察」。遼寧、吉林、黑龍江檢察機關圍繞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細化服務東北振興司法舉措。湖北、湖南、江西檢察機關加強區域聯動,服務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

堅決防範和化解經濟金融風險。積極投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起訴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詐騙犯罪14.4萬人,是前五年的2.2倍。突出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起訴8.2萬人,北京、上海、湖南等地檢察機關依法妥善辦理「e租寶」、「中晉系」、「善心匯」等重大案件;嚴厲打擊證券期貨領域犯罪,廣東、山東、上海等地檢察機關依法辦理馬樂案、徐翔案、伊世頓公司操縱期貨市場案等重大案件,堅決維護經濟金融安全。

加強企業平等保護和產權司法保護。在司法辦案中重視完善公有制與非公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司法政策,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司法,堅持「三個慎重」、區分「五個界限」,最大限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2016年制定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意見,推廣湖北「鄂檢十條」、湖南「除蟲護花」、安徽「問需解難」和福建泉州「親清護企」等經驗,嚴懲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合法權益犯罪,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2017年先後發布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等政策文件,明確要求對企業因經營不規範引發的問題,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從舊兼從輕等原則,已過追訴時效的不再追究,罪與非罪不清的按無罪處理。專項部署涉產權刑事申訴案件清理,對賽格集團申訴案等21件案件依法甄別糾正。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張文中案、顧雛軍案專門辦案組,與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審查,依法提出檢察意見。

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堅持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強化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廣東、四川、寧夏等30個省區市建成打擊侵權假冒執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起訴製售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犯罪12萬餘人,是前五年的2.1倍。連續5年發布保護知識產權年度十大案例,突出打擊重點。深入研究科技創新領域新情況,嚴格區分合法兼職獲利、股權分紅、科技成果轉化收益與利用職權索賄受賄、挪用公款,一般違紀違法與犯罪等界限,尊重和保護社會創造力及發展活力。

加大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力度,守護綠水青山藍天。連續4年開展專項立案監督,堅決懲治污染大氣、水源、土壤以及進口「洋垃圾」、非法占用耕地、破壞性採礦、盜伐濫伐林木等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起訴13.7萬人,較前五年上升59.3%。現場督辦騰格里沙漠排污案、祁連山破壞環境資源案。與環保部、公安部共同推動環保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掛牌督辦垃圾跨省傾倒太湖西山案、靜海坑塘污染案等64起重大案件。辦理生態環境領域公益訴訟1.3萬件,督促5972家企業整改,督促恢復被污染、破壞的耕地、林地、濕地、草原總面積14.3萬公頃,索賠治理環境、修復生態等費用4.7億元。福建、江西、貴州檢察機關持續開展專項監督,服務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吉林、甘肅、青海、陝西檢察機關分別部署長白山、祁連山、三江源、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工作。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2014年11月牽頭制定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2015年12月與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從嚴懲治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從嚴懲治「黑作坊」、「黑工廠」、「黑市場」,緊盯問題奶粉、地溝油、病死豬肉、非法疫苗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連續4年開展專項立案監督,掛牌督辦龐紅衛等人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等986起重大案件;辦理食品藥品領域公益訴訟731件;起訴製售假藥劣藥、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等犯罪6.3萬人,是前五年的5.7倍。

堅決懲治惡意欠薪。起訴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7957人,支持農民工起訴9176件。2017年12月部署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監督,至春節前,檢察機關共支持5566名農民工提起訴訟,幫助追回勞動報酬4605萬餘元;同時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370份,督促依法履行職責,幫助2萬餘名農民工追索被拖欠的勞動報酬3.4億元,讓辛苦一年的農民工兄弟回家過好年。

強化特殊群體和困難群眾權益保障,加強司法人文關懷。發布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八項措施,嚴懲性侵、拐賣、虐待未成年人犯罪,強化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司法保護。上海、北京檢察機關迅速介入,依法辦理攜程親子園、紅黃藍幼兒園虐童案等社會關注案件。加強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落實合適成年人到場、社會調查、附條件不起訴、犯罪記錄封存等制度,2316名涉嫌輕微犯罪的未成年人經檢察官幫教後悔過自新、考上大學。依法保護婦女人身權益,起訴強姦、拐賣、強迫賣淫等犯罪4.3萬人。依法懲治家庭暴力犯罪。與全國老齡辦等共同健全老年人法律維權機制,嚴懲欺老虐老騙老案件。與中國殘聯共同制定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指導意見。對5.1萬名陷入生活困境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提供司法救助,發放救助金4.3億元。

三、堅持有腐必反,堅定不移「打虎」、「拍蠅」、「獵狐」[編輯]

我們堅決貫徹黨中央部署,毫不動搖抓好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全力配合支持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服務反腐敗工作大局。

突出查辦大案要案。立案偵查職務犯罪254419人,較前五年上升16.4%,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553億餘元。其中,涉嫌職務犯罪的縣處級國家工作人員15234人、廳局級2405人。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黨的十八大以來,檢察機關對周永康、郭伯雄、徐才厚、孫政才、令計劃、蘇榮等122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立案偵查,對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孫政才、令計劃、蘇榮等107名原省部級以上幹部提起公訴。依法辦理衡陽破壞選舉案、南充拉票賄選案、遼寧拉票賄選案涉及的職務犯罪。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嚴肅查辦國家工作人員索賄受賄犯罪59593人,嚴肅查辦行賄犯罪37277人,較前五年分別上升6.7%和87%,讓利益輸送無處遁形,讓權錢交易逃脫不了法律制裁。嚴肅查辦不作為、亂作為的瀆職侵權犯罪62066人,依法查處「萬噸小麥霉變」、「地鐵問題電纜」等事件背後的瀆職等犯罪。

堅決懲治「小官大貪」和「微腐敗」。持續開展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在涉農資金管理、徵地拆遷、社會保障、扶貧等民生領域查辦「蠅貪」62715人。會同國務院扶貧辦部署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強預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對易地扶貧搬遷重點工程開展預防監督,部署「精準扶貧、廉潔為民」專題警示教育基層行活動。

堅持不懈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在中央紀委統一領導下,2014年10月起持續開展專項行動,與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加強與有關國家、地區司法合作,已從42個國家和地區勸返、遣返、引渡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222人,包括楊秀珠、李華波、王國強、黃玉榮等35名「百名紅通人員」。與公安部、人民銀行等共同開展預防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檢察機關對任潤厚等45起職務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及時啟動沒收違法所得程序,決不讓腐敗分子躲進「避罪天堂」,決不讓腐敗分子在經濟上撈到好處。

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四級檢察院普遍開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專題報告、警示教育等工作,深入分析系統性、區域性職務犯罪特點和原因,提出整改、預防建議。持續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預防。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服務,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共同推廣江蘇泰州預防職務犯罪郵路,「檢察藍」牽手「郵政綠」,將廉政文化送進千家萬戶。《人民檢察官》、《人民的名義》等一批法治作品獲得好評。

堅決貫徹黨中央關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深刻領會改革的重大意義,堅決擁護、全力支持配合改革。2017年北京、山西、浙江檢察機關先行試點,取得重要經驗。其他非試點省區市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職務犯罪46032人,同比上升4.7%,確保查辦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全面推開試點後,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服從大局,確保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促進合編合心合力。四級檢察院反貪、反瀆和預防部門職能、機構及44151名檢察人員已全部按時完成轉隸。

四、全面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切實維護司法公正[編輯]

我們強化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得到糾正。對受理申訴或辦案中發現的「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沈六斤故意殺人案」、「盧榮新強姦殺人案」、「李松故意殺人案」等18起重大冤錯案件,及時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人民法院均改判無罪。對人民法院再審的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王力軍無證收購玉米案等案件,檢察機關同步成立專案組,重新覆核證據、明確提出糾正意見,共同糾錯。對冤錯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訴環節把關不嚴責任,吸取沉痛教訓。頒布履行檢察職能糾防冤錯案件等系列指導意見,建立刑事申訴案件異地審查等制度。

堅決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對提請「減假暫」不符合法定條件或程序,以及裁定或決定不當的,監督糾正11.8萬人。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以權減刑」、「提錢出獄」等問題,以職務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為重點,強化對異地調監、計分考核、病情鑑定等環節監督,共監督有關部門對2244名罪犯收監執行,其中原廳局級以上幹部121人。

堅持不懈清理久押不決案件。在中央政法委統一領導下,檢察機關牽頭,對政法各機關羈押3年以上仍未辦結的案件集中清理。經政法各機關共同努力,2013年核查出的4459人,至2016年10月全部清理糾正完畢。

監督糾正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的突出問題。針對檢察機關發現的一些罪犯被判處實刑後未入獄、流散社會甚至重新犯罪問題,2016年與公安部、司法部等共同開展專項清理,核查出11379人並逐一跟蹤監督。現已監督糾正9222人,其中收監執行7162人。對仍逃匿或下落不明的1181人,督促開展追逃。

強化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調解書提出抗訴2萬餘件,人民法院已改判、調解、發回重審、和解撤訴1.2萬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4萬件,人民法院已採納1.6萬件。對審判程序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檢察建議8.3萬件,對民事執行活動提出檢察建議12.4萬件。針對民間借貸、企業破產、房屋買賣、馳名商標認定等領域,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打「假官司」問題,開展虛假訴訟專項監督,重點監督「規模性造假」和中介服務機構「居間造假」,2016年以來共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3877件,對構成犯罪的起訴452人。

堅決懲治司法腐敗。注重在訴訟監督中發現執法不嚴、司法不公背後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失職瀆職的司法工作人員11560人。

五、鍥而不捨抓落實,加速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編輯]

我們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勇於啃硬骨頭、闖難關,黨中央部署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承擔的29項改革任務全部完成或結項,司法改革呈現全面發力、多點突破、縱深推進的局面。

司法責任制全面實施。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分類管理格局基本形成。檢察官員額制全面推開,從原有16萬名檢察官中遴選出員額內檢察官8.7萬名,入額檢察官全部配置在辦案一線,實行員額動態管理。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建立檢察官辦案組和獨任檢察官兩種辦案組織,制定檢察官權力清單,檢察官在職權範圍內依法作出決定、承擔責任。與檢察人員職務序列相配套的履職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堅持放權不放任,全面開展流程監控和質量評查,全程、同步、動態監督司法辦案。入額領導幹部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1854個檢察院開展內設機構改革,一線辦案力量普遍增長20%以上。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堅決貫徹黨中央部署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2015年7月起在13個省區市860個檢察院開展為期兩年的試點,辦理公益訴訟案件9053件,覆蓋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所有授權領域。2017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正式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2018年3月,與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發布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完善檢察公益訴訟制度。2017年7月以來,檢察機關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0925件。這項改革兩年間完整經歷了頂層設計、法律授權、試點先行、立法保障、全面推開5個階段,走出了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公益司法保護道路。

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有力推進。與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共同制定改革意見。辦理刑事案件嚴格排除非法證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50個常見罪名批捕、起訴證據指引。充分發揮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督促偵查機關立案9.8萬件、撤案7.7萬件,追加逮捕12.4萬人、追加起訴14.8萬人,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不批捕62.5萬人、不起訴12.1萬人,其中因排除非法證據不批捕2864人、不起訴975人,依法糾正「王玉雷故意殺人案」。加強刑事審判活動監督,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3.5萬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對「陳滿故意殺人案」、「譚新善故意殺人案」等11起重大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重視律師促進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發布保障律師執業權利規定,更加充分保障律師會見權、閱卷權、調查取證權,推動建立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監督相關政法機關糾正阻礙律師行使執業權利6981件。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紮實開展。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2014年6月起在18個城市開展為期兩年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共對5.6萬件輕微刑事案件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審查起訴周期由過去平均20天縮短至5天。2016年11月又部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人民法院適用該制度審結的刑事案件中,由檢察機關建議適用的占98.4%,人民法院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的採納率為92.1%。

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試點取得重要成果。2014年上海市檢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掛牌成立後,積極探索跨行政區劃管轄範圍和辦案機制。辦理跨地區案件和食品藥品、環境資源、知識產權、海事等特殊類型案件843件1332人。

省以下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改革穩步推進。市縣檢察院檢察長由省級黨委管理,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由省級黨委或委託地市級黨委管理。政法專項編制由省級統一管理。成立省級檢察官遴選委員會,統一遴選入額檢察官。吉林、廣東等19個省份已實現省級財物統一管理,省市縣檢察院均為省財政部門一級預算單位。

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人民監督員一律由地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選任和管理,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的關鍵環節一律接受監督,參加監督的人民監督員一律由司法行政機關隨機抽選,市縣檢察院辦理的案件一律由上一級檢察機關組織監督。2014年深化改革以來,人民監督員共監督案件9241件。

司法體制改革和現代科技應用深度結合,大力推進智慧檢務建設。2014年建成融辦案、管理、監督、統計等功能於一體、四級檢察院全聯通全覆蓋的全國統一大數據辦案平台,所有辦案一個平台、一個標準、一個程序,實現網上錄入、網上管理、網上監督,數據自動生成。建成四級檢察院全聯通全覆蓋的全國網上信訪信息系統、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減少人民群眾信訪奔波勞累之苦。探索人工智能在司法辦案中的應用,全面推進智能輔助辦案系統以及偵查活動監督平台、案管機器人、智能語音辦案平台、出庭一體化平台建設,推動司法辦案更加高效規範公正。

六、牢記打鐵必須自身硬,堅持從嚴治檢、建設過硬隊伍[編輯]

我們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五個過硬」要求,努力建設一支讓黨放心、人民滿意、忠誠可靠、清正廉潔的檢察隊伍。

加強政治建設和能力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紮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自覺接受中央專項巡視監督,堅持不懈整改突出問題,全面加強檢察機關黨的建設。落實憲法宣誓制度。制定實施檢察官崗位素能基本標準,推進大規模、正規化教育培訓,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調訓3.8萬人次。五年來,湧現出張飈、潘志榮、彭少勇、丁殿勤、王盛等一大批新時代優秀共產黨員和模範檢察官,特別是包括陳運周、劉寶奇、蘇知斌、俞秀成、程然、賓毅、周經發、周會明等全國模範檢察官在內的39名檢察人員為維護公平正義奮鬥到生命最後一刻,樹立起人民檢察為人民的不朽豐碑。

堅持規範司法永遠在路上。認真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2014年起連續4年開展規範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堅決糾正違法扣押凍結涉案財物、暴力取證、不依法聽取當事人和律師意見等突出問題。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193起司法不規範案件,公開通報典型案例。頒布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監督規定、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修訂完善檢察機關司法工作基本規範,發布9批38個在審查證據、適用法律方面具有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統一和規範辦案標準。

持之以恆正風肅紀,以零容忍態度嚴懲自身腐敗。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制定實施辦法,發布嚴肅紀律作風15條禁令、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緊盯司法辦案,制定領導幹部和辦案檢察官任職迴避、加強內部監督防止說情干擾、違法行使職權行為糾正記錄通報及責任追究等規定。健全系統內巡視制度,在各省區市黨委支持下,提前實現對各省級檢察院黨組巡視全覆蓋。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2089人,其中最高人民檢察院11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543人。嚴肅追究531名領導幹部失職失察責任。

七、為人民司法,自覺接受人民監督[編輯]

我們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理念,確保檢察權始終在法治軌道上公正行使。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曆次會議精神,及時全面梳理全國人大代表歷次審議報告、視察工作、參加座談時提出的8587條意見和建議,印發四級檢察院整改落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反貪污賄賂、刑罰執行監督、規範司法行為、偵查監督、司法改革、公益訴訟等工作,積極配合專項檢查和調研,認真落實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建立領導班子成員直接聯繫代表、內設機構直接聯繫代表團制度,多次分批邀請1573名全國人大代表視察工作。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594件議案、建議全部辦結。

自覺接受民主監督。積極參加全國政協專題協商會,與全國政協及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健全重大決策諮詢、重大問題聯合調研等制度,定期通報檢察工作情況。邀請民主黨派法學專家掛職,注重從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中選聘特約檢察員和專家諮詢委員,參與檢察決策。邀請政協委員參加執法檢查、案件評查。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216件提案全部辦結。

自覺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制約。對人民法院作出無罪判決的公訴案件,全面認真評查剖析,通報典型案例,提高辦案質量。對公安機關提請複議覆核的不批捕、不起訴案件,更換承辦人重新審查,改變原決定2115人。

拓寬人民群眾監督渠道。建設服務群眾統一窗口,升級完善全國12309檢察服務公共平台,全面推進「網上檢察院」、「掌上檢察院」和檢察服務大廳建設。四級檢察院已全部實現案件信息公開系統、電子卷宗系統、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新聞發言人4個全覆蓋,普遍開展檢察開放日活動。高度重視輿論監督,對媒體曝光的於歡故意傷害案等熱點敏感案件及時發聲、深入調查、依法監督,維護司法公正。

五年來,我們舉全系統之力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檢察工作加快發展。先後制定檢察援藏20條意見、檢察援疆34條措施、支持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檢察工作發展8條意見,加大檢察業務、人才、教育、文化、科技、資金援助力度。在烏魯木齊、林芝、呼和浩特建成全國檢察機關維漢、藏漢、蒙漢雙語培訓基地。

五年來,我們努力為實現強軍夢提供強有力司法保障,共起訴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破壞軍婚等涉軍犯罪1635人。2016年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央軍委政法委聯合下發文件,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軍地檢察協作,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服務軍民融合發展,支持軍事檢察機關依法履職。2017年又專門制定指導意見,依法妥善處理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相關案件,支持軍隊改革發展。

五年來,我們深化與港澳台地區司法交流協作,海峽兩岸檢方主要負責人以適當名義互訪,開設二級窗口規範辦理兩岸司法互助案件,強化懲治跨境犯罪協作,依法妥善辦理涉港澳台和涉僑案件,堅決維護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五年來,我們積極融入中國特色大國外交,充分發揮司法對外交往積極作用,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和全面開放新格局。在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廣西、雲南、新疆等省區市黨委和政府大力支持下,發展完善國際檢察官聯合會、上合組織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中國-東盟成員國總檢察長會議、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等多邊機制,發起成立金磚國家總檢察長會議機制,建立中越、中哈邊境地區檢察機關直接合作和定期會晤機制,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檢察「朋友圈」越來越大。特別是2017年成功舉辦第二十二屆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大會,98個國家及地區的總檢察長、司法部長等500多名代表齊聚北京,共同研討「為公益服務的檢察」,習近平主席專門致賀信,張德江同志出席開幕式並致辭,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全面依法治國、重視發揮檢察機關公益保護作用引起各國代表強烈反響和熱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已與95個國家和地區執法司法機關簽署145份雙邊合作協議,在反恐、追逃追贓和打擊電信網絡犯罪、毒品犯罪等領域緊密合作,2013年以來辦理刑事司法協助案件675件。

各位代表,過去五年檢察工作的發展進步,最根本的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掌舵領航,最關鍵的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指引,最重要的是黨和國家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所形成的大環境。五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檢察工作有力監督,國務院大力支持,全國政協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加強民主監督,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給予極大關心、支持和幫助。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誠摯的感謝!

我們深切體會到,做好檢察工作,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毫不動搖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檢察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必須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履職盡責,肩負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職責使命;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真正做到人民檢察為人民;必須牢牢把握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定位,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必須勇於改革創新,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優越性。

同時,我們清醒認識到,我們的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也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一是對社會主要矛盾變化給檢察工作帶來的機遇挑戰,對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認識有待進一步提升,措施需要進一步完善,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回應人民期待的及時性有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二是檢察工作發展不平衡,法律監督職能發揮還不充分,一些地方民事、行政、刑事執行檢察工作仍較薄弱,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公益訴訟立法使檢察職能發生新的變化,需要進一步調整和適應;三是司法責任制改革需要進一步深化,綜合配套改革措施不夠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四是檢察隊伍素質能力還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要求,金融、知識產權、生態環境、信息網絡等專業人才缺乏;五是違法違紀、司法不規範等問題時有發生,極少數領導幹部和檢察人員以案謀私、以案謀錢。我們一定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這些問題,決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2018年工作建議[編輯]

2018年,全國檢察機關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一中、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堅持高質量辦案、高標準司法,強化法律監督,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加強過硬檢察隊伍和檢察工作智能化建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努力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

第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大培訓,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深刻領會、牢牢把握關於法治建設、政法工作的新思想,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確保人民檢察事業始終沿着正確方向砥礪前行。

第二,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堅持國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嚴密防範和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依法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深化緝槍治爆、嚴打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等專項行動,堅決懲治多發性侵財犯罪,推進中小學、幼兒園、醫院等重點區域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運用法律手段維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依法懲治「黃賭毒」、虐待、遺棄、重婚、家庭暴力等犯罪。依法從嚴懲治涉軍犯罪,加強涉軍維權工作,依法妥善辦理涉及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相關案件,堅決維護國防利益、軍事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運用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檢察環節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

第三,努力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和打好「三大攻堅戰」提供法治保障。圍繞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依法甄別糾正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決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圍繞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積極投入重大社會穩定風險防範化解專項行動,重點懲治非法集資、網絡傳銷、內幕交易等犯罪。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突出懲治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推動環境治理、生態修復。圍繞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積極參與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堅決懲治挪用、貪污扶貧資金犯罪。嚴懲危害農村穩定、侵害農民利益的犯罪,強化對土地承包、土地流轉、農房租賃、集體產權改革等領域民事行政訴訟的法律監督,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第四,聚焦法律監督主業,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權威。認真學習、帶頭尊崇、嚴格實施憲法,堅決維護憲法權威。推動刑事、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全面發展,加強人權司法保障,有效防範冤錯案件,堅決維護司法公正。全面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工作,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加強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深化涉法涉訴信訪機制改革,堅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加強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加強軍事檢察等專門檢察工作。

第五,堅定改革的政治定力,將改革進行到底。深入貫徹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部署,積極配合監察機關做好相關工作銜接,與監察機關、審判機關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審查起訴和提起公訴,在依法懲治腐敗犯罪中繼續發揮重要作用。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檢察官員額制,提升改革整體效能。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深入開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繼續探索跨行政區劃檢察院改革。加快推進檢察院內設機構改革。研究探索反貪職能轉隸後的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深入推進智慧檢務建設,推動新時代檢察工作質量效率變革。

第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堅持從嚴治檢,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本領高強的新時代檢察隊伍。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加強專業化建設,培養專業能力、專業精神。堅持把重心放在基層,健全人財物向基層傾斜的政策保障體系,關心愛護基層幹部。進一步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檢察工作支持力度,紮實推進檢察援藏援疆工作。加強系統內巡視巡察和檢務督察,開展司法規範化大檢查,堅決懲治自身腐敗,堅決清除害群之馬,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

各位代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全國檢察機關要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本次全國人大會議要求,更加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中譜寫新的壯麗篇章!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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