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周強(代表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3月12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 |
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批准 文獻 |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全國政協各位委員提出意見。
2018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審結31883件,同比分別上升22.1%和23.5%,制定司法解釋22件,加強對全國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指導;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萬件,審結、執結2516.8萬件,結案標的額5.5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8.8%、10.6%和7.6%。通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
堅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入開展大學習大研討大培訓,對全國法院35萬名幹警進行全員輪訓。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確政治方向。嚴格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深入學習貫徹憲法,堅持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貫徹執行。
二、依法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各級法院認真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積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19.8萬件,判處罪犯142.9萬人。
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嚴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煽動分裂國家、間諜等犯罪,會同有關部門出台打擊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犯罪的意見,依法懲治宣揚恐怖主義、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等犯罪,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決貫徹黨中央決策,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發布通告、制定意見,嚴懲各類涉黑涉惡犯罪。堅持依法嚴懲方針,審結黑惡勢力犯罪案件5489件2.9萬人,依法審理穆嘉案、曾憲波案等社會影響較大的涉黑涉惡案件。堅持掃黑除惡與反腐敗鬥爭相結合,依法嚴懲欺壓殘害群眾的「村霸」「市霸」,嚴懲黑惡勢力「保護傘」,維護社會安寧。
嚴懲貪污賄賂等腐敗犯罪。依法審理孫政才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彰顯黨中央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堅強決心。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2.8萬件3.3萬人,其中被告人原為省部級以上幹部的18人,廳局級339人,縣處級1185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判處罪犯2466人。與國家監委等聯合發布公告,敦促職務犯罪境外在逃人員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贓工作。依法適用沒收違法所得程序,裁定沒收「紅通33號」黃艷蘭等違法所得,對腐敗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嚴懲嚴重危害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犯罪。嚴懲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嚴厲打擊涉槍涉爆犯罪,審結相關案件4.1萬件,判處罪犯5.1萬人。嚴懲重大責任事故、危險駕駛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審結相關案件34.2萬件。會同公安部等部門出台意見,嚴懲妨害安全駕駛犯罪,維護公共交通安全。積極參與禁毒鬥爭,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0萬件。嚴懲暴力傷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出台意見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嚴厲打擊「套路貸」詐騙,嚴懲通過「虛增債務」「惡意製造違約」等方式非法侵占財物犯罪。嚴懲「校園貸」犯罪。審結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對涉疫苗犯罪懲治力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依法懲治涉網絡犯罪。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侵犯個人信息、利用網絡竊取商業秘密、網絡傳銷等犯罪,審結相關案件8907件,依法審理張凱閔等85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嚴懲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利用網絡開設賭場等新型犯罪,促進營造健康清朗的網絡空間。
嚴懲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堅決懲治針對婦女兒童的暴力、虐待、拐賣、性侵害等犯罪,審結相關案件2.7萬件。依法審理「藍色錢江保姆縱火案」等惡性案件,對一批殺害傷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判處並執行死刑。加強少年審判工作,完善「圓桌審判」方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積極參與防治校園欺凌,促進平安校園建設。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堅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堅持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相統一,堅持嚴格公正司法。嚴把死刑案件質量關,確保死刑只適用於極少數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深刻汲取冤錯案件教訓,完善冤假錯案防範糾正機制,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各級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糾正「五周案」等重大冤錯案件10件。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5萬件。對生活困難當事人發放司法救助款10.8億元,減免訴訟費2.6億元。會同司法部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積極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原則,依法宣告517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訴案件被告人無罪。
三、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
依法服務三大攻堅戰。審結民間借貸案件223.6萬件,妥善處理網絡借貸、金融不良債權轉讓等糾紛,促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司法解釋,依法嚴懲涉地下錢莊犯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審結金融借款、保險、證券等案件83.9萬件。推進證券期貨等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保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出台服務鄉村振興戰略45條意見。依法審理涉農糾紛案件,服務「三農」工作發展。內蒙古、四川、貴州、雲南、寧夏等地法院精準對接貧困地區群眾司法需求,積極服務脫貧攻堅。嚴懲污染環境犯罪,審結相關案件2204件。制定服務新時代生態環境保護意見,審結環境資源案件25.1萬件。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規則,探索適用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環境修復司法舉措。湖北、重慶、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促進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共同守護綠水青山。
依法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審結一審商事案件341.8萬件。加強破產審判工作,審結公司清算、企業破產等案件1.6萬件,妥善審理青島造船廠等一批資產規模大、職工人數多的企業破產重整案件,在北京、上海、深圳設立破產法庭。依法審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業態案件,服務新舊動能轉換。審結買賣合同案件99.5萬件,規範市場交易行為。審結房地產糾紛案件60.8萬件,維護良好交易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規範有序發展。採取有效措施,提升「執行合同」等司法指標國際評估效果,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依法服務民營經濟發展,保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審慎適用強制措施,禁止超範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財物,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堅決防止將民事責任變為刑事責任,讓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加大涉產權刑事申訴案件清理力度,再審改判張文中無罪,依法甄別糾正涉產權冤錯案件,發布兩批13個典型案例,傳遞黨中央依法保護產權和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強烈信號,促進穩定社會預期。依法審理涉產權保護國家賠償案件。依法審理企業借貸、股權質押、互聯互保等案件,規範融資渠道。會同全國工商聯出台意見,發揮商會調解功能,及時化解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
依法服務區域協調發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推進司法協作和資源共享,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設立雄安新區中級人民法院,服務雄安新區建設。上海、江蘇、浙江、安徽法院協同建設法治長三角,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遼寧、吉林、黑龍江法院圍繞新時代東北全面振興積極提供司法服務。廣東法院推動建立商事糾紛跨境解決機制,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依法服務創新型國家建設。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28.8萬件,同比上升41.8%,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建立國家層面知識產權案件上訴審理機制,設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主要審理專利等技術性較強的知識產權上訴案件,統一裁判標準,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加強北京、上海、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和19個知識產權法庭建設,為各類創新創造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依法服務全方位對外開放。審結一審涉外民商事案件1.5萬件。依法審理迪奧爾公司商標申請駁回覆審行政糾紛等案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在深圳、西安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商事法庭,組建國際商事專家委員會,建立「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服務共建「一帶一路」和全面開放新格局。出台服務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服務自貿試驗區建設。湖北、重慶、四川等地法院積極服務內陸開放新高地建設。審結一審海事海商案件1.6萬件,維護國家利益和海洋權益,服務海洋強國建設。舉辦中國與葡萄牙語國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最高法院院長會議和世界執行大會,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傳播好中國法治聲音。
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
依法審理涉民生案件。審結一審民事案件901.7萬件,同比上升8.7%,其中涉及教育、就業、醫療、養老、消費等案件111.1萬件。推廣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經驗,依法制裁惡意欠薪行為,幫助農民工追回勞動報酬95.3億元。審結婚姻家庭案件181.4萬件,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1589份。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改革,會同全國婦聯等完善聯席會議機制,共同促進新時代家庭文明建設。依法審理利用保健品、投資理財詐騙老年人等案件,嚴懲坑害老年人的犯罪行為。會同中國殘聯出台意見,為殘疾人參加訴訟提供便利,加強對涉訴殘疾人的援助救助,切實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在制定司法解釋、審判執行案件中全面貫徹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認真落實英雄烈士保護法,陝西、江西法院依法審理侵犯葉挺、方志敏烈士名譽權案,旗幟鮮明保護英烈名譽榮譽,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制定懲治虛假訴訟司法解釋,倡導誠信、制裁失信。依法支持公民通過正當防衛同犯罪行為作鬥爭,保護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推出《陽光下的法庭》等法院文化作品,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
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審結一審行政案件25.1萬件,出台貫徹執行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服務保障「放管服」改革。山西、河南、甘肅等地法院開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轄試點,軍事法院推進軍事行政審判試點,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審理房屋拆遷、勞動保障等行政案件,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
依法審理公益訴訟案件。審結檢察機關和社會組織提起的公益訴訟案件1919件。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司法解釋,明確檢察公益訴訟案件審理規則。廣東法院公開宣判全國首例共享單車消費公益訴訟案,判決經營者按承諾退還押金,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共享經濟規範發展。江蘇、山東等地法院依法審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訴訟案,以法律正義捍衛英烈榮光。
堅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依法審結、執結涉及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相關案件18883件,堅決如期完成為軍隊停償提供司法保障任務,服務國防和軍隊改革,服務軍民融合發展。加強涉軍維權工作,依法審理破壞軍事設施、破壞軍婚等各類涉軍案件,促進軍政軍民團結。
保護港澳台同胞和歸僑僑眷、海外僑胞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台案件1.7萬件,辦理涉港澳台司法協助互助案件9502件。簽署內地與香港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民商事領域司法協助全覆蓋。福建法院推出59條措施,切實保護台胞台企合法權益。審結涉僑案件1.6萬件。會同中國僑聯出台意見,在福建、廣東、海南等11個省區市開展涉僑糾紛多元化解試點,促進涉僑糾紛有效化解。
創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機制。推行網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務,推進「分調裁審」機制改革,福建等地法院優化升級跨域立案訴訟服務,鞏固立案登記制改革成果。推廣車載法庭、移動背包科技法庭,讓「流動的人民法庭」更好滿足群眾司法需求。深化涉訴信訪改革,方便群眾依法理性表達訴求。落實人民陪審員法,增強陪審員廣泛性和代表性,更好發揮陪審員作用。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強化訴調對接,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在線調解平台建設,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擴大律師調解試點,進一步發揮律師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堅持合法自願原則,各級法院以調解方式結案313.5萬件。
五、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設,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意見,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制定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實施意見,健全審判監督管理機制和懲戒制度,健全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健全常態化改革督察機制,開展集中督察,編發55個司法改革示範案例,推廣各地先進經驗,提高全國法院改革整體效能。
健全法院組織體系。認真落實新修訂的人民法院組織法。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建設,六個巡迴法庭審結案件1.7萬件,妥善處理一批歷史形成的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實現了審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決糾紛等改革目標。設立上海金融法院,推進金融審判專業化國際化智能化,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推進省以下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原則,進一步優化職能配置。
推進訴訟制度改革。深化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證機制,強化庭審功能。積極穩妥實施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基層法院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審結案件829.9萬件。
持續深化司法公開。出台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31條舉措,加強審判流程、庭審活動、裁判文書、執行信息四大公開平台建設,拓展司法公開廣度深度。截至今年2月,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公開案件信息3.7億項,中國庭審公開網直播庭審259萬件,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文書6382萬份,訪問量226億次,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
全面建設智慧法院。發揮司法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台作用,為群眾訴訟提供服務,為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上線「類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統,建設智能語音雲平台,為法官辦案提供智能輔助。推進電子訴訟應用,逐步實現網上閱卷、證據交換、網上開庭和電子送達。浙江法院開展移動微法院試點,讓當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訴訟、掌上辦案」的便利。制定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司法解釋,增設北京、廣州互聯網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依法審理涉「小豬佩奇」著作權跨國糾紛等案件,率先在國際上探索互聯網司法新模式。
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建設過硬人民法院隊伍
始終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教育引導幹警旗幟鮮明講政治,永葆政治忠誠,堅定理想信念,堅守法治信仰。深入開展向鄒碧華、方金剛學習活動,湧現出陳少華等一批敢於擔當作為的先進典型。各級法院共有279個集體、337名個人受到中央有關部門表彰。
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強化教育培訓,各級法院培訓幹警74.5萬人次,切實提高法律適用、群眾工作、科技應用等能力。加強高素質法治人才培養,利用中國法官培訓網、數字圖書館等資源,推行開放式在線培訓。與國家民委舉辦民漢雙語法官培訓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廣西、雲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和兵團等法院加強雙語法官培養,更好滿足民族地區群眾司法需求。
嚴懲司法腐敗。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開展司法作風專項督察,嚴厲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級法院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幹警369人。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內部巡視,紮實開展司法巡查、審務督察。嚴格執行「五個嚴禁」、防止干預過問案件「兩個規定」。堅持刀刃向內,堅決清除害群之馬,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幹警9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76人。
七、自覺接受監督,促進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監督,認真落實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細化分工方案,加強督查督辦。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況專項報告的審議意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基本解決執行難」情況並首次接受專題詢問,根據審議詢問意見,切實加強執行工作。辦理代表建議271件,充分採納代表意見。積極邀請代表視察法院、參加會議、旁聽庭審,聽取意見建議,不斷改進工作。認真接受民主監督,辦理政協提案168件,加強與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溝通。參加全國政協「基本解決執行難」雙周協商座談會,廣泛聽取政協委員意見。認真貫徹監察法,支持配合監察機關對法院工作人員進行監督,促進公正廉潔司法。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認真審理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訴案件,及時辦理檢察建議,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聘任新一屆189位特約監督員,開展特約監督員、特邀諮詢員、專家學者調研座談、列席審委會等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互動,接受輿論監督,暢通民意溝通渠道。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切實解決執行難」的部署,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三年來,人民法院全力攻堅,共受理執行案件2043.5萬件,執結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與前三年相比分別增長98.5%、105.1%和71.2%,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基本形成中國特色執行制度、機制和模式,促進了法治建設和社會誠信建設,「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一是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將解決執行難納入法治建設重點任務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考核,專門印發文件,成立「基本解決執行難」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綜合治理執行難的強大合力,為解決執行難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社會環境。
二是執行模式發生深刻變革。着力解決查人找物難題,建成網絡查控系統,與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等16家單位和39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聯網,覆蓋存款、車輛、證券、不動產、網絡資金等16類25項信息,囊括被執行人主要財產形式。創新財產發現機制,推行懸賞舉報等調查措施。着力遏制規避執行行為,完善聯合懲戒體系,會同國家發改委等60家單位推進失信懲戒機制建設,採取11類150項懲戒措施,讓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366萬人迫於懲戒壓力自動履行義務。嚴厲打擊拒執行為,全國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罪犯1.3萬人,拘留失信被執行人50.6萬人次,限制出境3.4萬人次,同比分別上升416.3%、135.4%和54.6%。着力解決財產變現難題,推行網絡司法拍賣,成交率、溢價率成倍增長,為當事人節約佣金205億元,有效祛除拍賣環節暗箱操作和權力尋租空間。湖南法院以106億元最終報價成功拍賣某高速公路收費權,刷新網拍單筆成交價最高紀錄。
三是執行工作更加規範有序。大力解決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問題,積極穩妥推進執行改革,完善符合執行規律的體制機制。制定財產保全、財產調查、執行擔保等37件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完善執行工作規範。發布規範執行行為「十個嚴禁」,劃定高壓線,轉變執行作風。建成統一的執行辦案平台和指揮管理平台,加強統一管理、統一協調、統一指揮。推行「一案一賬號」案款管理模式,確保全程留痕、規範透明。加強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管理,嚴格認定標準,定期依職權調查,發現財產及時恢復執行。升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全面公開執行流程信息,讓執行權在陽光下運行。
四是群眾關心的一些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全面核查清理長期形成的歷史積案,徹底解決案件底數不清問題。開展集中清理執行案款活動,發放案款960億元。對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和涉民生保障案件,依法加大執行力度。每年元旦春節前後集中開展涉民生案件執行行動,累計發放涉民生案款179億元,讓人民群眾感受到了公平正義。
五是理解支持執行工作的氛圍更加濃厚。各地法院從實際出發,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項行動,形成強大聲勢,彰顯法律權威。開通全國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信息網,及時反映執行工作進展。製作《執行利劍》等影視作品,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講好執行故事。加大宣傳報道力度,通過全媒體直播執行活動,生動展現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艱辛和成效。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十分關心執行工作,積極幫助解決困難和問題,有的直接現場見證執行,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年來,廣大執行幹警夜以繼日戰鬥在執行一線,忘我工作,無私奉獻,不怕犧牲,湧現出許多可歌可泣的先進人物和事跡,黑龍江高院執行局局長侯鐵男等46名幹警犧牲在執行崗位上。通過「基本解決執行難」這場硬仗,鍛煉了隊伍,提高了能力,攻克了一道道難題,有效維護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我們深刻體會到,「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的實現,關鍵在於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的實施,關鍵在於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能夠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關鍵在於通過深化改革破解難題,關鍵在於信息化發展提供的科技支撐。
我們深知,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與黨中央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和人民群眾期待相比還有差距。「基本解決執行難」雖然實現預期目標,但在有些方面、有些地區,執行難問題仍然存在甚至還較為突出。下一步,我們將咬定青山不放鬆,不斷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健全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我們堅信,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社會各界大力支持下,各級法院不懈努力、久久為功,一定能夠實現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發展進步,根本在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根本在於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科學指引,根本在於習近平總書記作為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掌舵領航。人民法院工作成績的取得,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國務院大力支持,全國政協民主監督,國家監委、最高人民檢察院監督支持,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各界、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廣大人民群眾關心支持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謝!
我們清醒認識到,人民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一些法官的政治素質、司法理念、司法能力與新時代要求和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相比還有不小差距。二是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各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存在「溫差」,綜合配套改革措施有待加快落實,智慧法院建設水平和應用能力有待提高。四是基層基礎建設存在短板,上級法院對下監督指導作用發揮不夠。五是法院內部監督、隊伍管理還有薄弱環節,存在「燈下黑」問題,司法作風不正、違紀違法情況仍有發生,監督機制有待完善。六是一些法院辦案壓力巨大,有的法官常年超負荷工作,有的法院人才流失現象比較嚴重,履職保障有待加強。對這些問題和困難,我們將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在人大監督和各方面支持下,努力加以解決。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的關鍵之年。人民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以優異成績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
一是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準確把握新時代新要求,緊密聯繫法院工作實際,創造性貫徹落實黨中央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是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服務保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聚焦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履職盡責,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發揚鬥爭精神,堅定必勝信心,立足審判職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促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堅決捍衛以政權安全、制度安全為核心的國家政治安全。嚴懲黑惡勢力犯罪,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依法懲治職務犯罪,嚴懲群眾身邊腐敗犯罪。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涉地下錢莊犯罪、涉稅犯罪和涉網絡犯罪。加大對涉及金融、脫貧攻堅、環境資源等案件的審判力度,服務三大攻堅戰。依法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促進新舊動能轉換,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保護自主創新,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加強涉港澳台、涉僑案件審判,積極辦理司法協助互助案件。加強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健全「一帶一路」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平等保護國有、民營、中小微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努力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三是堅持司法為民,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法審理涉及教育、就業、養老、醫療、消費、婚姻家庭等案件,促進解決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加強行政審判,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加強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工作。加強涉軍案件審判,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服務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進一步健全訴調對接機制,下大氣力推動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發揮裁判示範作用,加強法治宣傳,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法治和德治有機統一、相得益彰。完善有關正當防衛司法解釋,鼓勵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推動完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配合立法機關推進強制執行法立法工作,制定實施執行工作五年發展綱要,健全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執行工作水平,保障勝訴當事人及時實現權益,進一步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四是高舉新時代改革開放旗幟,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實施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完善法律統一適用機制,加強審判權運行監督和管理。深入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貫徹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充分保障律師依法履職,發揮庭審決定性作用。推進司法改革與現代科技深度融合,深化司法公開,促進陽光司法,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通過深化改革,解決改革中的「溫差」問題,強化督察問效,讓司法改革成效體現在審判質量效率上,更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五是加快推進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鍛造黨中央放心、人民群眾滿意的高素質法院隊伍。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切實增強廣大幹警政治覺悟和政治能力。提高教育培訓針對性和有效性,增強隊伍整體素質和司法能力。強化法官職業道德建設和法院文化建設,教育引導法官恪守司法良知。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改善基層工作條件,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法院建設支持力度。強化履職保障,完善懲戒機制,嚴格落實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制度,激勵法官敢於擔當、秉公辦案,不迴避矛盾,不懼怕困難,充分發揮審判機關定分止爭、懲罰犯罪、保護人民的作用,堅決守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各方面監督。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健全法院隊伍從嚴管理監督體系並狠抓落實,堅持問題導向,堅持不懈糾治「四風」,嚴肅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切實防止「燈下黑」,確保公正廉潔司法。
各位代表,做好新時代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更好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附件:
1.審結、執結2516.8萬件:指地方各級人民法院2018年審結、執結各類案件總數。其中,審結刑事案件1825835件,占7.25%;民商事案件14324776件,占56.92%;行政案件653440件,占2.60%;國家賠償與司法救助案件53222件,占0.21%;執結執行案件7798467件,占30.99%;其他案件512723件,占2.03%。報告中的案件數據,未經特別說明的,均為一審結案數據。報告中反映的各項工作,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級法院工作,未經特別說明的,一般指最高人民法院或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內所做的工作。
2.穆嘉案:被告人穆嘉網羅刑滿釋放人員、社會閒散人員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成立多家小額貸款公司,採用虛增債務、簽訂虛假借款協議、轉單平賬等「套路貸」方式,非法侵占被害人財產,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實施多起犯罪,嚴重破壞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2018年9月26日,天津紅橋區法院一審判處穆嘉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判處其餘3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至拘役六個月不等刑罰,並處附加刑。宣判後,其中5人提出上訴。2018年12月12日,天津一中院二審公開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3.曾憲波案:2012年以來,以曾憲波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在湖南新化縣上梅鎮一帶逞強爭霸,肆意打砸,為非作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活動,並有設賭、放貸等違法活動,在當地造成惡劣影響。2017年11月6日,新化縣法院以尋釁滋事罪等數罪併罰,一審判處曾憲波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判處其餘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至六個月不等刑罰,並處附加刑。宣判後,其中7人提出上訴,後均書面申請撤回上訴。2018年3月15日,湖南婁底中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
4.「紅通33號」黃艷蘭:黃艷蘭原系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地區物資局副局長,桂林地區物資發展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實施貪污犯罪後逃匿境外。2018年11月15日,廣西桂林中院依法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裁定沒收黃艷蘭在上海用贓款購買的23套房產及部分房產出售、出租產生的收益,對其貪污犯罪產生的違法所得追繳不足部分,繼續追繳。該案彰顯了黨中央堅決依法懲治腐敗、對外逃腐敗人員及其贓款贓物一追到底的堅強決心,對外逃腐敗人員形成有力震懾。
5.張凱閔等85人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被告人張凱閔等50人於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間,被告人張家祥等35人於2014年6月至11月間,先後在印度尼西亞、肯尼亞參加針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電信詐騙的犯罪集團,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對中國大陸居民進行語音群呼,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虛構被害人個人信息泄露、涉嫌違法犯罪、需配合清查資金等事實,誘使被害人按照要求進行轉賬或匯款。上述被告人中,70餘人系從肯尼亞押解回國人員,其中張凱閔等44人為我國台灣地區居民。2017年12月21日,北京二中院以詐騙罪判處張凱閔有期徒刑十五年、張家祥有期徒刑十三年,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相應刑罰,並處附加刑。宣判後,66名被告人提出上訴。二審期間,有3名被告人請求撤回上訴,北京高院裁定準予撤回,並於2018年3月28日作出裁定,駁回其他63名被告人上訴,維持原判。
6.藍色錢江保姆縱火案:2016年9月,被告人莫煥晶到杭州藍色錢江公寓被害人家中從事住家保姆工作,之後多次盜竊雇主財物用於賭博。2017年6月21日晚,莫煥晶為繼續籌集賭資,決定採取放火再幫助滅火的方式騙取雇主感激,以便再向其借錢。22日4時55分許,莫煥晶在被害人家引燃客廳沙發、窗簾等易燃物品,導致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包括3名未成年人在內的4人死亡。2018年2月9日,杭州中院一審判處莫煥晶死刑。莫煥晶不服,提出上訴。6月4日,浙江高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9月21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杭州中院依法對莫煥晶執行死刑。
7.五周案:1998年9月,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等5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00年10月,周繼坤、周家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周在春被判處無期徒刑,周正國、周在化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判決生效後,周繼坤等5人多次提出申訴。2016年10月24日,安徽高院決定對本案進行再審。經再審查明,原判認定5人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2018年4月11日,安徽高院改判上述5人無罪。
8.再審改判張文中無罪:2009年3月,張文中被以詐騙罪、單位行賄罪、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2016年10月,張文中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經再審認為,原判認定張文中構成詐騙罪、單位行賄罪認定事實有誤、適用法律錯誤,挪用資金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依法改判張文中無罪。新華社報道稱這是和當年「傻子瓜子」創始人年廣久被無罪釋放一樣具有標杆性意義的法治事件,社會各界普遍認為這是依法平等保護企業產權、維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體現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成就,對於激發企業家精神,穩定市場預期,鼓勵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具有重大示範意義。該案入選「偉大的變革——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型展覽」。
9.迪奧爾公司商標申請駁回覆審行政糾紛:法國迪奧爾公司將其香水瓶型商標進行國際註冊後,向中國、英國等提出領土延伸保護申請。我國商標管理行政機關以該商標不具備顯著性為由,駁回其註冊申請。迪奧爾公司遂提起行政訴訟,因一審、二審法院均未支持其主張,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2018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認為迪奧爾公司已經根據國際條約以及我國商標法相關規定,履行了必要的聲明與說明責任,在商標申請材料僅欠缺部分形式要件的情況下,應充分考慮商標國際註冊程序特殊性,本着積極履行國際條約義務的精神,給予申請人合理補正機會,遂撤銷一審、二審判決,判令商標管理行政機關重新作出覆審決定。本案為國際商標申請人提供了及時有效的司法救濟,平等保護了境外當事人合法權益,進一步樹立了中國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負責任大國形象。
10.侵犯葉挺、方志敏烈士名譽權案:葉挺烈士近親屬葉正光等人以西安摩摩公司製作並發布的相關視頻侵犯葉挺英雄形象和名譽等為由起訴至法院。2018年9月28日,陝西西安雁塔區法院公開宣判,認為西安摩摩公司相關行為構成對葉挺烈士名譽的侵權,判決其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方志敏烈士之孫方華清以徐某某、余某某相關行為侵犯方志敏烈士名譽為由起訴至法院。2018年4月2日,江西弋陽縣法院促成原被告雙方達成訴前調解協議並現場履行,兩被告當場宣讀致歉聲明,方華清同意諒解並放棄精神撫慰金訴求。社會各界普遍認為,上述案件的處理有力維護了英雄烈士的尊嚴和名譽,狠剎了「戲說英烈」歪風,大力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11.全國首例共享單車消費公益訴訟案:2017年12月,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認為悅騎公司在小鳴單車經營管理過程中侵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向廣州中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2018年3月28日,廣州中院判決悅騎公司按承諾向消費者退還押金,向公眾披露押金收支、使用、退還等機制和流程信息,在相關媒體發表賠禮道歉聲明等。社會各界普遍認為該案判決維護了消費者群體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有助於增強消費信心,促進形成誠信經營的市場秩序。
12.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訴訟案:江蘇淮安市消防戰士謝勇、北京市消防戰士張鑫在救火過程中不幸壯烈犧牲。網民曾某在微信上發布歪曲事實和貶損謝勇烈士事跡的言論,網民徐某在微博上發布針對張鑫烈士的極端性、侮辱性言論,分別對烈士名譽造成損害。江蘇、山東相關檢察機關分別以曾某、徐某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2018年6月12日,淮安中院判令曾某在本地市級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6月26日,煙臺中院判令徐某在省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社會各界普遍認為,這兩起案件是司法機關貫徹英雄烈士保護法的生動實踐,有力保護了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維護了社會公共利益,有利於傳播正能量、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13.「分調裁審」機制改革:2017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深入推進以繁簡分流、調解、速裁、快審為主要內容的「分調裁審」機制改革,通過在訴訟服務中心建立線上線下調解工作室、設立速裁法庭、設置程序分流員、組建速裁團隊等方式,推動形成簡單案件在訴訟服務中心一站式解決,疑難複雜案件進行精細化審理的糾紛解決新格局,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便捷高效的訴訟服務。
14.四大公開平台:2013年以來先後開通中國裁判文書網、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中國審判流程信息公開網、中國庭審公開網四大公開平台,有力拓展了司法公開廣度深度,促進了公正高效廉潔司法。報告中所涉四大公開平台相關數據均為各平台開通以來截至2019年2月底的累計數據。
15.移動微法院:指依託微信小程序開發的移動訴訟平台,具備在線起訴、立案、調解、提交證據材料、庭審、送達、執行等多項功能。通過移動微法院,群眾可以用手機打官司,法官可以在手機上辦案,充分感受到「指尖訴訟、掌上辦案」的便利。移動微法院是全面建設智慧法院、推動現代科技與司法審判深度融合、適應移動互聯時代的又一項重大創新。
16.杭州互聯網法院依法審理涉「小豬佩奇」著作權跨國糾紛等案件:「小豬佩奇」動畫形象的著作權人英國艾貝戴公司和娛樂壹公司以我國兩家公司未經許可大量生產、網上銷售印製有涉案作品卡通形象的玩具為由,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2018年8月20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該案進行在線宣判,認定被告侵犯了涉案美術作品著作權,判令其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杭州互聯網法院自2017年8月18日成立以來,探索適用「異步審理模式」和司法區塊鏈等技術,通過全流程在線平台審理了大量案件,在依法公正高效化解涉網糾紛、推進網絡空間治理、維護網絡安全、促進互聯網與經濟社會深度融合等方面,形成一系列新經驗,率先在國際上探索互聯網司法新模式。
17.開展形式多樣的專項行動:為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各地法院在黨委領導下,針對執行領域突出問題,鐵腕重拳、強勢出擊,開展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攻堅執行難專項行動,如安徽「江淮風暴」、雲南「雲嶺總攻」、內蒙古「草原風暴」、河北「燕趙利劍」,山西、遼寧、吉林、湖南、廣西、貴州、青海、寧夏、新疆和兵團等地法院也紛紛開展「雷霆風暴」「百日攻堅」等行動,執結一大批「骨頭案」和涉民生案件,對失信被執行人形成強大震懾。
18.侯鐵男:生前任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2013年任執行局局長以來,他敢於擔當、勇於攻堅,面對「基本解決執行難」使命,忘我工作、甘於奉獻,直至奮鬥到生命的最後一刻。2017年2月24日,侯鐵男在研究執行案件中,因長期勞累突發心臟病,經搶救無效因公殉職,享年57歲。2017年3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決定,追授侯鐵男同志「全國模範法官」榮譽稱號。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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