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州市有序用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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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州市有序用電方案
2021年5月10日
發布機關: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有效期:2021年5月10日—2022年5月1日(不含本日)
通知公告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2021年廣州市有序用電方案的批覆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

  來函《關於審定2021年廣州市有序用電方案的請示》(廣供電市〔2021〕6號)收悉。經徵求11個區政府意見並修改完善,原則同意《2021年廣州市有序用電方案》。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請你公司密切跟蹤全省電力供應變化情況,及時做好運行方式調整,切實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有序供應,服務我市高質量發展的用電需求。

  二、2021年有序用電工作要以保障經濟穩中求進為核心,以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為重點,將有序用電與產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等政策相結合,統籌兼顧、有保有限,積極化解供用電矛盾,保障產業經濟運行平穩;優先確保重要用戶、民生相關企業、先進製造業、穩增長重點企業、重大項目的正常用電。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分析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作出補充和改進,切實保障居民和重要用戶用電。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報我局。

  三、請你公司加強與各區工信部門的溝通協商,進一步細化各區的有序用電子方案。支持配合各區有序用電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完善電力應急預案,確保電網運行安全可靠。

  四、請你公司加強做好我市電力需求預測和用電分析工作,及時向我局報送電力運行數據和預測分析,為全市經濟運行分析和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此復

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廣州市有序用電方案

  為做好廣州市2021年的有序用電工作,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工作部署,促進電力資源優化配置,維護正常的供用電秩序,滿足全社會用電需求,為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提供可靠的電力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版)》、《有序用電管理辦法》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規範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結合廣州地區實際情況,由廣州市工信局和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州供電局共同研究制訂本方案,本方案自頒布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一、電力供需形勢分析

  2021年,我國發展仍面臨不少風險挑戰,但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在當前為鞏固恢復性增長基礎,努力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背景下,預計我市經濟將繼續保持緩步回升態勢,廣州電網最高負荷需求約2050萬千瓦,同比增長5.95%。結合廣州電網運行情況和全省電力平衡情況,正常情況下,2021年廣州電網無網絡受限問題,但考慮2021年全省電力供應整體偏緊,其中枯汛交替和度夏高峰期省內電力供需形勢嚴峻,有較大錯峰限電風險,受此影響,屆時廣州電網也可能出現電力供應緊張甚至短缺局面。

  二、總體工作原則

  (一)「有保有限」,滿足優先購電的原則

  以「保居民、保民生、保重要客戶」為原則,結合《有序用電管理辦法》、《關於規範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結合目前實際情況,原則上應優先保障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等各類涉及社會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部門和單位用電,以及疫情防控期間新冠肺炎定點救治醫院及相關重要場所,包括:應急指揮和處置部門,包括黨政軍機關(如市政中心、武裝部隊、公安、消防、監獄、應急指揮中心等),通信(如廣播、電視、電信、移動通信等)、交通(如鐵路、機場、港口、地鐵、城市公共交通等)等關係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的客戶;危險化學品生產、礦井等停電將導致重大人身傷害或設備嚴重損壞企業;重大社會活動場所、醫院、學校、金融機構等關係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客戶;供水、供氣、供熱供能等基礎設施客戶;居民生活用電,排灌、化肥生產等農業生產用電,包括生產、排灌用電;國家重點工程、軍工企業;其他應給予重點保障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重點企業。

  切實保障優先購電用戶用電,提供服務以及工作期間的用電需求,在電源性缺電、區域網絡受限缺電、或重大突發事件時,對優先購電用戶保障供電。

  (二)「分類管理、擇優供電、確保重點、注重效益」的原則

  積極貫徹藍天保衛戰、「散亂污」場所排查整治等省、市產業政策和節能環保政策,落實國家、省淘汰落後產能以及我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產能行動計劃等部署,在電力供應緊張時首先對產能過剩行業項目、違規建成或在建項目、行業能耗、環保達不到標準的企業、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以及屬於落後產能的企業以及其他實施限制措施,儘量保障高效益低能耗重點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生產用電。同時綜合客戶對供用電合同的履行情況,對欠費等違約用電戶依法依規處理。

  (三)「五定」原則

  有序用電方案應定用戶、定負荷、定時間、定線路、定責任人,保證有序用電方案可實施、可控制。

  (四)「先自覺、後強制」原則。

  有序用電方案原則上按照自覺錯峰、避峰、限電、線路側強制錯峰的順序安排電力電量平衡,嚴格控制隨意拉閘公用混合線路造成大面積停電事件。

  (五)「統分結合」的錯峰操作原則

  採取市集中調控和分區操作相結合的辦法,各區供電局根據負荷指標進行負荷平衡預測和控制;廣州供電局電力調度控制中心(以下簡稱調控中心)採取集中調控手段,安排用電大戶執行錯峰措施。通過兩個層面的操作,實現「確保安全、力保重點、互補有序和總體平衡」。

  由各區指揮的錯峰執行對象:一是10千伏工商業專線用戶。二是已安裝負荷控制裝置的10千伏工商業企業(不含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用戶)。

  由調控中心集中調控的對象: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業用戶。

  (六)「綜合平衡」原則。

  綜合考慮區域用電結構、客戶負荷特性、電網斷面限制等因素,將有序用電負荷合理分配到日和區域,留有一定的操作餘量,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實施範圍

  1.錯峰和避峰執行範圍:全市所有由電網供電的工業企業;全市商場、酒樓、賓館、寫字樓等第三產業用戶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執行錯峰的力度大小和先後順序原則依次為:C類企業、B類企業、A類企業、優保企業、第三產業,恢復用電時則順序相反。

  (二)組織和監督主體

  為促進電力供需平衡,維護供用電秩序,各區須建立以工信部門為主導、相關街道、鄉鎮、企業及各區供電局共同參與的有序用電工作機制,充分調動各方資源,積極組織、協調和認真落實錯峰用電的各項措施工作。

  錯峰方案的監督主體為各區工信部門與供電局,各區工信部門須與各區供電局共同組成有序用電檢查小組,負責監督各企業按要求執行錯峰用電。對拒不配合執行錯峰和避峰用電的工業企業和第三產業用戶,檢查小組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相關法規進行進行處理。

  (三)錯峰預警信息發布及要求

  按照電力或電量缺口占當期最大用電需求比例的不同,預警信號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Ⅰ級(特別嚴重,缺口20%以上);Ⅱ級(嚴重,缺口10%-20%);Ⅲ級(較重,缺口5%-10%);Ⅳ級(一般,缺口5%以下)。

  調控中心根據電源供應及電網運行情況,分區域發布次日或一段時間廣州市各區電網錯峰預警信號。各區供電局在收到調控中心發布的錯峰預警信號後,提前一天向所屬用戶發布次日或一段時間錯峰預警信號及相關信息。各工商企業用戶須指定用電責任人和聯絡員,加強與當地供電部門信息聯絡,並根據電網供電情況及時調整生產和用電安排。各區域電力平衡情況除由各區供電局通過手機短信發布外,也將由客服中心通過廣州供電局網站(https://www.guangzhou.csg.cn/)公布。具体如下:

  1.當廣州電網總量平衡,且電網未出現網絡供應能力受限時,調控中心向全網發布綠色(白色)錯峰預警信號,全網放開用電。

  2.當預警信號為Ⅳ級(一般,缺口5%以下)、Ⅲ級(較重,缺口5%-10%)時,調控中心向全網發布黃色錯峰預警信號。各區供電局提前一天向用戶、用電責任人和聯絡員提前發布缺電信息,明確和及時告知工商企業每天執行錯峰起止時間。各工商企業需執行自覺錯峰措施。

  3.當預警信號為Ⅱ級(嚴重,缺口10%-20%)、Ⅰ級(特別嚴重,缺口20%以上)時,調控中心向全網發布紅色錯峰預警信號。各區供電局提前一天向用戶、用電責任人和聯絡員提前發布缺電信息,明確和及時告知工商企業每天執行錯峰起止時間。工商企業除執行自覺錯峰外,必要時採取強制錯峰,甚至超計劃限電等一切可行措施控制用電負荷。期間如控制不力,作為上一級調度的廣東中調可指令廣州調控中心立即執行中調強制錯峰。

  4.在全網總量平衡,但局部地區電網出現網絡供應能力受限時,調控中心根據預警信號分級情況,僅向網絡受限地區發布黃色(紅色)錯峰預警信號,其餘地區發布綠色(白色)錯峰預警信號。

  5.調控中心除發布電網錯峰預警信號外,也負責於錯峰當天向各區發布錯峰執行信號。各區供電局在收到當天的錯峰執行信號後立即通知有關用戶執行錯峰。調控中心負責監督各區負荷指標執行情況,並根據負荷缺額情況通知各區供電局執行相應的有序用電方案。

  (四)全市有序用電分級分類錯峰措施

  廣州市的用電需求受氣溫影響較大,如果負荷恢復超預期或出現極端天氣,可能出現電力供應偏緊的局面,在滿足優先購電原則的情況下,2021年按出現120萬千瓦最大電力缺口設置五級自覺錯峰方案及分類操作措施。

  1.工業企業用戶

  工業企業為全市電力負荷平衡調控的主要力量。各種措施應保障企業每日谷期22:30-8:30(連續10個小時)能用網電進行生產。除由調控中心集中調控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業工業用戶外,各區必須按照「有保有限」、「先自覺錯峰、後避峰、再限電、最後線路側強制錯峰」的有序用電原則,嚴格敦促所轄工業企業按錯峰用電分類執行各項錯峰操作措施(詳見附件1)。具體如下:

  (1)輪休執行範圍:10千伏線路C類工業、10千伏工業專線C類工業、10千伏線路B類工業、10千伏工業專線B類工業。

  (2)緊急避峰執行範圍:10千伏線路A類工業、10千伏工業專線A類工業、10千伏線路優保工業、10千伏工業專線優保工業。

  其中緊急避峰電力用戶平時不參與輪休和避峰,但在緊急情況下接到通知後應在20分鐘內自行壓減負荷至規定值以下,以避免或減少實施強制措施。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業用戶除按照調控中心的指令執行常規有序用電措施外,還可根據負荷缺口的大小及時限長短靈活安排。(《2021年全網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業用戶錯峰負荷指標控制方案表》、《錯峰輪休序位表》和《緊急避峰序位表》分別見附件2、附件3和附件4)

  2.商場、酒店、辦公樓宇等商業、非工業用戶

  為有效控制夏季高峰期電網負荷,夏季負荷高峰時要執行節約用電和避峰措施:減少電梯運行台數,照明減半或者控制合適照度,無人辦公區域關閉燈飾、空調、電腦等電器設備,避開用電高峰時段使用大功率設備等;並加大空調節電和改造力度,優化運行方式,採取中央空調錯時運行,對冷水機組負荷進行限制等,有效降低電網高峰負荷。同時,冬季要注意不能過度使用暖氣空調。

  (五)超計劃限電措施

  當電網出現危急情況,上述錯峰措施全部執行完畢仍未滿足電網安全運行要求時,調控中心可根據負荷缺額通知相關區供電局執行《超計劃限電序位表》(詳見附件5)。同時,對於屢次不配合執行有序用電而被編入負控限電組的用戶,可由各區供電局對其進行負控跳閘操作。調控中心負責監督各區供電局的限電操作,若發現未按要求先執行10千伏純工業線路和工業專線超計劃限電而對混合供電線路拉閘的,調控中心有權直接對該地區超計劃限電線路進行限電操作。若《超計劃限電序位表》全部操作完畢仍未滿足電網安全運行時,將由調控中心進行《2021年廣州電網應急事故限電序位表》(詳見附件6)。

  (六)配網設備及線路重過載應急限電措施

  為應對部分110千伏線路和主變存在的重過載風險,尤其是在設備檢修或突發事故下造成的事故範圍進一步擴大的情況,調控中心可根據實際情況通知各區供電局執行《主網設備過載情況下10(20)千伏饋線限電序位表》。《主網設備過載情況下10(20)千伏饋線限電序位表》請在各區有序用電實施方案中體現。

  (七)加強重要電力用戶的管理

  各級工信部門要會同供電局加強對我市用電戶安全用電及對供電部門檢查服務工作的監督管理,敦促各重要用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重要電力用戶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配置技術規範》等法規及技術規範以及《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遵守安全用電要求,依法配置供電電源及自備應急電源,加強用電管理工作,完善電力事故應急制度建設;供電企業應依法開展用戶用電檢查,對檢查中發現危害供用電安全行為和事實,應提出限期整改意見並發出《用電檢查結果通知書》,電力用戶接到《通知書》後仍拒不整改的,由區工信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對於威脅電網安全的由供電企業報經區工信行政部門同意後依法按程序中止供電。(重要電力用戶按照《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於2021年廣州市重要電力用戶名單的批覆》執行)。

  我市重要電力用戶滿足優先購電原則,在電網供電緊張時,優先保障該類用戶用電。(《全市優先購電用戶目錄》詳見附件7)。

  (八)保障我市各重點項目和重點企業用電

  各區工信部門會同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及時收集新增用電項目信息,建立重點項目新增用電信息提前獲取機制。供電部門要大力優化電力營商環境,不斷提升客戶體驗和服務水平,做好新增項目用電建設和重點企業用電的貼身服務,包括用電諮詢、報裝、電力設施建設和送電環節,指定人員貼身服務,確保項目投產用電,努力擴大用電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區工信部門須會同供電局依據本方案原則制定本地區有序用電實施方案(含輪休、緊急避峰、超計劃限電序位表、主網設備過載情況下10千伏饋線限電序位表等),分別報市工信局和廣州供電局備案後執行;要爭取政府領導的大力支持,及時做好企業的宣傳解釋和動員工作;同時要繼續推進和抓好節約用電。

  (二)各區供電局根據有序用電方案的安排對所轄有關用戶填寫《2021年廣州市有序用電通知單》(詳見附件8),送達用戶,要求用戶對回執加蓋公章後簽收,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通知單》內需明確該用戶的錯峰、避峰要求,以及具體輪休周期,並說明在實際錯峰操作中,各項錯峰的操作將以手機短信等渠道通知為準。對執行上述措施有異議的客戶,可向轄區工信和供電部門諮詢。

  各區供電局須將所有用戶回執複印件報所屬區工信部門和廣州供電局市場營銷部備案,確保回執回收率達到100%。若用戶拒絕簽收的,必須將名單報屬地工信部門進行處理。

  (三)錯峰方案執行時,必須提前通知用戶;暫停或解除執行要及時通知到戶,並責任落實到人。通知形式採用電話、廣州供電局網站(https://www.guangzhou.csg.cn/)、手机短信等方式。有关用户应向各区供电局登记联络手机号码,并保证接收有序用电信息的手机、电话等联系渠道畅通无误,一旦号码更改,应及时通知所属区域供电局进行修改。各区供电局应将登记的用户手机逐一核对,确保准确传递错峰信息。

  有序用電用戶應保證接收有序用電信息的手機、電話等聯繫渠道暢通無誤,若因用戶原因無法及時傳遞有序用電信息造成強制限電等,用戶承擔相關責任。

  (四)調控中心執行各種錯峰用電措施時,應把執行措施的相關信息送達客戶服務中心。客戶服務中心人員應熟悉錯峰用電方案的內容和實施情況,及時對客戶提出的問題進行解答。

  (五)各區供電局要做好有序用電的執行情況分析和統計上報工作,客戶服務中心應藉助計量自動化系統做好各區有序用電執行情況的監督,對有序用電執行不到位的單位進行督促和通報,並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廣州供電局市場營銷部。

  (六)各區供電局應充分發揮計量自動化系統的監控作用,有效落實有序用電工作。原則上,參與輪休的負控工業用戶的負荷指標應在考慮保留必要的保安負荷後,設置最低可用電指標;參與避峰的工業負控用戶及商業等第三產業負控用戶的負荷指標,應參考去年同季度的最高用電負荷和常用負荷水平為基礎設定。負控用戶負荷指標應每季更新,確保錯峰措施合理有效。

  此外,對未接入跳閘迴路的負控用戶,當發現其不執行有序用電規定時,第一次由各區供電局有關人員通過錄音電話進行警告,第二次則按程序派檢查組實施用戶側限電措施,並對符合條件的用戶接入跳閘迴路。對屢次不執行有序用電、蓄意破壞負控裝置,逃避錯峰用電的用戶,可由各區供電局對具備跳閘條件的用戶編入限電群組,在用電高峰電網緊張時,首先對該類用戶進行限電操作。

  (七)全市所有工業企業包括優保和A類企業,應根據錯峰用電要求和企業生產實際,制定錯峰用電方案,合理調整生產班次,充分利用每日晚間用電谷期22:30-8:30組織生產。優保企業和A類企業須做好三班生產安排,並抓好節約用電工作,有條件的企業須實施晚間谷期生產,同時在電網緊張時按要求參與避峰用電。

  (八)優先保供電工業企業和A類工業企業名單參照《我市2018年優保企業和A類企業名單》(穗工信函〔2018〕1422號)或最新的優保、A類企業名單執行。B類工業企業由各區工信部門會同供電局按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核定和管理。除優保、A類、B類企業,剩餘的工業企業全部劃歸為C類企業。

  五、其他說明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本方案由廣州市工信局會同廣州供電局負責解釋。原則上每年修編一次。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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