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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LC1080-00N000846-8906 新華日報 1941年12月14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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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檔案 (1,800 × 2,500 像素,檔案大小:4.14 MB,MIME 類型:application/pdf,4 頁)

摘要

新華日報   (Wikidata search (Cirrus search) Wikidata query (SPARQL)  Create new Wikidata item based on this file)
標題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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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年12月14日
出版商
潘梓年[發行者] (漢口(湖北))
描述
有多次休刊。見存最後一期為no.3231(1947,2,28)
語言 中文
出版日期 1938-1947
來源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報紙)
起止卷期 / Start/End Issue
InfoField
No.1(民國27年1月11日[1938,1,11])-no.3231(民國36年2月28日[1947,2,28])
總卷期 / Total Issues
InfoField
3231

授權條款

本影像屬於公有領域,因為該影像是單純針對一件公有領域原作進行機械掃描,或(從現有證據來看)類似掃描而來的,或該重製照片可以預期不會有版權保護。原作屬於公有領域,是因下述原因:
Public domain
本圖像現時因在中國著作權保護條款過期而處於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管轄區為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澳門)的著作權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職務作品及所有視聽作品,首次發表50年後或自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進入公有領域;著作權保護期於2021年6月1日前屆滿的自然人攝影作品,屬於公有領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民國(目前司法管轄區為地區)的著作權法,所有攝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權持有者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發表50年後,或者從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即進入公有領域。其他適用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進入公有領域。

請特別注意:非美國來源的外國作品,必需在來源國與美國皆為自由授權,才能被維基共享資源接受。從中國首次發表的作品,除了某些情況下(如該發表作品不符合美國的著作權型態)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如果該作品在來源地的《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當時受著作權保護,則美國可以依據該法案進行回溯,恢復在美國的著作權保護(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效日期為1996年1月1日,中華民國則為2002年1月1日[1])。
致上傳者:請提供該圖像的首次發表時間及其作者或著作權持有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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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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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時間縮⁠圖尺寸使用者備⁠註
目前2023年9月3日 (日) 19:06於 2023年9月3日 (日) 19:06 版本的縮圖1,800 × 2,500,4 頁(4.14 MB)PencakeBotUpload 新華日報 1941年12月14日 (1268/2630) by (batch task; nlc:data_1080,00N000846,8906; 民國報紙;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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