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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LC416-01jh005469-72192 華北人民政府法令匯編 第1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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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華北人民政府法令匯編   (Wikidata search (Cirrus search) Wikidata query (SPARQL)  Create new Wikidata item based on this file)
作者
華北人民政府秘書廳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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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華北人民政府法令匯編
第1卷
出版商
編者
描述

目錄
前言
總則
華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針
華北人民政府組織大綱
華北人民政府各部門組織規程
華北人民政府辦事通則
民政
為統一規定行政區劃變更權限令
華北區各級榮軍管理組織辦法
華北區榮譽軍人優待撫恤條例
華北區年老病弱退伍軍人待遇辦法
華北區年老病弱退職人員待遇辦法
為規定榮退軍人撫恤費包括項目及開支報銷辦法令
關於如何執行榮軍優撫條例退伍退職辦法的指示
為規定榮退軍人處理費、榮校及特殊優撫救濟費開支辦法令
關於執行年老病弱退職人員待遇辦法底補充通知
為規定新收復區之榮軍撫恤費及嬰兒奶費補發辦法指令
華北區革命軍人家屬優待條例
為規定遠調新區工作幹部其直系親屬一律按軍屬待遇通令
華北區革命軍人犧牲褒恤條例
華北區革命工作人員傷亡褒恤條例
華北區政民幹部保健條例
華北區民兵民工傷亡撫恤辦法
關於處理遣散俘虜及投降士兵工作的聯合訓令
為規定對敵軍散兵游勇處理辦法的聯合訓令
華北區城市處理乞丐暫行辦法
還鄉人員登記管理辦法
為徵集烈士史料的通令
華北人民政府民政部關於烈士問題的解答
為統一規定起運烈士屍體辦法訓令
為進行各地烈士墓登記、豎標、加強看管的通知
關於預防春荒及救災的指示
生產建設
一九四九年華北區農業生產計劃
一九四九年華北區農業貸款計劃
關於機關生產的決定
一九四九年華北區治河計劃
文化教育
華北文化藝術工作委員會組織規程
華北區獎勵科學發明及技術改進暫行條例
華北區獎勵科學發明及技術改進暫行條例執行辦法
一九四九年華北區文化教育建設計劃
關於規定中等學校政治課課程標準等項問題的指示
附:中等學校政治課課目進度及主要參考書目錄
附:本府審定中等教材目錄
關於文物古蹟徵集管理問題之規定
為禁運古物圖書出口令
為古玩經審查鑑別後、可准出口令
金融
為成立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統一貨幣的訓令
華北區區外匯兌暫行辦法
華北區外匯管理暫行辦法
華北區外匯管理暫行辦法施行細則
華北區私營銀錢業管理暫行辦法
華北區金銀管理暫行辦法
華北人民政府關於執行金銀管理辦法的指示
工商
華北區工商業聲請營業登記暫行辦法
華北人民政府工商部關於執行華北區工商部聲請營業登記暫行辦法的指示
為禁止在商標招牌上使用外國文字令
華北區對外貿易管理暫行辦法
禁止在各大礦區續開小窯挖煤令
交通
關於鐵路占地問題處理辦法及枕木價格運費的規定
華北區公路鐵路留地辦法
為收集與保護鐵路器材的訓令
為明令保護鐵路與收集器材的通令
為協助鐵路局保護行車安全輯辦沿線竊盜匪煤匪令
華北區護養公路暫行辦法
華北區公路徵收汽車、膠皮輪大車養路費暫行辦法
為統一傾導計劃公路運輸企業令
華北區戰時船舶管理暫行辦法
華北區對外通電暫行辦法
華北區區外通郵暫行辦法
華北區軍郵組織和工作細則
財政
關於建立華北各級稅務機關的決定
華北區各級稅務機關組織規程草案
華北區農業稅暫行稅則
關於推行農業稅則的決定
關於農業稅土地畝數及常年應產量訂定標準的規定
關於前頒「關於農業稅土地畝數及常年應產量訂定標準的規定」中的兩點修正的訓令
關於農業稅調查評議工作的指示
附:農業稅調查評議工作總結提綱
關於公營企業徵收工商業所得稅的規定
為郵政、電訊鐵道等國營交通事業免除捐稅的通令
華北區進出口貨物稅暫行辦法
華北區酒類專賣暨徵稅暫行辦法
華北人民政府金庫條例
華北區暫行審計規程
為各公營企業及財經機關對於財物之處理必須根據制度訓令
為華北公房公產統由所在區行署、省、市府管理的通令
為重申所有軍政團體及公營企業嚴禁在私人銀號存款的訓令
為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鈔票為財政稅收本位幣訓令
關於征款折米的規定
為規定棉油代交公糧辦法的通知
為統一規定三十八年度全區參戰民兵民工供給標準的聯合訓令
司法
為統一各行署司法機關名稱,恢復各縣原有司法組織及審級的規定通令
為各級司法委員會改為裁判研究委員會的通令
為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及一切反動法律的訓令
為通報重大案件量刑標準
為確定刑事覆核制度的通令
關於縣市公安機關與司法機關處理刑事案件權責的規定
關於調解民間糾紛的決定
為清理已決及未決案犯的訓令
估定囚糧額數、取消訟費及區村介紹起訟制度的通令
為規定老區、新區囚糧供給辦法的訓令
公安
規定各級公安幹部調遣制度的訓令
為規定公安局武裝配置名額的訓令
令各級軍政經濟機關分散各地直轄派出機關須向當地政府登記訓令
再令各軍政經濟機關分散各地之直轄派出機關須迅向當地政府登記的通知
解散所有會門道門封建迷信組織的布告
華北區槍枝管理暫行辦法
攜帶槍枝暫行規則
華北區戰時出入邊境管理辦法
其他
擴軍歸隊接收送補兵員工作暫行規則
令各級行政司法機關各公營企業財經交通等部門對人民監察院之檢查應妥為幫助底訓令
為堅持工作報告制度及規定月終報告辦法訓令
華北區各級政府機關印信刊發使用暫行辦法
附錄
董主席在華北人民政府第二次委員會會議上關於本府成立以來的工作概況報告
(附) 華北人民政府第二次委員會對董主席關於本府成立以來的工作概況報告的決議

語言 中文
出版日期 民國38[1949]
來源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圖書)
館藏信息
InfoField
35.2882/01
主題
InfoField
行政法
中圖分類
InfoField
D929.6
載體形態
InfoField
2冊(218,132頁)

授權條款

本影像屬於公有領域,因為該影像是單純針對一件公有領域原作進行機械掃描,或(從現有證據來看)類似掃描而來的,或該重製照片可以預期不會有版權保護。原作屬於公有領域,是因下述原因:
Public domain
本圖像現時因在中國著作權保護條款過期而處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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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民國(目前司法管轄區為地區)的著作權法,所有攝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權持有者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發表50年後,或者從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即進入公有領域。其他適用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進入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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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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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