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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LC462-z-001022-4673 華北人民政府為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及一切反動法律的訓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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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華北人民政府為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及一切反動法律的訓令   (Wikidata search (Cirrus search) Wikidata query (SPARQL)  Create new Wikidata item based on this file)
作者
華北人民政府 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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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華北人民政府為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及一切反動法律的訓令
語言 中文
來源

華北人民政府 發布

institution QS:P195,Q732353
(民國時期文獻 民國法律)

授權條款

本影像屬於公有領域,因為該影像是單純針對一件公有領域原作進行機械掃描,或(從現有證據來看)類似掃描而來的,或該重製照片可以預期不會有版權保護。原作屬於公有領域,是因下述原因:
Public domain
本圖像現時因在中國著作權保護條款過期而處於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管轄區為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澳門)的著作權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職務作品及所有視聽作品,首次發表50年後或自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進入公有領域;著作權保護期於2021年6月1日前屆滿的自然人攝影作品,屬於公有領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民國(目前司法管轄區為地區)的著作權法,所有攝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權持有者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發表50年後,或者從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即進入公有領域。其他適用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進入公有領域。

請特別注意:非美國來源的外國作品,必需在來源國與美國皆為自由授權,才能被維基共享資源接受。從中國首次發表的作品,除了某些情況下(如該發表作品不符合美國的著作權型態)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如果該作品在來源地的《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生效日期當時受著作權保護,則美國可以依據該法案進行回溯,恢復在美國的著作權保護(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效日期為1996年1月1日,中華民國則為2002年1月1日[1])。
致上傳者:請提供該圖像的首次發表時間及其作者或著作權持有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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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籤主要用於該掃描件有可能使用任何增強功能(如亮度、對比度、色彩調整、銳利化等),而這些增強功能無法達到原創性而無法產生版權的情形下使用。而該標籤也能使用在無法判定本掃描件使用任何增強功能,以及已知使用增強功能但沒有充分證據時。對於採取原始忠實掃描而不使用增強功能的照片,可以適當採用{{PD-old}}標籤取代。對於本標籤的使用方法,參見如何使用PD-Scan標籤


注意:本標籤只能使用於掃描重製照片。對於在一定距離外拍攝公有領域作品的照片,請使用{{PD-Art}}。參見Commons:如何使用PD-Ar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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