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页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1963年第2號.pdf/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頁尚未校對

七、從標高為一五二七點〇的騰木哈拉(標高為一五二○點二米的木 哈拉烏)起,界縁以直接向東南到兩條道路的會合處,再沿向東南的 道路到一六九〇點○米高地(一六八二點三米高地)以北豹二點五公里 處,然後以直綫向南到一六九○點○米高地(一六八二點三米高地), 再以直到二〇四三點〇米高地(二○四六點七高地),然後以直機 到二五四三點 米高地(二五四○點二米高地),再以直向東偏北行 約二點六公里穿過胡爾特溝到兩條道路會合處,然後沿道路向東偏南 穿過小松樹溝(納林哈爾蓋特果),再沿路向東偏南到該路穿過小 松樹溝(納林哈爾蓋特果)東面的無名流處,然後這一支流行的 ○點二公里到一個無名泉,再以直向東南到二六一四點○米高地(阿 拉特鳥蘭烏拉)西偏北約○點九公里的一個無名泉,然後以直接向南偏 西到三二二九點〇米高地(標高三二八七點二的赫格爾或阿同 包東北約二點五公里的一個石峯),然後以直到標高為三二九〇點〇 米的阿同款包(標高三二八七點二米的冬赫格爾或阿同敖包)。

八、從標高為三二九○點〇米的阿同敖包(標高為三二八七點二米的冬赫 格爾或阿同敖包)起,界綫沿山脊向東南行二點一公里,到三二五二 點○米高地(無名高地),再大體向東經過三〇二五點〇米高地(三〇 三五點九米高地)、三一〇二點〇米高地(三〇九五點八米高地)、二 七一七點○米高地(二七○八點〇米高地)、二九二一點〇米高地(二 九一二點二米高地)和二一八四點〇米高地(標高為二二〇〇點一米的 托嘎勒欽哈爾),到塔克爾巴斯套泉(塔克爾布拉克)以東約一公里 處,再轉向東北到小哈甫提克山西北端的一一八五米高地(烏蘭胡少的 西端),然後大體向東南經小哈甫提克山的蘇勒哈爾,到一九一九點〇 米高地(標高為一九三一點九米的南金哈爾),再向北東偏南到二〇 二○點一米高地(標高為二○二九點二米的呼黑阿爾根少布格爾),再 以直接到---七八七點〇米高地(標高為一七七三點八米的溫格勒次格 包恩德格爾),然後以直到一六四三點〇米高地(一六五五點八米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