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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22年第21號公告.pd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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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中方要求,俄方應提供上述所有監測結果和採取的防控措施等信息。俄方應提供小麥矮腥黑穗病年度監測結果。

  三、在小麥出口前和運輸期間,俄方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降低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隨輸華小麥傳入中國的風險。

  如發現小麥矮腥黑穗病菌,俄方應立即通知中方並提供小麥矮腥黑穗病疫區的有關信息,並暫停相關區域的小麥輸華。

  四、在小麥出口前和運輸期間,俄方應採取過篩清雜措施,以去除土壤、植物殘體、危險性雜草種子及其他雜質。在儲存和運輸過程中,輸華小麥不得與冬小麥或小麥矮腥黑穗病疫區小麥混合。

  五、散裝出口小麥,應當使用專用於糧食運輸的交通工具,可採用水路、鐵路、公路、航空等方式運輸。輸華袋裝小麥不限運載工具。運輸期間,應避免糧食途中撒漏和受潮。運輸工具應符合國家有關植物檢疫的規定。

  六、完成出口檢驗檢疫後,俄方出具符合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的植物檢疫證書,並在附加聲明中註明: 「The consignment of wheat complies with the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wheat exported from the Russian Federation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is free from dwarf bunt of wheat Tilletia controversa J.G. Kuhn」(該批小麥符合俄羅斯小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要求,不帶小麥矮腥黑穗病菌),同時標明來源產區、出口存放地點、出口存放企業名稱等信息。

  七、其他植物檢疫要求按原質檢總局2018年第25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