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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21)粵民終1035號民事判決書.pdf/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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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度,在迷你玩公司未提供其收入相關證據的情況下,網易公司提供的證據屬於優勢證據。

證據 6 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微信公眾號發布的《依據侵權獲利確定損害賠償數額中的證明責任問題》文章,用以證明最高人民法院在生效判決中認為:「權利人已盡其所能就侵權損害賠償積極舉證,且基於其所提交的證據可以合理推算出侵權獲利,能夠支持其所主張的賠償數額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被訴侵權人主張該數額不應得到支持的,應當提交足以推翻前述侵權獲利事實認定的反證,並證明其實際侵權獲利情況。」

迷你玩公司對上述證據材料質證如下:

證據 1 的形式真實性予以認可,但不認可內容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和證明目的。App Annie 的數據不能反映《迷你世界》IOS 渠道的下載量和收入的真實情況。

證據 2 的形式真實性予以認可,但不認可內容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和證明目的。該統計表列出的「360 手機助手」與「360 遊戲」、「華為應用市場」與「安智」為同一渠道,不應重複統計;該證據中的下載量並非本案被訴侵權遊戲版本的下載量,而是《迷你遊戲》全部版本截至 2021 年 6 月的下載量,與本案無關。

證據 3 的形式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認可,但不認可內容真實性、關聯性和證明目的。經核實,其中被訴遊戲畫面截圖來源於《迷你世界》(V1.0.0),但該遊戲版本與被訴侵權遊戲版本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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