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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九版).pd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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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條:

1.持續高熱超過 3 天;

2.出現氣促(<2 月齡,RR≥60 次/分;2~12 月齡,RR≥50 次/分;1~5 歲,RR≥40 次/分;>5 歲,RR≥30 次/分),除外發熱和哭鬧的影響;

3.靜息狀態下,吸空氣時指氧飽和度≤93%;

4.輔助呼吸(鼻翼扇動、三凹征);

5.出現嗜睡、驚厥;

6.拒食或餵養困難,有脫水征。

(四)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

1.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

2.出現休克;

3.合併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 ICU 監護治療。

七、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

(一)大於 60 歲老年人;

(二)有心腦血管疾病(含高血壓)、慢性肺部疾病、糖尿病、慢性肝臟、腎臟疾病、腫瘤等基礎疾病者;

(三)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長期使用皮質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藥物導致免疫功能減退狀態);

(四)肥胖(體質指數≥30);

(五)晚期妊娠和圍產期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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