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斥責俄羅斯聯邦2022年2月21日關於烏克蘭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某些地區的地位的決定,認為此決定侵犯了烏克蘭的領土完整和主權,不符合《憲章》的原則;
6.要求俄羅斯聯邦立即、無條件地撤銷關於烏克蘭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某些地區的地位的決定;
7.促請俄羅斯聯邦遵守《憲章》和《友好關係宣言》[1]所載的原則;
8.促請各當事方遵守各項明斯克協議,並在相關國際框架、包括在諾曼底形式和三方聯絡小組範圍內開展建設性工作,使之得到充分落實;
9.要求所有各方允許安全、無阻地前往烏克蘭境外的目的地,為烏克蘭境內需要援助的人迅速、安全和不受阻礙地獲得人道主義援助提供便利;保護平民,包括人道主義人員和處境脆弱的人,特別是婦女、老年人、殘疾人、土著人民、移民和兒童;尊重人權;
10.對白俄羅斯參與這一對烏克蘭非法使用武力的行為表示遺憾,並促請白俄羅斯遵守其國際義務;
11.譴責一切違反國際人道法以及侵犯和踐踏人權的行為;促請所有各方嚴格遵守國際人道法、包括1949年《日內瓦四公約》[2]及其1977年第一附加議定書[3]的相關規定,並遵守國際人道法;在這方面還要求所有各方確保所有專門履行醫護職責的醫護人員和人道主義人員、其交通工具和設備、以及醫院和其他醫療設施得到尊重和保護;
12.要求所有各方充分遵守國際人道法規定的義務,避免傷害平民人口和民用物體,避免攻擊、毀壞或移走平民生存所必需的物體或使其失去效用,尊重和保護人道主義人員和用於人道主義救濟行動的物資;
13.請緊急救濟協調員在本決議通過後30日內提交一份關於烏克蘭人道主義局勢和人道主義應急的報告;
14.敦促通過政治對話、談判、調解和其他和平手段,立即、和平地解決俄羅斯聯邦和烏克蘭之間的衝突;
15.歡迎並敦促秘書長、會員國、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以及其他國際和區域組織在緩和當前局勢方面繼續努力提供支持,歡迎並敦促聯合國(包括聯合國烏克蘭危機協調員和各人道主義組織)努力應對俄羅斯聯邦的侵略所造成的人道和難民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