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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l: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人員/第八屆/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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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任免人員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1995年

1994年第1號[編輯]

1994年1月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孫國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謝佑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坦桑尼亞聯合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楊一懷兼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塞舌爾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張大勛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塞舌爾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2號[編輯]

1994年1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朱應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楊福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阿拉伯埃及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原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西班牙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宋國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西班牙特命全權大使。

三、免去沈允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西聯邦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原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西聯邦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4號[編輯]

1994年3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王永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赤道幾內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徐紹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赤道幾內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黃國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李家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10號[編輯]

1994年3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王弄笙(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布亞新幾內亞獨立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袁祖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巴布亞新幾內亞獨立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樂俊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西薩摩亞獨立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王弄笙(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西薩摩亞獨立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13號[編輯]

1994年4月1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免去胡本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奧地利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王延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奧地利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16號[編輯]

1994年5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鄭達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伊拉克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孫必干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伊拉克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孫必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沙特阿拉伯王國的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鄭達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沙特阿拉伯王國特命全權大使。

三、免去祝成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馬達加斯加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兼駐科摩羅伊斯蘭聯邦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趙寶珍(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馬達加斯加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兼駐科摩羅伊斯蘭聯邦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四、免去江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幾內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孔明輝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幾內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17號[編輯]

1994年6月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林廷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岡比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王家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岡比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黃士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墨西哥合眾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張沙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墨西哥合眾國特命全權大使。

三、任命林廷海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萊索托王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19號[編輯]

1994年7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李寶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意大利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兼駐聖馬力諾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吳明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意大利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兼駐聖馬力諾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程紹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陸樹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22號[編輯]

1994年8月1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免去武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葡萄牙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韋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葡萄牙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24號[編輯]

1994年9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王慶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荷蘭王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吳建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荷蘭王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陳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王學賢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常駐聯合國副代表、特命全權大使。

三、免去梁楓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緬甸聯邦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陳寶鎏(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緬甸聯邦特命全權大使。

四、免去徐次農兼任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利比里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謝志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利比里亞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25號[編輯]

1994年10月1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湯柏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蘇里南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周興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蘇里南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王保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圭亞那合作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張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圭亞那合作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三、免去王厚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秦鴻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大阿拉伯利比亞人民社會主義民眾國特命全權大使。

1994年第32號[編輯]

1994年11月1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任免下列駐外大使:

一、免去趙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盧森堡大公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施燕華(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盧森堡大公國特命全權大使。

二、免去楊永瑞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吉布提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職務。

任命郭邦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吉布提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

三、任命宋國清兼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安道爾公國特命全權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