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模板: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法院判決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法院行政判決,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請輸入類似{{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民國年=95年1月}}的形式。民國年=95年1月只是舉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