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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本作品 摘自國際聯盟的一份正式文件。1946年國際聯盟解散時,國際聯盟的財產被移交給聯合國。聯合國的政策是將其大部分文件保留在公共領域,以便「儘可能廣泛地傳播聯合國出版物中的想法(包含)」。

根據聯合國Administrative_Instruction_ST/AI/189/Add.9/Rev.2(僅供英文版), 這些文件在全球範圍內屬於公有領域:

  1. 官方紀錄(會議、逐字、摘要記錄等);
  2. 帶有聯合國標誌發佈的文獻;
  3. 主要設計通知公眾關於聯合國活動的公開訊息資料(不含供銷售的公開訊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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