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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使用者討論:John19dr/Flow的話題

Jusjih (留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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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19dr (留言貢獻)

上面所列內容是台灣「中央標準法規」是台灣立法院所立的法規,以下做相互隸屬矛盾說明:

①如果是隸屬於「如果是依照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成立的法規,那法規前後又有矛盾,誰是中央? ②呈上,若是隸屬於「澳門」法規,那中央是誰? ③又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台灣應當屬於省級單位,法規名稱為何會越權變成中央? ④呈③要點,台灣為省級單位,而澳門編制也屬於省級單位,何來互相隸屬之說? 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說法,「中華民國已於西元1949年(民國38年)10月1日成立後消滅」,有何來民國紀元與民國38年以後之修正法規。

綜上所述,其隸屬條目說法互相衝突且與實際狀況有所差異,建議刪除「中華民國法規」隸屬「澳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等等類似條目,故建議刪除。

Jusjih (留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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