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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傳》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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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通信(二) 《阿Q正傳》的成因
作者:魯迅
1926年12月18日
關於《三藏取經記》等
本作品收錄於《華蓋集續編補編》和《北新

在《文學周報》二五一期裡,西諦先生談起《吶喊》,尤其是《阿Q正傳》。這不覺引動我記起了一些小事情,也想借此來說一說,一則也算是做文章,投了稿;二則還可以給要看的人去看去。

我先要抄一段西諦先生的原文——

「這篇東西值得大家如此的注意,原不是無因的。但也有幾點值得商榷的,如最後『大團圓』的一幕,我在《晨報》上初讀此作之時,即不以為然,至今也還不以為然,似乎作者對于阿Q之收局太匆促了;他不欲再往下寫了,便如此隨意的給他以一個『大團圓』。像阿Q那樣的一個人,終於要做起革命黨來,終於受到那樣大團圓的結局,似乎連作者他自己在最初寫作時也是料不到的。至少在人格上似乎是兩個。」

阿Q是否真要做革命黨,即使真做了革命黨,在人格上是否似乎是兩個,現在姑且勿論。單是這篇東西的成因,說起來就要很費功夫了。我常常說,我的文章不是湧出來的,是擠出來的。聽的人往往誤解為謙遜,其實是真情。我沒有什麼話要說,也沒有什麼文章要做,但有一種自害的脾氣,是有時不免吶喊幾聲,想給人們去添點熱鬧。譬如一匹疲牛罷,明知不堪大用的了,但廢物何妨利用呢,所以張家要我耕一弓地,可以的;李家要我挨一轉磨,也可以的;趙家要我在他店前站一刻,在我背上帖出廣告道:敝店備有肥牛,出售上等消毒滋養牛乳。我雖然深知道自己是怎麼瘦,又是公的,並沒有乳,然而想到他們為張羅生意起見,情有可原,只要出售的不是毒藥,也就不說什麼了。但倘若用得我太苦,是不行的,我還要自己覓草吃,要喘氣的工夫;要專指我為某家的牛,將我關在他的牛牢內,也不行的,我有時也許還要給別家挨幾轉磨。如果連肉都要出賣,那自然更不行,理由自明,無須細說。倘遇到上述的三不行,我就跑,或者索性躺在荒山裡。即使因此忽而從深刻變為淺薄,從戰士化為畜生,嚇我以康有為,比我以梁啟超,也都滿不在乎,還是我跑我的,我躺我的,決不出來再上當,因為我於「世故」實在是太深了。

近幾年《吶喊》有這許多人看,當初是萬料不到的,而且連料也沒有料。不過是依了相識者的希望,要我寫一點東西就寫一點東西。也不很忙,因為不很有人知道魯迅就是我。我所用的筆名也不只一個:LS,神飛,唐俟,某生者,雪之,風聲;更以前還有:自樹,索士,令飛,迅行。魯迅就是承迅行而來的,因為那時的《新青年》編輯者不願意有別號一般的署名。

現在是有人以為我想做什麼狗首領了,真可憐,偵察了百來回,竟還不明白。我就從不曾插了魯迅的旗去訪過一次人;「魯迅即周樹人」,是別人查出來的。這些人有四類:一類是為要研究小說,因而要知道作者的身世;一類單是好奇;一類是因為我也做短評,所以特地揭出來,想我受點禍;一類是以為于他有用處,想要鑽進來。

那時我住在西城邊,知道魯迅就是我的,大概只有《新青年》,《新潮》社裡的人們罷;孫伏園也是一個。他正在晨報館編副刊。不知是誰的主意,忽然要添一欄稱為「開心話」的了,每週一次。他就來要我寫一點東西。

阿Q的影像,在我心目中似乎確已有了好幾年,但我一向毫無寫他出來的意思。經這一提,忽然想起來了,晚上便寫了一點,就是第一章:序。因為要切「開心話」這題目,就胡亂加上些不必有的滑稽,其實在全篇裡也是不相稱的。署名是「巴人」,取「下里巴人」,並不高雅的意思。誰料這署名又闖了禍了,但我卻一向不知道,今年在《現代評論》上看見涵廬(即高一涵)的《閒話》才知道的。那大略是——

「……我記得當《阿Q正傳》一段一段陸續發表的時候,有許多人都栗栗危懼,恐怕以後要罵到他的頭上。並且有一位朋友,當我面說,昨日《阿Q正傳》上某一段仿佛就是罵他自己。因此便猜疑《阿Q正傳》是某人作的,何以呢?因為只有某人知道他這一段私事。……從此疑神疑鬼,凡是《阿Q正傳》中所罵的,都以為就是他的陰私;凡是與登載《阿Q正傳》的報紙有關系的投稿人,都不免做了他所認為《阿Q正傳》的作者的嫌疑犯了!等到他打聽出來《阿Q正傳》的作者名姓的時候,他才知道他和作者素不相識,因此,才恍然自悟,又逢人聲明說不是罵他。」(第四卷第八十九期)


我對於這位「某人」先生很抱歉,竟因我而做了許多天嫌疑犯。可惜不知是誰,「巴人」兩字很容易疑心到四川人身上去,或者是四川人罷。直到這一篇收在《吶喊》裡,也還有人問我:你實在是在罵誰和誰呢?我只能悲憤,自恨不能使人看得我不至於如此下劣。

第一章登出之後,便「苦」字臨頭了,每七天必須做一篇。我那時雖然並不忙,然而正在做流民,夜晚睡在做通路的屋子裡,這屋子只有一個後窗,連好好的寫字地方也沒有,那裡能夠靜坐一會,想一下。伏園雖然還沒有現在這樣胖,但已經笑嬉嬉,善於催稿了。每星期來一回,一有機會,就是:「先生《阿Q正傳》……。明天要付排了。」於是只得做,心裡想著「俗語說:『討飯怕狗咬,秀才怕歲考。』我既非秀才,又要周考真是為難……。」然而終于又一章。但是,似乎漸漸認真起來了;伏園也覺得不很「開心」,所以從第二章起,便移在「新文藝」欄裡。

這樣地一週一周挨下去,於是乎就不免發生阿Q可要做革命黨的問題了。據我的意思,中國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既然革命,就會做的。我的阿Q的運命,也只能如此,人格也恐怕並不是兩個。民國元年已經過去,無可追蹤了,但此後倘再有改革,我相信還會有阿Q似的革命黨出現。我也很願意如人們所說,我只寫出了現在以前的或一時期,但我還恐怕我所看見的並非現代的前身,而是其後,或者竟是二三十年之後。其實這也不算辱沒了革命党,阿Q究竟已經用竹筷盤上他的辮子了;此後十五年,長虹「走到出版界」,不也就成為一個中國的「綏惠略夫」了麼?

《阿Q正傳》大約做了兩個月,我實在很想收束了,但我已經記不大清楚,似乎伏園不贊成,或者是我疑心倘一收束,他會來抗議,所以將「大團圓」藏在心裡,而阿Q卻已經漸漸向死路上走。到最末的一章,伏園倘在,也許會壓下,而要求放阿Q多活幾星期的罷。但是「會逢其適」,他回去了,代庖的是何作霖君,于阿Q素無愛憎,我便將「大團圓」送去,他便登出來。待到伏園回京,阿Q已經槍斃了一個多月了。縱令伏園怎樣善於催稿,如何笑嬉嬉,也無法再說「先生,《阿Q正傳》……。」從此我總算收束了一件事,可以另幹別的去。另幹了別的什麼,現在也已經記不清,但大概還是這一類的事。

其實「大團圓」倒不是「隨意」給他的;至於初寫時可曾料到,那倒確乎也是一個疑問。我仿佛記得:沒有料到。不過這也無法,誰能開首就料到人們的「大團圓」?不但對于阿Q,連我自己將來的「大團圓」,我就料不到究竟是怎樣。終於是「學者」,或「教授」乎?還是「學匪」或「學棍」呢?「官僚」乎,還是「刀筆吏」呢?「思想界之權威」乎,抑「思想界先驅者」乎,抑又「世故的老人」乎?「藝術家」?「戰士」?抑又是見客不怕麻煩的特別「亞拉籍夫」乎?乎?乎?乎?乎?

但阿Q自然還可以有各種別樣的結果,不過這不是我所知道的事。

先前,我覺得我很有寫得「太過」的地方,近來卻不這樣想了。中國現在的事,即使如實描寫,在別國的人們,或將來的好中國的人們看來,也都會覺得grotesk。我常常假想一件事,自以為這是想得太奇怪了;但倘遇到相類的事實,卻往往更奇怪。在這事實發生以前,以我的淺見寡識,是萬萬想不到的。 大約一個多月以前,這裡槍斃一個強盜,兩個穿短衣的人各拿手槍,一共打了七槍。不知道是打了不死呢,還是死了仍然打,所以要打得這麼多。當時我便對我的一群少年同學們發感慨,說:這是民國初年初用槍斃的時候的情形;現在隔了十多年,應該進步些,無須給死者這麼多的苦痛。北京就不然,犯人未到刑場,刑吏就從後腦一槍,結果了性命,本人還來不及知道已經死了呢。所以北京究竟是「首善之區」,便是死刑,也比外省的好得遠。

但是前幾天看見十一月二十三日的北京《世界日報》,又知道我的話並不的確了,那第六版上有一條新聞,題目是《杜小拴子刀鍘而死》,共分五節,現在撮錄一節在下面——

杜小拴子刀鍘餘人槍斃
先時,衛戍司令部因為從了毅軍各兵士的請求,決定用「梟首刑」,所以杜等不曾到場以前,刑場已預備好了鍘草大刀一把了。刀是長形的,下邊是木底,中縫有厚大而銳利的刀一把,刀下頭有一孔,橫嵌木上,可以上下的活動,杜等四人入刑場之後,由招扶的兵士把杜等架下刑車,就叫他們臉沖北,對著已備好的刑桌前站著。……杜並沒有跪,有外右五區的某巡官去問杜:要人把著不要?杜就笑而不答,後來就自己跑到刀前,自己睡在刀上,仰面受刑,先時行刑兵已將刀抬起,杜枕到適宜的地方後,行刑兵就合眼猛力一鍘,杜的身首,就不在一處了。當時血出極多。在旁邊跪等槍決的宋振山等三人,也各偷眼去看,中有趙振一名,身上還發起顫來。後由某排長拿手槍站在宋等的後面,先斃宋振山,後斃李有三趙振,每人都是一槍斃命。……先時,被害程步墀的兩個兒子忠智忠信,都在場觀看,放聲大哭,到各人執刑之後,去大喊:爸!媽呀!你的仇已報了!我們怎麼辦哪?聽的人都非常難過,後來由家族引導著回家去了。

假如有一個天才,真感著時代的心搏,在十一月二十二日發表出記敘這樣情景的小說來,我想,許多讀者一定以為是說著包龍圖爺爺時代的事,在西歷十一世紀,和我們相差將有九百年。

這真是怎麼好……。

至於《阿Q正傳》的譯本,我只看見過兩種。法文的登在八月分的《歐羅巴》上,還止三分之一,是有刪節的。英文的似乎譯得很懇切,但我不懂英文,不能說什麼。只是偶然看見還有可以商榷的兩處:一是「三百大錢九二串」當譯為「三百大錢,以九十二文作為一百」的意思;二是「柿油黨」不如譯音,因為原是「自由黨」,鄉下人不能懂,便訛成他們能懂的「柿油黨」了。

十二月三日,在廈門寫。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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