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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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三) 「立此存照」(四)
作者:魯迅
1936年
「立此存照」(五)
本作品收錄於《且介亭雜文附集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近年的期刊有《越風》,撰人既非全是越人,所談也非盡屬越事,殊不知其命名之所以然。自然,今年是必須痛罵貳臣和漢奸的,十七期中,有高越天先生作的《貳臣漢奸的丑史和惡果》,第一節之末云:「明朝頗崇氣節,所以亡國之際,忠臣義烈,殉節不屈的多不勝計,實為我漢族生色。但是同時漢奸貳臣,卻也不少,最大漢奸吳三桂,貳臣洪承疇,這兩個沒廉恥的東西,我們今日聞名,還須掩鼻。其實他們在當時昧了良心努力討好清廷,結果還是『鳥盡弓藏,兔死狗烹』,真是愚不可及,大漢奸的下場尚且如此,許多次等漢奸,結果自更屬可慘。……」

  後又據《雪庵絮墨》,述清朝對於開創功臣,皆配享太廟,然無漢人之耿精忠,尚可喜,吳三桂,洪承疇四名,洪且由乾隆列之《貳臣傳》之首,於是誡曰:「似這樣丟臉的事情,我想不獨含怨泉下的洪經略要大吃一驚,凡一班吃裡爬外,槍口向內的狼鼠之輩,讀此亦當憬然而悟矣。」

  這種訓誡,是反問不得的。倘有不識時務者問:「如果那時並不『鳥盡弓藏,兔死狗烹』,而且漢人也配享太廟,洪承疇不入《貳臣傳》,則將如何?」我覺得頗費唇舌。

  因為衛國和經商不同,值得與否,並不是第一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