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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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5号 2018年4月20日 发布机关: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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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5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青岛农业大学等18家单位申报的托芬那酸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并发布加米霉素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试行)及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新兽药注册目录
2. 质量标准
3. 说明书和标签
4. 加米霉素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试行)
5. 加米霉素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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