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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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3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3号公布

第2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废止《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编辑]

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8号),自2013年3月15日起废止。

部 长 苗 圩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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