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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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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行政法规已于2015年12月20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5号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999年12月20日
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1999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5号公布
2015年12月20日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施行,本图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1:100000
THE MAP OF THE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100000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文字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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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澳门半岛、氹仔岛和路环岛。

澳门特别行政区北部与广东省珠海市的拱北陆路相连。关闸拱门以南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关闸拱门以北至珠海边防检查站原旗楼之间的地段维持原有管理办法不变。

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持澳门原有的习惯水域管理范围不变。

本作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作品不适用于该法,所以属于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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