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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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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伯国家
2024年5月30日于北京市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北京宣言

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联盟成员国(以下称“双方”)的外长及阿盟秘书长出席了会议。双方高度赞赏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阁下、巴林国王哈马德陛下、埃及总统塞西阁下、突尼斯总统赛义德阁下、阿联酋总统穆罕默德殿下出席部长会开幕式。双方认可论坛历届部长会、高官会和其他各项机制发表的声明和成果文件中就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和促进双方务实合作所达成的共识。双方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交换意见,探讨双方未来合作前景,并强调:

一、在本届部长会期间,双方庆祝中国同阿拉伯国家对话和集体合作的平台——中阿合作论坛成立二十周年,并对二十年来论坛各项机制在政治、经济、社会、新闻和发展等领域成功促进中阿集体关系予以积极、满意评价。双方表示支持论坛继续发展,支持其为进一步密切全面合作、共同发展、面向未来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发挥重大作用,推动其实现更广阔前景,造福双方人民。

二、双方高度评价2022年12月9日在沙特利雅得成功举行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强调峰会达成的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坚定相互支持、共同落实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反对以“人权”、“民主”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等一系列重要共识和三份成果文件中涵盖的全部成果,上述共识对提升中阿关系水平发挥了重要战略引领作用。

三、双方对习近平主席倡议的中阿务实合作“八大共同行动”和峰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全面合作规划纲要》落实情况感到满意,高度评价中国同全部22个阿拉伯国家和阿盟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阿拉伯议会建立交流机制,中国文化和旅游部与阿盟秘书处发表关于践行全球文明倡议的联合声明,中国外交部和阿盟秘书处签署关于建立中阿智库联盟的谅解备忘录以及双方如期全部落实论坛第九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各项成果。

四、双方强调愿根据领导人在峰会上达成的重要共识,继续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各阿拉伯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实现互利共赢,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国际关系,推动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践行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双方重申重视和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双方强调愿就此深化重点领域合作,为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贡献,携手应对挑战,实现共同繁荣,推动世界走向和平、安全、繁荣、进步的光明前景。

五、双方祝贺巴林王国2024年5月16日成功举办第33届阿拉伯国家联盟首脑理事会会议(“巴林峰会”),并就加强阿拉伯集体合作、促进成员国之间团结与互补、维护共同利益和民族安全达成诸多成果和决议。双方强调,支持巴林峰会通过的倡议,包括呼吁召开由联合国主持的国际会议,旨在以“两国方案”为基础解决巴勒斯坦问题,敦促世界各国尽快承认巴勒斯坦国,支持巴勒斯坦作为拥有完全主权的独立国家获得联合国正式会员资格。

六、双方重申坚定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其中包括相互尊重各国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原则,不在国际关系中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尊重睦邻友好原则,不干涉别国内政。

七、双方谴责以色列对巴勒斯坦人民的持续侵犯。加沙地带已有超过12.5万巴勒斯坦平民死伤,居民区、医院、学校、大学、清真寺、教堂、基础设施被毁,令巴勒斯坦人民遭受饥饿、封锁和强制迁移。双方谴责对巴勒斯坦城市、村镇和难民营的冲闯侵犯。双方要求安理会出台有约束力的决议,实现在加沙地带全面持续停火,停止强制迁移巴勒斯坦人民,保障救援物资运送至加沙全境,支持国际法院于2024年1月26日、3月28日、5月24日发布的临时措施命令,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强调巴勒斯坦问题的正义性和核心地位,应基于国际法、有关国际决议、土地换和平原则、“两国方案”和2002年阿拉伯和平倡议实现巴勒斯坦问题的公正、持久、全面解决,结束以色列对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叙利亚被占戈兰高地以及黎巴嫩剩余被占领土的占领,恢复巴勒斯坦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巴勒斯坦难民根据联合国1948/194号决议享有的回归权和被赔偿权、巴勒斯坦人民命运自决权,以及以1967年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的巴勒斯坦独立建国权。强调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以色列定居点是非法的。呼吁召开国际和会。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应为巴勒斯坦人民提供国际保护。强调巴勒斯坦国对被占领的东耶路撒冷及其圣迹的主权。面对以色列采取的旨在改变耶城人口结构和阿拉伯、伊斯兰教、基督教属性的政策和行径,应继续努力对其进行保护。反对并谴责以色列对阿克萨清真寺的冲闯侵犯,应维护耶路撒冷及其圣迹的历史和法律现状。双方认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关于巴勒斯坦问题的联合声明》是《北京宣言》的一部分。

八、双方决心就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继续坚定相互支持。阿方强调坚定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国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重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一切形式的“台独”,不与台湾建立任何官方关系或进行任何官方往来,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阿方支持中方在涉港问题上的立场,支持中方在“一国两制”框架内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完善香港民主的努力。阿方坚定支持中方在涉疆问题上的立场,坚决反对借涉疆问题干涉中国内政,双方赞赏双方为关怀少数民族作出了重要努力。中方强调坚定支持阿拉伯国家维护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干涉阿拉伯国家内政,支持阿拉伯国家加强战略自主和团结自强,支持阿拉伯国家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阿拉伯国家维护中东安全与稳定。

九、双方强调应通过对话协商化解地区国家间分歧,以和平方式政治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应维护阿拉伯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中方强调支持阿拉伯国家团结协作解决地区安全问题。阿方赞赏中方为促进地区和平与安全所作努力,特别是高度评价中方为支持沙特和伊朗实现和解所作努力并赞赏伊拉克、阿曼在主持多轮和解对话上发挥的积极作用,希望中方在支持阿拉伯事业、寻求和平解决地区危机中发挥更大作用,维护中东地区和平与稳定。

十、双方强调,在黎巴嫩经历几十年来最严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之际,应予黎巴嫩全力声援,支持黎各宪法机构,以维护黎国家统一、安全、稳定以及在所有黎领土上的主权。双方强调应施加国际压力,敦促以色列结束对黎巴嫩剩余被占领土的占领,撤回至国际公认边界后方,停止侵犯黎巴嫩海、陆、空主权。双方表示支持全面、充分落实安理会第1701号决议

十一、双方强调应坚持维护叙利亚的主权、统一、稳定和领土完整,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和任何非法在叙军事存在。双方要求以色列停止侵犯叙利亚领土,强调支持叙利亚努力打击恐怖主义、行使捍卫其领土和人民的权利。

十二、双方强调坚持利比亚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干涉其内政。强调“利人所有”的政治进程,应遵守2015年在斯希拉特签署的《利比亚政治协议》、宪法宣言及其修正案和安理会有关决议,以尽快实现同期举行总统和议会选举。双方对2024年3月10日应阿盟秘书长邀请、由阿盟主持召开的利比亚领导人会议表示欢迎。双方强调支持“5+5”军事委员会,所有在利比亚的外国军队、外籍雇佣兵和作战人员都应根据安理会有关决议在特定期限内撤离,反对军事解决。呼吁支持利比亚总统委员会主持的民族全面和解进程及其实现政治稳定的努力。

十三、双方强调坚持也门的统一、主权、安全、稳定和领土完整,支持总统领导委员会主席拉沙德·阿里米领导的也门合法政府,呼吁重启政治磋商,根据三大共识基础,即海合会倡议及其实施机制、也门全国对话会议成果文件、安理会有关决议,特别是第2216号决议,全面政治解决也门局势。

十四、双方全力支持苏丹维护自身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并维护所有不同的苏丹国家机构,呼吁执行《吉达宣言》以达成停火,保障人道主义救援通道开放和保护平民。同时,双方敦促苏丹政府和快速支援部队认真、有效参与解决危机的吉达谈判、苏丹邻国机制等倡议,以结束当前冲突,恢复苏丹安全稳定,结束苏丹人民的苦难。

十五、双方强调支持索马里的安全、稳定、统一和主权,完全反对任何对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侵犯。

十六、双方强调支持一切和平努力,包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旨在根据国际法准则进行双边谈判以和平解决三岛(大通布、小通布、阿布穆萨)问题的倡议和努力,从而根据国际法理解决该问题。

十七、双方强调,阿拉伯国家同伊朗的合作关系应建立在睦邻友好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基础上,应尊重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原则,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以和平方式解决分歧,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十八、双方强调,应重视阿拉伯国家水资源安全,所有河流沿岸国家都应遵守应适用的国际法准则,在此框架下通过对话协商及有关共识达成一致。支持埃及、苏丹等阿拉伯国家维护自身水安全的正当权利。

十九、双方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和多边主义、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致力于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捍卫发展中国家权利。双方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强调全球经济治理应顺应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普遍要求,同意加强协调合作,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坚定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解决发展失衡问题,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均衡的方向发展。

二十、双方赞赏阿联酋任安理会2022—2023年非常任理事国工作,欢迎阿尔及利亚当选安理会2024—2025年非常任理事国。欢迎巴林参选安理会2026—2027年非常任理事国。

二十一、双方强调谴责和打击一切形式、形态和动机的恐怖主义,铲除恐怖主义根源。反对将恐怖主义同任一民族、宗教、国籍、文明挂钩,反对反恐“双重标准”,反对将反恐政治化、工具化,支持中阿双方采取的预防性反恐措施和去极端化努力。

二十二、双方强调《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国际核裁军与核不扩散体系的基石,重申支持一切旨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和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且不应侵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和平利用核能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呼吁以色列等未加入该条约的国家尽早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条约,强调支持一切旨在实现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努力。

双方强调应落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与延期大会作出的有关中东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作为199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限延期条款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实现其目标前将一直有效。肯定2000年、2010年两次审议大会成果。强调未加入该条约的有关地区国家应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将其所有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之下,尽快在中东建立无核武器及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

双方欢迎《五个核武器国家领导人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赞赏中方60年来始终秉持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和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政策,强调上述努力为减少战略风险、促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做出重要贡献。支持核武器国家早日谈判达成“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或就此发表政治声明。支持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早日就向无核武器国家提供消极安全保证达成法律文书。

二十三、双方强调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开展国际人权合作,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以人权为工具干涉别国内政,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以推动促进人权。通过加强公平、公正、非歧视和包容的价值观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发展。双方欢迎摩洛哥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24年轮值主席,摩洛哥成为担任这一重要职务的首个阿拉伯国家。

二十四、双方强调应加强文明对话,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根据2023年12月签署的中阿关于践行全球文明倡议的联合声明,推动在论坛框架内设立“全球文明倡议中国—阿拉伯中心”。谴责针对各国和各国人民不同信仰和宗教仪式的各类仇恨敌对言论,赞赏联合国大会通过的A/RES/78/264号关于打击伊斯兰恐惧症措施的决议,赞赏就打击该现象任命联合国特使。双方严正呼吁世界各国在立法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禁止仇恨言论和宗教狂热行为,禁止以宗教和信仰为由煽动和使用暴力。

二十五、双方呼吁根据安理会2023年6月14日通过的第2686号决议,采取震慑措施,打击极端主义以及仇恨和煽动性言论。上述行为对社会安定和世界长治久安造成负面影响,助长了世界各地冲突的扩散、升级和循环往复,破坏了安全与稳定,因此无论在何处发生,都应予以谴责。双方呼吁各国推动包容、和平共处和人类博爱议程,摒弃各种形式的仇恨、教派主义、狂热、歧视和极端主义。

二十六、阿方欢迎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赞同其基本理念原则,赞赏中方为增强发展中国家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权利所作努力。双方均认为应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原则,不断弥合智能鸿沟,共同做好风险防范,探讨形成以联合国为主渠道的人工智能国际治理框架。双方反对构建排他性集团,反对利用技术垄断制造发展壁垒,恶意阻挠他国人工智能发展。双方愿加强政策协调,建立相关对话机制,不断深化相关务实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同促进人工智能技术造福于人类。

二十七、双方赞赏阿尔及利亚于2024年3月2日举办天然气出口国论坛第七次峰会,多个阿拉伯国家出席,欢迎天然气出口国论坛下属天然气研究院在阿尔及利亚落成。

二十八、双方强调应加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等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内的国际努力。支持中国提出的绿色丝绸之路倡议、沙特“绿色中东”倡议等旨在实现绿色发展的各项倡议。双方积极评价阿联酋举办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

二十九、欢迎卡塔尔于2023年10月2日至2024年3月28日以“绿色沙漠,更好环境”为主题,举办2023年多哈世界园艺博览会。这一博览会是国际舞台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也是一个实现阿拉伯国家和全世界愿景的国际平台,以制定可持续计划,加强环境意识,通过使用先进技术、减少水消耗、保护自然资源等方式寻求农业区扩大受阻方面的创新解决方案,应对气候变化和荒漠化。

三十、双方欢迎阿联酋于2024年2月29日发起的“穆罕默德·本·扎耶德水资源倡议”,该倡议旨在加强对水资源短缺危机及其全球危害的意识,发展创新性科技手段予以应对,推动增加投入,以克服这一挑战,确保国际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与繁荣。

三十一、双方提及2024年2月5日至6日在拉巴特召开的中等收入国家高级别会议发表《拉巴特宣言》,该宣言呼吁国际发展合作实现质的飞跃,服务中等收入国家,呼吁加强中等收入国家参与全球治理力度。欢迎将中等收入国家之友小组升级为就发展议题进行对话、探索和协调正式官方平台的决定。

三十二、双方强调应加强环保领域和气候变化问题合作,特别是在“绿色经济”框架下包容性使用各种能源、技术和方案,包括碳氢化合物排放管理技术。开展绿氢生产合作,绿氢仍是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使用清洁燃料等目标的重要选择。双方赞赏摩洛哥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部大臣担任2022—2024年度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6)主席期间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三十三、双方强调应在卫生和社会事务领域开展合作,通过开展经验交流和专题活动等方式,从关爱家庭与儿童、妇女赋能、青年发展、增加残障人士权利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多角度减少贫困。鉴此,双方欢迎摩洛哥被任命为即将于2025年召开的全球社会峰会国家间政治宣言起草工作系列谈判协调员。

三十四、双方欢迎在突尼斯召开中阿合作论坛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

三十五、双方欢迎于202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召开第二届中阿峰会的建议。

三十六、双方欢迎科威特表示愿举办中阿合作论坛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

三十七、双方注意到科威特表达愿举办中阿峰会的愿望。

三十八、双方欢迎通过《中阿合作论坛2024年至2026年行动执行计划》及其涵盖的在政治、经贸、投资、金融、基础设施、能源、环境、农业、水资源、粮食安全、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知识产权、文化、文明对话、图书馆、信息、科研、科学、教育、科技、航空航天、卫生健康、数据和技术创新、新闻、人文交流、妇女、青年和体育、人口政策和灾害管理等领域共同活动,造福中国和阿拉伯各国人民。

三十九、双方对本次会议取得的成果深表满意,强调应将各项协议和共同倡议落到实处,阿方赞赏并感谢中方的热情接待和盛情款待以及为本次会议所作的精心准备,这为会议成功并取得丰硕成果作出了贡献。

本宣言于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通过,一式两份,每份均用中文和阿拉伯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代表
阿拉伯国家联盟
代表
王毅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艾哈迈德·阿布·盖特
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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