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调研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调研的通知 交办水函〔2019〕745号 2019年5月23日 发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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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调研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风险,保障跨航道桥梁和船舶航行安全,经部领导同意,现将开展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桥区水域航道和通航管理情况。跨航道桥梁桥区水域通航管理的规定、标准和防范措施;桥区通航安全监管情况;航道规划情况(含规划调整情况),航道现状等级、规划等级、整治计划等;航道及导助航设施维护和管理情况。
(二)桥梁基本情况。跨越Ⅰ—Ⅶ级内河(含库区、湖区等)航道和沿海航道的各类桥梁建设、运营管理等情况;通航论证及审批情况;桥梁防撞能力及防撞设施现状。
(三)事故情况分析。近5年来船舶碰撞桥梁的事故情况(附相关图片或视频)及原因分析,重点分析造成桥梁结构损伤、人员伤亡、沉船等重大事故的原因。
(四)工作建议。就防范船舶碰撞跨航道桥梁安全风险提出工作建议,包括相关法规标准、航道管理和通航安全管理、桥梁防撞标准、设施维护等方面。
(五)相关材料。进行过船舶碰撞桥梁试验研究的,请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本省(区、市)跨航道的公路桥梁相关情况进行摸底,桥梁信息应与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相衔接;提供航道管理、水上安全管理情况,跨航道铁路、市政桥梁及其他桥梁情况(长江干线航道除外)。
(二)请长江航务管理局提供长江干线航道管理、安全监管情况,以及跨航道铁路、市政桥梁和其他桥梁情况。
(三)各类桥梁均应填报《跨航道桥梁基本情况统计表》(可在部网站下载)。
(四)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调研内容形成调研报告,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调研报告和跨航道桥梁基本情况统计表等一并报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syshdc@mot.gov.cn。联系人:邹永超,电话:010-65292824,传真:010-65292841。
附件:跨航道桥梁基本情况统计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5月23日
文档附件:
跨航道桥梁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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