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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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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
建办督函〔2019〕339号
2019年5月29日
发布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

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的通知

建办督函〔2019〕33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城市市容市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部决定自2019年6月起,在全国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市容环境大扫除,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让城市干净、整洁、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新的面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扫。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水域的清扫保洁,实行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提高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强背街小巷路面清扫保洁,及时清除积水、落叶、废塑料等废弃物;组织开展单位庭院、街道社区、房前屋后路面清扫保洁,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二)开展“城市家具”大清洗。加强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的清洗,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

(三)开展市容环境大清理。以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集市、车站、广场等区域为重点,集中整治垃圾成堆、杂物乱放、违规张贴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6月上旬开始,各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迅速组织部署,全面启动本次活动。地方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督办作用,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走进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找问题、抓细节、促整改,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做给一级看,确保工作深入开展。

(二)坚持有序推进。地方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既尽力而为,也量力而行,不贪大图全,不搞形象工程。要按照工作方案,稳妥实施,做一件,成一件,把好事办好,争取在9月底前取得成效。

(三)组织社会参与。地方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坚持党建引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积极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志愿者参加义务劳动,巩固活动成果。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为活动创造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地方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完善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推动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协调联动机制,将市容市貌整治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主动发现问题,巩固工作成效。

各省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在2019年10月31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报告和2-3个典型经验材料报我部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人:赵增凯 电话(传真):010-5893348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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