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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大辭典/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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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福保1922年出版,1952年逝世,所以本辭典在兩岸四地以及美國屬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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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七百則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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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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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

公案

(術語)禪家應於佛祖所化之機緣,而提起越格之言語動作之垂示也。後人稱之,名為公案。又曰因緣。公案者,公府之案牘,即律令也。至嚴而不可犯者,可以為法。可以斷是非。從上佛祖之垂示,是宗門之正令,以判迷悟者類之。故彼擬名公案。所謂千七百則是也。碧巖九十八則評唱曰:「古人事不獲已,對機垂示。後人喚作公案因緣。」同種電鈔曰:「至理絕言,唯對迷機,故不獲已而假言說以顯道,後人將彼垂示語作公案也。」山房夜話上曰:「公案乃喻公府之案牘也,法之所在而王道之治亂實係焉,公者乃聖賢一其轍,天下同其途之至理也。案者乃記聖賢為理之正文也,凡有天下者未嘗無公府,有公府者未嘗無案牘。(中略)夫佛祖機緣,目之曰公案亦爾。」碧嚴集三教老人序曰:「祖教之書謂之公案者,唱於唐而盛於宋,其來尚矣,二字乃世間法中吏牘語。」雲棲正訛集曰:「公案者,公府之案牘也。所以剖斷是非,而諸祖問答機緣,亦只為剖斷生死,故以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