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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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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管理法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88 年 1 月 14 日 制定31條
自公布後6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 88 年 2 月 3 日公布1.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025760 號令公布全文 31 條;並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中華民國 88 年 11 月 30 日 修正第19條
中華民國 88 年 12 月 22 日公布2.總統(88)華總一義字第 8800303400 號令修正公布第 19 條條文
中華民國 89 年 10 月 24 日 修正第5條
中華民國 89 年 11 月 8 日公布3.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270310 號令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8 日 修正第7, 9, 11, 17, 22至24, 27, 31條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30 日公布4.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7020 號令修正公布第 7、9、11、17、22~24、27、31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5 年 4 月 28 日 修正第2, 3, 14, 15, 24, 28條
中華民國 95 年 5 月 17 日公布5.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69821號令修正公布第 2、3、14、15、24、28 條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七月十九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 5 條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第13條
中華民國 107 年 1 月 24 日公布6.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07761號令修正公布第 13 條條文
中華民國 108 年 12 月 13 日 修正第5條
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公布7.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900003941號令修正公布第 5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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