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述一心戒文
傳述一心戒文
[编辑]No. 2379
1傳述一心戒文卷上
[编辑]天台門人延暦寺戒壇院
知事傳燈法師位光定撰
夫聞。蒼海之裏。有2驪龍珠。三教色天。不 見彼質。諸宗秀賢。非識其色。我大師得 之。大師諱最澄大禪師。日本之人。近江之所 生。大師。以精靈爲骨。以陰陽爲器。性則 天與。智乃自然。含一乘之義。抱一乘之戒。 類喜根比丘之聰辨。若阿難比丘之博聞。 總三3學於心河。蘊一乘於口海。乘於杯而 遊於西海。杖於錫而登台嶺。禮智者大師 影。承於一心之戒。説無説教。如闇室之揚 炬。行無行理。若朗月之開雲。聲振夷夏。 道邁古今。源尋天笠。建一乘戒。心無也刹 那而登妙覺。心有也曠劫而滯凡夫。有而 不有。無而不無。智通無礙。神行莫測。大之 則無外。小之則無内。積之於無。成之於 有。其迹4爾。5于時奔如雲學如雨。菓而小。 花而多。得其意人。内供奉義眞大法師。内 供奉圓澄大法師。弟子隨於三代之後。聞 於傳宗之旨。聞於二十條之事。列於二十條 之文。佛法成辨。利益一宗人。一乘之戒。期 於龍花。十二箇年。禪客實新。6太有情雄。定 室常在於是。存生之日。大師。舒容憂曰。心 法將畢。大教能行。一眞之法。盡可有矣。命 之以執手述心。以傳燈事。行物外理。在斯 意。心之來也。身之住乎。意之行也。身之去 乎。嗚呼大師。可謂宗逾天地。迹齊日月。無 爲將來。有爲將去。道寄玆行。示現生滅。 以弘仁十三年六月四日。終於中道院。營 在7寅岳北8雄。於是門人悲感。號慟天地。 泣流遍體。傷割五情。如考喪9烏。如妣10喪。 嗚。弟子傷如之何。嗟乎法身非一。示現無 方。體營玆墳。形遊寂光。亦爲。來而不來。去 而不去也。非聖智者。焉得知之。弟子忝 統所命佛事。達弘仁天長兩天陛下。令聞 故藤原左大臣。故良11峯大納言。現有藤原 大納言。故伴參議。亦達承和皇帝。令聞藤 原大納言權藤原中納言。傳之耳目。乃大師 山迹。見之不見。逢之不逢。悔之恨之。弟 子。雖一介凡夫。敢以師之。後未獲現生之 得。冀有當來之因。不以銘心。何表所命法 之有也。此私記三卷。有上中下。録其篇目。 先發傳述一心戒文。云爾
傳述一心戒卷上 在五文 12一。被最初年分試及13弟得度聞傳宗旨文 二。承先師命建大乘寺文 三。荷表與之四條式達 殿上文 四。冷然大上天皇書鐘銘文 五。荷顯戒論達 殿上文 傳述一心戒卷中 在一十14四文 一。承先師命顯菩薩僧文 二。年分度者勘籍之事申下民部文 三。一乘戒牒度縁捺太政官印文 四。一乘三學達弘仁皇帝勅二中納言文 五。弘仁大皇書先師位記文 六。大皇御筆書一乘戒牒文 七。鴻鐘東塔成辨文 八。造戒壇講堂料九萬束達天長皇帝下近 江國文 九。宮中聽衆安居講師申宛寺家文 十。菩薩僧位次官符達天長皇帝申下文 十一。年分二度者不寄義眞圓澄兩大徳寄 中堂藥師佛并比叡1名神文 十二。燈分達天長皇帝分爲於二分一分供
中堂藥師佛一分供三昧堂講法花經文
十三。弘仁大皇御在所仕2拳大皇太后國 忌文 十四。先師作六條式3戴國師國用文 傳述一心戒卷下 在一文 造一心戒文 達承和皇帝上別當藤原大 納言成辨寺家傳戒文
被最初年分試及弟得度聞傳宗旨文 大同四年三月。荷摩訶止觀。赴大安寺。詣 贈僧正勤操大徳房。爲讀法華經。不參大 徳。經歴數日。數日後。頂禮大徳。大徳親云。 某甲比叡大禪師所傳之旨。承之聞之。示云 遊行多方者。猶4止留耳。將成試業者。速 還登叡岳。努力努力。勿迴於迹。者承大 徳命。亦還登東岳。委曲之状。令聞大師。大 師即云。吾所學業。承之習之。者彼年夏間 掻首無間。三部大乘。修練而學大義。彼年 七月。參於大學。讀習漢音修練。5宿禰音博 士6從五位下高7貞門繼。其年十一月。參於 綱所。七大寺名徳。試於義旨。試於文意。文 九第略第一。義八第略第二。被試漢音。8大 學音博士大夫見定於二寺。大同五年正月 金光明會。剃除鬢髮。被於袈裟。禮於大師。 大師則云。吾心適9關思留於傳法之。關者 一乘止觀被教授。三平等旨被指10撝。弟子 之心明月如照。弟子之思一乘被停。弘仁 三年四月十一日。於東大寺戒壇院受具足 戒。一夏之中。戒壇之院與七大寺。新受戒 師等。修練戒珠持犯之旨。承於景深律大 徳。七月11旬。亦重登壇。受菩薩三聚淨戒。東 大寺景深律大徳爲所依師。同十六日。登於 金嶽。爲奉明神奉説法花。二七日間。彼願 已畢。大安寺勤操。安澄二大徳。請景深律 師講六卷抄。彼講律間。聞於六卷抄。同年 九月。爲果渡海願。爲奉住吉大神。供一萬 燈讀於大乘。隨於先師。修種種願。亦重大 師入山階。維摩會。長慧律大徳。導於大師。 參於食堂。藤12綱中納言。禮於大師。令入 於食堂。彼時泰演大徳。明福大徳。面交於 大師。彼此弟子。交此彼師。泰演大徳。導於 先師。入於西大寺。一夜之間。宿於彼室。還 入平安城。長岡乙國之寺。有海阿闍梨。先 師相語。彼寺一宿。先大師海大師。交面稍 久。發灌頂事。入高雄山寺。先大師。13從海 大師爲果要期。受兩部灌頂。期彼此志。彼 時之間。隨先師後。弟子光定。爲受一尊之 法。留高雄山寺。弘仁四年正月。亦重登叡 岳。不幾之間。亦更還於高雄。始從二月。法 花儀軌一尊之法。受眞言大僧都傳燈大法 師位空海阿闍梨畢。始從弘仁四年六月。 修行三密。普賢觀念不息。天台深義。習於 先師。隨先師後。參山階寺。與藤原故左大 臣。彼寺義解大徳。義延大徳。共法師光定 論高義旨。天台奧義。秀於法相宗。得論議 高名於山階寺。弘仁六年三月十七日。參於 殿上。14與15玄番寮頭16眞苑宿禰雜物。法師 光定。共論天台高義。我宗深義。秀於眞苑 宿禰雜物立義。到于今日。論議不息。委曲之 語。多於彼間。萬之17壹載於此文。内供奉受 一心戒比丘傳燈法師位光定。右大同五年 正月十四日宮中金光明會年分二十一人例 得度。今省寮僧18網。共授度縁如件。弘仁三 年四月十一日。於東大寺戒壇院。受具足 戒。東大寺傳燈大法師位奉實律師。爲戒和 尚。東大寺傳燈大法師位景深律師。爲戒羯 磨師。招提寺大僧都傳燈大法師位豐安律 師。爲戒教授師。招提寺傳燈大法師位慧元 律師。爲戒尊證師。興福寺大僧都傳燈大法 師位長慧律師。爲戒尊證師。東大寺傳燈大 法師位肆開律師。爲戒尊證師。興福寺少僧 都傳燈大法師位修圓律師。爲戒尊證師。興 福寺傳燈大法師位安叡律師。爲戒尊證師。 招提寺傳燈大法師位安琳律師。爲戒尊證 師。菅原寺傳燈大法師位勝19照律師。爲戒 尊證師。弘仁十四年四月十四日。乞一乘戒。 於1比叡峯延暦寺一乘止觀院。受自性清 淨一心戒。前入唐天台法華宗内供奉付法 傳燈大法師位義眞和上。爲一乘戒和尚。承 和元年四月十四日。乞一乘戒。於比叡峯延 暦寺戒壇院。受自性清淨一心戒。内供奉延 暦寺傳燈大法師位圓澄和尚。爲一乘戒和 尚 承先師命建大乘寺文 去弘仁九年二月七日。承先師命。爲傳於 宗。建大乘寺。弟子白。大乘寺無此間。今頓 爾何建一乘寺。先師命。汝授一乘號。弟子 白。未建大乘寺。彼間不承一乘號。建大乘 寺。彼時將承一乘號 先師命。天竺有一向大乘寺。一向小乘寺。 大小兼行寺。者弟子白。有此三寺。者將承 所授一乘號。寺是2是則僧住所耳。先師授 之以一乘定號。弟子承所授號畢。先師密 命。應達大皇。并令聞左近衞藤大將。者不 幾之間。四月二十一日。左藤大將封札來。其 書云。必苦者人也。必救者佛也。況近亢陽失 時。稼苗悉彫。倉庫已盡。何以利他。惟澄上 人。圓教爲宗。常修平等3試。住一念驚彼 眞聖則甘雨可降。百草皆滋。不4冥。左近 衞大將藤原冬嗣謹状。同月二十三日。先師 自書云。慈以與樂也。悲以拔苦也。此心此 念。無不時憶。去年亢陽。慈悲之念。常痛常 惱。但我主上。金色之育。兆民一子。帝堯之 治。垂徳萬代。救旱要方。諸佛所説。貧道雖 不才。深馮佛力。祈雨之状尋將奉陳。謹奉 還使5將状。不宣謹状 弘仁九年四月二十 三日卯時。山釋最澄。彼時先師建立大乘寺 旨。令聞藤左大將。藤左大將則宣。且待須 臾。藤左大將宣旨登山之日。令聞先師。先 師即令。努力努力。勿忽勿忽。建立大道將 守國家 弘仁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五更。奉資國主。發 願奉資一切天神地祇。起恨怨神祇等。令 離苦得樂。故定九院。令長講金光明。拔濟 一切國裏百部鬼神等。令離苦得樂。故定九 院。令長講仁王護國般若經。奉資大日本 國開闢以來一切國主。御靈。延暦以前一切 皇靈。並平崩怨薨王靈。臣靈。比丘靈。比丘 尼靈。優婆塞靈。優婆夷靈。賢靈。聖靈及六道 四生受苦一切龍鬼等靈永出三界。皆悉成 佛。故定九院。令長講妙法蓮花經。歸命十 方一切常住佛。歸命十方一切常住法。歸 命十方一切常住僧。我等眞如實相中。無明 顛倒境塵。晝夜恒受虚妄苦。覺心未發。如 幻畏繁。是故。我今發弘誓。生死無邊我必 斷。群生無數我必濟。願行無量我必修。佛 果無盡我必證。敬白十方一切佛。一切法。一 切賢聖。一切三界二十八天子。天民。龍王。龍 民。夜叉王。夜叉民。乾闥婆王。乾闥婆民。阿 修羅王。阿修羅民。迦樓羅王。迦樓羅民。緊 那羅王。緊那羅民。摩睺羅伽王。摩睺羅伽民。 大日本國一切天神王等。天神民。地祇王等。 地祇民。鬼神王等。鬼神民。諸山王等。諸山 民。諸河王等。諸河民。諸海王等。諸海民。諸 林王等。諸林民。諸野王等。諸野民。結縁同法 善知識。倶發無上菩提心。消滅前後七難 等。風雨晝順時成五穀。夜恒護。大日本國 主安穩。及皇后儲君。王子。公卿等。文武百官 并元元。得見百秋常受樂。六度萬行無間 修。紹隆佛種令不斷。上求下化盡後際 敬白同法宏勝靈。及以同法命延靈。乃至一 切怨恨靈。諦聽般若甚深法。五蘊皆空。何 用恨。三科十二四諦空。以無所得無6礙。以 怨報怨怨不止。以徳報怨怨即盡。莫恨 長夜夢裏事。可信法性眞如境。我今拔濟 二靈苦。速證無上安穩樂。願得消除七難 苦。二靈倶令修一圓行。同登一乘寶車而 令遊佛位。奉爲二靈。新書寫一乘7妙蓮華 經開講供養。種種福相資。二靈倶成佛。啓白 十方一切常住佛。十方一切常住法。十方一 切常住僧。菩薩。獨覺。聲聞衆。二十八天。梵 王。帝釋。四大天王。大辯才天。大吉祥天。堅 牢地神。將了知大將。二十八部。諸8夜叉神。 大自在天。金剛密迹。普賢大將。訶利底母。五 百眷屬。無9勢池龍王。10難陀龍王。跋難陀龍 王。和修吉龍王。徳叉迦龍王。摩那斯龍王。優 鉢羅龍王等。百千各眷屬。各發慈悲心。消 除七難等降雨。11細雲雨洽。下膏雨等。衣食 悉具足。無病長壽樂。倶修一乘行。同登四 徳臺。一切恭敬常住三寶。我今坐禪。持念。轉 經。禮佛。種種修福。永離龍苦。早得甘12露。 並除七難。一切諷誦。三箇日中。修降甘雨 法。降細之雨。不降大雨。四日之夕。到良峯 右大辨曹司。先師之表。上於辨尊。則將光 定。參於内裏。良*峯大辨。達先師表。彼時 1通夜。念於三尊。護命僧都。率四十大徳。 講仁王經。彼四日中。不降甘雨。五日早朝。 降大甘雨。光定相大賀。時賜修行滿位。亦 重同年九月。賜傳燈滿位。左藤大將良*峯 大辨。令聞建立大乘寺状。即辨宣云。且待 須臾。有他人云。僧光定師事不信之者。故 是私記中載上表文。其表云 沙門最澄言。伏奉今月二十二日墨勅。起 自今月二十六日迄2于二十八日總三箇 日。朕及公卿百官。一皆素食。歸心覺門。宜 精進轉經。以副素懷。最澄。行闕精修荷天 旨。竊以。五濁之世。聖人難3苦居。三災之時。 人天倶痛。是故。月光利見。請護國法。4法王 慈悲。開除難法。内張五忍之5蜜納。外防七 難之大賊。是以。天台末學最澄等。寫般若於 金字。獻智劍於6階下。誠願。安置深宮。朝夕 孝禮。前導幸行。遊方爲衞。即二十六日。率 山寺一衆。分頭修於轉經。細雲走峯。炎霞 消散。細雨陰澍。白色復本。伏惟陛下。智慮 眞正。不7&T025632;邪道。慈忍起世。賞罰順道。聖 徳動天。天澤即降。豈最澄微物情誠感通。無 任且慶抃躍之至。謹遣弟子一乘定。獻上 寶經以聞。沙門最澄誠恐謹言。所獻仁王經 來。即奉覽。隨和尚意。不敢暫離。惟悉之。 幸甚幸甚。比來所祈之雨。已得8感應。是即 和尚戮力之所致也。但恐9傳施之潤。不盈 旬日。冀致護念。不怠念力。不宣 謹状 登山之日。先師含咲。授一乘定號。弟子承 畢。先師密命。吾宗任良*峯右大辨。存不存 状。在宰官意。弟子承先師命。彼年五月八 日。承先師事。令聞於良*峯之右大辨。彼辨 則宣。隨力可行。天下法師等。不許彼宗建 立大乘寺。在叡山寺。且待須臾。爲調法師 等意。彼年五月十七日。先師傳宗之札遣。良 *峯右大辨上書則云。護命法師等云。大乘寺 無天竺。亦無大唐。亦無此間。某甲之状達 殿上。大皇有勅。任大法師等。弟子登山。子 細之状。令聞先師。有他人云。僧光定命不 信其事者。故先師上表文入此書中。彼表 文云。沙門最澄言。罽賓以西。大小別修。玄 10團以東。半滿兼學。東西雖別。同期佛慧。究 竟了義。純圓教一乘。妙法蓮華經。制問訊 於小乘類。斷共住於講堂。當今依順經制。 將勸後學。伏惟弘仁元聖文武皇帝陛下。徳 合乾坤。明並日月。忠孝空古。禮樂新今。萬 國歡心。兩蕃歸化天地相感。定治制禮。乃 有先帝御願。天台一宗。韻高和寡。法重人 弱。將訓未弘。鑚仰不至。誠須造一家式 勸誨後學。大小別居。爭澄心道。山邑同心。 竭護國忠。故唐表云。制情11候之逸躁。繋意 象之奔馳。若不斂迹山中。不可成就也。伏 望。自今以後。天台年分。毎年仲春三月十七 日。差勅使一人。奉爲登12大尊靈。於比叡山 院。依大乘得度。宗式如別。然則所傳佛乘。 年年新興。能傳學生。歳歳*法清淨。無任誠 懇之至。謹奉表陳請以聞。伏願天慈賜垂矜 13死。輕塵聽覽。追増14載汗謹言。承先師 15命。達於陛下。荷於宗表。參左藤大將。建 於大道。將守國家。利於後際。一乘之戒。傳 流於16代。不絶無窮。到于今日。不忘先師 命。後學禪衆。心留私記耳 17三。荷表與之四條式達殿上文 弘仁十年三月十五日。承先師命。守國護 家。大乘厚力。菩薩深助。像法之末。七難易 發。五濁之時。三災無不起。今須迴小向 大。式四條文。國忌大乘三部。荷之達之者。 弟子承先師命。荷於式文。捧國忌大乘。參 於深宮。委曲之状。令聞良*峯右大辨。即大 辨宣。待刹那間將參内裏者。先師奉獻眞 文。稱讃大乘功徳經一卷。説妙法決定業障 經一卷。大方廣師子吼經一卷。右我大師南 贍部州中天笠國一切義成釋迦文佛者。十 九出家。三十成道。五十住世。説法利生。機縁 已畢。薪盡火滅。其歳即當周國周氏穆王滿 五十二年壬申春二月十五日。自爾以來。至 于大唐大暦四年己酉。即當大日本國神護 景雲三年己酉也。正經一千七百九年。始 乃大乘上座文殊師利菩薩。安置大唐天下 諸寺食堂。自爾來。至于大唐貞元二十二年 丙戌歳。即當大日本國延暦二十五年丙戌 也。正經三十八年。自佛入滅。至于大日本 國延暦二十五年丙戌。正經一千七百四十 七歳。始乃桓武皇帝發圓頓心。殖利生本。 法花一乘宗。建立日本國。自聖帝登駕以 後。弘仁十年龍集已亥季春三月十七日。 敬寫三部大乘三卷。伏乞奉酬聖靈。不迴 三乘暦劫衢。頓遊大乘大直道。謹奉進大 皇。御覽了達御在家。擧彼式小大戒上座 文。迴小向大戒四條文。1刻之如右 凡佛寺有三 一者一向大乘寺。初修業菩薩僧所住寺。二 者一向小乘寺。一向小乗律師所住寺。三者 大小兼行寺。久修業菩薩僧所住寺。今天台 法華宗年分學生。并迴心向大初修業者。一 十二年。令住深山四三昧院。得業以後。 利他之故。假受小律儀。許住兼行寺。凡佛 寺上座置大小二座。一者一向大乘寺。置 文殊師利菩薩。以爲上座。二者一向小乘 寺。置賓頭盧和上。以爲上座。三者大小兼 行寺。置文殊與賓頭盧兩上座。小乘布薩 日。賓頭盧爲上座。坐小乘次第。大乘布薩 日。文殊爲上座。坐大乘次第。此次第坐。此 間未行也 凡佛戒有二 一者大乘大僧戒。制十重四十八輕。以爲大 僧戒。二者小乘大僧戒。制二百五十等戒。以 爲大僧戒 凡佛受戒有二 一者大乘戒。依普賢經。請三師證等。請釋 迦牟尼佛。爲菩薩戒和上。請文殊師利菩 薩。爲菩薩戒羯磨阿闍梨。請彌勒菩薩。爲 菩薩戒教授阿闍梨。請十方一切諸佛。爲菩 薩戒證師。請十方一切諸菩薩。爲同學等 侶。請現前一傳戒師。以爲現前師。若無傳 戒師。請千里内。若無千里内。至心懺悔。必 得好相。於佛像前。自誓受戒。今天台年分 學生。并迴心向大初修業者。授所説大乘 戒。將爲大僧。二者小乘戒。依小乘律。請現 前十師。白四羯磨。請清淨持律大徳十人。 爲三師七證。若闕一人不得戒。今天台 年分學生。并迴心向大初修業者。不許受 此戒。除其久修業。竊以。菩薩國寶。載法花 經。大乘利他。摩訶衍説。彌天七難。非大乘 經。何以爲除。未然大災。非菩薩僧。豈得冥 滅。利他之徳大悲之力。諸佛所稱。人天歡 喜。仁王經百僧。必假般若力。請雨經八徳。 亦屈大乘戒。國寶國利。非菩薩誰。佛道稱 菩薩。俗道號君子。其戒廣大。眞俗一貫。法 花經列二種菩薩。文殊師利菩薩。彌勒菩 薩等。皆出家菩薩。跋陀婆羅等五百菩薩。皆 是在家菩薩。法花經中。具列二種人。以爲 一類數。不入比丘類。以爲其大數。今此菩 薩類。此間未顯傳。伏乞。陛下自維弘仁年。 新建此大道。傳流一乘戒。利益而今而後。 固鏤大鍾腹。遠傳塵劫後。仍奉宗式。謹請 天裁。謹言。達此二通疏了。有言。無報。弟 子欝結。十七日夕。大皇未有勅答。弟子 其子細状。不知報於師。藤左大將。令聞 返言。藤左大將達大皇。大皇勅於僧綱等。 僧綱等有道者將宛行矣。僧綱等無道者不 得宛行。口勅已了。四條式文。2賜玄番寮 頭3眞薗宿禰雜物。雜物承於宣旨。告於僧 都。僧綱等告七大寺。七大寺有心4有心大 法師大法師等。無一乘戒。亦云。無菩薩僧。 亦僧最澄奏状無道理矣。唱各各状達殿 上。彼唱各状。取5玄番寮頭眞6薗7宿禰雜 物。上弘仁8皇。不幾之間。良*峯右大辨。勘 返七大寺法師等各状。右大辨尊云。四條式 文。賜僧都等。不賜七大寺法師等。者*玄 番寮頭眞*薗*宿禰雜物。告於僧都。不幾 之間。僧都等造於表啓詞。七大寺法師等 状上殿上。大皇勅内匠頭藤原是雄。爲令 見9最法師。状置文殿。内匠頭。子細之状。 告於光定。光定登山。令聞先師。先師命於 光定。今計將得僧綱等表啓。無戒疏等。光 定返下。令聞内匠頭。内匠頭垂於慈悲。表 啓等文。授與光定。光定荷之。登山上於先 師。先師作顯戒論。是論有以。伏欲天台一 宗同法。片見留私記耳 10四。冷然太上天皇御書鐘銘文 案四條式文云。一宗傳法。固鏤大鐘腹。遠 傳塵劫後。者前丹後守從五位下淨野朝臣 夏嗣鐘銘撰。冷然太上天皇御書。冷然等二 十三字。賜從二位大納言良*峯朝臣。某甲自 手書矣。 如唐臣書 琳卒文 叡山延暦寺鐘銘等七十 五字。冷然太上天皇御書。以玆知之。先師 四條式文。繼南岳天台迹。而流永代後。案 鐘銘文云。此山有頽。此銘無闕。者期千佛 現。將傳三*學龍花之朝。開深戒香。彌勒 大導師。被開一乘佛位。南岳大師。大善大 師。智者大師。僧照大師灌頂等六祖大師。叡 山大師。眞言大師。義眞大師。圓澄大師。三 綱一衆。無一師闕。交接龍花。今日深法旨。 將悟龍花佛前。以一乘功徳。奉莊冷然太 上天皇。奉莊淳和太上天皇。奉莊承和天 皇。奉莊贈正一位左大臣兼左近衞大將藤 原朝臣冬嗣尊靈。奉莊贈從二位行大納言 兼右近衞大將良*峯朝臣安世尊靈。奉莊 別當從二位行大納言守春宮坊傳藤原朝臣 三守。奉莊從三位權中納言兼行左兵衞督 藤原朝臣良房。奉莊別當内藏寮頭從四位 上和氣朝臣眞綱。奉莊參議行右大辨兼道。 奧出羽按察伴宿禰國道尊靈。奉莊春宮坊 亮從四位下藤原朝臣三成尊靈。春宮坊亮從 五位上藤原朝臣是雄尊靈。式部小輔從五 位上和氣朝臣弘世尊靈。丹後守從五位下 淨野朝臣夏嗣尊靈。寄鴻鐘音。遊音聲佛 國。將1利無邊衆生。塵佛子以昔善。交接 天台宗。利益之事。送於後際。後2學諸賢人 等。勿忌微功。生在何界。將悟深善。爲得 實相。菩提山里之間。彼此遊行。念普賢智。 修普賢行。一生之功。送七世父母。一宗功 徳。送十界父母。天長四年冷然太上天皇書 此銘矣。謹擧叡山延暦寺鐘銘。冷然3大 上天皇御書。前丹後守從五位下淨野朝臣 宿禰夏嗣撰 法王出現。開示衆生。天台教迹。興佛同情 明明智者。鷲嶺昔聽。雙傳定慧。載弘妙經。 赫赫桓武。命玆澄公。乘杯求法。發彼童 蒙。兩人年分。三昧興隆。弘仁御暦。闡揚遺 風。文殊上座。因4脩唐例。住山一紀。圓戒 異制。欲鏤鯨鐘。流號後裔。義眞法子。餘 軌是繼。5丁未在歳。仲侶之月。事隼功滿。清 音發越。四生福利。六道苦歇。此山有頽。此 銘無闕。如代6宗帝書大聖文殊閣7額。惟 8天長九年。發向法隆寺。講一乘經。述天 台義。披延暦寺有慧思大師傳文。仰大師 徳。相大義味。彼寺鏡慧禪師授南岳大師 影。看師影尋傳文。爲留師迹。圖大師等 影在延暦寺。後學諸賢。禮影而可知芳 徳。看師以應知靈驗。律宗豐安大僧都。圖 南岳大師等影。以奉在招提寺持堂。朝夕 之勤。頂禮師影。知師恩信彼徳。自性清 淨心。隨縁心深義。發自思大師流。大日本 國聖徳太子。生9在皇家。思大師垂迹。在皇 太子宮。作法花疏。亦法花經講岡本寺。從 爾之後來佛法久。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知 思之孝。報恩之行。流八島國。謹擧大師影 銘文 題南岳慧思大師影。弟子傳燈法師位光定。 蓋聞。乾元資始。三辰著蒙于天。10神道資 生。萬物動形于地。於是七代之賢。出於南 岳。初依之位。顯於大唐。利生之徳。來於日 本。妙法之經。講於大唐。一乘之疏。製於和 國。三寶之名。傳於此間。謹案。景雲元年三 月。天皇巡行諸寺。從駕聖徳太子寺。一首 序云。隋代。南岳衡山。有思禪師。常願言。我 沒後必生東國。流博佛道。其後日本國。有 聖徳太子。生而聰慧。時遣小野妹子。躬隋 天子。即太子教妹子曰。向於某處。取我法 花經并錫杖鉢來。妹子奉教。尋訪將來。時 人皆云。太子者是思禪師之後身。者於是歸 依之者。盡發菩提。迴向之人。登常樂果。開 示悟入佛之知見。尋求人。解三平等妙法。 一乘三*學。繼吾山家。四生。因玆度脱苦 海。火宅之高車。昏河之大筏。昔聞不見。今 見不聞。心11後未恩。意馬難調。遠期龍花。 近爲佛因。長圖之也。永銘之也。不任歸 心。上八韻作。其時日本第五十三葉。天長 之十癸丑之歳五月十四12日庚子日 詩曰 日本來禪影。西唐在實形。眞容行寶刹。化體 13人吾聽。智顗從身左。僧照親右亭。陳朝聞 大喜。帝釋列香庭。信者三千有。賢人四者 成。中14踏紅花裏。神遊妙典經。道傳空閑寺。 宗流法界生。龍華看面色。叡岳禮尊靈 題聖徳皇太子古迹 延暦寺傳燈法師位光定 禮額登霞影。身歸古迹空。宗將流萬歳。伏膺 我靈公。夕仰天台教。朝聽南岳風。松邊悲 昔迹。故室戀明工。自性三平理。心原四乘中。 圓融名實道。智照號眞雄。顯法皇家裏。生蓮 聖徳宮。思禪遊片岡。智者繼無窮。石累蘿青 下。雲生牖隙通。禪塵飛王殿。法水滌煩籠 題陳宣帝師大善禪師徳 延暦寺傳燈法師位光定 母禮悲泉者。金人授子寛。名香來15詆夜。武 帝冀明閑。訪學文殊裏。羅僧赴蘇山。思師 宜闡法。大善住眞關。忉利迴花色。賢居兩箇 間。慈悲融臆内。奧意徹禪觀。定慧驚陳主深 心入悦歡。玄風尋衡岳。萬乘欲清韻 賦陳隋帝1王智者大師徳 延暦寺傳燈法師位光定 智擧圓輪迹。禪騰滿月宮。玄龍飛九色。班鳥 呑神通。野雁銜花蕚。山獼入塔空。2神師在 雙3腫。遇昔定光雄。智者聽靈鷲。思禪告樂 風。猿吟白雲上。鸎啼碧樹中。懸河親玉石。體 憩台嶺窮。影顯蓮池水。心遊理性融 賦陳國師僧照禪師定水 傳燈法師光定 口在明光徳。心持定水泉。從師居大蘇。歴世 4受天照。得藥宴家内。看梨衡5山前。陳朝爲 國寶。主上傳香煙。佛供甘香果。僧旋藥味 仙。入定慈悲室。安禪蒼海船。念處陳清戒。 常光在體先。形被蘿薛納。定命起深賢 荷顯戒論達殿上文 弘仁十年三月三日。承先師命。爲建立大 乘戒。可往在野寺護命僧都房。弟子曰。承 僧6都命。其意如何。先師命。爲請僧*都署 名。弟子白。大乘傳戒成不成。事在於天子。 不在僧都。不請僧都署名。先師命。我爲戒 法體身不惜。弟子白。委曲之状。申令聞良 *峯右大辨。先師命。左右之事。任汝之意。同 月二十一日。參右大辨。即上此書。良*峯參 議云。此書留之。爲保於師。披此書。而右 大辨云。勿上書者。傳戒之事。在於天子。待 有勅時耳。寄右大辨宣旨。不請僧都署 名。請署名文云。比叡山小釋最澄稽首和 南。元興大僧都足下。爲濟國家。迴小向大 式。請署状。謹案大唐表制。以大唐大暦二 年三月二十六日。臺山五寺。寺別置三七人。 爲國行道。有闕續填其7人。令金閣等五 寺常轉仁王護國及密嚴經。又改呉摩子 寺。名爲大暦法花之寺。常爲國轉法花經。 中書門下牒不空。其大暦二年丁未。即當 日本神護景雲元年丁未歳也。又以大暦四 年十二月。天下寺食堂中。置文殊上座。其 制云。自分以後。8命天下食堂中。於賓頭 9盧上座。特置文殊師利形像。以爲上座。 10中門下牒祠部。其大暦四年己酉。即當日 本神護景雲三年己酉歳也。自爾以來。至 于日本弘仁十年己亥。正經五十一歳也。彼 大唐國。弘大乘戒。保護天下。伏惟。日本天 下。未置文殊之上座。未置五寺之常轉。頃 年天災屡現。地妖方興。五穀不熟。四海飢 苦。巿肆燒損。伽藍燒荒。誰佛子等。不慚 愧哉。可不愼哉。可不愼哉。今我元興大 僧都。帝心被簡。居四衆望。傳唯識燈。爲 一人師。佛法興11已。唯屬僧都。誠願准彼 大唐制。立此大乘戒。新置文殊之上座。別 開大乘之大戒。然則主上攀弘法福。兆12麁 除未然災。僧都雄名。遠流後際。向大薩埵。 此門不絶。謹遣弟子光定。奉式請署名。一 言國興。幸爲法13主。小釋最澄稽首和南。弘 仁十一年二月ニ十九日。承先師命催於一 人。令受一乘戒。不計其功。努力努力。爲 傳我戒。發功徳意。菩薩瓔珞本業經云。教 化一人。出家受菩薩戒者。是法師其福。勝 造八萬四千塔。者聞此之語。爲滿萬行。 爲功徳故。發最勝意。同先師心。令聞此 事畢。14某年十15一月二十一日。令荷於表 達殿上。彼表文云。沙門最澄言。去十月二十 七日。内匠頭從五位下藤原朝臣是雄。幸宣 口勅。僧綱等表對。令覽最澄法師。即附山 僧光定。給叡山最澄。天雨流洽。枯木更榮。 捧載慚愧。悚踴無地。最澄誠惶誠恐。以懼 以忻。最澄聞。南天龍樹。織八不而破邪。東 印馬鳴。立一心而16開道。存有護法。斷惡 取空於群心。貴空青辨。遮有所得於諸見。 天親菩薩。造佛性論洗五過失。堅意菩薩。 作寶性論顯一究竟。印度之論。破邪顯正。 大小之論。不勝載車。是以。唐朝法琳。製 破邪論伏17博奕18可之見。秦代僧肇。作無 知論示實相之義。寶臺上座。著佛性論。緇 州慧沼。造慧日論。如是等類。歴代繁興。伏 惟陞下承天19踐祚。聖政惟新。正法理國。與 靈合契。謹案菩薩瓔珞本業經下卷云。又 復法師。能於一切國土中。教化一人。出家 受菩薩戒者。是法師其福。勝造八萬四千 塔。況復二人三人。乃至百千。福果不可稱 量。其師者。夫婦六親。得護爲師。授其受 戒者。入諸佛界菩薩數中。超過三劫生死 之苦。是故應受。有而犯者。勝無不犯。有犯 名菩薩。無犯名外道。以是故。有受一分 戒名一分菩薩。乃至二分三分四分十分名 具足受戒。已上經文金口所説。迦陵鳥&T021400;鳴 聲勝於諸鳥。發大心沙彌。荷鉢於羅漢。誰 聞是法。不發大心。今斯法華宗桓武皇帝。 爲國所建也。其兩箇度者。一乘出家。不求 三車於門外。何用羊車之威儀。無樂化城 於中路。豈過迂迴之徑哉。法花之日。知1文 知家。何客作爲。何除糞爲。大功之賜。有珠 有藥。2以何不翫。何因不服。明知。利生之 徳。古今無比。護國之功。塵劫豈朽哉。梵網 律藏。未翻大唐。雖然。心地戒本。傳授久 矣。今依山家傳。但案一家式。謹請天裁。聖 上問和。給式僧統。于時六綱剋念。振智 劍於不3知。群釋用心。傾辨波於論庭。表奏 進内。密待宗4&T063743;。於是帝心廣博。更給綱 表。謹案表對。但陳小家詞。義理都5無愛 博覽。泯三寺於日本。無諮新制。遮上座於 文殊。闡門鳴鐘。雖唱無遮。然行算限升。 無遮還恥。法界爲家。是觀心宅。建立僧房。 是修身處。墮銑師破。乖梵網制。倒言之語。 返罵和上。建教之妨。故犯内祕。昔大天。隱 恥犯過人6忌。今叡山。顯玼求直道行。彼 誑弟子於五事。此請佛戒於四條。理事天 懸。何得儡同。又降律儀則稱我大乘。定上 座則還向賓頭。恐蝙蝠兩舌矣。輒噵邊洲 無顧比蘇。若嫌假名之菩薩。誰爲眞實之 聲聞。引持戒向於六綱。推犯戒與於叡 山。此則内犯第七篇。外背君子道。文義相 違。具載別論。竊以。年分五宗也。國家之良 將。人倫之資糧。兩海之舟船。彼岸之梯蹬。倶 行倶用。則味同鹽梅。同説同傳。則聲等金 石。何儻自宗。忽遏諸宗。但貴耳入口出。不 能治内心。若無清虚之功。何排非常之 難。今我弘仁。論於釋教。定於偏圓。道之必 可興之時。行之必可7釋之日。小乘律儀。通 於藏通。梵網三聚局於別圓。而今圓宗度者。 受小乘律儀。忌梵網三聚。爭求名利。競散 城邑。自去大同二年至于弘仁九年。兩業 度者二十四口。住山之衆一十不滿。見前 事傾。8時將改後轍。謹以弘仁十載藏次己 亥。爲傳圓戒。造顯戒論三卷。佛法血脈一 卷。謹進陛下。重願。天台圓宗兩業學生。順 宗授戒。依本住山。一十二年。令不退山。四 種三昧。各令修練。然則一乘戒定。永傳本 朝。山林精進。遠勸塵劫。奉此功力。以滅群 兇。上滋聖9喜無彊。承此兆人清泰。最澄。識 謝一行。學恥毘壇。謹獻遇誠。倍増戰汗。如 允許。進表請降墨勅。依無任傳戒之深。 謹奉表陳請以聞。最澄誠惶誠恐謹言。荷三 卷論。脈一卷。參内匠頭大夫藤原是雄曹司 上之。不幾之間達論。頭大夫達主上申 令聞。若成於事者。論留殿上。若不成事 者。論令持光定。還送叡山。主上勅。有道 者宛行。無道者不得宛行。内匠頭承勅旨。 先於光定。子細之状。令聞先師。顯戒之 論。雖達殿上。歴於三年。而不成矣。先師 之病。歴於數日。而不痊平。戒事不成。先師 之病。倍倍増之。弘仁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國 忌之日。弟子命捨法海。達委曲之状。彼事 旨者。受法之師。重病不息。命緒不幾。先帝 御願。亦不成矣。亦天竺達磨。一乘之戒。傳 於漢地。南岳思大師。降我日本皇家。傳於 佛法。大皇勅約六宗而無僧都者。不許天 台光定達矣。所上論者。不約六宗。約天台 一宗。而達此論矣。大皇勅約天台一宗而 無妨礙停止。玄番寮頭眞苑宿禰雜物。宣旨 而勅主殿頭布勢朝臣海。10二海承勅旨而 詔二中納言。弘仁十一年二月。承先師命。 天竺不立記籍。亦無僧統。誠願。法華一宗 天台兩人。依佛國法。不立僧藉。不預統 攝。安置叡嶺。令得修學。大唐雜任有左功 徳使。有右功徳使。今須差左功徳使。四時 令檢校。其出身之法者。依此之旨。令聞藤 原大臣。藤原大臣云。吾國無功徳使。有宮 別當 云云 先師滅後。11宛寺之號。宛行別當 之號。先師存日。弟子白。諸宗秀師任僧綱。 而傳彼之宗。天台之宗秀師。任何色而令 傳於宗。承先師命。任於綱維。令傳之也。 弟子白。彼綱維師何。先師命。大唐永泰元 年年中。新翻仁王經大徳青龍寺主沙門良 賁筆受兼潤文翻經大徳大12安寺兼西明寺 上座沙門懷13盛證義。翻經大徳大興善寺主 沙門慧雲證義。大周長安三年年中翻經沙 門荊州玉泉寺主弘景證義。翻經沙門大周 西寺寺主法藏證義。翻經沙門七寶臺上座 法寶證義。翻經沙門大福光寺都維慈訓證 義。以是綱維住於寺。而令傳於宗。者弟 子承命之日。不成寺家事。先師滅後。成寺 之號。存是之命。以弘仁十四年。令聞伴 別當。伴別當命之。可行先師風。者以彼 之年弟子白。以圓澄大徳。任延暦寺寺主。 任忠師不承之也。亦重弟子白。以義眞大 徳。任延暦寺上座。仁忠師不承之也。有此 之由。而不成玆政。仁忠師滅後。天長年中 弟子白。義眞大徳。將行是事。義眞和上。忽 遷化矣。遲遲之状。在于今日。宗後賢人。悉 子細状。案顯戒論文云。圓教法泉開心地。 圓機衆生得見水。一1乘年年雙。圓教三學 未具足。二學雖2芽未戒學。是以觸鱗請 圓戒。者弟子依先師命。令備戒學。而里山 往來。令聞聖朝賢臣。作于戒學。以弘仁十 四年。爲調人意。且聞定一人座主。未宛綱 維。到于今日。猶尚不息。人意不調悲不行。 先師命。遇時亦難。遇人亦爾。聽教亦難。時 教人三種。熟極難之也。弟子久在山家。求 深法理。爲成於佛。爲得菩提 傳述一心戒文卷上
2.傳述一心戒文卷中
[编辑]天台門人延暦寺戒壇院 知事傳燈法師位光定撰 夫以聞法身如來。有實相戒。等覺之人。不 知戒質。十地之人。非看珠色。大師求之。 大日本人。未入唐前。披一切經。璿和尚 經覽於叡岳。進和上經檢於東嶺。入唐之 日。登於天台智者山門。得佛戒文。三種之 文。來於山家。戒體留山迹。戒珠研戒場。存 生師宣。我宗之人。乘大白牛。乘家之内。不 乘家外。一乘三學。在於圓宗者。弟子承旨。 欲留永代。仰三尊力。念師之靈。命緒不 幾。作是之文。大師入滅。十有四箇年。荷於 戒珠。迴於皇庭。一介之身。期於龍華。知恩 之心。豈朽之也。恩報之徳。亦滅之也。於是 先師。萬法不相。一心安住。大悲已圓。大智 亦滿。是知。萬法是一心之資。一心是萬法之 本。本謝而縁息。本立而道成。大悲既陰於 群生。大智亦施於衆品。雖身不遊於天竺。 其心已至於天竺。後學雲集。如雲起於高 岳。緇徒霧卷。若霧滿於深&T023311;。歴名山頓申 佛事。功徳周備。福報莊嚴。逢于一乘寺。歎 未曾有。須達買園之所。加以布金。祇陀捨 樹之晨。廣開精舍。昔聞不見。今見不聞。然 玆山庭。大開大方便之門。廣建戒場堂。心 源之戒未傳。一乘之戒難得。不勝仰心之 深。乃作承戒之文 承先師命顯菩薩僧文 先師云。今我山家宗。寄安樂行品文。不依 小乘戒。而依大乘戒。約法華意。而於火宅 之内。乘大白牛車。於家之外。不乘大白牛 車。自初到後。受菩薩戒。而爲菩薩僧。修 持自性清淨三學。而不留迂迴之道。直往 寶所。得於佛果。何以知之。諸法無行經。喜 根名比丘菩薩。法華。常不輕名比丘菩薩。 左溪大師碑云。梁魏中。有菩薩僧。菩提達 磨是。爲守護國家。宗年分度者。成菩薩僧。 而令修自性清淨三學。故達表矣。弘仁十 年三月十五日。承先師命。荷於表而上良 峯左大辨。彼表文云。沙門最澄言。請迴小 乘儀戒。永爲菩薩僧事。天台法華宗年分 度者二人。最澄聞。如來制戒。隨機不同。衆 生發心。小大亦別。文殊頭盧。上座位別。一 師十師。羯磨全異。乃有法華宗年分兩箇得 度者。登天桓武聖皇帝。歸法華宗。新所開 建也。伏惟。弘仁元聖文武皇帝陛下。徳合 乾坤。明並日月。文藻絶古。4鉤鉤新今。萬 國歡心。兩蕃歸化。定治制禮。今正5華是 時。誠須兩業出家。永迴小乘儀。6固爲大乘 儀。依法經制。不交小律儀。毎年春三月。先 帝國忌日。於比叡山寺。與清淨出家。爲菩 薩沙彌。授菩薩大乘戒。亦爲菩薩僧。即便 令住山修學。十二年。爲國家衞護。福利群 生。國寶國利。具如宗式等。天恩開許。先帝 高願。載載彌興。大乘戒珠。7禮禮清淨。弘仁 爲源。傳此大戒。請以聞。伏乞。慈賜垂矜 允。輕塵聽覽。追増戰汗謹言。弘仁十年三 月十五日。前入唐天台法華宗沙門最澄上 表。將造顯戒論。而亦重上此表矣。雖然。諸 僧都不許。而事猶不成。弟子爲利有情。發 廣濟心。亦重發願。天月入清水。我心亦如 之。實相之月。入於清水。發願不息。發願必 成。感願力而一生成辨。一宗成辨。佛事送 於後際。爲利有情 年分二度者勘籍之事申下民部文
弘仁十三年六月四日。大師遷化。遷化之一 七日後。菩薩僧官符下畢。弘仁十四年三月 十七日國忌日。兩箇之人。得度已畢。此勘籍 甚難。不知彼旨。此彼煩惱。仁忠師云。玄番 寮。二度者勘籍也。法師光定云。顯戒論云。 天台宗二度者。不預僧籍。不屬僧統。者何 況玄蕃寮。不知勘籍之由。爲成於事。法師 光定。白故伴參議。去弘仁元年。法師光定。 勘籍之時。治部省允録二人。民部省允録二 人。彼此相交。成於勘籍。是以知之。延暦寺別 當。在大政官左中辨。召於民部省之允録二 人。欲勘天台宗度者籍者必成彼事。令聞 已畢。伴左中辨。聞而以後。課於民部省。則 彼省云。下官符而可成勘籍矣。延暦寺別 當權中納言從三位兼行皇后1宮大夫左兵 衞督藤原朝臣三守。從四位下行左中辨勳 六等大伴宿禰國道。二別當達殿上。而勘籍 官符。下於民部省。自爾以後。宗二度者。勘 籍之日。不往官所。在於山裏。得於度縁。法 師光定。承先師命。爲傳於宗。勞而奉仕。伴 左中辨。不幾之間。位登於參議。功徳之助。 將見龍華。傳宗之功。顯於後際。我宗同法。 察興法由。先師之功。成於滅後。弟子之志。 送於師所。一切諸佛。將悉功徳。一切菩薩。 知傳法事。因此之功。不墮二十五有也。有 心之人。知二大夫功深也。傳法之人。在於 高位。二別當之功徳。不可量。以此之志。令 知將來。天台一宗年分之人。勘籍之事。令 告知於後際。法師光定。委曲之状。傳流於 寺家。一宗同法。悉二人勘籍由 一乘戒牒度縁捺大政官印文 弘仁十年三月二十日。先師命於弟子。爲 濟國家。迴小向大式。請署状於護命僧都。 而弟子承師之命。參僧都所。令聞師命。彼 命之状。度菩薩僧。將守國家。僧都云。大唐 無菩薩僧。亦無別受菩薩僧。有通受菩薩 僧。弟子云。無別受菩薩僧而有通受菩薩 僧者。不知彼志。僧都云。約大乘而無剃 除鬢髮。約小乘而有剃除鬢髮。歴於小乘 而有受菩薩戒僧。不歴小乘無受菩薩戒 僧。歴小乘而有受菩薩戒僧。無此別受菩 薩僧。故不許署状。弟子登山。令聞於師。僧 都之署状不許之事。師云。僧都不披一切 經。亦不披一切論疏。故云無別受菩薩僧。 而有通受菩薩僧。弟子白。披一切經。有別 受菩薩僧者。承彼僧號。師云。諸法無行經。 喜根名比丘菩薩僧者。法華經。常不輕名 比丘菩薩者。具如顯戒論。弘仁十三年六 月。先師沒後。官符下畢。成官符間。雜事巨 多。弘仁十四年三月。試年分而成於山家二 人。而授度縁日。別當伴右大辨云。大政官 印捺度縁。而不捺戒牒。者弟子白。護命僧 都。與先師共諍於菩薩僧。計此之志。不 捺印於戒牒者。後代比叡受戒之事不成。 今須戒牒度縁大政官印捺之。而可授與 一宗僧等。而後可成建大乘寺。伴右大辨 承此之理。奏殿上。而成度縁戒牒之事。弟 子白。以大政官印。捺之受菩薩戒比丘光定 字上。伴右大辨云。依何之文可爾。者弟子 白。義眞大徳大唐受戒戒牒寄之。捺之被 用此事。御書戒牒文上捺之。今現有御筆 戒牒文。弟子雖不敏。而承先大師命。令辨 山家佛事。以此功徳。奉報先大師厚恩。奉 謝國家大恩。亦留於當來之代。弟子微身。 生於龍華。奉看彌勒佛。亦奉看於南岳天 台。大師傳法之事。非獨僧志。令知義眞大 師。而成辨寺家政。亦住持佛法之事。令知 伴右大辨。而作於官符。以一事同法。片目 看此之文耳 2弘仁大皇書先師位記文 先師。蒙國厚徳。建立佛法。爲報國恩。披 一乘教。爲奉守護大皇鴻基。護國之法置 永代。後柏原大皇。詔式部少輔從五位上和 氣朝臣弘世。弘世。仰治部省。公驗之3父。授 於先師。彼文云。國昌寺僧最澄。年四十。臈二 十。右往於平安城東嶽比叡峯。精進練行。十 有五年。搜念誦之祕法。慕天台之高蹤。延 暦二十三年歳在甲申四月。奉詔渡海求道。 詣於台洲國清寺智者大師第七弟子道邃 和尚所。求得天台法門二百餘卷。還於越 府龍興寺。遇天竺無畏三藏第三弟子鎭國 道場大徳内供奉順曉和尚。入灌頂壇。受 三部悉地法。并得陀羅尼法門三十餘卷。種 種曼荼羅圖樣十有餘4墓。念誦供具等。取 台洲5判吏陸淳明洲刺史鄭審則印署以二 十四年歳在乙酉六月。還來復命。詔有司 令寫法華。維摩等經疏七通。選三論法相 學生總悟者六人。更相講論。又以同年九月 一日。有勅。於清瀧峯高雄寺。造毘盧遮那 都會大壇。令傳授三部三昧耶妙法。預灌 頂者。總有八人。苦行之力。果志早歸。聖徳 所感。遂弘此道。今被右大臣宣稱。奉勅 入唐受法僧二人。宜1合所司。各與公驗。彌 2勒精進。興隆佛法。擁護國家利樂群生。 者省依宣旨奉行。者先師依先帝公驗。而 大法師義眞。法師光定。宛行戒壇院別當知 事。寄是之旨。共知傳宗事。具如弘仁九年 宛九院別當等。又弘仁元年。大皇勅入山 階寺。並授傳燈法師位。從其元年。到于十 二年。諸宗僧綱。不擧先師。不授大法師 位。同年十二月。令聞閑院藤大臣。藤大臣 云。我不知子細。諸宗僧綱。早達大皇。欲被 授大師位。者弟子白。僧綱達大皇。而不叙 大法師位。藤原大臣云。我不知彼禪師被 授先先位記。弟子白。柏原皇帝。施與公驗。 閑院大臣云。持彼公驗來。弟子持公驗而 參左近衞曹司。閑院大臣。看公驗文。怪之 歎之。大臣云。先帝。嚴公驗文施與大禪師。 者而今達大皇。將叙大法師位。十三年春。 大皇帝。震龍筆而書傳燈大法師位文。而 施與先師。以爲後代永珍。如唐大宗帝書 慈恩寺碑。又同年十一月。大皇帝贈哭澄 上人六韻御書之詩書於奇紙。施與先師 影前。後代靈珍。後學永寶。無得而稱。乃有 翰林文人上官十有餘哲。奉和御製。各探六 韻。以爲卷軸。看人斷腸。聽人流涙。如梁帝 哭達磨大師。似唐臣傷法琳大師。弟子承 大道可傳流。聽菩薩之僧。可護國。由雖 許行菩薩僧。而未備護國之徳。雖歴一 紀。而未看秀才師。先師披一切經。尋一切 疏。傷不被傳道。欲可被傳道。弟子隨先 師後。承聞佛法興廢。大唐傳奕。損於佛法。 唐代法琳。救於佛教。傅奕。狂悖甚於小兒。 法琳。救法明於教文。僧統。隱戒過於傅 奕。先師。顯戒超權宗戒。天地開闢之後。未 有如奕狂人。法琳。斷骨救諸宗教。彼傳 奕。誑損佛教宗。法琳。痛心助佛法僧。先 師。對諸宗建立一乘戒。琳見傅奕所上之 事。五内分崩。六情破裂。先師看僧統所上 之奏。慨一乘戒未萌皇庭。顯戒明據。達弘 仁朝。我大皇帝。愛憎之心。捨於佛教。佛宗 之珍。令滿於天下。赴萬國心。當一人度。扶 危救苦。徳高往帝。存心三寶。留意福田。 出家之人。莫不咸戴天澤。弟子以一乘力。 報國家恩。以一乘戒。報先師恩。爲佛宗 家。不爲餘事。爲傳宗事。仕三代師。圓宗 功徳。將生龍華。以法施功。將生佛家。我宗 後學。悉知微功。入死門後。共相誓願。爲 向彌勒。爲悟一乘。弟子。不知手之舞之 足之踏之。有心道俗。一片之目。入此私記 耳 一乘戒牒書御筆文 弘仁十四年六月。先師忌日。爲報於恩。達 殿上。御書戒牒事。彼状云。弟子承先師命。 彼時師云。爲我勿作佛。爲我勿寫經。述 我之志。者臨終之時。深欲傳一乘戒。寄此 之旨。爲果師志。美作介藤原常永大夫。寄 遺言事。達弘仁大皇。大皇勅許。嚴筆書微 僧戒牒。而恩勅賜之。不朽之寶。收於微身。 達御筆戒牒由者。義眞和上。爲成戒和尚。 先大師存生之日談語。必爲戒和上具如血 脈。爲義眞和上戒師時。仁忠師云。此師不 用。有雜之咎。法師光定。不忘先師命。猶 實不息。爲戒師事。亦重達之。弘仁十四 年四月。冷然院御在所。書現在傳戒師前入 唐受法比丘叡山延暦寺天台法華宗付法傳 燈滿位僧義眞文畢。如梁武帝書達磨大師 碑。華嚴題。今我大日本國弘仁文武聖帝雄 筆。奇妙希世靈珍。御書戒御牒。流布萬代。我 一乘戒。久住國家之永寶矣。治天下隙。御 筆揮勢戒牒爲珍。看仰緇素。目不暫息。歡 悦隨喜。劫盡豈窮恩。勅賜法師光定。從爾 時來。到于天長十年。新受戒師。別授戒牒。 以此廣作佛事功徳。謝先師恩。以天長十 年七月四日。而義眞和上。忽遷化矣。而間有 彼諍論。而不定於傳法之主。歴於八箇月 間。而有諍論。以天長十年十月二十八日。而 作拙表上承和皇帝。亦作傳法由文。上別 當從二位行大納言守春宮坊傅藤原朝臣三 守。雖進書而諍論不息。表書二通。在傳 述一心戒下卷。以承和元年正月而作此下 卷。並作表一通。以彼年二月下旬。亦重達 承和陛下。亦重上藤大納言。二通文意。爲 傳於宗。雖有高道。而無耆年人。不弘於 彼道。雖有耆年人。而無高法不被弘此 耆年人。人法合而深法被弘。爲傳於戒。亦 重傳戒之表達承和皇帝。委曲之状。令聞 從三位權中納言兼行左兵衞督藤原朝臣良 房。圓澄和上。爲令在戒和尚。彼上表文云。 沙門光定言。光定傳聞。護國治家。佛戒尤 要。除災招福。戒力最深。去天平年中。鑑眞 和上。荷於戒珠。照於海東。聖武皇帝。於東 大寺大佛前。承於和尚戒珠。兩箇戒壇。建 於兩寺。治天下以傳律法燈。延暦年中。桓 武皇帝。詔最澄空海兩師。天台眞言兩宗。 訪於大唐。求於西隣。法施恩秀萬歳。護國 用足古今。弘仁天長兩箇之年。勅藤原大 臣。施行一乘戒。彼新戒壇。建於叡嶺。治天 下法。在於鴻基。伏惟皇帝陛下。上應乾心。 下協黎願。補天以麗三象。紉地以安九重。 生民蒙再造之恩。釋門荷中興之賜。返淳 朴之風。行無爲之化。於是。傳山家戒。此間 未弘。天台戒體。來於海東。一乘三學。來自 西海。弘仁之年。將弘此戒。師早沒。天長末 年。義眞法師。忽遷化。而大法師最澄。以一 乘戒。授弟子圓澄法師。則是法師。爲一衆 首。伏請天裁。爲護國家。來四月十四日。一 乘之戒。令授未授戒人。然則。戒施徳秀永 代。治國能流百代。繼戒師於山門。紉戒旨 於將絶。定和上於次第。開律儀於後學。不 任仰至。護國寶戒。保家法珍。下卷謹上金 闕。塵黷威嚴。伏増悚息。謹言。承和元年二 月十八日。傳燈法師位光定上表。從爾時 來。到于今日。新受戒師。別授於戒牒。我一 宗同法。片目入此私記耳 1一乘三學達弘仁皇帝勅二中納言文 弟子以弘仁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國忌之時。 而一乘戒由達大皇。彼十七日。大皇御前。有 玄番寮頭眞薗宿禰雜物。雜物大夫。把一枚 書。在御在所。内匠頭藤原是雄大夫也。登 於御前。在雜物大夫東邊。是雄大夫。雜物大 夫手之書。取之讀之。達大皇。弟子見之。先 師自手作書也。彼書云。自性清淨虚空不動 戒。自性清淨虚空不動定。自性清淨虚空不 動慧。欲傳此戒。佛法在賢公之口。速疾達 大皇而宛行之。者是書。日終在大皇後。彼 日垂盡。黄昏之時。弟子白。最澄法師。受重 病而命緒不幾。不許傳戒者。先帝御願 不成就。最澄法師。入於唐而受三學旨。彼 事不成者。不被傳戒。大皇勅上顯戒論者。 六宗法師等不許之也。依最澄法師申無 僧綱。弟子白。上顯戒論者。約天台一宗而 不約六宗。大皇勅不約六宗者無事。無 事亦大皇勅雜物。宣旨事輕而不成。爲重 宣旨。詔二中納言。諮於僧綱。彼二中納言 者。良峯中納言。藤原權中納言。嚴勅承主殿 頭布勢朝臣海。弟子白。傳戒師師相承事者。 從南天竺。至于日本。南天竺王第三王子菩 提達磨。一乘之戒。受優婆2拙。至于漢地。 南丘慧思大師。於靈山。一乘之戒。親受釋 迦牟尼佛。慧思禪師弟子智者師。一乘之戒。 令授隋天子。天子請戒文。略擧之。故躬製 請戒文云。弟子基承唯諾弟子白。晋王方 希淨戒。妙願積善。生在皇家。庭訓早趍。胎 教夙漸。福履攸臻。妙機須悟恥崎嶇於小 逕。希優遊於大乘。咲息止於化城。誓舟航 於彼岸。開士萬行。戒善爲先。菩薩十受。專 持最上。能仁奉爲和上。文殊冥作闍梨。而 必籍人師顯傳。聖授自近之。遠感而遂通。 波侖罄髓於無竭。善才亡身於法界。經有 明文。非徒臆説。深信佛語。幸遵明導。禪師 佛法龍象。戒珠圓淨。定水淵澄。因靜發慧。 安無礙辯。先物後己。謙挹成風。名稱遠 聞。衆所知識。弟子所以虔誠遙住。命檝遠 迎。毎慮縁差。値諸留難。亦既至止。心路豁 然。及披雲霧。即鎖煩惱。今開皇十一年十 一月二十三日。於楊州總管金城。設千僧 會。敬屈授菩薩戒。戒名爲孝。亦名制止。方 便智度歸宗奉極。即於内弟。躬傳戒香。授 律儀法。告曰。大士爲度遠濟爲宗。名實 相符。義非輕約。今可法名爲總持。王頂受 其旨教。曰。大士。禪慧内融。導之法澤。輒奉 名爲智者。慧思禪師。生和國而弘佛法。又 慧思大師。與達磨大師。共生於和國。大唐 國衡州衡山道場釋思禪師七代記云。往年。 西國有一婆羅門僧。其名達磨。此人應化。魏 文帝即位大和八年歳次丁未十月。到來漢 地。徘徊衡山。吟詠草堂。於是達磨。道場之 内。六時行道。問思禪師云。汝此寂處。幾年 修道。思禪師答。二十餘年。達磨問。何見靈 驗否。何被威力否。思禪師答。不見靈驗。 不被威力。達磨良久歎息云。禪定易厭。濁 世難離。余忽遇素交。滅塵劫之重罪。暫隨 清友。長植來生之勝因。阿師阿師。努力。努 力。何故化留此山。不遍十方。海東誕生。彼 國無機。人情麁惡。貪欲爲行。殺害爲食。宜 令宣揚正法。諫止殺害。思禪師問達磨。誰 人。答余者虚空。相談已訖。向東先去。凡思 禪師。來到此山。所由不知。遠祖不聞。七代 往生之身不謬也。所以生和國之王家。哀 矜百姓。棟梁三寶。者彼十八日早朝。參良 峯中納言左衞門曹司。上件勅旨。令聞中 納言。即納言云。勅詔藤原權中納言。在雜 物所。顯戒論取之上權中納言 云云 亦彼十 七日。雜物達太皇。護命法師等云。最澄法 師。下西大寺。而覆讀顯戒論。將定此道。太 皇勅。爲傳天台宗。最澄法師。下於西大寺。 共諸法師等。讀於論文。他宗法師等。如打 最澄法師頭。如犯左右身。者忍之能傳之 者。弟子上件勅旨登山令聞先師。先師答 云。天台戒體。他宗律師等。聞之不知。景深 律師。聞之不知此語之趣。令聞良峯中納 言。委曲之語。多於心中。同年六月。大師遷 化。持是事旨。建立延暦寺。成辨寺家政事。 一宗同法。片目入此私記文耳 鴻鐘東塔成辨文 以弘仁十年三月。弟子持鴻鐘樣。上良峯 左大辨。看此樣了述旨云。且待須臾。勿出 鐘樣。成事之後。可出此樣。忽然之間。弟子 持鐘之樣。參内裏右近陣。左近大將藤原 大納言。披之看之。在同所良峯左大辨云。 火急可出於外。弟子不知赴面。忽然之間。 令持小童。出左衞門曹司。彼十日夕。良峯 左大辨云。未成宗事。勿作鴻鐘。成宗事 後。可作此鐘 云云 登山令聞先師。先師云。 左右之事。隨尊之宣耳。如辨命旨。成辨宗 事以後。作於鴻鐘。雖有知識銅。而猶銅不 足。良久之間。未成鴻鐘。弘仁年中。雖成 宗事。而未成鴻鐘。寺家之内。有聊事者。 擧衆散動。心身不調。發計而言。早將作鐘。 以鐘聲將調衆心。將進之人不遮。不進 之人不呵嘖。發此計間。天長太皇。奉轉 金剛般若一萬卷。其時僧七十。布施賜施生 1絶二匹調布等。留賣此施物。成四五百貫 銅。將造鴻鐘。老僧加入銅七貫文。爲利 有情。建立東塔。時先師云。好堅禪師。一身 作此塔。而可得度矣。雖有此事。好堅禪 師。一身不堪作塔。歴於多日。未成辨之。 弘仁十三年。大殿藤原内侍專。叙從三位。其 時弟子白。粟田乳母口傳。令聞於專。大師 作功徳事。未成此事。位祿片物。可施與工 夫等。專述於状云。大功徳事。不告於吾。 在遲遲事。弟子白。約宗有大勞。令聞藤大 臣。寄此之事。不令聞之。不幾之間。專行 之事。令聞藤大臣。不幾之間。達弘仁朝。四 百斛料。下於近江。配三百俵米。而下於此 料。好堅禪師。專掌於塔。作塔功徳。作大 師願。預年分度者。而作於僧。其名曰天照 師。弟子亦爲成大師願。爲功徳故。造塔料 物。令聞於專。雖然。未成於彼此塔之調 度。自此之後。宗後賢人等。必可成此塔。藤 原閑院大臣厚恩奉謝功徳海。藤原内侍專 厚恩奉謝佛海。弟子亦爲傳宗故。隨力堪 能。成辨此塔。以二種功徳。將生龍華。頂禮 彌勒。悟一乘義。得菩提記。奉禮思大帥。 智者大師。亦云。鐘銘興於顯戒。比叡山寺 募縁。造息苦鐘。鐘壹口。高大隨知識銅。者 結縁知識。頭參萬餘人。擬三萬燃燈佛數。頭 別隨力勸化。銅大一斤以下。白銅小一斤 以下。食料米二合以上。功錢一文以上。發 清淨心。相加此鐘。爲令信自他人。擧先 師文中。以寄心緒。其文云。忝聞。息苦妙術。 鐘音最勝。集衆好嚴。揵槌尤要。故能罽賓 眤吒。脱刀輪於千頭。隋朝智興。足夢絹於 千返。所以支那天子。鑄鐘遠贈於天竺。日 本聖帝。造鐘近懸於精舍。銀地之上。鐘聲 滿谷。金地之邊。鐘響數里。今我比叡峯。日 本國名山。平安城東岳也。東臨近湖。朝日 垂影。西望帝苑。夕月爲郭。南通海門。北 玄羅嶽。是以。延暦之歳。開圓宗於蓮華。弘 仁之年。題定慧於金字。兩箇出家。歳歳天 長。一乘傳燈。年年地久。禪室寂靜。2搥上行 列。房舍垂帷。谷側開窓。白雲時來。青天近 頂。最澄義眞丹福成3寺。大唐貞元。訪師 4支於天台。見大鐘於國清。禪客候時。聞 鐘出定。竊以。金銀七寶。順業有無。集衆 七具。隨方亦別。伏惟。日本天下。金山東秀。 金粧繁興。銀島西峙。寶盞無之。鐵濱往往 散諸洲。銅岡峨峨出長郡。金種甚多。何振 破竹。銅聚無盡。豈假吹螺。是故。維弘仁十 年龍集己亥夏四月。於比叡山。鑄息苦鐘於 禪院。傳火血刀於塵劫。&MT02726;文不朽。鐘銘無 損。盍記聖記。哲銘宗銘。時哉。鐘上有八 院。將鏤忍草。夫像法獨善。如來不許。末世 勸化。釋尊稱歎。一身難辨。衆力易成。伏乞。 聖主降恩。哲臣垂徳。吠舍加銅。首陀足供。 鑄成大鐘。謹馳數字。代己身捉。最澄誠惶 誠恐謹言 造戒壇講堂料九萬束下近江國文 先師預戒壇。弟子謬預戒壇院知事。經歴 數日。欲成此院。不幾之間。大師遷化。大師 入滅之後。不知其趣。身仰三尊。心寄師靈。 良峯中納言賢尊。存生之日。恒常談語。吾心 存叡嶺。欲託生佛家。者中納言賢人。攀登 叡嶺。禮大師影。弟子不覺兩目之涙下於 老顏。賢尊亦下兩目涙。一夜留有。弟子憂 色白。東大寺戒壇。雖小乘壇。而嚴清無比。 登壇受戒師等。恭敬如佛。亦入灌頂壇。欲 得本尊。彼心謹厚。無左右思。亦無雜念。今 此受戒。無壇無堂。雖受大乘戒。而恭敬不 厚。所以建立壇堂者。賢納言大恩之力。中 納言云。某甲雖高官任。而無勢力。雖爾。隨 力許出。者微僧諾云。悦色低頭而忻悦不 少。證人内供奉義眞大徳。伴之禪師。彼月。 微僧參冷然院國忌。美作守藤原是雄大夫 傳云。吾師懃慇憂語戒壇堂宣旨。以昨之日。 下於太政官良峯右大將 云云 承是傳命。承 伴參議太政官曹司。參議親云。下戒壇宣 旨。五間之堂一字可作。微僧白。爲在戒和 上。可作細殿。參議云。細殿無用。微僧白。若 無細殿者。有風雨時。彼日何所將宿。故猶 可作細殿。亦更宣旨可下。爲細殿作加。爲 勅使一人來宿。五間檜皮葺一宇。南北有枇 可作。爲在勅使從者。七間板屋可作。義 眞大徳存生之日。計云。勅使來宿。五間檜皮 葺屋七間板屋。合之將造七間講堂。隨此 之命。作於講堂。此等二堂細殿等。良峯大 納言大功徳力。故宗大衆可知於志。一乘 戒功徳。可奉迴向彼之尊靈。又在舍利。雄 勿損之也。到于後際此雄可守。天長太皇 達之。料稻九萬束下近江。不忘先師命。作 宗佛事。生功徳故。成於佛故。利有情故。 上座傳燈滿位僧道叡。寺主傳燈滿位僧乘 天。爲功徳故。共作佛事。護先師迹。戒壇 之堂。戒壇細殿。七間講堂。集衆鴻鐘。同心 作之。是之二僧。住持山迹。深功厚能。在於 寺家。後學有心。悉知之也。發弘誓而奉仕 於宗。悉彼深由 宮中聽衆安居講師申宛寺家文 法師光定憂白。天長元年。延暦寺別當故伴 參議。可請天台宗宮中聽衆状。參議諾云。 僧綱等。將請宮中金光明會聽衆時者。可 告國道。國道掌天台宗故。國道思惟。但 諸宗法師等護國家。而天台宗法師等者。可 不護國家耶。不請天台聽衆者。任僧綱 等行事。而勿語諸人。暫間留意。忽憂。勿 憂。不幾之日。法師光定。有二種書。一先師 之弘仁七年。入四天王寺聖徳太子廟。求 傳法華宗詩。二景雲元年三月。天皇巡行 諸寺。旋駕聖徳太子寺一首。此二種書上 參議。參議諾云。吾有前越中守登美大夫書 者。一謹案。前入唐天台法華宗傳燈大法師 最澄大禪師。弘仁七年。入四天王寺上宮 廟。求傳法華宗詩序云。今我法華聖徳太 子者。即是南嶽慧思大師後身也。廐戸詫生 汲引四國。請持經於大唐。興妙法於日域。 等鐸振天台。相承其法味。日本玄孫興福 寺沙門最澄。雖愚願弘我師教。不任渇 仰心。謹奉一首。者彼先師一首云。海内求縁 力。歸心聖徳宮。我今弘妙法。師教令無窮。 兩樹隨春別。三卉應節同。願惟國教使。加護 助興隆。二景雲元年三月天皇巡行諸寺從 駕聖徳太子寺一首。隋代。南嶽衡山。有思 禪師。常願言。我沒後。必生東國。流傳佛 道。其後日本國。有聖徳太子。生而聰慧。 時遣小野臣妹子。聘隋天子。即太子教妹 子曰。向其處取我持法華經并錫杖鉢來。 妹子奉教。尋訪將來。時人皆云。太子者是 思禪師之後身也。南嶽留禪影。東州現應身。 經生名不滅。歴世道彌新。尋智開明智。求仁 得至仁。垂文傳正法。照武掃凶臣。&T040163;實流千 載。英聲暢九恨。我皇飮佛果。迴駕問芳因。寶 地香花積。1釣天梵樂眞。方知聖與聖。玄徳 永相隣。今帝在前坊時亮從四位下藤原三 成。聖徳太子八韻之詩達殿上。得此之詩。 上故伴參議。前坊之亮。訪上太子詩之由。 彼之亮云。某甲爲傳天台宗所達者三書。 故伴參議。得前越中守從五位上登美眞人 藤津解。而開彼状。爲傳天台宗。比叡無食 之僧。令住法隆寺天王寺。宛於供養。者彼 委曲旨。具如傳述一心戒下卷。以此三種 書。上故藤原左大臣。閑院左大臣。披看是 書。述伴參議云。比叡禪師。無弘法力。永逝 去也。傳天台宗。任宿禰意者。人無書留。以 先師上廟詩矣。藤原三成。達於太子八韻 之詩矣。登美藤津古記之文而作此功徳。我 宗二人。預宮中會。登安居講。雖在俗人。 而弘法有由。法師光定。存弘法心。彼此求 由。先師尊靈。加厚護念。事別成辨。法隆寺 四天王寺。命有弘法。勿絶此志。聖徳太 子尊靈。護弘法由。我宗有心同法。悉子細 状。故伴參議。親承傳法之旨。以此三種書 力。宮中聽衆二人。二寺安居講師。宛行延 暦寺。光定雖愚。爲守國家。營送後際。我宗 有心諸賢人。悉知營功耳。從弘仁七年至 于天長二年。在九箇年。而傳法之符。到于 法隆寺天王寺。先師誓願詩。有感應驗。傳 説天台宗示後學状 三夏居四天王寺 奉上宮廟。開説法華一首 并小序
入唐求法天台宗傳燈大法師位最澄師弟
子僧光定 夫三種妙者。南岳慧思大師所説。十妙微旨。 天台智者大師披述。此二師者。靈山聽衆。衡 山道場。發願流通。日本託生。登皇太子。弘 佛法於海東。作經疏於倭國。其法華者。是 出生義處。收會義處。佛果家之諸法實相。於 彼譬説。即至道場之莊嚴大車。於彼宿世。則 極果佛之開權寶渚。於彼本門。是則久成佛 之所契妙法。流通法華。一句一偈之言。彌 彌可信。若得此意。弘演於八年。不出于 一念。歴五十小劫。誰動刹那。即知。一代逗 機。居于心性。十方佛事。宛然矚目。法界根 性。覽而易通。隨宜所説。即皆悉指如來藏 理。一念凡心。已有理性三密相海。一塵報 色。同在本理大日如來。方乃名爲三無差 別。是知。佛法之妙。在心法之妙。衆生法之 妙。心法之妙。有佛法之妙。衆生法妙。衆生 法妙。入佛法之妙。心法之妙。此旨殊特秀 諸宗意。是知。我聖徳皇太子者。南岳慧思大 師後身。遊於普現三昧。示於皇太子之位。 在三十三身中。説三乘一乘。引導迷途。談 佛果智。我師。爲内供奉。傳一乘三學。唐入 延暦末。總承天台義。弟子延暦寺傳燈滿 位僧光定。雖無知而心寄上宮聖靈。伏願。 不朽師教。留於萬代之後。不在任渇仰 心。謹奉七言作。于時天長二年乙巳五月十 七日庚申也。詩曰
東州應現成皇身 南岳修行作道人 性徳天然不煩外 開三顯一看體眞 四一元來極微旨 蓮華本自非染新 三河入海同深水 秘密三軌到近隣 累劫吾誠演宗教 龍花樹下心性陳 千年雅院弘妙法 伏欲尊靈護芳因
1菩薩僧位次官符申下文 慧曉禪師。聲聞僧上臈。徳善禪師。聲聞僧下 臈。慧曉闍梨。菩薩僧下臈。徳善闍梨。菩薩 僧上臈。慧曉闍梨。發向出雲國。不在大師 入滅。闕菩薩初受戒時。從出雲國來。登叡 岳而坐於僧次。此彼固諍。聞此諍。約老僧 等。存於囂事。亦我宗同法。不受一乘戒而 在於他所。此寺彼寺。僧次交座。累日將有 諍論。若有戒宗事者。必大小雜亂。將有諍 論。者大師存生之日。承其之命。太賢梵網 經疏云。有百臈聲聞僧。十臈菩薩僧。是之二 僧。座次有由。若百臈聲聞僧。不迴心者。可 坐十臈菩薩僧下。若百臈聲聞僧。迴心者。 可坐十臈菩薩僧上。者。以此知之。慧曉闍 梨。不迴心者。可坐徳善闍梨之下。慧曉 闍梨。迴心者。可坐徳善闍梨之上。雖有證 文。二闍梨等。猶尚不信。亦承先師命。其之 命旨。在明曠師梵網經疏。者讀顯戒論文。 承先師曰。親承指撝。天台明曠師疏云。初 言次第等者。若先受小乘戒。後受大乘戒 者。一切倶開。若先受大乘戒。而後受小乘 戒者。在大乘時。則可在大次第。在小乘 時。則可在小次第。者。如是計之。迴心師 等。先受小乘戒。後受大乘戒。一切倶開。如 明曠師意。先受大乘戒。後受小乘戒者。可 在於年分二人師等。計先師意者。顯戒論 旨。年分二人。不歴於小乘。但在於大乘。故 亦更不令受小戒。十二年後。授官明公驗。 爲大乘僧。以此之旨。令聞伴參議。參議云。 佛出世意。説於一乘。而約不堪機。分別説 三乘。准是之心。叡禪師意。亦可爾之。專 約大乘者。如説於一。爲不堪人。如分別 説三。得是意者。十二年後。可歴小乘 云云 法師光定。白於參議。官符可賜。爲不令 歴小乘位。官符同下者。更不經小乘次第。 伴參議云。他寺僧在延暦寺。延暦寺僧在他 寺者。可有多妨。彼妨意者。他寺僧者。不 坐延暦寺僧上。延暦寺僧者。不坐他寺僧 上。故云有多妨。亦他寺僧。不受延暦寺 戒。延暦寺僧。不受他寺戒。者彼此交接。將 無便宜。寺者是彼寺此寺僧住所。延暦寺 僧。可住他寺。他寺僧。可住延暦寺。官符 同下者。延暦寺僧。可坐他寺。他寺僧。可坐 延暦寺。迴心僧與之一乘僧者。受戒之日。 一乘師下可坐。迴心師。受戒之後。迴心師 位。可坐一乘師上。他寺師。以東大寺受戒 日。可坐延暦寺僧次。延暦寺師。以延暦寺 受戒日。可坐他寺僧次。以此之意。可下 官符。爲功徳故。申下位次符。傳先師迹。故 經於多日。爲此之政。一乘受戒二僧。授勅 公驗。不歴小乘位。而爲菩薩僧。大師存生 之日。欲住持佛法。意已辨畢。奉報師恩 畢。後代同法。可悉志也 年分二度者不寄義眞圓澄兩大徳寄中堂藥 師佛竝比叡大神文 中堂藥師佛前。試年分二人。而授出家者。 有深大由。先傳法主。知彼之由。先師之命 親承。中道院二人年分。可許七大寺諸宗大 徳等者。是傳法由。令聞良峯右大辨。二人 年分。不寄義眞圓澄禪師。寄中堂藥師佛。 比叡法宿禪師。在止觀院。人如禪宮師。可 傳年分度者。是傳法由。義眞大徳存生之 日。親承聞也。所以。年分度者。於藥師佛前 試。弘仁十二年。奉令聞故伴參議。者其參 議親云。某甲正身登叡岳。而試年分人。成 於僧者寺家政。意在是私記從今之後。次 次傳法者。可知先師元志。良峯大納言已 卒。義眞大徳已卒。作是私記。留後後人。法 師光定。雖不其人。護先師迹。故記元元 事。先師尊靈。加護私記。存生之事。不謬不 失。如存生命。戒場成辨。年分之政。建立於 止觀院。存生日云。但我一人。還還荷道弘 宗者。此付不失。此事不忘。爲報師恩。捨 命法海。受先師事而再三之付。奉令聞良 峯大納言。彼之大納言。令聞故藤原左大 臣。遣伴宿禰。而令受先師付。藤原大臣。良 峯大納言。伴宿禰參議。任於延暦寺別當。而 成辨山迹佛事。義眞大徳。入滅後雜事。具 如傳述一心戒下卷 燈分爲二分。一分供中堂藥師佛。一分供三 昧堂講法華文 天長年中。藤原權中納言。達天長皇帝。燈分 宣旨。下大政官。彼時伴右大辨云。延暦寺 燈分宣旨下。者其燈分。如何之事可下。者法 師光定對云。三昧堂衆云。一合之油。照之而 讀法華經。其明甚闇。數日之後。加五撮油。 照文其明。者以此計之者。可供三昧堂一 合五撮油。中堂藥師佛者。寄二人年分。可 爲永代基。故可供一合五撮油。以此計 之。三合燈分。天長大皇。施入延暦寺。亦藤 原大納言。能計之方。永代燈分供宛二堂。故 伴宿禰。作官符文。合此彼力。入燈分油。一 人之力。不作鴻度。出家同法。可知燈分入 由。二堂之油。不得絶之。永代之後。有絶 散者。可令知好人。貪欲之人。必用己身。 不知罪福。爲功徳故。作是私記。令知山 家諸有心之人。中堂藥師佛。持二人年分。而 爲永代基。此佛像前。可試年分。期永代 後。而勿謬取。若有謬取者。必背先師心。 有傳宗不次。燈分之油。能能可供。先師本 願故。生來此峯者。將顯其元意。有人貪欲 故。以勢力而謬取年分者。爲損藥師佛。 法師光定。從先師後。聞承傳宗由。爲達大 皇。亦爲令聞三賢臣。夜別後夜先師招之。 令聞年分深由。天台之人。在天下而作年 分者。可於像前試。而可作於僧。勿謬取 也。爲將來代。作是私記。奉入經藏。老僧 將生佛家。故作功徳書。作功徳人生佛 家。次次傳法者。知建宗無事。而以所生功 徳。可迴向生所。一乘功徳者。不令受惡 報。而令受善報。生生之中。生佛家而利有 情界。以一乘功徳。將値彌勒佛。將生南岳 大師。智者大師在所。將聞一乘。千佛出現。 將値一乘。一宗同法。知仕宗功 弘仁皇帝御在所仕奉大皇大后國忌文 從弘仁六年。到于今年。仕奉大皇。内匠頭 藤原是雄大夫。持顯戒論。而奉大皇。達太 皇云。成於論事者。此論留殿上。若有不 成論事者。是論令持光定。而還送叡嶺。 大皇勅是雄。有戒道者。將成論事。無戒 道者。不成論旨。他宗法師等。乞將見論 者。授他法師等。最澄作論。見之者有戒道 也。奉勅旨而告於法師光定。亦頭訪云。讀 是論文。而令聞大皇也。老僧光定答云。以 麁語而讀此論文。不能細讀文耳。依是 語旨。而弘仁十一年二月下旬。在頭曹司。 待大后國忌日。其十日朝。待内裏東衞門。 參左近陣。隨藤原左大臣後。而參右近陣。 良久頭大夫。招令登冷殿。顯戒論在太皇 御前。玄蕃助大神船公。擧法相宗義者。法 師光定。擧天台宗義。到于日夕。有論議語。 而不讀論文。彼之日夕。論賜玄番頭眞苑 宿禰雜物。從彼之日。到于今年。天台法相 談論耳。弘仁六年。登於殿上。雜物大夫。共 老僧光定。天台法相談論耳。弘仁大皇。寄法 相宗。良峯右大辨。寄天台宗。彼此皇庭。論 平天台法相。經歴二十餘年。天台法相談 論。御在所爲法盡力。仕奉國忌功徳之故。 傳法之故。論平御在所。以是力能。而護於 自宗。爲傳山迹故。經歴多年。奉仕大皇。 在深大由。有心同法。悉功徳事耳。玄番寮 頭眞苑宿禰雜物。助大神船公三人。得法 相宗深義。奉令聞太皇。傳彼宗義。法師 光定。得天台宗義。令聞太皇。二宗相諍。歴 二十餘年。以昔日縁。應今生因。一乘三乘 之道。登於佛位。將開彼旨。利於有情。南岳 天台二聖。聖徳尊靈。加護微心。生生之中。 引導一乘家戒道之記。被授龍華。三論師 空於依他。此空體外。空於依他。不體内空。 若空體内依他者。空有之諍。其義何也。何 以得知。良賁師仁王經疏云。依色蘊上。横 計我法。是遍計所執障。色蘊有爲。即是依 他1障。色性眞如。即圓成實障。依受蘊上。横 計我法。是遍計所執。受蘊有爲。即是依他。 受性眞如。即圓成實。依想蘊上。横計我法。 是遍計所執。想蘊有爲。即是依他。想性眞 如。即圓成實。依行蘊上。横計我法。是遍計 所執。行蘊有爲。即是依他。行性眞如。即圓 成實。依識蘊上。横計我法。是遍計所執。識 蘊有爲。即是依他。識性眞如。即圓成實。者 是知。色蘊有爲依他。此依他諸法。三輪宗人 空之。依他自性空爲空宗。法相宗人。依他 諸法爲有。此之諸法。謂法相有也。謂三 論空也。二宗大諍空有。可悉之。是依他 體外依他。不體内依他。依此義理。三論法 相。二宗所立諸法。不一乘意。權乘之意。約 色性眞如。即圓成實。天台宗人。謂有自性 清淨心。隨縁不變心二義。亦云有隨縁不 變。不變隨縁二義。亦云隨縁不變故名爲 性。不變隨縁故名爲心。故涅槃經云。能觀 心性。名爲上定。上定者第一義。第一義者名 爲佛性。佛性者是即毘盧遮那。毘盧遮那。此 遍一切處。是遮那性。具三佛性 云云 天台正 義。於圓成實。立即身成佛義。南岳天台。陳 隋之時。華嚴宗。則天皇后時。眞言宗。開元 大暦時。三宗立即身成佛義。天台。最初立 即身成佛。三論法相。於圓成實。不立隨縁 不變。不變隨縁二義。亦不立即身成佛義。 天台正義云。遮那遍故。三佛亦遍。三佛刹那。 三佛遍故。刹那則遍。如是觀者。名爲觀煩 惱。名觀法身。是觀法身。是觀刹那。是觀 藏海。是觀眞如。是觀實相。是觀衆生。是觀 己身。是觀虚空。是觀中道。故此妙境。爲諸 法本。故此妙觀。是諸行源 先師作六條式載國師國用文 弘仁九年。先師。年分學生。爲菩薩僧。令修 學一十二年。然後。將宛國家之師。有能言 能行者。常在山家。將爲國寶。作六條式。請 官之裁。雖然。不被許之。至于弘仁十三 年六月中旬。而傳戒之官符。被施行於山 家。至于天長元年。而別當故伴參議兼右大 辨。宮中聽衆。安居講師。施行延暦寺日。告 知傳燈法師位光定。准年分二人。而可有 國講師一人。國讀師一人 云云 其子細状。在 故内供奉傳燈大法師位義眞大徳。雖然。未 被施行官符。以天長十年六月七日。而義 眞大徳。作請國講師處分書。上承和皇帝。 彼書之旨。在左近衞少將從五位上藤原朝 臣良房。請處分書取權藤原左少將良房。 以上殿上。是少將鴻能。在於山家下肯書。 同年七月二日。披此宣旨書。令聞義眞大 徳病床。在眞和尚前。法師光定。親聞宣旨。 眞和尚云。宗諸學生。能言能行。可往諸國 講師。讀師宣旨之書。雖下天長十年七月。 而有左右諍論。不被施行官符。至于承和 二年。參議從四位上兼左近衞中將藤原朝 臣良房。登從二位權中納言時之五月。亦重 令聞國講師事。重亦六月。令聞國講師事。 慇懃不息。令聞權藤中納言。以同年九月。 而内供奉傳燈大法位圓澄大徳。參從二位 大納言守春宮坊傳藤原朝臣三守。從三位 權中納言兼左兵衞督藤原朝臣良房令聞 國講師事寄是衆力。官符被施行延暦寺。 爲示永代。列入先師六條式文。是六條式 文。爲永代不朽式。弟子披六條文。服其之 志。彼六條文云。國寶何物。寶道心也。有道 1心。名爲國寶。故古人言。徑寸十枚。非是 國寶。照2十一隅。此則國寶。古哲又言。能言 不能行。國之師也。能行不能言。國之用 也。能行能言。國之寶也。三品之内。唯不能 言。不能行。爲國之賊。乃有道心佛子。西 稱菩薩。東號君子。惡事向己。好事與他。 忘己利他。慈悲之極。釋教之中。出家二類。 今我東洲。但有小像未大類。大道未弘。大 人難興。誠願先帝御願。天台年分。永爲大 類。爲菩薩僧。然則。枳王夢3獲九位列落。覺 母五駕。後三増數。斯心斯願。不忘汲海。利 今利後。歴劫無窮 年分度者二人 柏原先帝新加天 台法華宗傳法者 凡法華宗天台年分。自弘仁九年。永期于後 際。以爲大乘類。不除其籍名。賜加佛子 號。授圓十善戒。爲菩薩沙彌。其度縁請官 印。凡大乘類者。即得度年。授佛子戒。爲菩 薩僧。其戒牒請官印。受大戒已。令住叡 山。一十二年。不出山門。修學兩業 凡止觀業者。年年毎日。長轉長講。法華。金 光。仁王。守護諸大乘等。護國衆經。凡遮那 業者。歳歳毎日。長念遮那。孔雀。不空。佛頂 諸眞言等。護國眞言。凡兩業學生。一十二年。 所修所學。隨業任用。能行能言。常住山中。 爲衆之首。爲國之寶。能言不行。爲國之 師。能行不言。爲國之用。凡國師國用。依官 符旨。差任傳法及國講師。其國講師。一任 之内。毎年安居法服施料。即便收納當國官 舍。國司郡司。相對檢校。將用國裏修池修 溝耕荒埋崩造橋造船殖樹殖稗殖麻殖 草穿井引水利國利人。講經修心。不用 農商。然則道心之人。天下相續。君子之道。永 代不斷。右六條式。依慈悲門。有情導大。佛 法世久。國家永固。佛種不斷。不任慺慺之 至。奉圓宗式。謹請天裁。謹言。者。引入義 眞大徳請處分文。此文。爲永代不朽之旨。 弟子。披此之文。念傳戒由。繼先師迹。傳圓 宗旨。國講。國讀兩師。赴任諸國。應報師恩。 披圓宗文。爲生生之恩。世世之志。一句之 力。一戒之善。生在佛家。將利於生。天長十 年六月七日。義眞大徳。請處分書。上承和 天皇。是文云。右檢案内大政官去延暦二十 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中納言從三位藤原朝臣 内麻呂奉勅下治部省符稱。攘災殖福。佛教 尤勝。誘善利生。無如斯道。夫衆生之機。或 利或鈍。故如來之説。有頓有漸。開門雖異。 遂期菩提。凡諸宗業。廢一不可。華嚴天台 等七宗。年分度者。受戒之後。試業次任立 義被講及國講師。者今天台一門已立圓宗。 大乘三學。流傳未周。請准年分式。別當簡 堪爲講讀師。者各一人毎年申官補之。令 演傳件宗。然則皇風遠振。慧日再明。宣揚 像教。弘闡妙法。作菩提之由漸。爲彼岸之 良由。仍録事状。謹請處分。者弟子。隨三 代師後。而聞延暦寺佛事。不忘先師恩。爲 報師恩。奉護國家。而爲奉令有平安。天 台三學。傳流永代。而將成龍華樹下。第三 會第一首。利二十五有。而將送寂光。國師。 國用。國寶師等。不可忘先師厚恩。不可 忘藤大納言厚恩。亦不可忘權藤中納言 厚恩。以一乘功徳。奉謝國恩。以戒功徳。奉 謝納言等深恩。弟子。一乘定號。被授於弘 仁九年。以此一乘號。而將顯於龍華之三 會。亦將謁先師清顏。斯心斯願。不忘于千 佛出現。一乘三學。求於叡嶺。菩提深心。尋 於東岳。一宗同法。無一人闕。而將謁龍華。 道俗有心。片心入此私記耳 傳述一心戒文卷中
3.傳述一心戒文卷下
[编辑]在一文
天台門人延暦寺戒壇院 智事傳燈大法師位光定撰 造一心戒文達承和皇帝上別當藤原大納言 成辨寺家傳戒文 夫一乘戒者。運善之初章。却惡之前陳。大士 之志。寧不精持戒珠。蓮華藏界。懸日月以 照臨。菩提樹王。開甘露而濟之。千花百千 億。盧舍那爲本身。十重四十八輕。釋迦文 爲末化。不可説法。啓心地於毛端。不思議 光。擧身花於色頂。於是。一乘大士之所同 修。八萬威儀之所齊致。圓三聚而統收。探 戒源以該攝。既如因陀羅網。同而不同。似 薩婆若海。異而非異。等摩尼之雨寶普洽 黎元。譬瓔珞之嚴身功成妙覺。於是。一乘 大士。莫不頼此因圓。三世如來。無不由斯 果滿。既爲道場之直路。亦是正覺之良規。大 哉盛哉。難得而言者也。天竺大唐之眞文。 披傳戒由。述一心之戒。探明曠疏。安心源 戒。於是。推古天皇。治天下時。聖朝法令。製 十七條。聖徳太子。建四天王寺。蘇我大臣。 建元興寺。小野妹子。遣於大唐。取法花治 於天下。慧慈法師。侍於太子。佛法之力。消 内外災。天平年中。道璿和上。一乘戒荷之 歸朝。眞備朝臣。作和上傳。修練一乘之戒 學。而天下豐樂。勝寶年中。鑑眞和尚。荷於 戒珠。照日本國。伴之胡萬。將和尚來。主上 喜悦。皇后大忻。東大寺佛前。受眞和尚戒。 建壇二處。以治天下矣。延暦年中皇帝陛 下。詔最澄空海二師。訪天台眞言於大唐。 求於西隣。詔和氣弘世。差二師遣唐。年 分度者。分於諸宗。法施之恩。流於萬歳。弘 仁年中。勅藤原大臣。施行一乘戒。護保於 天下。天長之歳。勅良峯大納言。建立戒壇。 勅旨承伴右大辨。令造戒殿。料稻施下近 江國。安居二講師。宛兩箇之寺。宮中二聽 衆。弘行御齋會。承和年中。勅權中納言藤 原良房。國講之宣旨。施行延暦寺。聖朝賢 臣。鴻能之力。爲護八表之内。永代施行之。 伏惟皇帝陛下。三多之劫。積於十善。道叶 隆平。徳光副后。宛蒼生慶。登大寶期。徳 洽天下。慈布釋門。達傳戒由。以上保國寶。 於是。傳山家戒。此間未有。天台戒體。來 於海東。久在日本。隱於家庭。弘仁之年。 將弘此。戒師早沒。師滅之後。許傳宗符。度 海受戒。以爲傳戒之師。從弘仁十四年。到 於天長十年。未受戒人。以授僧戒。義眞大法 師。怡然遷化。改隔年紀。將荒戒場。而傳燈 大法師最澄和尚。以一乘戒。八箇之度。授 此圓澄法師。亦先大師。以付法印書。授是 之師。繼戒師於山門。紉戒緒於將絶。定和 尚於次第開律儀於後學。今須以大師圓 澄之存生之期。而爲傳戒師。上求佛之戒。 下不絶師戒。然則。有天竺付戒。二十八師。 彼第二十八師。菩提達磨。持一乘戒。遊來 漢魏。四行觀序云。法師者。西域南天竺大婆 羅門國王第三之子也。神慧疎朗。聞皆曉悟。 志存摩訶衍道故。捨素從緇。紹隆聖種。冥 心虚寂。通鑒世事。内外倶明。徳超世表。悲 誨邊隅正教陵替。遂能遠渉山海。遊化漢 魏。忘1心之士。莫不歸信。存見之流。乃生 譏謗。付法簡子云。達磨大師。葬經二七日。 後魏2躬國3爲使宗雲。於葱嶺上逢一胡 僧。一脚著履。一脚跣足。語宗雲曰。汝漢地 天子。今日無4常。宗雲歸至。見帝已崩。所記 日月驗之。一無差別。宗雲與朝庭百官。并 達磨門徒共。發墓開棺。不見師身。唯5見 棺中有一隻履。擧國知聖。梁武帝。製達磨 碑云。大師以精靈爲骨。以陰陽爲器。性 則天假。智乃神與。大師。可謂壽逾天地。化 齊日月。使長流法海。洗幽冥而不竭。永 注禪河。滌煩籠而無盡。朕以不徳。忝統 天葉。上虧陰陽之化。下闕黎6麁之歡。夕 惕勤勤。肝不暇食。萬機之内。留心釋門。安 而作之。精矣妙矣。傳之耳目。乃大師之苗 孤。明知。聖與之聖。交跡利生。一乘之戒。 流於山門。先師傳戒。在二聖後。大唐天台 故左溪大師碑云。凡二十九世。至梁魏間。 有菩薩僧。菩提達磨師。傳楞伽法。八世至 東京。聖善寺弘正禪師。今北宗是。又達磨六 世。至大通禪師。長安北山寺融禪師是。北 宗之一源。又達磨四世。至信禪師。牛頭山 融禪師是。天平寶字年中。正四位下大宰府 大貳吉備朝臣眞備纂云。大唐大光福寺道 璿和上。天平八歳。至自大唐。戒行絶倫。教 誘不怠。至天平勝寶三歳。聖朝請爲律師。 俄而以疾退居7北蘇山寺。常自言白。遠尋 聖人。所以成聖者。必由持戒。以次漸登和 上。毎誦梵網經之文。其誦之聲。零零可聽。 如玉如金。發人善心。吟味幽微細密。禪法 玄深。遂集註菩薩戒經三卷。非我輩之所 逮。更何得以稱述。自餘行迹。具載碑文。其 前序云。昔三藏菩提達磨。天竺東來。至於 漢地。傳禪法於慧可禪師。今案道璿和上註 梵網文。彼梵網經説。我已百劫。修行是心 地。號吾爲盧遮那。彼注文云。修行者天台 師説。修行一切之法。不生不滅。不常不 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去。常住一相。猶如 虚空。言語道斷。自性情淨。是名修行。如是 行人。於自性清淨心中。不犯一切戒。是即 虚空不動戒。又於自性清淨心中。安住不 動。如須彌山。是則虚空不動定。又於自性 清淨心中通達一切法。無癡自在。即是虚 空不動慧。如是等戒定慧。名盧遮那佛。亦 知。如天平勝寶年中。共鑒眞和上來。法進 僧都註梵網經文。亦同璿和上戒文。亦同國 清百録文。智者普禮自性三學。延暦年中。比 叡大師將來録文。有智之人。留目古書耳。 上宮廐戸豐聰耳皇太子傳云。小治田宮治 天下三十六年。彼即位十五年歳次丁卯七月。 差小野臣妹子。爲使遣大唐國。時皇太子 宣令云。大唐衡洲衡山道場有冥人。常持法 花經。宜到彼所奉請將還。小野臣。承令渡 海。幸大唐。如先宣令。到衡山道場諮問。 有老法師。出來云。汝是何人也。答日本國 使人臣。即進禮拜云。我國有聖王。宣云。到 大唐國。親往衡山道場。奉請法花經將來。 於是老師云。吾久不遷化。恒待彼使。今已 到來。更無所待。宜今使者。急持此經。早 歸本國。受經已了。即戊辰年四月。率使唐 一十二人。還來日本。于時天皇皇太子。喜 悦無極。今安置班鳩文殿。其經一部一卷 成。長壽三年六月一日。雍州長安縣人1李無 元慧。於楊洲寫了。即位二十一年癸酉十二 月。皇太子遊行片岡。時飢者臥道垂。便問 姓名。飢者不言。皇太子視之與飮食。即脱 衣裳。覆飢者而言安臥也。仍作歌之曰 斯那提留夜。可多乎可夜末爾。伊比邇宇慧 底。許夜世流他比比等。阿2岐禮於夜奈志 3邇。4柰禮*柰利介米夜。佐須陀氣乃。5&MT02727;彌 波夜奈支母。伊比邇宇慧天。許夜世留曾能 多6多等安波禮 于時飢者蒙賜衣裳并歌。即奉和歌曰 伊何瑠賀能。等美能乎可波能。多江波許曾。 和可於保7支美能。彌奈和須良禮米 數日之後。皇太子遣使。令視飢者。使人還 來而曰。飢者既死。爰皇太子。興悲哀心。則 因以葬埋於當處。固封墓也。皇太子召近 習者謂之曰。先日臥于道垂飢者。其非凡 夫。其眞人也。遣使令視。於是使者還來云。 到墓所而視之。封埋勿動。乃開以見之。 屍骨既空。唯衣服疊置棺上。於是皇太子。 更返使者。令取其衣。如常且服矣。時人異 之曰。聖之知聖。其實乎哉。彼飢者蓋是達 磨也。大唐國衡州衡山道場釋思禪師七代 記曰。往年。西國有一婆羅門僧。其名達磨。 此人應化魏文帝即位大和八年歳次丁未 十月。到來漢地。徘徊衡山。吟詠草堂。於是 達磨。道場之内。六時行道。問思禪師云。汝 此寂處。幾年修道。思禪師答。二十餘年。達 磨問。何見靈驗否。何被威力否。思禪師答。 不見靈驗。不被威力。達磨良久歎息云。禪 定易厭。濁世難離。余忽遇素交。滅塵劫 之重罪。暫隨清友。長植來生之勝因。阿師 阿師。努力努力。何故化留此山。不遍十方。 因果竝8已。海東誕生。彼國無機。人情麁惡。 貪欲爲行。殺害爲食。宜令宣揚正法。諫 止殺害。思禪師問達磨。誰人。答余者虚空。 相談已訖。向東先去。聖容不停。來儀髣髴。 思禪師戀望。朝夕啼泣。六時行道。年將五 十。後魏帝拓拔皇始元年丙申永逝。凡思禪 師。來到此山。所由不知。遠祖不聞。七代往 生之身不謬也。所以生和國之王家。哀矜 百姓。棟梁三寶。碑下題云。和州天皇。彼所 聖化。自聖人遷跡。至于隋代以下。禪師調 度。未朽不傾。今代道俗。瞻仰歸教。李三郎 帝即位開元六年歳次戊午二月十五日。杭 州錢唐館寫竟。當知。天竺達磨聖人。爲濟 衆生。遊行漢地。來入日本。大唐七代思大 師。生和王家。登皇太子。經取西隣。疏作和 國。御製法華疏。適在於代。達磨大師。共思 大師。撃於兩目。利有情事。載大唐碑。諸 有智人。目停傳碑耳。大唐楊州龍興寺和 上鑒眞名記傳云。其慧思禪師。於一日中。 處分岳寺三綱。可掃路。開堂敷座迎接。今 日有大菩薩將來。諸人出迎。諸人只云。不 見菩薩。只見一少沙彌。彼衆却還報和上。 無有菩薩。但見一少沙彌。于時思禪師告 云。此是菩薩。衆並迎屈入寺。思禪師把手 言。好在否。靈山一別。至今日經停。明日上 座。講法花經。智者冥然。不知所趣。思禪師 乃云。昔佛在世。與弟靈山同聽。可不憶耶。 智者便乃朗然大悟。當即宣出辯若懸河 寫浪。此即頓悟一乘妙法。智者猶被思禪 師。作其憶念。玄悟一乘。故知。思禪師本來 讀持法華。味深禪定悟法花三昧。又智者 大師。隋帝和上。三十餘年。唯著一納。度僧 萬餘。造八十三寺。書十九藏經。讀十五遍。 造諸經論疏。法花玄文及疏。各十卷。故知。 二聖覿顏相迎。廣興佛事。利益四生。則此 名記傳云。南岳思禪師之菩薩戒弟子智者 師。天長元年六月二十二日。太政官符治部 省官符云。太政官今月二十日。下大和山 城攝津等國符稱。得前越中守從五位上登 義眞人藤津解稱。件四天王寺。法隆寺。元是 聖徳太子所建焉。太子者藤津之先。用明天 皇第三子也。生而聰叡。崇好釋教。常與高 麗慧慈法師。講論妙義。自開法華權實之 智。具通維摩不二之宗。即製法花。維摩。勝 鬘經義疏爲諸道俗。平等開説。推古天皇元 年四月。立爲皇太子。十年二十月。太子始 製憲法十七條。此則聖朝法令之肇製也。四 年四月。奉造丈六二躯。居于元興寺。即設 齋大會。自彼年。毎四月八日。七月十五日。 初設齋會。七月。天皇請太子。令講勝鬘 經。又令説法華經。於岡本寺。天皇太悦。施 物有數。十五年七月。小野臣妹子。奉使聘 隋煬帝。時太子教妹子曰。大唐衡山有道 人。常持法華經。宜到彼處。取舊持經。錫。 鉢等來。妹子依教入唐。到衡山道場。有老 師告云。吾久不遷化。恒候彼使。宜持此 經。早歸本國者。妹子請經。還來獻之。天 皇并太子。歡喜無極。其經一部1稪成一卷。 竝錫鉢等。今在伊何琉賀文殿也。古記云。 昔隋開皇年中。衡山道場。有釋思禪師。名 高嵩嶺。行深伊洛。十年常誦。八載方等。九 旬長坐。一時圓證。希有之徳。不可思議。常 願言。我沒後。必生東國。流傳佛法。其後有 聖徳太子。時人皆謂。太子者是思禪師之應 化也。降生我朝。聖化同跡。心重大乘。志存 護國。一子之愛。群類倶仰。然而建兩箇寺。 隨機説法。愍彼火宅。權實論車。蹈其閫 城。同歸寂滅之境。天台宗者。元天台山修 禪寺智者大師。受教於南岳思禪師。其智者 弟子國清寺釋灌頂師等。相承所傳之教也。 今太子所製經疏等。開三顯一之句。本門迹 門之言。人一教一之義。行一理一之道。與 天台教。觸類皆同。無有差異。去天平勝寶 五年十二月。入唐副使從四位上伴宿禰胡 萬來歸。楊州龍興寺和上鑒眞等八人。隨而 歸朝。於東大寺。安置供養。和上博渉經論。 尤精戒律。江淮之間。獨爲化主。仍所將來 天台法門戒本等。時聖武皇帝。於盧舍那佛 殿前。師之受菩薩戒焉。主上嘉尚。進位 大僧正。未幾有勅。止前更加大和上之號。 施入壇地一院水田一百町。永爲傳戒之福 田。今招提寺是也。大和上。預記終日。天平 寶字七年五月戊申。至期入滅。春秋七十 有七。其後天台法門。未傳于世。延暦二十 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桓武天皇。特勅式部小 輔從五位上和氣朝臣弘世。請七箇大寺六 宗學生僧善議勤操修圓等一十三人。於高 尾寺。令講天台法花新玄疏等。時勅治部 大輔正五位上和氣朝臣入鹿。隨喜法華會。 即善議勤操修圓等。上謝表言 聖徳太子。靈山之聽衆。衡岳之後身。請經西 隣。弘道東域。智者禪師。亦侍靈山。降迹台 岳。同悟法花三昧。以宣諸佛之妙旨者也。 竊見天台玄疏者。總括釋迦一代之教。悉 顯其趣。無所不通。其義甚深。勝於諸宗。其 理微妙。所未曾聞。三論法相久年諍。渙焉 氷釋。照然既明。猶披雲霧而見三光。一 乘妙義。始乃興顯。六宗學衆。初悟至極可 謂此界含靈。而今而後。悉載妙圓之船。早 得登於彼岸者。雖然。文字錯誤。諸本皆同。 雖有其教。莫之能正。近江國金光明寺僧 最澄。當住比叡峯。精進練行。十有五年。念 秘密之神呪。慕天台之靈蹤。二十三年四月。 天皇特詔最澄。入唐求道。最澄奉詔。率弟 子義眞等。到於台州國清寺智者大師第七 弟子道邃和尚房。求得大師所釋天台法門 二百餘卷。二十四年六月。還來復命。即詔有 司。令寫法花。維摩經疏七通。選三論法相 學生聰悟者六人。更相講論。二十五年正月 三日。最澄上表言。徒有諸宗名。忽絶傳業 人。誠願準十二律呂。定年分度者之類。法 六波羅密。分2授諸宗之員。則兩曜之明。宗 別度二人。花嚴宗二人。天台法花宗二人。律 宗二人。三論宗三人。加小乘成實宗。法相 宗三人。加小乘倶舍宗。然則陛下法施之徳。 獨秀於古今。群生法財之用。永足於塵劫。 者天皇甚喜。盡門既訖。僧統等靡不上表歡 喜也。遂於比叡寺。率法衆一百許人。窮智 者之法門。探灌頂之神祕。紉法忍於將絶。 植圓融於未萌。弘仁十三年四月十五日。預 知入滅。付屬天台法并院内總事。於前入 唐弟子僧義眞畢。六月四日。怡然遷化。春秋 五十有六。自爾以來。義眞。圓澄等。同住比 叡之峯。讃仰天台之教。徒衆如舊。遺跡彌 新。重請件四天王寺。法隆寺。兩箇寺安居。寺 別永請天台宗僧。令講法花經。其宗法門。 檢此國彼國碑傳之文。求宗來旨。三學之 寶。繼於後際。憶先師命。述傳戒由。目録後 陸公批云。最澄闍梨。形雖異域。性實同源。 特禀生1和。觸類懸解。遠求天台妙旨。遇 龍象邃公。總萬行於一心。了殊途於三觀。 親承祕密。理絶名言。目録後鄭公批云。最 澄闍梨。性禀生知之才。來自禮義之國。萬 里求法。視險若夷。不憚艱勞。神力保護。 南登天台之嶺。西泛鏡湖之水。窮智者之 法門。探灌頂之神祕。大唐貞元二十一年歳 次乙酉春三月二日初夜二更亥時。於台州 臨海縣龍興寺西廂極樂淨土院。奉請天台 第七傳法道邃和上。最澄義眞等。與大唐沙 門二十七人倶。受圓教菩薩戒。遠渉巨海。 求戒之力。護國保家。爲存天下。天長十 年七月四日。義眞大法師。怡然遷化。到於 承和元年。未有傳戒之人。爲傳一乘之戒。 伏承圓澄大法師。戒寶難得。戒珠易失。夫 無作戒體。唯實相心。縁體護持。因果宗趣。 亦唯實相心。體是宗家之體。宗是體家之宗。 不即不離。若屋空與梁柱等。空譬於體。 梁等譬於宗。不即不離。思之可見。應知。 體是能持能領之心相。宗是所持所領戒法。 大日如來。爲行者之授一乘戒。釋迦牟尼佛 爲我和上。文殊師利爲我阿闍梨。當來彌 勒爲教授大徳。十方諸佛爲證知我。大徳 諸菩薩願爲我伴。明爲我和上之體。毘盧 遮那遍一切處。其佛住處。名常寂光。常波 羅蜜所攝成處。我波羅蜜所安立處。淨波 羅蜜滅有相處。樂波羅蜜不住身心相處。 本有四徳爲所依。修得四徳爲能依。能所 並爲能依之身。依於能所所依之土。二義齊 等。方是毘盧遮那身土之相。是則第一義諦。 明爲我阿闍梨之體。菩薩所行。不斷結使。 不住使海。觀心無心。從顛倒相起。如此 相心。從妄想起。如空中風。無依止處。如 是法相。不生不沒。何者是罪。何者福。我心 自空。罪福無主。觀心無心。法不住法。心 體則理。故云自空。誰執罪福。故言無主。應 遍十法以明罪福。在一念心。方成妙觀。觀 心無心等者。能縁之心已無。所縁之法安在。 能所不二。是則第一義空。明爲我教授師 之體。以大悲藏増長成就妙菩提樹枝條花 菓故。説大悲慈氏。是無盡饒益衆生寶。於 法界中。發生根芽葉。隨三師而住是戒時。 當以身語意。合可爲一。此戒。梵云三嚩羅。 是共縁共成。此戒之義。所謂慧方便等之所 集成。若尸羅者。即但是清淨義也。三嚩羅是 平等義。佛言。以身口意。合爲一者。即是住 三平等法門。行人三業方便。悉皆正順三平 等處。當知。即具一切諸佛律儀。今行者。觀 身口意業。自無別體。統末歸本。唯是一心。 而此心實相當是平等法界。是故。住此戒 時。種種身口意業。皆同一相。無量見網。皆悉 淨除。此三聚戒。依大智論。義通十種。一不 缺戒。持十善性戒。乃至十重。二不破戒。三 不穿戒。即是持四十八輕戒。四不雜戒。欲 念不起。隨道。無著二戒。離三界内見思惑。 智讃。自在二戒。菩薩利他。隨定。具足二戒。 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示十界身。隨形化 物。今之所持。約事達理。一刹那心。十戒具 足。事持前四。因縁爲境。理持後六。了境 佛性中道常住體。唯一心具。含凡聖依正因 果。雖具而空。無非法界。名之爲觀。是則 一心三觀。空即空觀。觀性眞諦。持於隨道。 無著二戒。具即假觀。觀性俗諦。持於智讃。 自在二戒。法界佛性。即是中觀。觀性中道 第一義諦。持於隨定。具足二戒。境智倶心。 能所冥一。一而不一。一念戒體。實無有相。 謂之空。無法不備。謂之假。不一不異。謂 之中。四六宛然。倶持十戒。名爲菩薩三聚 淨戒。大日如來。三聚之戒。令受於行者。毘 盧遮那疏。引普賢觀經。云遍一切處。常樂 我淨波羅蜜等之所攝成。皆是淨菩提心。則 是第一義諦。又我心自空。善惡無主。觀心 無心。法不住法。是即第一義空。以此第一 義空之慧。淨波羅蜜等。菩提心平等慧利刃。 斷無始無明根。入菩薩正位。梵網經云。我 已百劫修行是心地。號吾爲盧遮那。道璿 和上。釋彼文云。修行者。天台師説。修行一 切之法。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 不來不去。常住一相。猶如虚空。言語道斷。 自性清淨。是名修行。如是行人。於自性清 淨心中。不犯一切戒。是則虚空不動戒。又 於自性清淨心中。安住不動。如須彌山。是 則虚空不動定。又於自性清淨心中。通達一 切法。無礙自在。是即虚空不動慧。如是等 戒定慧。名盧遮那佛。智者大師。隨意普禮法 説。敬禮常寂光土毘盧遮那遍法界諸佛一 心戒藏。普禮十方三世諸佛虚空不動戒藏 盧舍那佛。普禮十方三世諸佛虚空不動定 盧舍那佛。普禮十方三世諸佛虚空不動慧 盧舍那佛。盧舍那佛。一心之戒。令受於妙 海王。大日如來。即自受用法身。盧舍那佛。是 則他受用法身。本歸於末。他受用法身。即是 自受用法身。同而不同。末歸於本。不二而 二。向於機邊。他受用法身。不向機邊。自受 用法身。是自受用法身。即他受用法身。不 同而同。自受用法身戒。即他受用法身戒。同 而不同。他受用法身戒。即自受用法身戒。不 同而同。得意則自即他。他即自。雙照自他。 不一不異。自證法戒。是則本戒。自證法戒。 赴機末戒。大日自戒。赴普賢機。自受用法 身戒。即爲他受用法身戒。大日自戒。不赴 於機。是則自受用法身戒。自受用法身自 證戒。赴妙海王機。即成他受用法身佛 戒。不赴於機。是則爲自受用佛戒。自證 戒法。則是實相心。是實相心。自性清淨心。 是自性清淨心。即是阿字門。一心即空即 假即中。遠離一切戲論。至於本不生際。本 不生際者。即是自性清淨心。自性清淨心。即 是阿字門。以心入阿字門。戒亦作阿字門。 以心觀實相。戒亦爲實相。性同於戒。則同 實相。戒同於心。即同阿字。心虚空菩提。三 種無二。此等悲爲根本。方便波羅蜜滿足。 心即是菩提。本同一相。而有三名。即此一 法界心。性同菩提即同空。性同於空即同 於心。性同於心。即同於眞。法身之佛。爲法 身菩薩。説一乘戒體。令解心實體。彼佛坐 虚空。内外通徹。照如來所感蓮華世界。界之 下之蓮花爲臺。名蓮華臺。故華嚴經云。華 &T016254;世界。所表有二。一表舍那處穢不染。二 表因能感果。蓮華四類。人中蓮華。十葉已 上。天上蓮華。百葉已上。菩薩蓮華千葉已上。 妙覺蓮華。量等法界。一一互融。可謂。依正 二報圓滿體。能包含十方法界。十方法界。 現一塵中。猶如帝網。重重無盡。不横不竪。 出過思議之表。一乘佛子。解一心戒。即入 佛位。謂入佛位者。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依 性發心。受一心三聚戒。名入佛位。故大經 云。學一乘者。雖是肉眼。名爲佛眼。亦云一 念證中。得法身本。初阿後茶。分證大覺。名 眞佛子。故身子得記。入圓初住。乃云眞子。 從佛口生。從法化生。故云位同大覺位。 眞是諸佛子。亦云。一切佛心藏者。戒法即 心。心佛衆生。三無差別。名爲佛心。佛心遍 攝。如法華實相之心。名爲心藏。心喩如地 能持萬物。名爲地藏。此心即戒。戒具定慧。 含藏三徳。名爲戒藏。於輕重戒。一一修行。 願願互融。戒戒相攝。一切行願。無不歸之。 名爲行願藏。隨先師後。承一心戒。孤僧登 耳順年。不知命緒。出息入息。一念不持。記 承戒旨。不述傳次。墮斷種罪。去弘仁十三 年。總承傳戒之由。於是先師之記。入戒壇 知事。共義眞大法師。知傳戒旨。義眞大法 師。既以遷化。傳燈法師光定。雖不傳次。而 心寄皇帝陛下。伏願陛下。不朽師戒。留於 後際。不任仰。謹上七言十韻。于時承和元 年正月十八日甲寅十韻七言作文
戒流心地自性空 明照意開在月宮 達磨遊行日本國 南岳應化西海東 道璿歸朝闡法律 鑒眞入向龍顏雄 吾師乘坏登台嶺 智者遷形迹無窮 力岳修練木叉玉 唐朝法璿披徳風 湛然筆精天寶歳 法性輕力理圓融 春霜暵出山局入 雪雨冬雲灑焚籠 眞人石際求芝草 羽容親霞欲戒工 三觀總律澄法界 禮法威儀訪何從 塵心仰憶依律法 大日悠然白雲中 承和元年正月二十八日
傳述一心戒文卷下 去弘仁九年。先大師。宛行戒壇院別當傳燈 大法師位義眞。同時宛行戒壇院知事傳燈 法師位光定。二人同心。十五年間。成辨先 師之願。聖朝賢臣鴻能之力。成辨桓武皇帝 御願。不記一心三學傳流次第。伏恐。將絶 彼之細旨。今適隨先師後。承一心戒由送 於後際。同意道俗有心者。留1日記文耳。受 一心戒我宗諸同法。期龍花樹下。成彌勒 道時。捧一心戒珠。共受菩提記 大法師圓澄功能。略録在傳述一心戒文中。 彼功能事。在彼此人。法師爲行初戒。不犯 堅持。武藏之國。道忠法師。菩薩戒寄天台 宗。最初之時。城邑之中。在於高座。演説宗 義。登到叡嶺。共先之師。寫一切經。收於經 藏。從先師後。供一切經。隨師之命。奉稱 五佛頂禮拜。爲奉桓武天皇。修念五佛頂 法。在先師後。奉守國家。爲奬入唐之。隨 先師之心。住如如觀。寫天台疏文。居高雄 寺。學習天台文義。亦爲入唐。住如如觀。三 七箇月。修念祕法。不入唐前。行事之旨。注 於今文。擧法師行。不入唐前。三箇之度。受 菩薩戒。待還來日。受新義宗。彼中之事。在 法師臆。從唐還時。在高雄寺。最初被授灌 頂之法。亦爲奉桓武天皇。修念祕法。亦野 寺西野。爲奉桓武天皇。行眞言法。賜天 台年分二人度者。自是以後。登山入里。所 所之中。爲守國家。作於佛事。對諸宗有名 法師等。論顯天台宗義。諸大寺僧中。宣説 自宗奧旨。於大極殿。建天台義。奉守國家。 爲守於天下。寫三千部法花。諸國在之。雖 登耳順年。爲繼先師跡。修學眞言大道。三 密之戒契。一一指陳。受於空海大僧都。爲 守國家。西塔之院。建於三昧堂。修念法花 三昧。長講三部大乘。是之功能。在一心戒 文。去弘仁九年。先師宛行戒壇院別當義眞 大法師。同時宛行戒壇院知事傳燈法師光 定。義眞大法師。怡然遷化。從天長十年七 月。到於承和元年二月。悲傷之心。多於朝 夕。傳戒之師。無於戒場。傳法之人。無有山 迹。法師光定。預居堯世。憶流律法在將 荒事恐息傳戒。傷將絶傳宗。圓澄法師 言滿天下無口尤。行滿天下無怨惡。言 之者欲使傳宗。聞之者欲爲戒師。天台 之宗開後。有是師用。不任傳戒心之至。謹 録功能。輒述法師行徳 表案 故最澄法師弟子沙門光定言。光定。久從先 師之最澄法師後。承聞傳法之由。最澄法師。 有二弟子。彼弟子義眞。圓澄。義眞法師上 臈。圓澄法師下臈。去弘仁三年。在最澄法師 病床。其年五月。付法印書。授圓澄法師。弘 仁四年。義眞法師。從相摸國。來於叡嶺寄 在。義眞法師上臈。圓澄法師下臈。同弘仁十 三年。付法印書。授義眞法師。其時光定言。 付法之書。授於二師。誰師爲首。最澄法師 云。上臈之師。可爲衆首。亦言。義圓二師。定 高階師。可向泉路。最澄法師云。建立桓武 天皇御願之宗。被弘二師。道弘人。人弘 道。道心之中有衣食矣。衣食之中無道心 矣。亦云。御願興隆憑四賢臣。其四賢臣。 故贈正一位左大臣兼行左近衞大將藤原朝 臣冬副。故贈從二位行大納言兼右近衞大 將良峯朝臣安世。現有。從二位行大納言 守春宮坊傳藤原朝臣三守。故參議從四位 上兼守右大辨行陸奧出羽按察使伴宿禰國 道。依此之旨。諮聞四大朝臣。義眞法師。後 左右之事。相勞仕奉。如最澄法師命。義眞 法師被弘。天長十年七月四日永逝。彼七月 下旬。光定。承於先師傳法之由。告圓修師 三綱。雖然。告事之旨。不承之矣。百三十餘 日。寺家之政不令聞。別當從二位行大納言 守春宮坊傳藤原朝臣三守。正三位權中納 言藤原朝臣吉野。其政爲事。十一月一日。將 定安居講師。其之講師。一夏九十日。奉爲 國家之。宣深義旨。奉守國家。十二日。將 定宮中聽衆。其之聽衆。一七日中。奉爲皇 帝。晝奉聞金光妙典。夜奉稱三寶。奉莊 陛下。三月。將定年分度者。鎭國家内。是之 政事。在於山門。是延暦寺。弘仁皇帝。爲成 桓武天皇御願。所建立矣。最澄法師。備爲 國家。不欲薗田。不入酒與之女永代常 例令修學。十二年山籠僧。立一乘戒場度 年分人。置文殊上座。受行法之旨。與諸寺 有異。守玄門理。弘大道宗。然圓澄。光定。不 聞義眞法師臨終之事。百三十餘日。未定 傳法之首。不聞傳法之音。恐傷之心。多於 朝夕。伏惟皇帝陛下。至徳通神。布慈雲於 1&MT03024;侶。道隣極聖垂日月於玄門。伏欲別 降嚴勅。圓澄法師。賜延暦寺之傳法之首 然則。如弘仁三年。最澄法師。付法印書將 定於山門。護國之政。繼於山家。護家之法。 留於叡岳。義眞法師。命終之後。傳最澄法 師遺風。圓澄法師。登耳順年。身命不幾。如 最澄法師命。將弘是師。不任仰至之誠。上 表陛下。輕觸威嚴。伏深戰汗。謹言
天長十年十月二十八日 傳燈法師光定上表
法師光定言。傳法之由。奉聞閣門。義眞法 師上臈。圓澄法師下臈。去弘仁三年。在先師 病床。彼年五月。付法印書。授圓澄法師。弘 仁四年。義眞法師。從相模國。來於叡嶺。依 在義眞法師上臈。同弘仁十三年。付法印 書。授義眞法師。彼時光定言。付法之書。授 於二師。誰師爲首。先師云。上臈之師。可爲 衆首。亦言。義圓二師。定高階師。可向泉路。 先師云。建立我宗。被弘二師。道弘人。人 弘道。道心之中有衣食也。衣食中無道心 也。亦云。我宗興隆。奉憑四所主。依此之旨 諮聞。故左大臣主。良峯大納言主。伴按察主。 藤原大納言主。義眞法師。後左右之事。相勞 仕奉。如先師命。義眞法師被弘。天長十年 七月四日永逝。彼七月下旬。從奈良來。登 山之日。再三談語圓修道叡。乘天。戒宣。四 師等。令聞傳法之由。此師不聞談語之志。 至于今日。寺家之政。不奉令聞主。其政爲 體。十一月一日。將定安居講師。彼之講師 爲事。一夏九十日内。爲國家之。宣深義旨。 奉守國家。十二月。將定宮中聽衆。其之聽 衆爲事。一七日内。奉爲皇帝。晝則奉聽金 光妙典。夜則奉稱三寶珍號。奉莊陛下。三 月。將定年分度者。鎭國家内。其之度者爲 事。各各勞經義。精磨宗旨。如此政事。在 於山門。是延暦寺。先師爲守國家。不欲薗 田。不入酒與之女。爲持佛法之力。所建 立也。然則。圓澄。光定。不聞義眞法師臨終 之事。百三十日中。任幻僧心。亂山家迹。看 之聞之。悲傷之心。多於朝夕。伏乞。我主。 察傳宗旨。先師之心。主所知也。今正奉仰 高徳。如弘仁三年付法印書。是圓澄法師。 爲傳法首。義眞法師命終之後。以是澄法 師。傳流先師遺風。此圓澄法師。登耳順年。 身命不幾。如先師命。將弘是師。寄承先師 命。捧進止状。上閣門下。不任至心。伏深 戰汗。謹言
天長十年十月二十四日
傳燈法師光定謹上 藤原大納言主 閣下 謹言 傳述一心戒文一卷上 閣門下 護國戒寶。久隱海東。催此岸人。赴彼岸津。 垂一覽。孤僧幸伏欲施行。受先師戒圓澄 大法師。爲戒和上。弘道傳戒。無人力時。 不披高道。無良資力。不披深戒。隨先師 後。聞受戒由。謹記之也。不任仰仰。令持 沙彌順仁。忝驚閣門。伏深戰汗。不宣謹言
承和元年二月七日
法師光定 謹言 藤原大納言 閣下 謹空 承和元年正月六日夜。憶傳戒事。得夢之 相。彼夢之状。左衞門藤原佐。被皮衣。與高 田太吏並立。又立彼邊人。不知其名。三人 並立。下情。佐被皮衣 手 稱 弖 好 之止 靡其上 見了。又此三人。當東近衞門面赴於東。南 北通道邊三人前下情立。亦下情面赴西。又 自内裏如先人走來衞門之中。東面密召 下情。赴於内裏。以右手指。指於内裏。召除 髮。除髮名。則下情憶捨三三人而赴 止 思於 内裏。當衞門。三十許人在之。夢了。義眞大 法師遷化。法弟失途。猶夫傳法之首。求於 雪山。授戒之師。尋於迷津。雖有一乘。而不 被弘。雖在戒珠。而不被精。遂使智光無 明。照禪思息寂行。然圓澄大法師。久住於 東岳。心染於師風。慈悲稍深。非違物情。掌 衆之官。任延暦寺。傳述一心戒文一卷。上 閣門邊。於是恩許實在。補任既畢。勅使一 登。囂聲固停。嚴旨一唱。諸舌雲卷。天台之宗。 亦更興隆。一乘之戒。再三開發。伏許宗興。 阿衡鴻能。情賀實深。身悦極高。敬以爲一衆 之首。恭以爲傳戒之師。不任慶賀誠。捧拙 賀之書。謹上閣下。誠賀誠歎謹言
承和元年三月二十四日
法師光定 謹上藤原大納言主 閣下 謹空 今月二十日登山。聞師等諮。欝結既開。愁思 亦開。涙下老顏。憶先師命。微僧光定。雖不 其人。憶迹不息。義眞大法師遷化。法弟失 途。猶1失弘道之人。求於雪山。授戒之師。 尋於迷津雖有一乘。而不被弘。雖在戒 珠。而不被精。遂使智光息山迹。禪思無微 房。然圓澄大法師。久住於東岳。心染於師 風。天性寛大。身遊諸法。慈悲亦深。非違物 情。一衆首任。賜延暦寺。去二月七日。傳述 一心戒文一卷。上藤大納言主。於是恩許實 在。補任既畢。勅使一登。囂聲固停。嚴旨一 唱。諸舌雲卷。天台之宗。亦更興隆。一乘之 戒。再三開發。伏計宗興。新任別當主鴻能之 力。情賀實深。身悦極高。敬以爲一衆之首。 恭以爲傳戒之師。不任慶賀。伏2遺山童門 繼。磨拙賀之書。謹上閣下。誠賀誠歡謹言
承和元年三月二十四日
法師光定 新任延暦寺和氣別當主 閣下 謹空 傳述一心戒文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