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疏 (四部叢刊本)/卷三十一
儀禮疏 卷三十一 唐 賈公彥 等撰 景汪閬原覆宋刊本
|
儀禮䟽卷第三十一
唐朝散大夫行太學博士弘文館學士臣賈 公彦 等撰
繼父同居者 釋曰繼父本非骨肉故次在女子子之下案郊特牲云
夫死不嫁終身不改詩恭姜自誓不許再歸此得有婦人將子嫁而有
繼父者彼不嫁者自是貞女守志而有嫁者雖不如不嫁聖人許之故
齊衰三年章有繼母此又有繼父之文也 傳曰至異居 釋曰何以
朞也者以本非骨肉故致問也傳曰巳下並是引舊傳爲問荅自此至
齊衰朞謂子家無大功之内親繼父家亦無大功之内親繼父以財貨
爲此子築宮廟使此子四時祭祀不絶三者皆具即爲同居子爲之朞
以繼父恩深故也言妻不言母者巳適他族與己絶故言妻欲見與他
爲妻不合祭己之父故也云異居則服齊衰三月必甞同居然後爲異
居者此一節論異居繼父言異者昔同今異謂上三者若闕一事則爲
異居假令前三者仍是具後或繼父有子即是繼父有大功之内親亦
爲異居矣如此父死爲之齊衰三月入下文齊衰三月章繼父是也云
必甞同居然後爲異居者欲見前時三者具爲同居後三者一事闕即
爲異居之意云未甞同居則不爲異居謂子初與母往繼父家時或繼
父有大功内親或己有大功内親或繼父不爲己築宮廟三者一事闕
雖同在繼父家亦名不同居繼父全不服之矣 注妻稺至服之 釋
曰鄭知妻稺謂年未滿五十者案内則妾年五十閉房不復御何得更
嫁故未滿五十也云子幼謂年十五巳下者案論語云可以託六尺之
鄭亦云十五巳下知者見周禮郷大夫職云國中自七尺以及六十
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七尺謂年二十六尺謂年十五十五
則受征役何得隨母則知子幼十五巳下言巳下則不通十五以其十
五受征明據十四至年一歳巳上也云大功之親謂同財者下記云小
功以下爲兄弟則小功巳下䟽故得兄弟之稱則大功之親容同財共
活可知云爲之築宮廟於家門之外者以其中門外有己宗廟則知此
在大門外築之也必在大門外築之者神不歆非族故也若在門内於
神爲非族恐不歆之是以大門外爲之隨母嫁得有廟者非必正廟
但是神所居曰廟若祭法云庶人祭於寢也神不歆非族大戴禮文
云夫不可二者據傳云妻明據繼父而言以其與繼父爲妻不可更於
前夫爲妻而祭故云夫不可二也云此以恩服爾者并解爲繼父期與
三月云未甞同居則不服之者以其同居與異居有服明未甞同居不
服可知 爲夫之君傳曰至從服也 釋曰此以從服故次繼父下但
臣之妻皆稟命於君之夫人不從服小君者欲明夫人命亦由君來故
臣妻於夫人無服也不直言夫之君而言爲者以夫之君而言爲者以
夫之君從服輕故特言爲夫之君也傳曰何以期者問比例者恠人䟽
而同親者故發問云從服也以夫爲君斬故妻從服期也 姑姊至姊
妹報 釋曰此等親出適巳降在大功雖矜之服期不絶於夫氏故次
義服之下女子子閒在上不言報者女子子出適大功反爲父母自然
猶期不須言報故不言也姑對姪姊妹對兄弟出適反爲姪與兄弟大
功姪與兄弟爲之降至大功今還相爲期故須言報也 傳曰至主者
也 釋曰云無主者謂其無祭主者無主有二謂喪主祭主傳不言喪
主者喪有無後無無主者若當家無喪主或取五服之内親又無五服
親則取東西家若無則里尹主之今無主者謂無祭主也故可哀憐而
不降也 注無主至降之 釋曰云人之所哀憐者謂行路之人見此
無夫復無子而不嫁猶生哀慜況姪與兄弟及父母故不忍降之也若
然除此之外餘人爲之服者仍依出降之服而不復加以其餘人恩䟽
故也不言嫁而云適人者若言適人即謂士也若言嫁之嫁之乃嫁於
大夫於本親又以尊降不得言報故云適人不言嫁 爲君之父母妻
長子祖父母 釋曰此亦從服輕於夫之君及姑姊妹女子子無主故
次之言爲者亦如爲夫之君也 傳曰至者服斬 釋曰云父母長子
君服斬者欲見臣從君服期若然君之母當在齊衰與君父同在斬者
以母亦有三年之服故并言之云妻則小君也者欲見臣爲小君期是
常非從服之例云父卒然後爲祖後者服斬者傳解經臣爲君之祖父
母服期若君在則爲君祖父母從服期 注此爲至曽祖 釋曰云此
爲君矣而有父若祖之喪者謂始封之君也者若周禮典命三公八命
其卿六命大夫四命出封皆加一等是五等諸侯爲始封之君非繼體
容有祖父不爲君而死君爲之斬臣亦從服期也云若是繼體則其父
若祖有癈疾不立者此祖與父合立爲癈疾不立己當立是受國於曽
祖若然此二者自是不立今君立不𨵿父祖又云父卒者父爲君之孫
冝嗣位而早卒今君受國於曽祖者此解傳之父卒耳鄭意以父祖有
癈疾必以今君受國於曽祖不取受國於祖者若今君受國於祖祖薨
則羣臣爲之斬何得從服期故鄭以新君受國於曽祖若然曽祖爲君
薨羣臣自當服斬若君之祖薨君爲之服斬臣從服期也若然父卒者
父爲君之孫冝嗣位而早卒則君之祖亦是癈疾或早死不立是以君
之父受國於祖復早卒今君乃受國于曽祖也趙商問己爲諸侯父有
癈疾不任國政不任喪事而爲其祖服制度之冝年月之斷云何荅云
父卒爲祖後者三年斬何疑趙商又問父卒爲祖後者三年巳聞命矣
所問者父在爲祖如何欲言三年則父在欲言期復無主斬杖之冝主
喪之制未知所定荅曰天子諸侯之喪皆斬衰無期彼志與此注相兼
乃具也 妾爲女君 釋曰妾事女君使與臣事君同故次之也以其
妻旣與夫體敵妾不得體夫故名妾妾接也接事適妻故妾稱適妻爲
女君也 傳曰至姑等 釋曰傳意謂妾或是妻之姪娣同事一人忽
爲之重服故發問也荅曰妾之事女君與婦之事舅姑等者婦之事舅
姑亦期故云等但並后匹適傾覆之階故抑之雖或姪 使如子之妻
與婦事舅姑同也 注女君至則嫌 釋曰云女君於妾無服者諸經
傳無女君服妾之文故云無服必無服者鄭解其不服之意是以云報
之則重還報以期無尊卑降殺大重也云降之則嫌者若降之大功小
功則似舅姑爲適婦庶婦之嫌故使女君爲妾無服也 婦爲舅姑
釋曰文在此者旣欲抑妾事女君使如事舅姑故婦事舅姑在下欲使
妾情先於婦故婦文在後也 傳曰至從服也 釋曰問之者本是路
人與子判合則爲重服服夫之父母故問也云從服也者荅辭旣得體
其子爲親故重服爲其舅姑也 夫之昆弟之子 注男女皆是 釋
曰檀弓云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進同己子故二母爲之亦如
己子服期也云男女皆是者據女在室與出嫁與二母相爲服同期與
大功故子中兼男女但以義服情輕同婦事舅姑故次在下也 傳曰
何以期也報之也 釋曰報之者二母與子本是路人爲配二父而有
母名爲之服期故二母報子還服期若然上丗叔之下不言報至此言
之者二父本是父之一體又引同已子不得言報至此本䟽故言報也
公妾大夫之妾爲其子 釋曰二妾爲其子應降而不降重出此文故
次之 傳曰至遂也 釋曰傳嫌二妾承尊應降今不降故發問荅云
妾不得體君爲其子得遂也者諸侯絶旁期爲衆子無服大夫降一等
爲衆子大功其妻體君皆從夫而降之至於二妾賤皆不得體君君不
厭妾故自爲其子得伸遂爲服期也 注此言至同也 釋曰云唯爲
長子三年更云其餘謂已所生第二巳下以尊降與妾子同諸侯夫人
無服大夫妻爲之大功也 女子子爲祖父母 釋曰章首巳言爲祖
父母兼男女彼女據成人之女此言女子子謂十五許嫁者亦以重出
其文故次在此也 傳曰至祖也 釋曰祖父母正期也巳嫁之女可
降旁親祖父母正期故不降也故云不敢降其祖也 注經似至不降
釋曰知經似在室者以其直云女子子無嫁文故云似在室云傳似巳
嫁者以其言不敢則有敢者敢謂出嫁降旁親是巳嫁之文此言不敢
是雖嫁而不敢降祖故云傳似巳嫁也經傳互言之欲見在室出嫁同
不降故鄭云明雖有出道猶不降也云出道者女子子雖十五許嫁始
行納采問名納吉納徴四禮即著笄爲成人得降旁親要至二十乃行
謂請期親迎之禮以其笄而未出故云明雖有出道猶不降不直言出
而言道者實未出故云出道猶如鄭注論語云雖不得禄亦得禄之道
是亦未得禄而云之道亦此𩔖也 大夫之子至於室矣 釋曰此言
大夫之子爲此六大夫六命婦服期不降之事其中雖有子女重出其
文其餘並是應降而不降故次在女子爲祖下但大夫尊降旁親一等
此男女皆合降至大功爲作大夫與己尊同故不降還服期若姑姊妹
女子子若出嫁大功適士又降至小功今嫁大夫雖降至大功爲無祭
主哀憐之不忍降還服期也傳云無主者命婦之無祭主者也者鄭兼
言命婦欲見旣爲命婦不降又無祭主更不降服期之意也傳云何以
言唯子不報也鄭云子中兼男女傳唯據女子子鄭不從也云何以期
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者欲見此經云大夫之子得行大夫禮
降與不降一與父同故傳據父爲大夫爲本以子亦之也云大夫曷爲
不降命婦也巳下欲見大夫是尊同大夫妻是婦人非尊同亦不降者
傳解妻亦與夫同尊卑之意是以云夫尊於朝妻貴於室以其大夫以
上貴士以下賤此中無士與士妻故以貴言之也 注命者至夫爵也
釋曰云命者加爵服之名者見公羊傳云錫者何賜也命者何加我服
也又案覲禮諸公奉篋服加命書於其上以命侯氏是命者加爵服之
名也云自士至上公凡九等者不據爵皆據命而言故大宗伯云以九
儀之命正邦國之位壹命受爵再命受服三命受位四命受器五命賜
則六命賜官七命賜國八命作牧九命作伯伯則分陜上公者是九等
者也以其典命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子男五命大國四命公侯伯卿
三命大夫再命士一命子男卿二命大夫一命士不命天子三公八命
其卿六命大夫四命上士三命中士二命下士一命此經雖無士鄭揔
解天子諸侯命臣后夫人命妻之事故兼言士也云君命其夫者君中
揔天子諸侯云后夫人亦命其妻矣者案禮記云夫人不命於天子自
魯昭公始也由昭公娶同姓不告天子天子亦不命明臣妻皆得后夫
人命也鄭言此者經云命夫命婦不辨天子諸侯之臣則天子諸侯下
但是大夫大夫妻皆是命夫命婦也云此所爲者凡六大夫六命婦者
六命夫謂丗父一也叔父二也子三也昆四也弟五也昆弟之子六也
六命婦者丗母一也叔母二也姑三也姊四也妹五也女子子六也云
無主者命婦之無祭主謂姑姊妹女子子也鄭言此者經六命婦中有
丗母叔母故鄭辨之以其丗母叔母無主有主皆爲之期故知唯據此
四人而言也云其有祭主者如衆人者自爲大功矣云唯子不報男女
同不報爾者以其男女俱爲父母三年父母唯爲長子斬其餘降何得
言報故知子中兼男女是知傳唯據女子子失之矣云大夫曷爲不降
命婦者據大夫於姑姊妹女子子旣以出降其適士者又以尊降在小
功也者此亦六命婦中有二母故鄭辨之也云夫尊於朝巳下鄭亦解
姑姊妹女子子之夫貴與已同之義若然案曲禮云四十強而仕五十
艾服官政爲大夫何得大夫子又爲大夫又何得爲弟之子爲大夫者
五十命爲大夫自是常法大夫之子有德行茂盛者豈待五十乃命之
乎是以殤小功有大夫爲其昆弟之長殤大夫旣爲兄弟殤明是幼爲
大夫舉此一隅不得以常法相難也 大夫至爲士者 釋曰祖與孫
爲士卑故次在此也 注不敢至親也 釋曰大夫以尊降其旁親雖
有差約不顯著故於此更明之經云不降祖與適明於餘親降可知大
夫降旁親明矣 公妾至父母 釋曰以出嫁爲其父母亦重出其文
故次在此云公謂五等諸侯皆有八妾士謂一妻一妾中閒猶有猶
有卿大夫妾不言之者舉其極尊卑其中有妾爲父母可知 傳曰至
遂也 釋曰傳曰何以期也問者以公子爲君厭爲己母不在五服又
爲己母黨無服公妾旣不得體君君不厭故妾爲父母得伸遂而服期
也 注然則至明之 釋曰鄭欲破傳義故據傳云妾不得體君得爲
其父母遂也然則女君體君者有以尊降其父母者與言與猶不正執
之辭也云春秋之義者案桓九年左傳云紀季姜歸于京師杜云季姜
桓王后也季字姜紀姓也書字者伸父母之尊是王后猶不得降父母
是子尊不加父母傳何云妾不得體君乎豈可女君降其父母是以云
傳似誤矣言似亦是不正執故云似其實誤也云禮妾從女君而服其
黨服者雜記文也云是嫌不自服其父母故以明之者鄭旣以傳爲誤
故自解之鄭必不從傳者一則以女君不可降父母二則經文兼有卿
大夫士何得專據公子以決父母乎是以傳爲誤也 䟽衰至受者
釋曰此齊衰三月章以其義服日月又少故在不杖章下上皆言冠帶
此及下傳大功皆不言冠帶者以其輕故略之至正大功言冠見其正
猶不言帶緦麻又直言緦麻餘又略之若然禮記云齊衰居堊室者據
期故譙周亦云齊衰三月不居堊室 注無受至繩屨 釋曰云無受
者服是服而除不以輕服受之者凡變除皆因葬練祥乃行但此服至
葬即除無變服之理故云服是服而除若大功巳上至葬後以輕服受
之若斬衰三𦫵冠六𦫵葬後受衰六𦫵是更以輕服受之也云不著月
數者天子諸侯葬異月也者大夫士三月葬此章皆三月葬後除之故
以三月爲主三月者法一時天氣變可以除之但此經中有𭔃公爲所
寓又有舊君舊君中兼天子諸侯又有庶人爲國君鄭云天子畿内之
民服天子亦如之也但天子七月葬諸侯五月葬爲之齊衰者皆三月
藏其服至葬更服之葬後乃除是以不得言少以包多亦不得言多以
包少是以不著月數者天子諸侯葬異月故也云小記者彼記人見此
喪服齊衰三月與大功皆不言屨故解此二章同繩屨是以鄭還引之
證此章著繩屨也 𭔃公爲所寓 注寓亦至君服 釋曰此章論義
服故以䟽者爲首故𭔃公在前言寓亦𭔃者詩式微云黎侯寓於衞寓
即𭔃其義同故云寓亦𭔃也作文之勢不可重言𭔃公爲所𭔃故云寓
也 傳曰至同也 釋曰傳依上例執所不知稱者何問比例者等是
諸侯各有國土而𭔃在他國故發問也失地之君也荅辭也失地君者
謂若禮記射義貢士不得其人數有讓數有讓黜爵削地削地盡君則
𭔃在他國詩式微黎侯寓於衞彼爲狄人所迫逐𭔃在衛黎之臣子勸
以歸是失地之君爲衛侯服齊衰三月藏其服至葬更服葬訖乃除也
云言與民同也者以客在主國得主君之恩故報主君與民同則民亦
服之三月藏其服至葬又反服之旣葬訖乃除也 注諸侯至除之
釋曰上以釋變除要待葬後諸侯五月葬而言三月故知三月藏服至
葬更服葬後乃除可知不於章首言之欲就三月之下解之故也 丈
夫至母妻 釋曰此與大宗同宗親如𭔃公爲所寓故次在此言丈夫
婦人者謂同宗男子女子皆爲大宗子并宗子母妻齊衰三月也 注
婦人至大宗也 釋曰此經爲宗子謂與大宗別髙祖之人皆服三月
也案斬章女子子在室及女反在父室者又不杖章中歸宗婦人爲當
家小宗親者期爲大宗䟽者三月也云宗子繼別之後者案喪服小記
及大傳云繼別爲大宗又云有五丗則遷之宗小宗有四是也有百丗
不遷之宗繼別爲大宗是也云所謂大宗也者即上文大宗者尊之統
是也 傳曰至妻服也 釋曰傳以丈夫婦人與宗子服絶而越大功
小功與曽祖同恠其大重故問比例何以服齊衰三月云尊祖也至之
義也荅辭也祖謂別子爲祖百丗不遷之祖當祭之日同宗皆來陪位
及助祭故云尊祖也云尊祖故敬宗者是百丗不遷之宗大宗者尊之
統故同宗敬之云敬宗者尊祖之義也者以宗子奉事別子之祖是尊
祖之義也宗子之母在則不爲宗子之妻服也者謂宗子父巳卒宗子
主其祭王制云八十齊喪之事不與則母七十亦不與今宗子母在未
年七十母自與祭母死宗人爲之服宗子母七十巳上則宗子妻得與
祭宗人乃爲宗子妻服故云然也必爲宗子母妻服者以宗子燕食族
人於堂其母妻亦燕食族人之婦於房皆序以昭穆故族人爲之服也
爲舊君君之母妻 釋曰舊君舊蒙恩深以對於父今雖退歸田野不
忘舊德故次在宗子之下也但爲舊君有二一則致仕二則待放未去
此則致仕者也不云舊臣而云舊君者若云舊臣言謂舊君爲之非喪
服體例故云舊君若斬章云父君者則臣子爲之此不復言臣法如君
也 傳曰至小君也 釋曰云爲舊君者孰謂也者此經上下臣爲舊
君有二故發問云孰謂也云仕焉而巳者也者荅辭也傳意以下爲舊
君是待放之臣以此爲致仕之臣也云何以服齊衰三月者恠其舊服
斬衰今服三月也云言與民同也者以本義合且今義巳斷故抑之使
與民同也云君之母妻則小君也者雖前後不得同時皆是小君故齊
衰三月恩深於人故也 注仕焉至於民 釋曰云仕焉而巳者謂老
若有癈疾而致仕者也者此解仕焉而巳有仕巳老者曲禮云大夫七
十而致仕云有癈疾者謂未七十而有癈疾亦致仕是致仕之中有二
也云爲小君服者恩深於民也者下文庶人爲國君無小君是恩淺此
爲小君是恩深於民也 庶人爲國君 注不言至如之 釋曰案論
語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注云民者冥也其見人道逺案王制云
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爲差也庶人謂府史胥徒經不言民而言庶人
庶人或有在官者據在官者而言之檀弓云君之喪諸達官之長杖謂
士大夫爲君杖則庶人不爲君杖斬則下同於民三月也云天子畿内
之民亦如之者以其畿外上公五百里侯四百里巳下其民皆服君三
月則畿内千里是專屬天子故知爲天子亦如諸侯之境内也 大夫
至國君 注在外待放巳去者 釋曰此大夫在外不言爲本君服與
不服者案雜記云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以其
尊卑不敵若然其君尊卑敵乃反服舊君服則此大夫巳去他國不言
服者是其君尊卑不敵不反服者也是以直言其妻長子爲舊國君注
云在外待放巳去者知是待放巳去者對上下文而知以其上傳以爲
仕焉而巳下傳云而猶未絶此傳云長子言未去明身是巳去他國與
本國絶者故鄭云待放巳去者也 傳曰至未去也 釋曰并服而問
者恠其重何者妻本從夫服君今夫巳絶妻不合服而服之長子本爲
君斬者亦大夫之子得行大夫禮從父而服之今父巳絶於君亦當不
服矣而皆服衰三月故發問也 注妻雖至無服 釋曰云妻雖從夫
而出古者大夫不外娶者鄭欲解傳云妻言與民同之意以古者不外
娶是當國娶婦婦是當國之女今身與妻俱出他國大夫雖絶而妻歸
宗往來猶是本國之民其歸者則期章云爲昆弟之爲父後者曰小宗
者是也云春秋者案春秋公羊傳莊二十七年莒慶來逆叔傳曰大
夫越竟逆婦非禮彼云婦此云女鄭以義言之以其未至夫家故云女
引之者證古者大夫不外娶之事云君臣有合離之義者謂諫爭從臣
是有義則合三諫不從是無義則離子旣隨父故去可以無服矣 繼
父不同居者 注甞同居今不同 釋曰此則期章云必甞同居然後
爲異居者也但章皆有傳維庶人爲國君及此繼父不傳者以其庶人
巳於𭔃公與上下舊君釋訖繼父巳於期章釋了是以皆不言也 曽
祖父母 釋曰曽髙本合小功加至齊衰故次繼父之下此經直云曽
祖不言髙祖案下緦麻章鄭注云族祖父者亦髙祖之孫則髙祖有服
明矣是以此注亦兼曽髙而也若然此曽祖之内合有髙祖可知不
言者見其同服故也 傳曰至尊也 釋曰云何以齊衰三月也者問
者恠其三月大輕齊衰又重故發問也云小功者兄弟之服也案下記
傳云凡小功巳下爲兄弟是以云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云不敢以兄弟
之服服至尊也者傳釋服齊衰之意也 注正言至恩殺也 釋曰云
正言小功者服之數盡於五者自斬至緦是也云則髙祖冝緦麻曽祖
冝小功也據爲父期而言故三年問云何以至期也曰至親以期斷是
何也曰天地則巳易矣四時則巳變矣其在天地之中莫不更 焉以
是象之也彼又云然則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爾也焉使倍之故再期
也是本爲父母加隆至三年故以父爲本而上殺下殺也是故言爲髙
祖緦麻者謂爲父期爲祖冝大功曽祖冝小功髙祖冝緦麻又云據祖
期是爲父加隆三年爲祖冝期曽祖冝大功髙祖冝小功故鄭云髙祖
曽祖皆有小功之差此鄭揔釋傳云小功者兄弟之服其中含有曽髙
二祖而言之也又云則曽孫𤣥孫爲之服同也者曽祖中旣兼有髙祖
是以云曽孫𤣥孫各爲之齊衰三月也云重其衰麻尊尊也者旣不以
兄弟之服服至尊故云重其衰麻謂以義服六𦫵衰九𦫵冠尊此尊者
也云減其日月恩殺也者謂減五月爲三月者因曽髙於己非一體恩
殺故也 大夫爲宗子 釋曰大夫尊降旁親皆一等尊祖故敬宗是
以大夫雖尊不降宗子爲之三月宗子旣不降母妻不降可知 傳曰
至其宗也 釋曰以大夫於餘親皆降獨不降宗子故并服而問荅云
不敢降其宗也者於餘親則降也 舊君 注大夫待放未去者 釋
曰此舊君以重出故次在此也鄭知此舊君是待放未去之大夫者鄭
據傳而言也案上下四經皆爲舊君不言國庶人爲國君言國其妻長
子爲舊國君言國此舊君又不言國者據繼在土地而爲之服正如爲舊
君止是不敢進同臣例故服之三月非爲土地故不言國庶人本繼土地
故言國也其妻長子本爲繼土地故言國此待放未去本爲君埽其宗廟
爲服不繼土地故不言國也 傳曰至絶也 釋曰此爲舊君服對前巳
去不服舊君此雖未去巳在境而爲服故恠其重所以并服而問也又餘
皆不并人問直云何以齊衰唯此與𭔃公并人而問者所恠深重者并人
而言至如𭔃公本是體敵一朝重服故并言𭔃公此待放之臣巳在國境
可以不服而服之故并言大夫也 注以道至若民也 釋曰云以道去
君謂三諫不從待放者此以道去君據三諫不從在境待放得環則還得
玦則去如此者謂之以道去君有罪放逐若晉放胥甲父於衛之等爲非
道去君云未絶者言爵禄有列於朝出入有詔於國者下曲禮文爵禄有
列謂待放大夫舊位仍在出入有詔於國者謂兄弟宗族猶存吉凶之事
書信往來相告不絶引之者證大夫去君埽其宗廟詔使宗族祭祀爲此
大夫雖去猶爲舊君服若然君不使埽宗廟爵禄巳絶則是得玦而去則
亦不服矣云妻子自若民也者此鄭還約上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爲舊國
君也上下舊君皆不言士者上仕焉者有士可知是以傳亦不言大夫次
云大夫在外言大夫者以其士妻亦歸宗與大夫同其大夫長子父在朝
長子得行大夫禮未去爲君服斬若士之長子與衆子同父去子雖未去即
無服矣與大夫長子異故特言大夫也此不言士者此主爲待放未絶大夫
有此法士雖有三諫不從出國之時案曲禮踰竟素服乗髦馬不蚤鬋不
御婦人三月而後即向他國無待放之法是出國即不服舊君矣是以此
舊君唯有大夫也若然不言公卿及者詩云三事大夫則三公亦號大
夫則大夫中揔兼之矣 曽祖父母爲士者如衆人 傳曰至其祖也
釋曰問者以大夫尊皆降旁親今恠其服故發問經不言大夫傳爲大夫
解之者以其言曽祖爲士者故知對大夫下爲之服明知曽孫是大夫女
子子至未嫁 釋曰此亦重出故次在男子曽孫下也但未嫁者同於前
爲曽祖父母今并言者女子子有嫁逆降之理故因巳嫁并言未嫁 注
言嫁至所降釋曰言嫁於大夫者明雖尊猶不降者以舉尊以見卑欲
明適士者以不降可知也云成人謂年二十巳笄醴者也者以其云成人
明據二十巳笄以醴禮之若十五許嫁亦笄爲成人亦得降與出嫁同
但鄭據二十不許嫁者而言之案上章爲祖父母本無降理不須言不
敢又女子子爲祖父母傳亦不敢言降其祖父母傳不言不敢降其祖
者至此乃言者謂曽祖輕尚不降況祖父母重者不降可知是舉輕以
見重也云此著不降明有所降者案大功章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爲丗
叔父母如此𩔖是有所降也餘者皆不次 大功至受者 釋曰章次
此者以其本服齊衰斬爲殤死降在大功故在正大功之上義齊衰之
下也不云月數者下文有纓絰無纓絰須言七月九月彼巳見月故於
此略之且此經與前不同前期章具文於前杖章下不杖章直言其異
者此殤大功章首爲文略於正具文者欲見殤不成人故故前略後具
亦見相參取義云無受者以傳云殤文不縟不以輕服受之 注大功
至沽之 釋曰云大功布者其鍜治之功麤沽之者斬麤皆不言布與
功以其哀痛極未可言布體與人功至此輕可以見之言大功者斬衰
章傳云冠六𦫵不加灰則此七𦫵言鍜治可以加灰矣但麤沽而巳若
然言大功者用功麤大故沽踈其言小者對大功是用功細小 子女
子子之長殤中殤 注殤者至殤也 釋曰子女子子在章首者以其
父母於子哀痛情深故在前云殤者男女未冠笄者案禮記喪服小記
云男子冠而不爲殤女子笄而不爲殤故知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殤
者女子子許嫁不爲殤者女子笄與男子冠同明許嫁笄雖未出亦爲
成人不爲殤可知兄弟之子亦同此而不別言者以其兄弟之子猶子
明同於子故不言且中殤或從上或從下是則殤有三等制服唯有二
等者欲使大功下殤有服故也若服亦三等則大功下殤無服故聖人
之意然也 傳曰至不哭也 釋曰云何以大功也問者以成人皆期
今乃大功故發問也云未成人也者荅辭以其未成人故降至大功云
何以無受也問者以其成人至葬後皆以輕服受之今喪未成人即無
受故發問也云喪成人者其文縟巳下荅辭遂因廣解四等之殤年數
之別并哭與不哭具列其文但此殤次成人是以從長以及下與無服
之殤又三等殤皆以四年爲差取法四時榖物變易故也又以八歳巳
上爲有服七歳巳下爲無服者案家語本命云男子八月生齒八歳齓
齒女子七月生齒七歳齓齒今傳據男子而言故八歳巳上爲有服之
殤也傳必以三月造名始哭之者以其三月一時天氣變有所識䀎人
所加憐故據名爲限也云未名則不哭也者不止依以日易月而哭初
死亦當有哭而巳 注縟猶至庶也 釋曰云其文數者謂變除之節
也者成人之喪旣葬以輕服受之又變麻服葛緦麻者除之至小祥又
以輕服受之男子除於首婦人除於帶是有變除之數也今於殤人喪
象物不成則無此變除之節數月滿則除之又云不樛垂者不絞帶之
垂者凡喪至小斂皆服未成服之麻麻絰麻帶大功以上散帶之垂者
至成服乃絞之小功巳下初而絞之今殤大功亦於小斂服麻散垂至
成服後亦散不絞以示未成人故與成人異亦無受之𩔖故傳云蓋不
成也引雜記者證此殤大功有散帶要至成服則與成人異也云以日
易月謂生一月者哭之一日也若至七歳歳有十二月則八十四日哭
之此旣於子女子子下發傳則唯據父母於子不關餘親云殤而無服
哭之而巳者此鄭揔解無服之殤以日易月哭之事也云昆弟之子女
子子亦如之者以其成人同是期與衆子同今經傳不言者以其亦猶子
故也云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者謂若期章云子又云昆弟之子是子
中兼男女也又云女子子者殊之以子關適庶關通也爲子中通有長
之適若然成人爲之斬衰三年今殤死與衆子同者以其殤不成人與
榖物未熟故同入殤大功也故別言子見斯義也王肅馬融以爲日易
月者以哭之日易服之月殤之朞親則以旬有三日哭緦麻之親者則
以三日爲制若然哭緦麻三月喪與七歳同又此傳承父母子之下而
哭緦麻孩子踈失之甚也 叔父至中殤 釋曰自此盡大夫庶子爲
適昆弟之長殤中殤皆是成人齊衰朞長殤中殤殤降一等在功故於
此揔見之又皆尊卑爲前後次第作文也云公爲適子大夫爲適子皆
是正統成人斬衰今爲殤死不得著代故入大功特言適子者天子諸
侯於庶子則絶而無服大夫於庶子降一等故於此不言唯言適子也
若然二適在下者亦爲重出其文故也 注公君至如之 釋曰云公
君也者直言公恐是公士之公及三公與皆號公故訓爲君見是五
等之君故言諸侯言天子亦如之者以其天子與諸侯同絶宗故也
其長殤至纓絰 注絰有至無纓也 釋曰絰之有纓所以固絰猶如
冠之有纓以固冠亦結於頥下也五服之正無七月之服唯此大功中
殤有之故禮記云九月七月之喪三時是也云絰有纓者爲其重也者
以經云九月纓絰七月不纓絰故知絰有纓爲其情重故也自大功巳
上絰有纓此鄭廣解五服有纓無纓之事但諸文唯有冠纓不見絰有
纓之文鄭撿此經長殤有纓法則知成人大功巳上絰有纓明矣鄭知
一條繩爲之者見斬衰冠繩纓通屈一條繩屈之武垂下爲故知此絰
之纓亦通屈一條屬之絰垂下爲纓可知小功巳下絰無纓也者亦以
此經中殤七月絰無纓明小功五月巳下絰無纓可知 大功至月者
注受猶承也 釋曰此成人大功章輕於前殤章旣略於此具言傳
曰至十一𦫵 注此受之至禮也 釋曰云大功布九𦫵小功布十一
𦫵者此章有降有正有義降則衰七𦫵冠十𦫵正則衰八𦫵冠亦十𦫵
義則衰九𦫵冠十一𦫵十𦫵者降小功十一𦫵者正小功傳以受服不
言降大功與正大功直言義大功之受者鄭云此受之下正據受之下
發傳者明受盡於此義服大功以其大功至葬唯有變麻服葛因故衰
無受服之法故傳據義大功而言也云又受麻絰以葛絰者言受衰麻
俱受而傳唯發衰不言受麻以葛故鄭解之云又受麻以葛絰引閒傳
者證經大功旣葬其麻絰受以小功葛者以其大功旣葬 麻爲葛五
分去一大小與小功初死同即閒傳云大功之葛小功之麻同一也故
引之爲證耳云凡天子諸侯卿大夫旣虞士卒哭而受服者以於斬章
釋訖言此者欲見天子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虞而受服若然經正
三月者以其天子諸侯絶旁朞無此大功喪以此而言經言三月者主
於大夫士三月葬者若然大夫除死月數亦得爲三月也云此雖有君
爲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非内喪也者彼國自以五月葬後服此
諸侯爲之自以三月受服同於大夫士故云主於大夫士也 姑姊至
人者 釋曰此等並是本朞出降大功故次在此 傳曰至出也 釋
曰問之者以本朞今大功故發問也 注出必至之者 釋曰案檀弓
云姑姊妹之薄也蓋有受我而厚之者也鄭取以爲若然女子子出
降亦同受我而厚之皆是於彼厚夫自爲之禫杖朞故於此薄爲之大
功 從父昆弟 注丗父至如之 釋曰昆弟親爲之朞此從父昆弟
降一等故次姑姊妹之下云其姊妹在室亦如之者義當然也謂之從
父昆弟丗叔父與祖爲一體又與己父爲一體縁親以致服故云從也
降於親兄第一等是其常故不傳問 爲人至昆弟 釋曰在此者以
其小宗之後大宗欲使厚於大宗之親故抑之在從父昆弟之下 傳
曰至昆弟也 釋曰案下記云爲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者故大功也
若然於本宗餘親皆降一等也 庶孫 注男女至婦人同 釋曰卑
於昆弟故次之庶孫從父而服祖朞故祖從子而服孫大功降一等亦
是其常故傳亦不問也云男女皆是者女孫在室與男孫同其義然也
引殤小功者欲見彼殤旣男女同證此成人同不異也
儀禮䟽卷第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