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子道希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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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子道希墓誌銘
作者:方苞 
本作品收錄於《方苞集/17

道希,吾兄百川長子也,性淳一。兒時,果珍在前,不予不求索。多病,苦藥物。予視之,則斂容而飲。大父母愛之,每以忘其憂。年十七,入縣學,課試必高等。以家禍,遂棄舉業,力持門戶。

余初被逮,偕縣令蘇君以特召白吾母。及邀寬法,老母北上,終不知余之在難,以道希能巧變以安大母也。時弟妹皆幼,內憂外患,獨身當之,遂得危疾,連年累歲。吾母卒後,入省余者再,疾皆動。每切戒毋更至。及終母喪,迫欲依余。余發家書,必申前諭。乾隆元年,詔舉孝廉方正。四年冬,旅見,上有褒語,命仍應制科。會弟道永通判京兆,僕隸設詐得財,事發,朋謀誣汙主人以自脫。道希氣噎。及聞其弟受刑,自日未中以至於昏。大慟,遂沉篤。厥後大小司寇親訊,半得昭雪,而道希疾不可振矣。

自先兄與余依古《禮經》定齋期喪次,余雖在外,遇期、功,道希必率諸弟出次。始成童,喪余妻,啼號如失怙恃。大母及余設辭多方,不能曲解也。余子女五人,愛道希或過於同生。其卒也,年五十有四,在余側不異為孺子時。余視之亦如孺子。平生無一言一動使余心隱然不適者。茲來盡室以行,蓋將送余之終,而余乃視其棺斂。其妻子又以道永之禍,窘急遄歸。余惡能無恨哉?然於道希繾綣依余之心,則可以無恨矣。

道希卒於乾隆六年正月十八日。妻岳氏,工部主事岳康女,有賢行。生子仁,聰明和順,十歲而殤。女二人。繼室以其妹,無子,以道永之長子惟敬嗣。某年某月某日葬於某鄉某原。銘曰:

雖離慜以終世,實無忝於所生。我憑當心,兩弟在旁。安歸泉塗,汝毋惻傷!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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