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决议 |
(1956年7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56年7月9日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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