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紳痛罵李鴻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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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紳民痛罵李鴻章文
作者:不可考 1895年5月


痛哉吾臺民,從此不得為大清國之民也。吾大清國皇帝何嘗棄吾臺民哉?有賊臣焉,大學士李鴻章也,刑部尚書孫毓汶也,吏部侍郎徐用儀也,臺民與李鴻章,孫毓汶,徐用儀有何讐乎?大清國列祖列宗與汝有何讐乎?太后皇上與汝有何讐乎?汝既將發祥之地,陵寢迫近之區,割媚倭奴,祖宗有知,其謂我太后皇上何?尚且不足以快汝意,又將關係七省門戶之臺灣,海外二百餘年載天不二之臺灣,列祖列宗,深仁厚澤,不使一夫失所之臺灣,全較之倭奴。我臺民非不願毀家紓難也,我臺民非不能親上死長也,我臺民非如汝李鴻章,孫毓汶,徐用儀無廉恥賣國固位,得罪於天地祖宗也。我臺民父母妻子,田廬墳墓,生理家產,身家性命非喪於倭奴之手,實喪於賊臣李鴻章,孫毓汶,徐用儀之手也。我臺民窮無所之,憤無所洩,不能呼號于列祖列宗之靈,又不能哭訴於太后皇上之前也。均之死也,為國家除賊臣而死,尚得為大清國之雄鬼也矣。我臺民與李鴻章,孫毓汶,徐用儀不共戴天。無論其本身,其子孫、其伯叔兄弟子侄,遇之船車街道中,客棧衙署之內,我臺民族出一丁各懷手槍一桿,快刀一柄,登時悉數殲除,以謝天地祖宗太后皇上,以償臺民父母妻子田廬墳墓生理家產生命,無冤無讐受李鴻章,孫毓汶,徐用儀之毒害,以為天下萬世無廉恥賣國固位得罪天地祖宗之警戒。除京都及各省碼頭自行刊刻告白外,凡有血氣者恐未周知,貴報館食毛踐土有年,主持公論有年,向為我臺民所欽佩,茲奉上《申報》、《滬報》、《新聞報》刊資各四元,請為速日用大字刊登報首。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聖訓昭然,貴報館如一一照登,我臺民有一線生機,必圖啣報,如將賊臣名字隱諱,我臺民快刀手槍具在,必將所以待李鴻章,孫緐汶,徐用儀者轉而相待。生死呼吸,無怪卥莽,貴報館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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